大三陽能當老師嗎
1. 大三陽能不能當老師
你好。可能教育部有這樣的規定。大三陽傳染性比較強要很注意。你可以到教育部問問也可以上網查下相關部門與規定。
2. 大三陽能當老師嗎
這個是不可以的。國家是有明文規定的,乙肝患者不能從事食品加工業、餐飲服務行業、化妝品業、葯品和衛生用品生產行業,也不能從事教師、供水、食品葯品經營、公共場所行業等需要有健康證明的行業。
3. 乙肝大三陽能當老師嗎
當然可以, 升學、入職,只要你肝功正常就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2010年2月10日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通知要求,取消入學、就業體檢中的乙肝檢測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就業權利,保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隱私權。
4. 大三陽可以做老師嗎
大三陽的傳播途徑是精液傳染,母嬰傳染,血液傳染,平時的接觸是不會傳染大三陽的
如果學校擔心,可以叫他們自己咨詢醫生就明白了,完全不影響做老師。
不過這個病需要休息保養的,這個你也知道,
做老師萬一被小孩氣出病來~~~
你自己考慮咯
5. 乙肝大三陽可以當大學老師么謝謝
可以當老師。肝功能正常,身體健康是乙肝病毒正常攜帶者不影響生活和工作,況且肝炎是通過血液傳染的,所以不用擔心。
6. 我有大三陽,可以去從事哪些工作可以做幼兒教師嗎
大三陽要看肝功能怎麼樣?最好去醫院做個檢查,看看病毒復制情況。然後再根據病情才能知道是不是可以從事這些工作。勞動部的《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第19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人員,不得以是傳染病病原攜帶者為由拒絕錄用。但是,經醫學鑒定傳染病病原攜帶者在康復前或者排除傳染嫌疑前,不得從事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禁止從事的易使傳染病擴散的工作。用人單位招用人員,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禁止乙肝病原攜帶者從事的工作外,不得強行將乙肝病毒血清學指標作為體檢標准。」 國家最新規定,肝功能正常值的乙肝病毒攜帶者是可以辦理健康證的,如果是有很大傳染性和危害性的乙肝大三陽是不可以辦理的,
7. 大三陽可以當老師嗎
絕對沒問題,現在就業、入學都禁止檢查乙肝兩對半,只要肝功能正常就OK!所以大三陽當總統都沒問題!
8. 得了乙肝能當老師嗎
來自湖南常德的劉同學,一直的願望就是畢業以後當一名人們教師,但是他最近被檢查發現得了乙肝,這對於她來說無疑是一個很大的打擊。由於乙肝是一種傳染性的疾病,她不知道自己?長沙方泰肝病醫院肝病專家解釋說到,如果得了乙肝當老師就需要有教師證,而在在申請教師證之前需要進行體檢,一旦體檢中被發現得了乙肝,那麼申請教師證就會遇到麻煩。?專家表示,雖然得了乙肝會因為傳染性的問題,影響一些事情,但是也並非得了乙肝就不能當老師了。根據國家規定,感染了乙肝,但是只要是病情穩定,肝功能正常的的乙肝病毒攜帶者,是可以從事除學前教育、航海技術、飛行技術,面點工藝、西餐工藝、烹飪與營養、烹飪工藝、食品科學與工程等職業以外的工作,這也就表明健康的乙肝攜帶者是可以當老師的。因此乙肝患者能不能當老師,要根據自身病情而定。推薦閱讀:乙肝大三陽可以辦理健康證嗎由此可見,如果乙肝患者肝功能正常,病情穩定,也就是乙肝病毒攜帶者,是可以申請教師資格證,因此乙肝患者能當老師嗎?答案是肯定的,但是要根據病情選擇,同時,要避免從事學前教育和幼兒教育。如果肝功能不正常,則要及時進行治療,待病情好轉,肝功能穩定後,再申請教師資格證。通過以上關於「」的相關介紹我們可以得知。乙肝患者能當老師,但是需要病情穩定、肝功能正常的情況下。從而也可以注意到,乙肝的治療是多麼重要,選擇湖南最好的肝病醫院--長沙方泰肝病醫院是您最佳的選擇!
9. 乙肝大三陽能當老師嗎
應該能得到。
按國家規定,大三陽不能從事的工作不包括一般的教師。
大三陽患者不能從事以下工作:
1、乙肝大三陽不能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第二十六條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工作經營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病毒性肝炎中的甲肝和戊肝是消化道傳染病,但乙肝、丙肝和丁肝屬於血液傳染疾病。如果乙肝大三陽患者在工作過程中手上有傷口,就有可能使食品被乙肝病毒污染。消費者在食用時如果伴有口腔黏膜、消化道黏膜破損,乙肝病毒就有可能進入血液,造成傳染。
2、乙肝大三陽不能從事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七條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持有「健康合格證「方能從事本職工作。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的,康復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公共場所包括:(一)賓館、飯館、旅店、招待所、車馬店、咖啡館、酒吧、茶座;(二)公共浴室、理發店、美容店;(三)影劇院、錄像廳(室)、游藝廳(室)、舞廳、音樂廳;(四)體育場(館)、游泳場(館)、公園;(五)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六)商場(店)、書店;(七)候診室、候車(機、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六條患有《條例》第七條規定的疾病衛生管理標准:
(一)病毒性肝炎肝炎患者經系統治療後基本痊癒(主要症狀消失,肝區無明顯壓痛及腫大,肝功能正常,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陰性)可恢復原工作。乙肝病毒攜帶者若e抗原陽性,不得從事理發美容業、公共浴室業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3、乙肝大三陽不能從事飲水、飲食、整容、保育等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第十九條從事飲水、飲食、整容、保育等易使傳染病擴散工作的從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健康合格證後方可上崗。
4、乙肝大三陽不能從事直接從事化妝品生產的工作
《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第七條直接從事化妝品生產的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後方可從事化妝品的生產活動。凡患有手癬、指甲癬、手部濕疹、發生於手部的銀屑病或者鱗屑、滲出性皮膚病以及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等傳染病的人員,不得直接從事化妝品生產活動。
10. 大三陽可以當小學老師嗎
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准目錄
一、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為體檢不合格
二、體檢工作操作規程
三、教師資格的認定
四、教師資格認定許可權
五、違規處理
編輯本段一、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為體檢不合格
1、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癒者除外)、頻發性期前收縮、心電圖不正常、心肌病及其他器質性心臟病者。 2、血壓超過18.66/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低於11.46/7.46千帕(86/56毫米汞柱);單項收縮壓超過21.33千帕(160毫米汞柱),低於10.66千帕(80毫米汞柱),舒張壓超過12千帕(90毫米汞柱),低於6.66千帕(50毫米汞柱)者。 3、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均為體檢不合格: (1)、原發型肺結核、浸潤型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性胸膜炎已治癒,或治癒後遺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構、骨結構、腹膜結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結核、治癒後兩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 (3)、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癒無症狀者。 4、支氣管擴張病,未治癒者。 =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者。 6、各種惡性腫瘤,各種結締組織疾病(膠原病症),內分泌系統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單純缺鐵性貧血除外)者。 7、慢性腎炎。急性腎炎治癒不足兩年者。 8、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遊症者。 9、肺切除超過一葉,肺不張一葉以上者。 10、類風濕脊柱強直,慢性骨髓炎者。 11、青光眼、視網膜、視神經疾病(陳舊性或穩定性眼底病除外)者。 12、色盲、色弱,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者。 13、兩耳聽力均在2米以內者,或佩帶助聽器兩耳聽力均低於5米者。 14、儀表儀容,有下列情況者均為體檢不合格。 (1)、四肢。兩上肢或兩下肢不能運動者,四肢殘缺變形,行路步態跛行,上肢(特別是右手)殘缺影響板書寫字者。 (2)、體形。身體畸形,如明顯雞胸、駝背、脊柱側彎外曲超過3厘米。 (3)、五官。五官不端正,面部有較大面積(3×3厘米)疤痕、血管瘤或白癜風、黑色素痣者。 15、口吃,吐字不清,聲音嚴重嘶啞,聲帶病變,嚴重慢性咽喉炎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而妨礙發音影響教學者。
編輯本段二、體檢工作操作規程
1、心臟聽診:心臟收縮期雜音按六級劃分,卧位安靜時聽診肺動脈瓣膜區達到三級,其他瓣膜區達到二級,改變體位反復聽診心臟雜音確屬生理性者,可作「正常」結論。 2、期前收縮每分鍾6次以上應立即做下蹲試驗,運動後早搏消失,或偶有1-2次、心電圖正常,可做「正常」結論。如每分鍾仍在6次以上,做「不正常」結論(以體檢當日測量為准)。不完全性右束支傳導阻滯確無心病變者可作「正常」結論。 3、聽診測量血壓時舒張壓以變音為准,由於精神緊張,血壓超過18.66/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同時伴有心率快的受檢者(如急發性高血壓),囑其休息一刻鍾到 半小時測第二次,選其中低值,記入體檢表,如仍不正常,適當休息,多測幾次,但必須以體檢當日血壓為准。 4、肝、脾檢查以平卧位平靜呼吸為准。 5、色覺檢查用《喻自萍色盲》或衛生部編印的色覺檢查圖,必須由專科護士或醫師檢查。 6、單顏色識別能力檢查(單種顏色分別認識能力): (1)、醫生從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的導線或採用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的字母、數碼、幾何圖形、信號燈中任選出一種供受檢者識別,在5秒鍾內講出顏色名稱; (2)、醫生任意講出一種顏色名稱讓受檢者在5秒鍾內從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的導線或採用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的字母、數碼、幾何圖形、信號燈中准確找出。 以上兩種辦法交替進行。將能識別的顏色在其名稱上作「+」符號,記入體檢表(識別彩色圖案及彩色數碼能力正常者不必檢查此項)。 7、視力檢查統一採用標准對數視力表,用5分記錄法記錄檢查結果,任何一眼裸視力低於4.8者,須用矯正鏡片測視力,矯正不到4.8者應查眼底。眼底僅見近視特徵無其他異常者,增加鏡片度數遠視力即有所提高,可將實際檢查矯正視力及矯正度數記入體檢表。 8、嗅覺:用醋、酒精、水三種,全能辨別為正常,能辨別1-2種為遲鈍,三種全不辨別者為喪失(體檢時患感冒者,約定一周後復查)。 9、測聽力:用耳語,左右耳分別進行,測聽距離5米。兩耳聽力均在2米以內者,應佩帶助聽器復測,復測均低於5米者不合格。佩帶測聽器測聽距離,應作「+」符號記入體檢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