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师生共
学是作为“教师”的人和作为“学生”的人之间进行的精神交流与对话。关于人的知识是教学知识中最重要的知识,师生之间那种“人的关系”是教学关系中最根本的关系。但现实状况是,这种最重要的知识也是最贫乏的知识,这种最根本的关系也是最薄弱的关系。导致这种状况的原因何在?修复这种状况的经典智慧来源又何在?
在当前的教学实践中,受制于现代教育对象和教师的自我意识,现代的师生关系基本上是一种“功能性的关系”,即为了满足某种外在的个体或社会的功能性目的而建立起来的社会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教师和学生不是以完整的人的存在方式出现的,而是以各自扮演的“教师”和“学生”的角色面貌出现的,教师和学生真实的自我深深地掩藏在这种角色互动的表面之下,彼此之间缺乏一种本源性的真诚和信任,也根本不把对方作为存在意义上的“人”来看待。功能性的师生关系缺乏内在地自我维系机制,而是受外界因素制约并呈现出某种程度的“消费性”。师生关系的功能性,意味着教学行为外在于师生的共同生活,教学只是教师和学生为了各自目的而尚可接受的一种手段性活动,而无法成为师生真实生活过程的构成性要素。目前的教学因为师生关系的这种功能性与“有效的教学”相去甚远。导致这种功能性的师生关系最主要的原因有两个方面。
一个方面是教师的自我定位。从教育的起源来看,教育首先是内在于生产过程的,长辈是教育知识的唯一来源,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剩余产品后,少数知识渊博者将自己的时间从生产劳动中分离一部分出来或将自己的全部时间用来“传道授业解惑”,他们成为了知识的最主要来源。由于知识主要来源于教师,教师成了知识的权威,这种权威赋予了教师无可质疑的地位,学生不仅从情感上不能质疑教师,从能力上也不敢质疑教师。于是,长久以来在学生面前,教师“唯我独尊”的意识逐渐形成并固化下来。教师将自己作为知识的提供者,教学过程的主导者,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者。教师首先不是把自己当人,而是首先把自己当做具有高度权威的教师;不把学生当人,而是把学生当做远不如自己的学生。这种教师自我定位阻却了师生之间的平等交流,拉开了师生之间的心理距离。
另一个方面是基于教师自我定位所致的学生主体性的迷失。教师“唯我独尊”的角色定位通过长期的教学实践再生产并维系了一种“顺从教师”的教育文化,这种文化成为了“被视为当然的现象”,不仅教师没有动力去反思这种在今天看来极为不当的文化现象,学生也逐渐失去了反思的能力和动力。学生在这种文化的浸淫下,不再把教师当人,而是当做神;也不再把自己当人,而是把自己当做永远不如教师的学生,自觉将自己塑造成知识的被动接受者、教学过程的被组织者以及学习效果的被评价者,学生的主体性在教师面前被严重遮蔽和消解了,学生的知识视野和思维能力受到了严重制约,教学实践基本上按着教学计划顺利进行,学生失去了教师值得向其学习的资本,教师也失去了向教学实践学习的机会。
教师不当的自我定位使得教师放弃了向学生学习的可能性;基于教师自我定位所致的学生主体性的迷失使得学生失去了促进教师向教学实践和学生学习的可能性。这即是说“教学相长”在功能性的师生关系中是无法完全实现的。
“教学相长”的教学思想来源于《礼记》中的《学记》篇。《学记》成书于战国后期,是我国最早、也是西方最早的教育学专著,比西方最早的教育著作——古罗马教育家昆体良写的《论演说家的教育》一书早300多年,比捷克大教育家夸美纽斯的《大教学论》早1800多年。在《学记》中,“教学相长”的教学思想是这样表述的:“是故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困惑)。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知困然后能自强也。故曰:教学相长(促进)也。《兑命》曰:学学半。”通俗地讲,即是说,通过学习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通过教人才能感到困惑。知道自己学业的不足,才能反过来严格要求自己;感到困惑然后才能不倦的钻研。所以说,教与学是互相促进的。《兑命》篇说:“(在教学过程中)教与学是一个事情的两个方面”。
引用古典智慧,与其说是为了强调教与学是相互促进的,毋宁是为了更加强调学对教的促进作用。因为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教对学的决定和促进作用是自然的,惟有学对教的促进作用是受到忽视和低估的。教师的权威地位和学生不如师的观念使得教师认识不到学对教的促进作用;教师将学生视为教学过程的客体和对象,使得学生的主体性无法得到彰显,学生的能力发展受到了制约,学生永远只是没法超越教师的学生,无法在教学过程中成为教师的发问者、刁难者和辩论者以及教师知识的来源者和教师专业发展的促进者。这进一步导致了教师忽视学对教的促进作用,教师不当的自我定位得到进一步强化,如此等等。
事实上,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学生父母受教育水平的逐渐提高,学生的知识来源愈发多元化了,能力发展也在某种程度上超越了学校教育所能给予的范围。教师的教学能力,更别说他的权威地位在客观上已经并正在受到越来越大的挑战。教师一味强化自身的权威不仅会让自己固步自封、停滞不前,也会引起学生的不满,导致师生关系的紧张,更为严重的是抑制了学生的创新意识和批判精神,影响了学生创新能力的发展。
因此,为了打破如上所述的恶性循环,教师有责任将师生关系从“功能性关系”深入到“存在性关系”。所谓的存在性关系是指:师生之间的关系首要的不是“教师”和“学生”之间的关系,而是“作为教师的人”与“作为学生的人”之间的关系。教学是教师与学生运用想象力来从事意义创造和分享的过程。教师不是知识的提供者,而是与学生共同进行有关学习主题、意见、思想和情感的交换与分享,这就要求师生之间形成真正的交流。师生关系绝对不是二元对立的,而是出于共生关系中,体现一种“主体间性的意义关系”。海德格尔眼中的“共在”或哈贝马斯所谓的“协商伦理”都指向了教育的“主体间性”。“主体间性”客观上颠覆和超越了传统的施教者和受教者之间存在的“主体”与“客体”、“主动”与“被动”的两级模式,并代之以“你—我”的平等对话关系。
在存在性的师生关系中,教师同时亦是受教者,学生同时亦是施教者。虽然学生正在不断地受教育,但他越来越不成为对象,而越来越成为主体了。他不仅越来越成为教育他自己的人,教师的教育也越来越成为这个人自己的教育。这正是教学生“学会学习”的重要含义。也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教学相长才能成为可能!
精锐教育黄老师
『贰』 师生关系的本质是什么在我国现代教育中,新型师生关系的特点有哪些
是师生关系的本质是:教育关系。
师生之间的教育关系是为完成一定的教育任务而产生的。这种关系是从教育过程本身出发,根据对教师与学生在教育活动中各自承担的不同任务和所处的不同地位的考察,对两者关系作出的教育学意义上的解释。
教不严师之惰,一般来说,在教育活动中,教师是促进者、组织者和研究者,而学生一般是参与者、学习者,同时又是学习的主人和自我教育的主体。
这种关系形式,并不随教师和学生的主观态度而转移,而是由客观条件所决定,并且在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活动中得以表现。
教育关系的建立,首先取决于教师的教育水平,直接受制于教师的专业知识、教育技能和人格力量等。
在教育关系中,教师与学生的活动中心都与教育目标有关,并体现着学校教育工作的任务与特点。
这种关系既应符合教育科学规律,又应体现教育创造艺术,既能为师生双方提供最大的发挥主体力量的空间,又能使双方的力量形成有效合力,从而使学生获得和谐发展。
新型师生关系的特点:
1、教师和学生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在交互师生关系活动中是民主的、在相处的氛围上是和谐的。
2、师生心理相容,心灵的互相接纳,形成师生至爱的、真挚的情感关系。
3、学生自主性精神,使他们的人格得到充分发展。
4、学生在与教师相互尊重、合作、信任中全面发展自己,获得成就感与生命价值的体验,获得人际关系的积极实践,逐步完成自由个性和健康人格的确立
5、另一方面,教师通过教育教学活动,让每个学生都能感受到自主的尊严,感受到心灵成长的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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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诣师生关系的方法:
1、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
在教与学的过程中,师生关系应该是平等的关系。我们的教育对象是具有思想力和创造力的活体,他们具有敏锐的观察力,活跃的思想,快速接受事物的能力,他们对世界有自己独特的理解。
2、建立合作互动的师生关系
合作互动的师生关系,就是指使学生成为教育过程的平等的参与者,师生之间由此而形成的相互理解、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的人际关系特征。
3、建立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
教师要深入学生,在课间尽量创造条件,与学生进行接触,如与学生谈心,与学生游戏。了解学生的兴趣,爱好,喜怒哀乐情绪的变化,让自己在学生的眼中不仅是一位可敬的师长,更是他们可亲可近的亲密朋友。
『叁』 教育学:师生关系
教学内容上是授受关系,职业道德上是相互促进关系,人格上是平等关系
『肆』 为什么说师生关系是教育的一面镜子
近日,与教师行为有关的两场论战,很值得反思。
一场论战是开学当天,贵州某小学教师穿戴整齐,给入校的学生们鞠躬行礼,学生也纷纷给回礼。校方称,此举是为引导孩子从小树立恭敬之心。对此,有人支持说这是培养孩子懂礼貌好的做法。有人则质疑这是行礼顺序颠倒,折射出价值观的错位。
亲其师,才信其道。师生关系的好与坏,决定着一个群体乃至一所学校的文化氛围和精神特质。但遗憾的是,不仅是学校,社会公众也很少对师生关系予
以深入、系统、科学的研究。无论是在师范院校学习时、还是入职后接受继续教育时,绝大多数教师都很少接受这类培训,教育管理部门也很少聚焦于此。而在学习
方式持续变革的信息社会,师生关系有必要在吸纳更多爱与尊重的前提下,从传统走向现代,从疏离走向共生。
做到这一点,需要社会各界尤其是学生家长多反思,既不能对孩子不闻不问,也不能用社会上那一套“礼俗”来应对教师。对于教师而言,要拿出师者的
气度与胸襟,用自己的学识与智慧赢得学生的爱戴,做好学生的引路人。由此,教师的一举一动,师生之间的和谐共处,都将赢来社会各界更多的赞美。
跟老师在一起的时间比跟父母还多,老师很重要。
『伍』 如何建立师生共同发展的教学关系
在看待教与学的关系上,传统教学片面强调教师的教,形成了以教师为本位的教学关系。其表现为:一是以教为中心,学围绕教转。教师是课堂的主宰者,教学就是教师将自己拥有的知识传授给学生,教学关系就是我讲、你听,我问、你答,我写、你抄,我给、你收。不是教师的教服从、服务于学生的学,而是学生的学服从、服务于教师的教。二是以教为基础,先教后学,教多少、学多少,怎么教、怎么学,不教不学。教与学本末倒置,导致学生的亦步亦趋、囫囵吞枣,最后摧毁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自主性和创造性,甚至导致教师越教,学生越不会学、越不爱学。
教学关系不是静态的、固定的,而是动态的、变化的关系。从学生角度来说,整个教学过程就是一个“从教到学”的转化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教师的作用不断转化为学生的学习能力;随着学生学习能力由小到大的增长,教师的作用在量上也就发生了相反的变化。最后是学生的完全独立,教师作用告终。根据这一基本思想和思路,江山野先生把教学过程划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完全依靠教师的阶段。在这个阶段,学生所要学习的每一点知识都要靠教师来教,在学习中每前进一步都要靠教师引领。第二阶段是基本上依靠教师的阶段。在这一阶段学生的学习已经可以不完全依靠教师了,他们已经获得了一些自己学习的能力,可以在教师的逐步引导下自己获取一些新的知识。第三阶段是学生可以相对独立地进行学习的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特点和标志就是学生已经基本能够自己阅读教材,大体明白所要学习的内容;但是并不一定能够理解得确切、全面、透彻,也不一定能够抓住要领,并且常常会感到学习上有许多困难。第四阶段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可以基本上独立学习的阶段。第五阶段是学生完全独立地进行系统学习的阶段。
学生在校学习全过程可以划分为这五个阶段,学生学习一门课程(乃至课程中的一章、一个单元)往往也要经历这五个阶段。每个教学阶段对教学方式方法都有一些质的规定性,第一阶段的基本教学方式是:教一点,学一点,练一点;第二阶段的基本教学方式是:问答、阅读、演示、讲解相结合,逐步启发、引导学生自己探求未知;第三阶段的基本教学方式是:首先让学生预习,然后根据学生预习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教学;第四阶段的基本教学方式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学;第五阶段的基本教学方式是完全由学生自学。总之,教师选用教学方式、方法一定要有动态的、发展的观点,要适合各个阶段学生的学习能力,唯其如此,才能把学生的学习能力和教学过程从一个发展阶段推向另一个发展阶段,最后培养出具有很强的独立学习能力和研究能力的人才。
从教师角度来说,教学过程就是一个自身专业化成长的过程。第斯多惠说得好:“谁要是自己还没有发展、培养和教育好,他就不能发展、培养和教育别人。”为教学生,教师必先教自己。以促进学生的学为落脚点,教师自身的教与学在教学中也是同步发展的。
对此,一位语文教师是这样举例说明的:为教好鲁迅小说《药》,首先必须博览、研读与《药》有关的研究资料及鲁迅其他作品,以增强对鲁迅作品的感悟;其次还得搜集、研究名师处理本课的教学研究成果或方法,把它当作自己教学的借鉴。这样一课一课地“教”,一课一课地“学”,天长日久,日积月累,就能使自己成为语文教学所需要的“杂家”和“专家”。陶行知先生曾说:“要想学生好学,必须先生好学”。
当前,面对新课程新的设计思路、新的目标要求、新的内容体系、新的实施策略,面对急剧发展变化的教育对象,教师必须不断学习、终身学习,成为学习型教师。唯其如此,教师才能不断更新自己的教育教学观念,丰富自己的学识,拓宽自己的专业知识,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从而适应不断发展的教育教学的需要。
实践证明,教师通过学习,可以汲取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精神营养,并把这种精神营养转化为自己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既有效提高教育教学效果,又全面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
『陆』 师生关系中最基本的一种关系是什么
教育关系。
教育关系是师生关系中最基本的表现形式,也是师生关系的核心。师生之间的教育关系是为完成一定的教育任务而产生的。
在教育活动中,教师是促进者、组织者和研究者,而学生一般是参与者、学习者,同时又是学习的主人和自我教育的主体。这种关系形式,并不随教师和学生的主观态度而转移,而是由客观条件所决定,并且在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活动中得以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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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关系的其他关系:
1、心理关系
师生之间不仅有正式的教育关系,还有因情感的交往和交流而形成的心理关系。心理关系是师生为完成共同的教学任务而产生的心理交往和情感交流,这种关系能把师生双方联结在一定的情感氛围和体验中,实现情感信息的传递和交流。师生心理关系是伴随着教学活动的开展而自然形成的,是教学活动中一种客观而基本的师生关系,它受到教学过程和结果的直接影响。
2、伦理关系
教育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活动,折射着社会的一般伦理规范,同时又反映着教育活动独特的伦理矛盾,因此师生关系也表现为一种鲜明的伦理关系。师生之间的伦理关系是指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与学生构成一个特殊的道德共同体,各自承担一定的伦理责任,履行一定的伦理义务。这种关系处于师生关系体系中的最高层次,对其他关系形式具有约束和规范作用。
『柒』 教育过程中的师生关系是什么关系
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模式。
它是我国学者在引进前苏联的“主导主动”说的基础上,提出的一种师生关系的模式,认为在教学中必须坚持教师的主导作用和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只有这样才能既明确教师发挥作用的目的和归宿,也才能明确学生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发挥的落脚点。这种模式既认识到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是教学认识的主导,学生是认识的主体。它的理论基础是教学认识论。教学认识论认为,教学过程在本质上是一种认识过程,同时,它又是一种特殊的认识过程,教学认识既有别于其它形式的认识,具有自己的特点,即有领导性,间接性和教育性。首先,教学认识是教师领导学生认识的一种认识。很明显教学过程中的教师和学生的关系不能等同于一般的人际关系中的两个个体之间的关系,是有主从区别,地位差别和不同作用的两个个体间的关系。
学生单主体模式。
它认为教学活动的主体是学生,而不是教师。同时它认为教学过程是学生认识教师所讲授的教学内容的过程,真正的主体只能是学生而教师既不是主体,也不是客体,只是一种中介作用。
教师单主体的模式。
它认为教学过程中只有教师才是主体。有人说:在教学活动中,教师是按照自己的意志,意识行动的人,他才是教学活动的主体。,“学生虽然也为教学所涉及,但他是作为教学对象进入活动的”,所以主体是教师,客体是学生。有人认为“教学过程从本质上说,是以教师为主体,以学生为客体的实践活动过程。主体对待客体的关系是一种“为我”关系,主体是从满足自身的需要出发去改造客体。它的理论基础是一种不彻底的认识论。它把教学视作“教师作为社会人向社会承担的社会实践”,否认教学活动是教师教学生认识的活动,从而认为教学过程就是“以教师为主体,以学生为客体的实践活动的过程。”它既不承认教学认识的特殊性,又否认教学在本质上是一种认识活动,而只把教学活动看作一般的物质实践活动。它用教师的实践活动掩盖了学生的认识活动,没有认识到教师实践对象的特殊性,既没有认识到教师实践的对象既不是一般的物质,也不是所谓的信息状态,而是一种学生主体的认识活动。没有把认识论贯彻到具体的教学过程中去,所以它是一种不彻底的认识论。
师生双主体模式。
它指出在教学过程中同时存在两个主体,即教的主体—教师和学的主体—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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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的主体具有双重性,教师既是教的主体,又是学生学的客体;学生既是学习的主体,又是教师教的客体。即教师和学生都是教学活动的主体,同时有都是教学活动的客体。他们总是扮演着双重角色,具有双重地位,发挥双重作用。教师和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活动具有双向性,他们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共同获得发展。这种模式既承认学生是教学过程的主体,又肯定教师的主体地位,认为教师和学生都是主体。如有的学者说“教学过程是师生双方共同活动的双边过程。就参与者来说,教学过程的主体不仅包括学生,而且包括教师,是双主体,不是单主体。它的理论基础是一般的认识论。没有看到教学认识的特殊性,没有具体分析教师主体和学生主体间的差异(认识能力,实践水平,行为方式等方面,)没有把两个主体在教学过程中的特殊性从理论上表述出来。它仅从一般的认识论关于主体,客体及二者关系的抽象规定出发,停留于一些抽象的,笼统的议论,因而不可能揭示教学过程中教师与学生之间的真正关系。
5 复合主体的模式。它认为教师和学生“都是具有认识和实践能力的人,因此共同构成教学的主体”,“教学主体就是一种有教师和学生所共同构成的复合主体。它认为教育住客体的复合性在多层次上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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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从整体上看,教育的主体与客体 都呈复合状态。其次,从教与学两种相关而不相同的活动分别而论,住客体也呈复合形态。最后,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分别在教与学的活动中的地位看,他们各自同时处于不同活动中的主体与客体地位,每方扮演的角色,也呈主客体复合形。这也是从认识论的角度来阐释师生关系的,它是教师和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关系在想象中的融合。
6 去主体的模式。它认为用“主体”一词来概括教师与学生的关系,表征教学过程中教师或学生的地位是不恰当的,也是不科学的。它认为师生关系是教师和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形成的一种交往、合作的体验关系。教师和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关系是一群个体在共同探究有关课题的过程中相互影响,在讨论、争论、对话中向前推进、发展。正如小威廉姆E.多尔所说,教师是“平等者中的首席”——是师生共生、共存、共同建构过程中居于首席地位的人,是群体中的一员。师生关系的构建是基于人对生命的体验和对生命意义的把握;在体验状态中,师生关系趋向于人与自然、与社会、与他人的高度融合。教师和学生在教学的过程中体验着自己生命的意义、目的和价值;在积极的参与活动中,珍爱人生,获得深刻、丰富的人生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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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而得到提高和发展。因此教师和学生都是自我生命的体验者和创造者,没有主、客体之分。
『捌』 教学与教育的关系。
教学历来都是学校教育的核心,是实现教育目的的基本途径。什么是教学?一般而言,教学就是教师通过教学内容作用于学生并引导学生从中获得一定知识和经验,养成一定能力,形成一定技能、技巧,并培养学生思想品德的育人活动。
教学是教育目的规范下的、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共同组成的一种教育活动。教学活动总是包括施教者、学习者和教学内容,缺一就不能构成完整的教学活动。教学是学校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基本途径。在我国,教学是以知识的授受为基础的,通过教学,学生在教师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积极引导下,主动地掌握系统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发展智力、体力,陶冶品德、美感,形成全面发展的个性。
教学是学校进行素质教育的基本途径,是教师教、学生学的统一活动。它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教学是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为根本目的,是通过系统知识技能的传授和掌握,促进学生的身心发展。教学的结果主要表现为系统知识的学习与掌握、技能训练与提升、行为方式的养成、道德和审美价值观念的获得、心理和生理的健康发展等。教学具有明确的发展指向和发展价值。
其次,教学由教和学两方面活动组成。教学是师生双方的共同活动,是教师和学生以课堂为主渠道的交往过程。教师与学生双方在活动中相互作用,失去任何一方,教学活动便不存在。
最后,教学具有多种形态,是共性与多样性的统一。教学作为学校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一个基本途径,具有课内、课外、班级、小组、个别化等多种形态。教师和学生共同进行的课前准备、上课、作业练习、辅导评定等都属于教学活动。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教学既可以通过师生间、学生间的各种直接交往活动进行,也可以通过印刷物、通信、广播、电视、网络、录音、录像等远距离教学手段开展。教学作为一种活动,一个过程,是共件与多样件的统一。
对教学及其相关概念加以辨析,有助于准确把握教学的含义。
(1)教学与教育。教学与教育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教育包括教学,教学只是学校进行教育的一个基本途径。除此之外,学校教育还包括课外活动、社会实践等途径。教学工作是学校教育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是学校教育的中心工作。(2)教学与智育。教学与智育是两个相互关联又有区别的概念。智育主要是向学生传授系统的科学文化知识,发展学生的智力,主要是通过教学来完成的,但教学并不是智育的唯一途径;智育是教学的任务之一,但也并非教学全部任务,教学同时承担着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的任务。我们决不能把两者等同。一方面,教学是德育、美育、体育、劳动技术教育的途径;另一方面,智育也需要通过课外活动等才能全面实现。把教学等同于智育将阻碍全面发挥教学的作用。(3)教学与上课。教学与上课之间的关系亦是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教学包括课前准备、上课、作业的布置与批改、辅导、学业评定等基本环节,上课只是教学工作的主要环节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