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違法案例
對於這一點,相信有的老師之前吃過虧,所以一定要謹記:不管學生多頑劣,不管有多生氣,都千千萬萬不可以體罰學生!一旦涉及體罰,性質就變了。原本是出於好心去管教學生,最後卻變成了體罰學生。
有的家長平時忙於工作,基本上把孩子全權託付給了老師。經常對班主任說:「老師,你就把他當成是你自己的孩子,出了錯或者不聽話,你就好好收拾他!我家孩子皮實,抗揍!」
可一旦你把這些話當真了,那你就太天真了。好聽的話誰都會說,可一旦你真的動手打了他的孩子或者對他孩子進行了變相體罰,相信過不了多久,學生家長就會找到學校來鬧事。輕則到校長辦公室鬧一鬧,讓你寫份檢查道個歉,重則鬧到教育局去,到時候你可能連飯碗都保不住了。
二. 侮辱學生
現在的學生不比我們那時候,老師罵我們什麼就聽著,不敢抬頭更不敢還嘴。覺得被老師罵是件丟人的事,回家也不會告訴父母。但現在的孩子可不一樣,你說他一句,他能頂回來十句。即使當時他默不作聲,事後學生回到家告訴家長,他們的父母肯定是不樂意的。
作為老師,即使是被學生氣到想要口吐蓮花,出口之前還是要過一過腦子。想一下這話能不能說,說出去了會不會有什麼後果,自己能否承擔得起這樣的後果。
再者,為人師者,還是要對學生多一點寬容和耐心。孩子犯了錯,耐下性子多給予引導和規勸。不要動不動就怒氣沖天,什麼話都往出說。一則有損自身的良好形象,二則容易給孩子的身心造成傷害,實在是得不償失
三. 侵犯學生財產權
有的老師為了督促學生上學不要遲到,便設立班規要求凡是遲到的學生,每次懲罰五元錢,整合到班費里用來表彰表現好的學生。雖然這樣的方法確實起到了一定的震懾性作用,但在某種程度上,還是侵犯了學生的財產權。
況且學生又沒有掙錢的能力,繳納的五元罰款還是從家長那裡要的,並未從實質上對學生進行懲罰。學生會覺得反正罰的也不是我的錢,遲到就遲到了。與其這樣,倒不如懲罰一些有意義的。比如多讓遲到的學生寫一點家庭作業或者多背一篇作文等等。
還有的學生上課偷看小說或者偷玩手機,被老師沒收後,就要不回來了。這其實是典型的侵犯學生財產權的案例。學生上課開小差做別的事情是不對,老師將其沒收也沒錯。但不應該將收繳的物品據為己有。可以聯系學生家長,告知情況後讓家長來學校將東西拿回去。
四. 限制學生的人身自由
有的學生學習成績差,每次考試都會拖班級後腿,老師被逼無奈,就會強制要求學生放學後不許回家,待在教室或者辦公室里繼續學習或者補作業。這其實是限制了學生的人身自由。
㈡ 違反教師法案例
一、案情簡介
2005年,寒假過後,在新學期開學伊始,初一(1)班班主任郭老師特別強調了學生的發型問題。
雖然說「穿衣戴帽,各有一好」,留什麼樣的發型是件小事,可在許多學校和老師的眼裡,絕對不能把發型當小事來抓。確實,生源不佳的學校的學生常給人「街道痞子」、「胡同串子」的感覺。郭老師強調發型問題是有原因的。可是,學生留什麼發型,一般不取決於教委、學校、老師,而是歌星、影星、球星。
結果三天過去了,班裡的男生蘇某還是留著長長的中分頭。一天中午放學後,郭老師把蘇某叫到辦公室。
教師問:「老師給全班同學提的發型要求你知道嗎?這也是全校統一的要求,你知道嗎?」
「知道。」蘇某低聲回答。
「知道?知道為什麼還不動?」聲調里老師帶著幾分氣。
「我家裡不讓理,我也沒辦法。」學生理直氣壯。
就這樣,師生對話的火葯味越來越濃。最後,郭老師拉開抽屜順手拿出一把剪子,嘴裡說著「那我替你理吧」,話到手到,蘇某中間的一綹頭發已剪下來了。蘇某一邊護著,一邊說:「得,得,我自己去理,行了吧。」說完跑出了辦公室。
蘇某回到家的時候,其父正在喝酒。看見兒子捂著頭走進來便大聲喝問,以為兒子又在外面打了架,惹事生非。當聽完事情原委後便借著幾分酒力,怒沖沖跑到學校興師問罪。見到郭老師開始還較理智,後來便破口大罵,在場的老師都為之瞪目。
正當大家紛紛上前勸解、家長還不依不饒的時候,一位兩鬢銀白、馬上要退休的女教師喬某走上前去,嘴裡說著「讓你無法無天」,隨手就給了蘇父一個嘴巴,不知是這巴掌的功效還是蘇父的酒也該醒了,反正此後罵聲聽不見了,只是聽到蘇父反復強調:「正月里理頭死舅舅,又不是文化大革命,憑什麼給我孩子剃陰陽頭……。」
此時外面已圍了不少人,為了化解矛盾,年級主任便把他們帶到校長室。
二、案情分析
1、蘇父
蘇父見到郭老師開始還較理智,「後來便破口大罵」,對教師造成了人格的侮辱,違反了中國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5號《中國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八章法律責任第三十五條的規定:「侮辱、毆打教師的,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行政處罰;造成損害的,責令賠償損失;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因此,鑒於情節不是特別嚴重和惡劣,家長應該向郭老師賠禮道歉。
2、郭老師
郭老師作為人民教師對學生嚴格要求,對工作認真負責應該是好的,但採取的方法不當,對學生的人格不夠尊重,違反了中國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5號《中國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二章權利和義務第八條的規定:教師義務(四)「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以及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章第15條「學校、幼兒園的教職員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3、喬老師
喬老師站出來主持公道,這很不容易,但是她不該用違法行為制止違法行為。
喬老師遇事不冷靜,應該向家長道歉。
三、結果
家長蘇某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向郭老師賠禮道歉;喬老師也為自己魯莽行事向家長道歉;蘇老師尊重學生的意識也加強了,對自己的行為作了深入的反思。
從這一案例,我們可以看出,教師要懂法守法,尤其要了解我國的教師法和教育法等基本的法律法規,用規律法規來約束自己的行為,並將此作為保障自己合法權利的手段;同時,應該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權利不受侵犯。
㈢ 教育部公開8起教師違規典型案例,分別有哪些類型的事件
這八起教師違規典型案例,包括兩起幼兒園教師體罰幼兒事件,一起教師學術不端、抄襲他人作品事件,還有教師猥褻,性侵,與學生發生不當關系,對學生進行性騷擾並受賄事件。
㈣ 教師違法行為的主要類型有哪些
教師違法行為的主要類型有: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
2、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3、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教師,以教書為生的職業。這個職業是人類社會最古老的職業之一。按照法律法規和行業規范,在規定的時間節點內,根據學校設施條件和個人職稱專業,安排學生入座、發放學習資料、備課授課、批改作業、引導輔導幫助學生學習、組織聽課練習,
組織考試、傳授科學文化基本知識,開展主持學術交流、提高學生的觀察學習、記憶認知、動手溝通、操作等綜合實踐能力,培養學生特長,促進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掌握經驗技術。
(4)教師違法案例擴展閱讀:
教師違法行為的主要類型的法律責任:
第三十五條 侮辱、毆打教師的,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行政處罰;造成損害的,責令賠償損失;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六條 對依法提出申訴、控告、檢舉的教師進行打擊報復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給予行政處分。國家工作人員對教師打擊報復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 地方人民政府對違反本法規定,拖欠教師工資或者侵犯教師其他合法權益的,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違反國家財政制度、財務制度,挪用國家財政用於教育的經費,
嚴重妨礙教育教學工作,拖欠教師工資,損害教師合法權益的,由上級機關責令限期歸還被挪用的經費,並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九條 教師對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侵犯其合法權益的,或者對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作出的處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訴,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在接到申訴的三十日內,作出處理。
教師認為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行政部門侵犯其根據本法規定享有的權利的,可以向同級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同級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作出處理。
愛國守法是「教師職業的基本要求」。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自覺遵守教育法律法規,依法履行教師職責權利。不得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言行。
愛崗敬業是「教師職業的本質要求」。忠誠於人民教育事業,志存高遠,勤懇敬業,甘為人梯,樂於奉獻。對工作高度負責,認真備課上課,認真批改作業,認真輔導學生。不得敷衍塞責。
關愛學生是「師德的靈魂」。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平等公正對待學生。對學生嚴慈相濟,做學生良師益友。保護學生安全,關心學生健康,維護學生權益。不諷刺、挖苦、歧視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教書育人是「教師的天職」。遵循教育規律,實施素質教育。循循善誘,誨人不倦,因材施教。培養學生良好品行,激發學生創新精神,促進學生全面發展。不以分數作為評價學生的唯一標准。
教師違法行為的地位:
第一,教師為主體,學生為客體。這種觀點是說,教師在教育活動中處在絕對的支配地位,學生處在絕對的受支配地位。這種觀點是「教師中心論」。
第二,學生為主體,教師完全受制於學生的要求。這種觀點是說教師在教育活動中處在絕對的被支配的位置。這種觀點是「學生中心論」。
第三,教師與學生互為主客體。
教育活動中,教師作為一定社會的教育目的,承擔起了一定的教育任務,在自己所掌握的知識與技能的基礎上,運用一定的教育資源,對學生開展教育實踐活動。教師作為教育實踐活動的主體是毋庸置疑的。
在教育活動中,學生雖然是教育活動的對象——客體,但是學生作為有一定認知與實踐能力的人,也是作為主體在活動著。針對教師作為主體所開展的教育活動,學生也在這種活動中主動地認識著、實踐著。學生也把教師及教師在教育活動中所運用的一切教育資源作為認識與實踐的對象。
鑒於教師與學生互為主客體的關系,在現代教育思想中,人們一般認為教師在教育活動中發揮著主導的作用,而學生在學習活動中發揮著主體的作用。
㈤ 教育部公開8起教師違規典型案例,分別是哪8例
教育部一共公開了8起教師違規典型案例,分別以下8例:
第一例是江蘇省盱眙市維嘉幼兒園教師陳某某體罰幼兒問題。
第二例是江蘇省盱眙市維嘉幼兒園教師陳某某體罰幼兒問題。
第三例是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如意小學教師胡某某學術不端問題。
以上兩起案件就是教師違規典型案例,他們的行為對教師形象是一種抹黑,也是要受到堅決打擊的。對於這些教師的違規行為,相關部門也會採取更為有力的措施,堅決進行懲處。
㈥ 教育部公開8起教師違規典型案例,都反映了哪些社會問題
㈦ 教育部公開8起教師違規典型案例,分別是哪8起
教育部公開8起教師違規典型案例,分別是:江蘇省盱眙市維嘉幼兒園教師陳某某體罰幼兒問題,海南省屯昌縣民辦尚書源幼兒園教師許某某、潘某某體罰幼兒問題,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如意小學教師胡某某學術不端問題,河南省扶溝縣民辦水泉小學教師江某虐待學生問題;
廣西壯族自治區來賓市興賓區大灣鎮中心小學教師肖某猥褻學生問題,浙江省安吉縣民辦天略外國語學校教師許某某性侵學生問題,山東鋁業職業學院教師劉某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系問題,福州大學實驗師張某某性騷擾學生、受賄問題。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指出,上述問題的發生,既反映出當前仍有極個別教師理想信念缺失、育人意識淡漠、法紀觀念淡薄,也反映出部分地方教育部門和學校在師德師風建設上存在短板弱項,思想認識不深刻、教育引導不深入、監督管理不到位、違規懲處不堅決,以致養癰遺患,對學生造成嚴重傷害,對教師隊伍形象造成嚴重損害。
(7)教師違法案例擴展閱讀: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強調:
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要進一步加強師德師風教育,健全覆蓋大、中、小、幼的常態化師德師風教育制度,強化法治教育、紀律規范教育,聚焦教師的理想信念、家國情懷、價值引領,進行針對性的引導和浸潤。
對違規行為要保持高壓態勢,堅持力度不減、尺度不松、態度不變,堅決懲處違規行為。要嚴格執行教師資格相關工作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和《教師資格條例》,對依法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其教師資格證書應及時按程序撤銷並收繳。
對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取得教師資格,若已經取得,應依法喪失,並按程序辦理注銷手續,收繳證書,歸檔備案,喪失教師資格者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終身不得從教。
要進一步壓實責任,推動師德師風建設工作下沉,落實中小學校校長、高校院(系)行政主要負責人和黨組織主要負責人的直接領導責任,打通落實的最後一公里,保證師德師風建設取得實實在在效果。
㈧ 教育部曝光師德違規案例,專家對此有何表示
專家認為解決師德建設不僅是事後處罰,確實也是這樣,當事情發生了你選擇了懲罰,而沒有發生的時候卻不防患於未然,這樣就不可能杜絕這種現象的出現,師德准確地說應該是教師公德,是教師為了維護社會公共利益應該遵守的社會公共道德。教師道德是一種職業道德。教師的職業道德,簡稱“師德”,它是教師和一切教育工作者在從事教育活動中必須遵守的道德規范和行為准則,以及與之相適應的道德觀念、情操和品質。師德,是教師應有的道德和行為規范,是全社會道德體系的組成部分,是青少年學生道德修養的楷模之一。從實踐的角度看,具有高尚情操、淵博學識和人格魅力的教師,會對其學生產生一輩子的影響。
㈨ 教育部公開8起教師違規典型案例是怎麼回事
日前,教育部對8起違反教師職業行為十項准則典型問題進行公開曝光。這些典型案例有:江蘇省盱眙市維嘉幼兒園教師陳某某體罰幼兒問題,海南省屯昌縣民辦尚書源幼兒園教師許某某、潘某某體罰幼兒問題;
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如意小學教師胡某某學術不端問題,河南省扶溝縣民辦水泉小學教師江某虐待學生問題,廣西壯族自治區來賓市興賓區大灣鎮中心小學教師肖某猥褻學生問題,浙江省安吉縣民辦天略外國語學校教師許某某性侵學生問題,山東鋁業職業學院教師劉某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系問題,福州大學實驗師張某某性騷擾學生、受賄問題。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強調,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要進一步加強師德師風教育,健全覆蓋大、中、小、幼的常態化師德師風教育制度,強化法治教育、紀律規范教育,聚焦教師的理想信念、家國情懷、價值引領,進行針對性的引導和浸潤。
(9)教師違法案例擴展閱讀
8起教師違規典型案例反映出的問題: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指出,上述問題的發生,既反映出當前仍有極個別教師理想信念缺失、育人意識淡漠、法紀觀念淡薄。
同時也反映出部分地方教育部門和學校在師德師風建設上存在短板弱項,思想認識不深刻、教育引導不深入、監督管理不到位、違規懲處不堅決,以致養癰遺患,對學生造成嚴重傷害,對教師隊伍形象造成嚴重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