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家访程序
1. 当兵政审完后是不是家访呢,急死了
家访就代表你选上了 恭喜
2. 征兵家访后 还有什么程序
审定新兵、交接新兵。
一、《征兵工作条例》 审定新兵
第二十三条 县、市征兵办公室在审定新兵时,应当对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的应征公民进行全面衡量,择优批准政治思想好、身体好、文化程度高的服现役。
第二十四条 革命烈士和革命伤残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服现役。
第二十五条 依法可以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服现役,原就读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第二十六条 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由县、市征兵办公室办理入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并通知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其家属凭入伍通知书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注销应征公民的户口,并享受军属待遇。
第二十七条 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含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的,由原单位发给离职当月的全部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
二、《征兵工作条例》交接新兵
(一)征兵开始时,部队以军(武警部队以总队,下同)为单位派出联络组,负责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联系,商定县、市送兵到达地点、途中转运和交接等有关事宜;
(二)新兵分拨应当相对集中,1个县、市征集的新兵补充到部队的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师或者旅;
(三)县、市征兵办公室应当根据上级征兵办公室的安排,选派得力人员,负责将新兵送到部队的师或者旅;送兵人员与新兵的比例为一比三十左右;
(四)县、市征兵办公室在新兵集中后,应当按照新兵的去向、人数进行编组,并对新兵进行必要的军事常识、安全知识和思想教育;
(五)送兵人员将新兵送到部队后,应当向部队介绍新兵的政治、身体、文化、特长等情况,办妥交接手续后及时返回;
(六)部队在新兵到达时,应当热情欢迎,并妥善安排新兵和送兵人员的食宿。
(2)属于家访程序扩展阅读:
新兵到达部队后,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检疫和复查。经检疫发现患传染病的,应当及时隔离治疗,并采取必要的防疫措施;经复查发现入伍前有犯罪嫌疑的,应当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新兵在检疫、复查期间,发现因身体、政治情况不符合条件,不宜在部队服现役的,作退兵处理。退兵的期限,自新兵到达部队之日起至部队批准之日止,属于政治条件不合格的,不超过90天;属于身体条件不合格的,不超过45天。其中患有传染病或者危重病的新兵,部队应当及时给予治疗,同时通知原征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待病情稳定后作退兵处理,退回时间不受限制。退兵后不再补换。
3. 家访跟政审有什么区别
政审和家访是征兵中的两个程序,两者有区别。
征兵的第一步是体检,体检结束后是政审,政审结束后是家访,家访结束后是通知,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4. 对发展党员家访程序如何规定
对发展党员家访,必须两个正式党员一起,做好访问记录后,两个人签字,上交党支部。
5. 请问贷款买车,银行还要有家访这个程序吗
一般是没有的。
贷款买车一般步骤是这样的:
1. 先订车;
2. 在4S店办理贷款手续:包括提供资料、签署贷款明细条目;
3. 等待银行给予4S店本次放款的贷款同意书;
4. 拿到同意书后一般4S店会通知客户去付首付;
5. 客户提车、上牌;
6. 上完牌后的资料抵押银行;
7. 抵押后数日(一般看银行的审核) 会打款给4S店。
6. 当兵要政审了,要家访,需要注意什么
只要内外亲属没进过监狱,犯过事就不会有什么大问题的,也就是查查你有没有什么犯罪前科,以前在社会上做些什么,会叫村上一些人做证明。
7. 当兵要政审了 要家访 需要注意什么
不要担心。只要内外亲属没进过监狱,犯过事,拥护党中央就行。
8. 征兵的政审和家访是一回事吗
你好:
征兵中的政审和家访都属于征兵的程序,但不是一会事,征兵的第一步是体检\政审\家访\通知;
体检结束后是政审;政审结束后是家访;家访结束后是通知;相隔的时间不会太长了,一般都在15日左右.
9. 当兵政治审查和家访有什么流程
根据公安部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关于颁发《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的通知得知,当兵政治审查具体工作如下:
第四章 兵役登记期间的政治审查工作
第二十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组织乡(镇、街道)以及基层单位,结合兵役登记工作,建立对应征公民的登记、审查、考核制度,为征兵政治审查工作打好基础。
兵役登记期间的政治审查工作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进行:
(一)乡(镇、街道)以及基层单位应当对本行政区域、本单位参加兵役登记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现实表现、宗教信仰、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外出去向以及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进行初步审查。
(二)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应当会同公安派出所和教育等部门,按照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对经过兵役登记的公民的政治情况进行审查,建立档案,并定期向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报告。
(三)公安派出所应当重点掌握本辖区应征公民及其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无违法犯罪问题或者其他不良行为,及时向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通报,并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
(四)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由专人负责汇总公安机关以及基层单位对应征公民的审查、考核情况,并会同公安机关和教育等部门对基层单位推荐的预征对象的政治情况进行审查,建立和完善档案材料。
第二十一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对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青年,应当组织乡(镇、街道)以及基层单位进行跟踪审查,掌握其现实表现、外出去向,重点审查人户分离、外出务工经商等人员,做到去向明、情况清。
第二十二条对于外地征兵办公室需要调查本辖区内适龄青年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者行政处罚等情况的,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调查,及时回复。
第二十三条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把兵役登记期间对预征对象政治审查工作与年度征兵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优先推荐、确定现实表现好的预征对象上站体检。
第五章征兵期间的政治审查工作
第二十四条征兵期间对预征对象的政治审查工作实行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县(市、区)三级审查和区域联审,严格落实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
对预征对象政治审查工作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进行:
(一)村(居)委会应当按照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对体检合格的预征对象的政治情况进行审查,作出鉴定意见,及时向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推荐政治审查合格者。
(二)预征对象最后就读的学校应当对其在校期间的表现和文化程度出具证明,并提出鉴定意见。
(三)公安派出所应当认真审查预征对象的年龄、户籍、户口迁移记录、现实表现等情况及其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并提出审查意见。
(四)乡(镇、街道)应当认真核查村(居)委会、企业事业单位、学校、公安派出所对预征对象的政治审查情况,并提出审查意见。
(五)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政治审查组应当会同司法、工商、税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部门,对经过乡(镇、街道)以及基层单位政治审查合格的预征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签署政治审查结论意见。
(六)各级负责政治审查工作的机构、单位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见附录1)中签署审查意见。
第二十五条对人户分离、在本县(市、区)区域以外务工、经商或者就读的预征对象政治情况的审查,应当在平时跟踪考察的基础上,进行区域联审,必要时可派人或发函调查;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和基层单位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二十六条对自愿应征的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在校学生的政治审查工作,主要由其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机关负责,学校分管部门具体承办。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政治审查工作,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机关负责。
应征在校大学生所在院(系)应当对其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进行初审;学校分管部门在初审的基础上,对应征大学生进行复审;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对其政治情况签署审查意见;学校签署综合审查意见。
应征在校大学生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政治审查工作,由其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将《应征在校大学生协查函》(见附录2)和《应征在校大学生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政治表现情况调查表》(见附录3),寄往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机关对其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政治表现情况进行审查,并在《应征在校大学生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政治表现情况调查表》上签署审查意见,按时限要求发回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政治审查组综合各方面意见,签署政治审查结论意见。《应征在校大学生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政治表现情况调查表》作为《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附件一并装入本人档案。
第二十七条对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单位征集新兵的政治审查工作,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政治审查组组织专门人员负责实施。
第二十八条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其政治审查工作的实施办法按照本规定的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接兵部队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下,对拟批准入伍的应征公民实施征接双方共同参与的走访调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反映。
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充分发挥接兵部队的作用,主动安排走访调查。预定的对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的单位征集的兵员,未经接兵部队走访调查的,一律不得批准入伍。
第三十条对已批准入伍的新兵,发现有不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政治条件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及时向部队通报情况,按照规定办理退兵手续。
(9)属于家访程序扩展阅读
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政治工作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规定: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一)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发表、出版带有政治性错误的文字、著作的;
(二)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
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犯罪,依法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在18周岁前有严重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三)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四)因犯严重错误被开除公职、勒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五)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标志、有损国家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文身的;
(六)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七)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进行过活动的,参加过有害功法组织或者积极进行过活动的;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组织骨干分子的;
(八)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
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铰其他亲属是上述非法组织骨干分子的;
(九)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
(十)家庭主要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本人不能划清界限的;
(十一)其他不符合征集服现役政治条件的。
10. 迁户口家访后还有什么程序啊
一、县来(市)内迁移自实行迁入地网上一站式办理。
根据迁移类别填写相应申请书并提交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和原籍地户口簿、拟入户户口簿(新立户的不需要)。
二、跨县(市)迁移。
1、需先在迁入地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经审批后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2、持《准予迁入证明》迁出联和户口簿、迁出人身份证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签发《户口迁移证》;
3、持《准予迁入证明》迁入联、《户口迁移证》、拟入户户口簿(新立户的不需要)、迁移人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