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師管理平台
①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的組成機構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組成機構有辦公室(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處)、政策研究與法制工作處、發展規劃處(功能疏解工作處)、基本建設處、學前教育處、基礎教育一處、基礎教育二處、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高等教育處、民辦教育處、科學技術與研究生工作處(北京市學位委員會辦公室)。
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處、督政處、督學處、評估與監測處、教育信息化處、扶貧協作與支援合作處、國際合作與交流處(港澳台事務及僑務工作辦公室)、學校後勤處、語言文字工作處、審計處、財務處、人事處(師資管理辦公室)。
(1)北京市教師管理平台擴展閱讀
1、辦公室(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處)。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工作。承擔信息、信訪、建議議案提案辦理、電子政務、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負責管理機關行政服務大廳和機關保衛、保密工作。負責協調「首都教育熱線」相關工作。
2、政策研究與法制工作處。協調推進本市教育改革政策研究和任務落實。協調推進機關調查研究工作,負責重要文稿起草。協調推進教育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和普法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和有關備案工作,負責行政執法工作的協調和監督指導,承擔行政復議、申訴和應訴的有關工作。
3、發展規劃處(功能疏解工作處)。研究本市教育發展戰略等重大問題。編制教育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研究提出市屬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各類招生指導計劃。協調各類考試、招生改革和管理工作。協調各類教育布局結構調整和功能優化。研究制定城市副中心教育改革發展重大政策。
4、基本建設處。負責擬訂市本級學校和教育單位基本建設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市本級學校和教育單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協調本市高教園區建設和在京中央部委院校基本建設工作。負責直屬單位基本建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教育設施專項規劃及各級各類學校校舍建設標准。
5、學前教育處。貫徹落實國家及本市有關學前教育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擬訂本市學前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各類幼兒園的宏觀管理。負責擬訂幼兒園辦園標准。具體負責公辦幼兒園德育有關工作。指導民辦幼兒園管理工作。指導各類幼兒園教育教學工作,協助衛生部門做好保育工作。
6、基礎教育一處。負責本市中小學德育工作。負責義務教育階段教育教學管理工作。負責擬訂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政策,統籌義務教育優質資源。會同有關單位擬訂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標准。負責中小學生實踐活動和社會大課堂管理工作。負責中小學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勞動教育等專項工作。
7、基礎教育二處。負責本市普通高中教育、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擬訂普通高中教育、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發展政策和普通高中基本教學文件。負責中小學課程教材建設和管理工作,推進課程改革。指導教學信息化工作。會同有關單位制定普通高中辦學標准。指導學制和學校建制改革。
8、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負責本市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導職業教育發展與改革。負責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專業設置管理、實驗實訓基地建設、課程建設和信息化建設。負責編制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專項規劃和擬訂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教學指導性文件。負責教材建設工作。
9、高等教育處。負責本市普通高等教育的管理工作,統籌推進高等教育改革,提升高校人才培養質量。負責開展普通高校專業建設、結構調整、課程和教材體系建設管理。負責普通高校實踐教育和創新創業教育管理。負責推動普通高校教師教育教學水平提升,促進人才培養機制創新。
10、民辦教育處。擬訂本市民辦教育有關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民辦高校及其他民辦高等教育機構日常管理。負責實施民辦教育發展促進項目。承擔教育機構落實有關教育法律法規和規章情況的備案工作。負責校外培訓機構管理工作。指導區民辦教育工作。統籌民辦教育信息的發布和對外聯絡工作。
11、高校學生處。負責北京地區高等教育學生的學籍學歷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北京地區高等教育學生就業、創業、徵兵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北京地區高等教育在校學生就業創業工作。負責大學生徵兵工作。
12、科學技術與研究生工作處(北京市學位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北京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學位、學科建設和研究生培養工作。組織和指導高等學校實施科研平台建設和科研計劃項目。協調與央屬高校共建項目的管理工作。負責推進北京高等學校「雙一流」建設工作。承擔北京市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13、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處。統籌本市學校體育、衛生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及校外教育工作。擬訂相關總體規劃,指導有關專業教材建設。指導大中小學體育競賽、藝術交流、校外科技活動和學生軍訓。
14、督政處。負責對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區政府執行教育法律法規、規章,落實國家教育方針、政策,履行發展教育職責的督導工作。負責對區教育發展水平綜合督導評價。負責對區政府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情況的督導檢查。組織開展本市教育改革和發展中熱點難點重點問題的專項督導。
15、督學處。負責對本市各級各類學校規范辦學行為的督導檢查工作。負責對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進行督導。指導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負責開展校外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社區教育、成人教育和民辦教育等專項督導檢查工作。負責制定北京市教育督導隊伍建設規劃。
16、評估與監測處。負責制定對北京高等學校教育教學評估評價的政策、標准、工具和規程。制定對學前教育、義務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的質量監測政策、標准、工具和規程。組織開展對普通高等學校教育教學的評估和研究生論文抽檢工作。
17、教育信息化處。統籌推進本市教育系統信息化工作。組織編制教育信息化發展規劃、規章制度和標准規范。協調推進教育系統大數據建設、應用及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融合。負責教育系統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教育信息化建設、管理與網路信息安全技術保障工作。
18、扶貧協作與支援合作處。負責研究擬訂本市教育扶貧協作和支援合作的相關配套措施。負責研究制定教育扶貧協作和支援合作的項目計劃,協調推進本市與各省區市教育重大合作事項、重大項目和重大活動。負責對教育扶貧協作和支援合作項目實施情況進行評估與監測。
19、國際合作與交流處(港澳台事務及僑務工作辦公室)。負責統籌管理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外事工作。負責本市國際、港澳台教育合作與交流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以及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與國外、港澳台地區教育合作與交流項目的實施。負責統籌管理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機關和直屬單位因公出國、赴港澳出訪、培訓。
20、學校後勤處。統籌指導本市教育系統安全生產、食品安全、防火、校車等工作。負責指導各區做好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協調校園及周邊環境整治和綜合治理工作,統籌教育系統「掃黃打非」工作,具體負責基礎教育「掃黃打非」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21、語言文字工作處。負責本市語言文字工作。擬訂語言文字工作規劃。推廣普通話和監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使用。指導普通話水平、漢字應用水平的測試工作。推動語言文字工作的信息化建設。承擔北京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22、審計處。指導與監督本市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擬訂教育系統內部審計規章制度。負責對機關、市屬高等學校和直屬單位進行審計及審計調查,按照有關規定對上述單位相關的領導幹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負責對區教育行政部門進行市撥教育專項經費審計和審計調查。協助查處有關人員違法違規的行為和案件。
23、財務處。負責提出本市教育經費籌措和管理的政策、制度。監測教育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負責教育政策、經費的績效管理與評審。負責全市教育經費統計工作、本部門預決算。擬訂教育系統財務管理規章制度。擬訂各級各類學校學生培養綜合成本核算辦法和學校公用經費標准。
24、人事處(師資管理辦公室)。負責市屬高等學校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等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和分工,負責北京地區教師資格認定、專業技術職務管理和本市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教師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與培訓、接收高等學校畢業生、教育類社會團體管理工作。
② 如何登陸北京市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信息管理系統教師系統
對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意見和建議 為加強我院住院醫生規范化管理,加強實用人才專培養,提高臨床住院隊伍屬的整體素質,提高醫療服務質量,我院開展了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並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同時也發現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在廣泛徵求參加培訓醫生
③ 2017年北京市中小學生植物栽培大賽管理系統的網址
網址如下:北京市中小學生植物栽培大賽
北京市中小學生植物栽培大賽是由北京學生活動管理中心、北京教學植物園、北京市教育學會勞動技術教育研究會和北京市教育學會小學科學教學研究會聯合舉辦的一項賽事,自2012年舉辦以來,受到全市諸多學校的關注,參與人數逐年遞增。
北京市中小學生植物栽培大賽活動背景
自2012年起,北京教學植物園共組織北京市11個區縣、1000多所學校、10餘萬名中小學生進行植物栽培實踐活動,由市財政專項經費提供活動所需各種材料(花盆、營養土、營養液和種子),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
2015年由市教委將中小學生活動經費直接劃撥到各中小學校,每個學生的費用為1200元,所以此項活動不再有相關專項經費支持。
由於植物栽培實踐活動效果良好,並且能夠促進學校活動課程的開展,北京學生活動管理中心決定繼續舉辦「2015年北京市中小學生植物栽培大賽」。
(3)北京市教師管理平台擴展閱讀:
北京市中小學生植物栽培大賽目的
1. 讓孩子們從種下一粒種子開始,親身經歷植物的生命過程,鍛煉查閱資料、制定計劃、動手操作、觀察記錄、實驗探究、解決問題等多方面的能力。在實踐和體驗中增長植物知識,增強實踐能力,培養細心、耐心、持之以恆的良好品格以及熱愛植物、熱愛大自然的真實情感。
2. 豐富校內活動課程,可與校園主題活動、校園環境建設相契合,起到推進校園科技、文化、環境建設同步發展的作用。
3. 為參賽學生和教師搭建平台,進行展示和交流,對學生素質的提高和教師隊伍建設起到推進作用。
活動內容及過程
1. 通過區縣學科教研員組織參賽學校報名,教研員對本區縣參賽學校及學生數量進行匯總,上報北京學生活動管理中心(北京教學植物園),以便准備活動材料。
2. 各參賽校將活動材料款交到大賽指定公司,由公司按學校時間要求配送活動材料;(活動套材25元/套,包括花盆、營養土、營養液、種子和噴壺;50份以上免配送費)。
3. 將栽培技術培訓、栽培大賽規則、評比標准等錄製成光碟,隨活動材料一起配送到參賽學校,以便學校活動的開展。
4. 學校教師利用活動課指導學生開展栽培活動。
5. 按要求通過網路平台徵集和評審學生作品。
、
④ 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中教師個人的教師資格證有誤,如何變更
如果確實出現錯誤信息,應及時聯系學校管理員,並由個人提交申請,經學校、教育局層層審批方能修正。
《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填寫指南》
各位老師在填報時務必每一項都須仔細核對,務必將有誤的信息改正,信息一經上報,所有責任由自己負責。(帶星號「*」的為必須填寫的選項。)
填寫說明
為進一步推進教育管理信息化,加快建設教育管理公共服務平台,教育部決定啟動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建立覆蓋全國各級各類教職工的基礎資料庫和管理信息系統,實現教職工「一人一號」,為每一名教職工建立電子檔案。
所錄入數據將被作為了解教師個人發展情況的重要依據,以便將來在系統現有基礎上開發更多的功能,比如職稱評審材料審核、崗位聘用情況查詢、培訓名額分配等等。
1、標注星號的項目為教育部要求必填項目。如未按照要求填寫,系統內將無法生成正確的個人信息檔案,會影響日後職稱晉升、人事調動、離退休等一系列手續辦理,望慎重對待。
2、本系統分必填表(表後標有「*」號)和選填表。必填表必須填寫,選填表若有相應信息我省也必須填寫。
3、所填信息一經報送,無法自行修改。如出現信息有誤,必須由個人提交申請經學校、教育局層層審批方能修正。
(4)北京市教師管理平台擴展閱讀:
教師資格證修改信息方法
網上填報
1.注冊個人基本信息
考生注冊須填寫真實姓名,證件類型及證件號碼。已注冊的考生填寫密碼進行登陸,未注冊的考生點擊【注冊】進行注冊。 新注冊時,要求考生填寫本人的姓名、證件類型、證件號碼,登錄密碼、電子郵箱等聯絡信息。
2.誠信考試承諾
新注冊的考生用戶必須先閱讀考試承諾,先同意承諾的才可以進行下一步的操作。
3.閱讀報考須知
4.填報個人信息
填報個人信息,包括個人姓名、證件號碼、性別、民族、政治面貌、出生日期、戶籍所在地、報考類別、學習形式、是否師范生、學校名稱、是否大學在讀、院系班級、最高學歷、最高學位、電子郵箱、手機等信息。
5.上傳個人照片
考生上傳的照片將列印在考生准考證和考場簽到表上,並將在本網站保存以供使用成績的高校核查。如使用不合格的照片,將無法通過資質初審。因此,建議考生到專業照相館拍攝下述規格、尺寸的電子照片,以免由於照片問題,為您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教師資格證
參考資料來源:人人網-教師資格證
⑤ 北京市教委主任是什麼級別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是正廳級單位。
市教委的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推進依法治教,起草本市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研究擬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本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教育設施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
2、統籌、協調和指導本市教育工作。統一管理本市學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及其他各類教育事業;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
3、指導本市教育系統及農村、企業、社區的綜合教育改革工作;推進本市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的發展與改革,承擔深化市屬高等學校管理體制改革的責任。
4、統籌、協調和指導本市學習型社會、終身學習服務體系建設工作。
5、根據管理許可權,負責審核、審批國家及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舉辦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項目的設置、變更、終止,並履行監管職責;管理市屬高等學校的專業設置;管理本市中外合作辦學工作;管理本市學位工作;協調管理中央部委在京高等學校。
6、擬訂本市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學校的設置和辦學標准,制定教學基本要求和基本文件;編寫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學校的教材,審定基礎教育地方教材;負責教育教學質量的評估和監控工作。
7、擬訂本市招生考試與評價制度改革政策和高等教育、中等教育以及研究生教育的招生計劃,並負責考試的組織和管理工作;負責北京地區中等以上學歷教育學生的學籍管理工作;負責北京地區高等學校學生申訴處理工作。
8、參與擬訂北京地區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指導北京地區普通高等學校開展大學生就業創業工作。
9、管理、指導本市各級各類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和協調各類學生的社會實踐和校外教育工作。
10、規劃、指導本市高等學校自然科學和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組織本市高等學校承擔國家及本市重大科研項目;指導本市高等學校科技創新平台的發展建設;指導教育信息化和產學研結合等工作。
11、負責協調、指導本市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參與擬訂國家舉辦的各級各類學校編制標准;主管本市教師工作,指導教育系統教師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負責北京地區教師資格認定;管理本市教育類社會團體。
12、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本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基本建設投資的政策;負責統籌管理市本級教育基本建設投資、教育事業經費和地方教育費附加及國外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管理市本級教育國有資產和教育基本建設項目;負責協調本市高教園區建設工作;監督教育經費預算的執行情況。
13、規劃、指導本市各級各類學校後勤改革工作;協調組織有關部門、區縣做好校園及周邊環境整治,維護學校正常秩序等工作。
14、負責本市教育系統國際合作與交流工作;管理本市教育系統出國留學和境外人員來京學習;指導本市對外漢語教學和教育系統引進國外智力工作;開展與港澳台的教育交流與合作;負責在本市舉辦國際教育展覽的審批。
15、規劃、指導本市教育科學研究、教育教學研究和教育現代信息技術發展工作;負責本市語言文字規范化建設工作。
16、依法對本市教育系統的安全工作承擔管理責任,對以市教委名義組織的各類活動的安全工作承擔主體責任。
17、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⑥ 北京建委395平台人員姓名錄入錯了,怎麼改
用信息管理員的身份登錄,點擊教師信息管理中的信息首次錄入,選中錯誤的姓名,刪除,然後再用系統管理員的身份進入,在添加正確的信息就可以。
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錄入指南:
1、 標注星號的項目為教育部及省教育廳要求必填項目。如未按照要求填寫,系統內將無法生成正確的個人信息檔案,會影響日後職稱晉升、人事調動、離退休等一系列手續辦理,望慎重對待。
2.本系統分必填表(表後標有「*」號)和選填表。必填表必須填寫,選填表若有相應信息我省也必須填寫。
3、所填信息一經報送,無法自行修改。如出現信息有誤,必須由個人提交申請經學校、教育局層層審批方能修正。(因此請各位老師仔細填寫,避免錯誤)。
4、如果涉及到涉密信息,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填寫。
我們在調研基礎上編寫了該信息系統數據填報操作指南,希望廣大教師對照指南,認真細致地做好這一工作,確保按時上報。
⑦ 北京市教師中級職稱評定的相關文件哪裡有啊
每年都不一樣,但大體都差不多,只不過細節上有一些小小的差異
平谷區教委二OO四年職評工作意見
為進一步深化職評改革,建立健全科學完善的人才評價機制,使職評工作在鍛造、優化教師隊伍以及人才的開發、培養和提高等方面發揮更積極的作用,不斷促進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的提高和完善,根據京科干職[1999]36號和京人發[2003]37號、40號文件精神,特提出我區教育系統二OO四年職評工作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人事人才理論為指導,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建立健全教師發展激勵機制為核心,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充分開發、利用和優化教育人力資源為根本任務,推進職評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在教育行政部門宏觀調控下,賦予基層單位更大的人才評價自主權,充分體現由國家用人向單位用人的轉變,提高人才評價的信度和效度,使職評工作切實成為推動區本、校本兩級師資隊伍建設的有力杠桿。
二、基本原則:
堅持解放思想、改革創新的原則;堅持為教育教學改革服務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注重實績、競爭激勵的原則;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定性與定量相結合,以定量為主的原則。
三、對認定或申報各級教師職務人員的學歷資歷要求:
(一)認定各級教師職務人員的學歷、資歷要求:
從2004年起,中小學初級教師職務包括中學二級教師、小學二級教師、小學一級教師職務不再履行評審程序,而是由用人單位按崗位需要,經考核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直接聘任相應教師職務。同時,填寫《平谷區教育系統初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認定表》,報教委人事科辦理直接認定任職資格的相關手續。認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是指大學本科畢業後見習或任教一年期滿、大學專科畢業後任教三年以上、中專畢業後任教五年以上並已取得大學專科學歷、中專畢業後任教一年以上五年以下並取得大學專科學歷滿二年,認定中學二級教師職務;大學專科畢業後見習或任教一年期滿、中師畢業後任教四年以上並任小學二級教師三年以上,認定小學一級教師職務;中師(中專)畢業後見習一年期滿認定小學二級教師職務。
(二)申報小學(幼兒園)高級教師職務人員的學歷、資歷要求:
1、碩士研究生畢業當年、大學本科畢業後見習或任教一年期滿、大學專科畢業後任教六年以上並任小學一級教師五年以上,可以申報小學高級教師職務。後取得規定學歷的小學教師任小學一級教師職務五年以上,也可以申報小學高級教師職務。
2、申報教育教學管理專業的人員除滿足上述條件外,還需專職從事教育教學管理工作滿三年,並專職從事教學工作滿二年。
(三)申報中學教師職務人員的學歷、資歷要求:
申報中學教師職務應具有大學專科或以上學歷,1961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後出生的中學教師申報中學高級教師職務必須具有大學本科學歷。申報中學各級職務的學歷、資歷的具體要求是:
1、碩士研究生畢業後次年、大學本科畢業後任教五年以上並任中學二級教師四年以上、大學專科畢業後任教七年以上並任中學二級教師四年以上,可以申報中學一級教師職務。原不具備規定學歷,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後任中學二級教師四年以上,也可以申報中學一級教師職務。
2、博士研究生畢業後次年、碩士研究生畢業後任教六年以上並任中學一級教師五年以上、本科畢業後任教十年以上並任中學一級教師五年以上、大學專科畢業後任教十五年以上並任中學一級教師八年以上,可以申報中學高級教師職務。後取得大學專科學歷的中學教師任中學一級教師職務八年以上,也可以申報中學高級教師職務;後取得本科學歷的中學教師,其中學一級教師職務履職年限從取得專科學歷後算起。
3、申報教育教學管理專業的人員(中層以上職務)除滿足上述條件外,還需從事教學工作滿五年,並專職從事教育教學管理工作滿五年。
4、小評中高:
⑴博士研究生畢業後次年;⑵本科或碩士研究生畢業後,取得小學高級教師職務任職資格滿五年;⑶具備專科學歷,從事小學教學工作滿二十年,取得小學高級教師職務任職資格滿五年;⑷申報教育教學管理專業的人員(校級幹部)除滿足上述條件外,還需累計從事教育教學管理工作滿十年。
(四)申報中專教師職務人員的學歷、資歷要求:
申報中專教師職務應具有大學本科或以上學歷。其中1982年及以後普通高校畢業的人員應當獲得學士學位。申報各級教師職務的學歷、資歷要求是:
1、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後任教一年以上,可以申報助理講師職務。
2、大學本科畢業後任教五年以上,並任助理講師四年以上,可以申報講師職務。原不具備大學本科學歷,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後任助理講師四年以上,也可申報講師職務。
3、大學本科畢業後任教十年以上,並任講師五年以上,可以申報高級講師職務。原不具備大學本科學歷,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後任講師五年以上,也可申報高級講師職務。
四、關於擔任班主任工作年限問題:
(一)申報中級或高級教師職務需在取得低一級職務任職資格後,擔任班主任工作滿二年。
(二)從事年級組長、副組長(年級主任、副主任)、團隊幹部、專職從事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輔導員、課外活動指導教師,在晉升教師職務時,可視同班主任崗位,計算班主任年限。
(三)對於在沒有班主任崗位設置的單位工作的教師,評聘教師職務時,暫不要求班主任工作年限。
五、關於破格申報中、高級教師職務問題:
對於中小學不具備規定學歷、任職年限要求的教師,在教育、教學和教育科研的某一方面成績特別突出,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先將有關資料交教委人事科審批後,破格申報高一級教師職務。
(一)獲得下列獎項之一:全國模範教師、全國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全國優秀教師、全國優秀教育工作者、北京市勞動模範、北京市先進工作者、北京市優秀教師、北京市優秀教育工作者。
(二)獲北京市優秀教育教學成果特、一、二等獎。
(三)國家統編教材的主要編寫者。
六、關於外語考試問題:
1955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後出生的申報中學高級教師職務的人員必須取得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C級合格證書。2000年及以後取得的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B、C級合格證書在評聘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時有效。外語教師必須參加第二外語考試。申報中專高級講師和申報講師的人員必須分別通過B級、C級外語考試。
對於參加當年外語考試成績不合格者,在取得中學一級教師職務以來,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參加本年度中高評審。即,獲區縣級及以上教育系統先進稱號或優秀教育教學成果二等獎及以上獎項;國家統編教材的主要編寫者;參加全國、市學科評優、教育教學論文評優獲全國性獎勵或市級二等獎及以上獎勵。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外語:
(一)第二學歷是外語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的人員,申報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二)獲得碩士學位申報中級職務,獲得博士學位申報正副高級職務。
(三)近5年內有正式出版的譯著,且達到5萬字以上,通過市人事局組織外語考核的。
七、中、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推薦程序及辦法:
為使我系統職評工作與人事制度改革的總體趨勢相適應,充分體現基層單位的人才使用、人才評價自主權,從2004年起,我委將本著求真務實,貼近學校的基本原則,在職評工作上實行重心下移,權力下放。各學校一定要高度重視,嚴格把關,周密安排,公平公正、科學高效地完成對參評教師的量化考核、推薦工作。
(一)校內推薦中、高級教師職務的組織建設:
各學校要分別成立領導評議組、聽課評議組、答辯評議組,各評議組成員要有較高的政治、業務及政策水平,作風正派,辦事公道,工作認真,在群眾中有較高威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1、各評議組的人員構成:
領導評議組、聽課評議組和答辯評議組分別由5~13人組成,各評議組成員應具備中級及以上職稱,校長分別任三個評議組組長。其中,領導評議組由校級幹部和教職工代表組成,教職工代表人數(包括中層幹部)不少於領導評議組總人數的三分之二。聽課評議組、答辯評議組成員要涵蓋本單位所有參評教師的申報學科,且兩組除校長之外的其它成員不得交叉重復。
2、組建評議組的基本原則:
⑴堅持迴避原則。凡本人或其親屬當年申報中、高級教師職務的,不能當選為評議組成員。
⑵堅持民主原則。領導評議組成員(校長或行政一把手除外)必須通過教職工民主選舉產生,本單位所有在崗教職工均有選舉權。若實行提供候選人選舉產生領導評議組成員的辦法,則首先要由校級領導班子和工會主席共同醞釀提名,確定多於領導評議組成員規定人數1~2名的候選人,然後由全體教職工進行差額投票選舉,按得票數多少排列名次,確定領導評議組成員。領導評議組產生後,由領導評議組集體推薦產生聽課評議組和答辯評議組成員。
(二)各評議組的主要職責:
1、領導評議組:其主要職責是向本單位全體教職工傳達職評工作有關文件精神,根據本單位師資隊伍建設的總體目標,制定量化的師德評價標准,對申報中、高級教師職務人員的師德表現和榮譽業績做出量化評價,並向中、高級教師職務評委會提出晉升相應教師職務的推薦意見。指導、協調、監督聽課評議組、答辯評議組的日常工作,整合人力、物力資源,保證本單位職評工作公正高效,穩步推進。
2、答辯評議組:負責制定量化的答辯評價標准,對本單位申報中級教師職務人員進行答辯考核,明確指出優缺點,並給出分數。評議組成員的平均分為教師個人的最後得分。
3、聽課評議組:負責對本單位申報中級教師職務人員進行聽課考核,明確指出優缺點,並給出分數。評議組成員的平均分為教師個人的最後得分。
學校制定的關於對中、高級申報人員的考核評價方案必須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後方可執行。各單位要將評議組成員情況、考核評價方案、答辯題目、各項工作的具體日程安排及對參評教師的考核結果,按照規定時間、規定項目報送教委人事科。
(三)校內考核推薦中、高級教師職務應完成的主要任務:
學校推薦中、高級教師職務應堅持定性與定量相結合、以定量為主的原則,對所有申報人員都要進行量化考核評價,根據量化考核結果確定推薦中、高級教師職務的人選。
對申報中級教師職務人員,考核評價從師德表現、答辯、聽課、榮譽業績加權等四個方面進行。其中,師德表現、答辯、聽課各佔100分,用三項總分除以3計算出個人平均分。在此基礎上,計算個人業績加權分,按個人平均分及加權分之和排列個人名次。
師德評價應從依法執教、愛崗敬業、熱愛學生、嚴謹治學、團結協作、廉潔從教、為人師表等幾個方面進行。
答辯考核應從素質教育理念、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新課程標准、本學科教材教法以及校本師資培訓、學習型學校建設、通讀各學科教材活動所規定的內容等幾個方面進行,力爭從理論和實踐兩個層面對參評教師加以考查。每個教師的答辯題目不得少於兩道,且教師之間的題目不得重復。
聽課考核以中、小教科制定下發的《課堂教學評價標准》為依據。
榮譽業績加權按《平谷區教育委員會關於教師職評、考核工作加權項目的有關規定》執行。
對申報高級教師職務人員,學校只對其進行上述四項評價中的兩項評價,即師德評價和榮譽業績加權,以師德分數和加權分之和排列個人名次。
(四)校級中、高級教師職務推薦程序:
1、組織全體教職工學習職評文件,領會文件精神。
2、全體教職工投票選舉,產生領導評議組成員。
3、由領導評議組推薦產生聽課、答辯評議組成員。
4、各評議組制定各項考核評價方案,並交由教代會討論通過。
5、教師個人申報,提交反映本人任職資格條件、工作水平、能力成就的有關材料。如畢業證、合格證、獲獎證書等。
6、領導評議組根據文件規定,對申報人員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把關,確定其是否符合申報條件。
7、各評議組按照職責分工,對所有申報人員進行量化考核評分。
8、推薦上報。按總分的排列名次,取與推薦名額相等的人數,確定推薦人選,報教委人事科。
(五)幾個具體問題的說明:
1、沒有學生的單位由單位負責出面協調,統一委託到其它學校進行聽課、答辯考核,分數單列。師德評價、個人加權部分仍由教師所在單位負責完成。考核完成後,被委託單位要將聽課、答辯評價結果返回到委託單位。最後,由參評教師所在單位對四項考核成績進行匯總,確定被推薦人選。
2、申報高級教師職務人員的聽課、答辯考核由高評委負責完成,考核成績的優、良、中比例為3:4:3。答辯題目不再事先下發,答辯內容參照校內中級答辯內容。
3、各單位黨政正職和教委機關人員申報中、高級教師職務的,由中、高評委統一組織考核評價。
4、申報小中高人員由高評委統一組織考核評價,考核完成後,提交高評委評審。
(六)區級中評委、高評委的職責和任務:
中學高級評委會負責完成中學高級教師職務的推薦評審和中學一級教師職務的評審工作。小學中級評委會負責完成小學高級教師職務的評審工作。中小學中級教師職務均採用定性化的等額評審制,高級教師職務採用差額評審制,其中,城區教師淘汰比例為15%,農村地區為10%,邊遠地區為5%。
根據市人事局、市教委制定下發的[2003]37號、40號文件精神,2004年,我區將自行組建中學高級評委會,負責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政治、體育、音樂、美術等主要學科的評審工作。教育管理專業仍由市教委負責評審。
八、其它有關問題的說明:
(一)現享有非教師職務職稱的人員,如政工師、會計師、主治醫師等,原則上是在教師崗位或教育管理崗位上工作的方可按有關規定轉換成教師職稱系列。
(二)「九五」繼續教育對象具有「九五」繼續教育結業證書是晉升專業技術職務的必要條件之一。申報中專高級講師和申報 講師的人員必須分別通過計算機B級和A級水平考試。1961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後出生的中小學、職高教師,在申報中、高級教師職務時必須分別持有全國計算機應用能力或北京市計算機應用水平三個模塊、四個模塊考試合格證。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在評聘中、高級教師職務時可免於計算機考試:
1、取得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2、取得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博士學位。
3、參加全國計算機軟體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程序員及以上級別資格證書的人員。
取得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碩士學位的人員,評聘中級職稱時免於計算機考試,評聘高級職稱時需取得1個計算機模塊合格證書。
(三)申報各級教師職務必須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
(四)凡佔用教委指標應征入伍的教師,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軍齡計算為教齡,初級職稱評定同在崗教師同步進行。復員後繼 續在教育系統任教的如符合中級評審條件,其指標帶帽下達。
(五)根據《北京市貫徹執行〈中小學教師職務試行條例〉實施細則》和京職改辦字[1997]026文件精神,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申請晉升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
1、從其它部門調入從事教育工作未滿一年的。
2、病休一年以上,在開展教師職務評聘工作時,仍不能到校任教的。
3、全脫產進修一年以上,被外單位借調及停薪留職人員,在開展教師職務評聘工作時,仍未返校任教的。
4、當年未參加考核或參加考核獲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5、職業道德水準低,有體罰、變相體罰學生的行為,或對本職工作不負責任造成不良後果尚未處理的。
6、受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未滿一年的。
九、對申報材料的要求:
(一)認定初級教師職務均需填寫《平谷區教育系統初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認定表》一份,不再填寫申報表。
(二)申報中級教師職務的人員除填寫一份申報表之外,還需提交3000字以上論文一份(B5紙列印,封面寫清單位、姓名、申報學科、論文名稱)以及反映本人學歷層次和業務水平的學歷證書、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申報講師職務的需填寫申報表一式5份,提交3000字以上的論文一式5份。
(三)申報高級教師職務的需填寫申報表一式兩份,提交5000字以上論文一份(B5紙列印,封面寫清單位、姓名、申報學科、論文名稱),考核課的規范教案及課後自評、教育教學或管理工作的自我分析、自我評價千字文各一份以及各類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四)申報中專高級講師職務的需填寫申報表一式5份,提交5000字以上的學術論文、教研論文各一式5份(B5紙列印,封面寫清單位、姓名、論文名稱)以及各類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申報高級教師職務人員每人一個材料袋,規格為34×24厘米豎式帶拉線的檔案袋。
(五)申報中、高級教師職務人員的各類復印件用B5紙復印後要裝訂成冊。裝訂順序為:學歷證書、低一級職稱證書、「九五」繼教合格證、教師資格證、計算機及外語合格證、榮譽證書、獲獎證書等(榮譽證書、獲獎證書的時限為任現職以來)。
十、職評工作日程安排:
(一)學校工作日程:、
1、5月底以前將中學高級推薦評審候選人名單報教委人事科。
2、6月中旬完成校內申報中級人員聽課工作。
3、6月下旬完成校內申報中級人員答辯工作。
4、7月上旬將申報初級、中級教師職務人員名單報教委人事科。
(二)中、高評委工作日程:
1、6月中、下旬完成申報中學高級人員聽課工作。
2、7月下旬完成申報中學高級人員答辯工作。
3、8月中旬完成中學高級的推薦評審工作。
4、9月份完成中級教師職務的評審工作。
職評工作關繫到廣大教職工的切身利益,具有很強的政策性、操作性和社會敏感性。各單位在制定考核評價方案時一定要以促進教師成長、提高教師綜合素質為出發點,與推動校本師訓、校本教研、學習型學校建設、通讀各學科教材活動等緊密結合,認真貫徹落實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逐步建立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教師考核評價體系。各單位要加強對職評工作的領導,認真研究,周密部署,穩步推進,增強工作的針對性和預見性,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進程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保證職評工作的順利進行。 平谷區教委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