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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工受伤

发布时间: 2020-11-19 20:40:48

暑期工期间受到工伤怎么得到赔偿

您好!
这个问题首先要区分是工伤纠纷还是雇佣损害赔偿案件。两者的赔偿程序和标准有较大的区别,导致的赔偿金额也有差距。
属于劳动纠纷应先申请工伤认定,再依法申请作出劳动能力鉴定,就鉴定结论要求赔偿,协商不成的提起劳动仲裁。工伤的赔偿依据是本人工资和社平工资,起诉的被告主体是单位或个体法人。
而若属于临时性的劳务、雇佣行为,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可以直接起诉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项目主要:残疾赔偿金、护理费、误工费、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交通费等。残疾的赔偿主要看伤者的年纪和户口类别,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有比较大的区别。
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⑵ 在校生“暑期工”受伤能认定工伤吗

1.很遗憾,你说的这种情况确实无法进行工伤认定,进而通过工伤解决纠纷。
2.从法律角度看,大学生假期打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不成立劳动关系。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中,第12条有这样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假期打工学生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和保护,也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但是,不适用工伤并不意味着“伤了白伤”,受害人仍可以人身损害赔偿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假期打工期间,由公司对学生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公司是受益人,两者之间的关系实际上形成了雇佣关系,所以,受伤的学生应该向公司主张赔偿。

4.如果你想解决该纠纷,除了与单位协商处理以外,只能先做司法鉴定,然后通过法院走人身伤害赔偿程序解决!

⑶ 学生打暑假工受伤了算不算工伤

暑假工,不属于劳动合同,属于劳务或者雇佣性质,因此,只能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办法处理,不能按照工伤办理。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另外,《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强调,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由此不难看出,工伤认定的主体为劳动者,通常认为在校大学生不具备劳动主体资格,没有形成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自然无法申请工伤认定。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由此可见,在校大学生做暑期工,因工作原因受伤,双方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但明显形成雇佣关系,所在公司应当为暑期工的人身损害赔偿赔偿责任。

(3)暑期工受伤扩展阅读:

根据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将不视为就业,视为未建立劳动关系。有学校负责人说了:“企业与在校生只能签订‘实习协议’,协议会把双方甚至是校方的职责标明,学生工未达到签订“劳动合同”的标准。

因为不存在“劳动关系”,当企业与学生在勤工助学期间因在工作期间发生事故导致受伤的赔偿问题、劳动报酬等发生争议时,若企业或学生向人社部门反映,人社部门将会先协助双方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的,会指引其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双方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⑷ 暑假工的工伤处理

你这个是属于工伤的,问题就是车子上的人愿意给你做证明吗?还有就是你自己手上有证据可内以证明是在公司容的车子上出的事情吗?公司说愿意报销医药费,你可以找个你认为比较可相信的朋友去报销现在产生的医药费。有点要注意一个人在外面不轻易的相信别人,你先把发票复印了给公司去计算下看看是不是可以给你钱。千万不要现在就拿原件去报销。这个公司现在的确就是想稳住你。如果公司一直拖延你就要赶快去劳动局举报这个公司。

⑸ 暑期工在工作中受伤能按工伤处理吗

首先区分是工伤纠纷还是雇佣损害赔偿案件?两者的赔偿程序和标准有较大的区别,导致的赔偿金额也有差距!属于劳动纠纷应先申请工伤认定,再依法申请作出劳动能力鉴定,就鉴定结论要求赔偿,协商不成的提起劳动仲裁!
工伤的赔偿依据是本人工资和社平工资,起诉的被告主体是单位或个体法人。
而属于临时性的劳务、雇佣行为,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可以直接起诉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项目主要:残疾赔偿金、护理费、误工费、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交通费等!残疾的赔偿主要看伤者的年纪和户口类别!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有比较大的区别!

⑹ 打暑期工期间受伤了,算工伤吗可以要求公司赔

1.很遗憾,你说的这种情况确实无法进行工伤认定,进而通过工伤解决纠纷。
2.从法律角度看,大学生假期打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不成立劳动关系。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中,第12条有这样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假期打工学生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和保护,也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但是,不适用工伤并不意味着“伤了白伤”,受害人仍可以人身损害赔偿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假期打工期间,由公司对学生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公司是受益人,两者之间的关系实际上形成了雇佣关系,所以,受伤的学生应该向公司主张赔偿。
4.如果你想解决该纠纷,除了与单位协商处理以外,只能先做司法鉴定,然后通过法院走人身伤害赔偿程序解决!

⑺ 打暑期工期间受伤了,算工伤吗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

暑假有两个多月,不少学生都会利用这段长假来打工,赚取自己的生活费或是学费等等。但是由于工作环境或其他因素等关系,有些人在工作中受伤了,那么打暑期工期间受伤了,算工伤吗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下面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暑假工,不属于劳动合同,属于劳务或者雇佣性质,因此,只能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办法处理,不能按照工伤办理。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另外,《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强调,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由此不难看出,工伤认定的主体为劳动者,通常认为在校大学生不具备劳动主体资格,没有形成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自然无法申请工伤认定。
在校大学生做暑期工,受伤如何维权?
用人单位和在校大学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后者并未在经济上依赖前者获得长期生活来源,并没有建立具有一定人身依附性劳动关系的合意,在校大学生做暑期工时受伤,该如何捍卫自身合法权益呢?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由此可见,在校大学生做暑期工,因工作原因受伤,双方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但明显形成雇佣关系,所在公司应当为暑期工的人身损害赔偿赔偿责任。
如果因打暑期工期间受伤赔偿的问题而烦恼,建议你可以在线咨询律师得到更多答案,或找律师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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