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新六条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版家教育方针权,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❷ 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六条是什么
维护学生权益 树立终身学习理念
新修订《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公布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9月3日公布。为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师德素质和专业水平,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教育部和中国科教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对1997年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了修订。
新修订的《规范》有6条,分别为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和终身学习。《规范》提出了教师要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树立终身学习理念等内容。
教育部指出,在新形势下修订并重新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于激励和引导广大教师向全国教育系统的模范教师,特别是向抗震救灾英模教师学习,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自觉规范思想行为和职业行为,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规范》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起指导作用,是调节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学校、教师与国家、教师与社会相互关系的基本行为准则。《规范》不是对教师的全部道德行为和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不能取代学校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学习贯彻时应注意和教育法规的学习结合进行。
教育部要求,要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全面准确地理解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并认真做好新修订的道德规范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008年修订)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❸ 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对教师的六条要求有哪些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❹ 师德的六条标准是什么
师德的六条标准是:
1、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3、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歧视、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教书育人:遵循教育制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5、为人师表: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6、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❺ 老师收费办补习班能不能解除老师的职务
教育局明确规定,在职教师不能在假期私自对学生补课,也就是说不能暑假办补习班。但是,有很多的地方,公立学校老师依然在假期拉学生补课,如果要办的话,建议不要以本人的名义去做,可以以家人或者朋友的名义进行,这样就能避免一些问题。
一、在职教师有偿举办补习班、特长班,违反了《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也就是说,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补习班、特长班或其他形式的教育机构,都必须获得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批准。否则,就是非法办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根据以往情况,凡在职教师利用寒暑假办班的,都没有而且也得不到教育局批准,因为教师有休息权、参加培训权,教师这些权利在假期里要得到维护。因此,在职教师利用假期办班,基本上属于非法办学,应该严格禁止。已经办的,要予以取缔。极少数教师对非法办班辩解说:我这是课后补习,是正常教学工作的延续。如果真是这样,教师就不应该以任何借口收费,而且教师这种无私奉献的行为还应当受到赞扬。其实,教师办班的真正动力就是办班背后的“收费”。
教育事业是公益性的事业。国家制定教育法律、法规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办学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职教师不管是在校期间,还是在假期,国家都照发工资,而且,国家规定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工资,教师待遇在目前得到了很大提高,今后还将不断提高。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违法了教育公益性原则和办学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教师应该成为社会道德的榜样和守法的楷模,有偿家教和有偿办班这种违法行为就必须予以纠正。
二、在职教师有偿举办补习班、特长班,违背了“师德六条”。
2008年,教育部和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联合下发了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即“新师德六条”。 “新师德六条”的总要求是: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在“为人师表”一条的具体内容里,明确规定:(教师要)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在职教师有偿举办补习班、特长班,变相进行有偿家教活动,违背了“新师德六条”,败坏了教师的道德形象。
一是“新师德六条”第一条第二条明确规定:教师要爱国守法,爱岗敬业。这就要求教师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教师热爱教育事业、淡泊名利、无私奉献。有偿家教违犯了《教育法》的相关规定,违背了教师爱岗敬业、献身教育的这一师德基本要求。二是“新师德六条”第三条第四条明确规定:教师要关爱学生,教书育人。这就要求教师无条件地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为全体学生、学生的全面发展付出心血汗水。要求教师不但要用知识和能力培养学生,还要用模范行为、人格魅力感染教育学生。有偿家教容易使教师产生“势力眼、偏心眼”,教师一旦沾染上“铜臭味”,在学生眼里,其人格魅力必然要打折扣,对学生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形成必将产生负面影响。因此,有偿家教偏离了教师热爱学生、教书育人这一师德的核心;三是“新师德六条”第五条明确规定:教师要为人师表,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有偿家教异化了师生关系,把纯洁正常的师生关系异化为“雇佣关系”“利益关系”“金钱关系”,扭曲了教师以身立教、为人师表的人格力量;四是有偿家教陷入“恶补”怪圈,给学校声誉造成危害。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始兴于学校极少数教师,因为违纪获利而导致大部分教师利益不均衡、心理不平衡,引起连锁反应,最后形成“你补我也补”的“恶补”局面,参加有偿补课的学生也越来越多,教师专注于课后补课而分散了正常上课精力,导致学生家长议论纷纷、意见成堆,这必然给学校声誉造成危害。五是有偿家教影响教师之间的团结,导致团队精神、团队意识下降。一个学校的好坏,关键看这个学校的校风;一个学校校风的好坏,关键看这个学校的团队精神。现代教育表明,办好一所学校,管理好一个班级,教育好一个学生,仅仅依靠个别教师、少部分教师是绝对不行的。依靠全体教师的力量才有可能成功。有偿家教往往发生在学校一些主要科目教师身上,往往引起一些难以开展家教的辅科教师的不满,如果不能及时疏通解决,在教师团体中就很容易形成“不合作、不支持、不团结、不和谐”的局面。这样的局面一旦形成,这个学校的校风就垮了,这个学校离垮掉也就不远了。
综上所述,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家教,属于违法行为,有害学校集体,有损教师形象,有违教育初衷,应该教育全体教师自觉予以抵制,有错误认识和行为的,要坚决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