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教育廳
Ⅰ 山東省教育廳網站
青島恆星職業學院目無法紀,不響應國家號召,學費不減不免,反而往上直漲。學生和家長很無奈。希望有人管一管
Ⅱ 山東省教育局電話
山東省教育廳辦公室:0531-8191 6631 81916632
求採納
Ⅲ 山東省教育廳的工作動態
孫偉走訪慰問教師並召開座談會
9月10日,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孫偉到山東英才學院走訪慰問教師並召開職業教育與民辦教育座談會,向辛勤耕耘在工作崗位上的老師們致以節日的祝賀和親切的慰問。
孫偉在山東英才學院先後考察了物流實訓中心、機械加工實訓中心、建築工程實訓中心、大學生創業實訓中心、學前教育實訓中心等,主持召開了職業教育與民辦教育座談會。孫偉在聽取了教師代表發言後指出,建立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是推進「四化」同步發展的重要節點和有力支撐,是深化教育改革、實施教育結構戰略性調整、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的有效突破口,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偉大事業。職業教育要作為我省一項重大戰略予以推進,作為我省教育體制改革的一面旗幟亮出來,要堅持不懈抓下去。
孫偉強調,教師是教育事業的第一資源,推動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培養高素質人才,教師是關鍵。各級黨委、政府及部門應當採取有力措施,切實保障教師的政治地位、社會地位、職業地位,維護教師合法權益,千方百計幫助學校和教師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創造教書育人的良好環境,讓廣大教師安安心心教書、踏踏實實育人。他希望全省廣大教師做師德建設的忠誠實踐者,做專業成長的領路人,做教育教學改革的開拓者。
Ⅳ 山東省教育廳舉報熱線是什麼
山東省教育廳舉報熱線是:0531-81916651
Ⅳ 山東省教育廳歸哪管
山東省教育廳歸山東省政府管轄,國家教育部管轄!
Ⅵ 山東省教育廳廳長被抓,省教育廳廳長是什麼級別
你好,你的問題回答如下:
1、省教育廳廳長是正廳級別待遇,與省工商局長、德州市市長、濟南市副市長級別相同。
2、屬於高級領導幹部,與其級別對應的還是直轄市區長、縣長。
Ⅶ 山東省教育廳舉報方式
鄄城縣陳良小學要求學生中午補課,每人每月一百元
Ⅷ 山東省教育廳對小學各科課時安排的相關規定
小學一、二年級
品德與生活(2節)
語文(9節)
數學(5節)
體育(4節)
藝術【包括音樂、美術】(4節)
綜合實踐活動【包括信息技術教育、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與社會實踐、勞動與技術教育】(3節)
地方與學校開發或選用的課程(3節)
小學三、四、五、六年級
品德與社會(2節)
語文【包括作文】(8節)
數學(4節)
英語(2節)
科學(2節)
體育(3節)
藝術【包括音樂、美術】(4節)
綜合實踐活動【包括信息技術教育、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與社會實踐、勞動與技術教育】(2節)
地方與學校開發或選用的課程(3節)
Ⅸ 請問 大學的主管部門 為什麼還分山東省和 山東省教育廳有什麼區別么
山東省屬公辦大學的主管部門是山東省人民政府,山東省轄區內的民辦大學主管部門就是山東省教育廳。學校的體質不一樣,主管部門也不一樣
Ⅹ 山東省教育廳的主要職責
(一)起草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全省教育改革與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省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民辦教育和少數民族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工作;主管全省教師工作,指導學校教職工隊伍建設;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和教育教學改革;組織進行教育督導與評估。
(三)統籌規劃高校布局,負責協調省部共建校際項目、211工程、985工程的組織實施工作;按規定承擔各類高校和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的設立、撤銷、更名和調整的審核、報批工作;確定中等以下教育學制。
(四)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監測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參與全省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編報省級教育經費年度預算建議方案,指導省屬院校、直屬單位事業費、基建投資和專項經費的管理工作,按有關規定管理國外對我省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
(五)負責全省各類學歷教育招生考試和學籍學歷管理工作;負責實施學位制度的有關工作,承擔省人民政府學位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六)指導高校的科研工作,組織協調高校承擔有關重大科研項目和科技攻關項目;指導高校參與創新體系建設。
(七)負責對外及與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與合作工作;歸口管理全省教育系統出國留學和接受外國留學生工作;負責有關國際教育展覽的審批工作。
(八)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指導全省學校體育、衛生健康、藝術和國防教育工作。
(九)負責全省語言文字管理工作。
(十)負責高校的穩定工作,指導高校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的工作;指導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
(十一)負責高校黨的建設工作,協助省委組織部和中央有關部委管理高校的領導班子,提出充實、調整、任免意見;指導高校黨的組織建設,做好黨員的教育、發展和管理工作;指導高校統戰工作。
(十二)指導高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定加強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規劃和政策規定;指導高校的宣傳教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十三)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