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师生
高等学校教师指的是高级中等教育基础上实施的教育的老师,一般指的是高等职业类的院校老师或者大学老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高等教育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高等教育,是指在完成高级中等教育基础上实施的教育。
第四十八条高等学校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经评定具备任职条件的,由高等学校按照教师职务的职责、条件和任期聘任。高等学校的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平等自愿的原则,由高等学校校长与受聘教师签订聘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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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四十七条高等学校实行教师职务制度。高等学校教师职务根据学校所承担的教学、科学研究等任务的需要设置。教师职务设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高等学校的教师取得前款规定的职务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系统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
(三)具备相应职务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四)承担相应职务的课程和规定课时的教学任务。
教授、副教授除应当具备以上基本任职条件外,还应当对本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基础理论和比较丰富的教学、科学研究经验,教学成绩显著,论文或者著作达到较高水平或者有突出的教学、科学研究成果。
② 高等学校教师应具有哪些素质
我来亲身经历告诉你:首先,你得先有教师资格证,但是你本人如果不是师范类专业的话,我劝你别打这个主意了,从今年起,教师待遇开始与公务员同步,这意味着教师门槛被抬高。没错,教师资格考试你可以报名,笔试很容易过的,但是你过不了复试,他们资格审查的第一项就是把非师范类专业考生统统刷掉!这与往年的教师资格考试决然不同,当然你可以不信,也可以试试!其次,即便你拿到教师资格证后,也很难直接进大学当老师,大学老师一般选聘有两种,第一是毕业生留校任教,当然是成绩相当好或者关系硬的要;第二是在社会上选聘教学经验丰富,资历较高的人当老师,由于是对一些档次较高的高校,除非有过硬的人际关系,那么必须有过人的资历。从你的叙述我想第一条已经是不可能了,第二条也不大现实!你说的如果能有接收单位那就最好了,但是很难找的!第三,学历门槛很高,因为现在的大学生不计其数,所以大学老师在社会上选聘一般从研究生起步,本科生基本没有希望!我认为拿到教室资格证后可以去中学就职,特别是当地条件好点的中学,其工资及待遇现在都是相当不错的。
③ 高等教育教师指什么
指的是具有高等学校(大专以上)教师资格的。
④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认定高等来学校教师资自格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备中国公民身份,拟聘为高等学校教师的人员。
(三)具有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四)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1.达到《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办法及标准(试行)》中所规定的要求;
2.系统地学习过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等课程,并考试合格。未系统学习的,应按规定补修,并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合格;
3.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只需具备上述条件中(一)(二)(三)和第(四)款第4项中规定的条件。
⑤ 高等学校教师的地位和作用有哪些
教师的法律地位,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教师在各种社会关系中的位置。这主要涉及到教师的法定身份,以教师为主体的法律关系的特征以及法律规定的教师的权利义务等问题。教师的法律地位是教师社会地位的具体体现。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就要依法确定和保护教师的法律地位。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具体来说是通过教师所享有的法定权利与义务表现的,而法定的权力与义务直接来源于法律对教师身份的确定和相关的具体法律制度。由于目前我国高校教师的身份与地位,法律上尚未明确规定,加之处于转型期的高教体制,都对教师的权利义务有直接的影响。高等学校教师既不是特殊公务员,也不是自由职业者,在现阶段是从事高等教育事业的专业人员,拥有独特的权利义务,其职业具有公益性质。国家应弱化对教师的人事管理性,增强行业自律性管理。对高校教师的救济保障主要是通过教师申诉制度解决,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⑥ 什么是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课程考试
是指省级教育部门负责受理的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职位、从事教师工作的前提条件。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明确规定,凡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没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聘为教师。教师资格法定凭证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 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根据有关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受理幼儿园、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地(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受理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其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省级教育部门负责受理高校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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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采用计算机考试和纸笔考试两种方式。2012年试点,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所有科目采用计算机考试,其它类别所有采用纸笔考试。计算机考试考生在计算机上作答,纸笔考试考生在答题卡上作答。
笔试各科考试成绩合格,才能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考生通过抽题、备课、试讲、答辩等环节,完成面试。
教师资格证考试改革时间从2015年考试正式实施。改革后将实行国考,考试内容增加、难度加大。在校专科大二、大三,本科大三、大四才能报考。改革后将不再分师范生和非师范生的区别,想要做教师都必须参加国考,方可申请教师资格证。
⑦ 高等院校教师资格证该怎么考
每年有两次考试分别在:四月和十月,在这之前到当地自考办报名(国家委托了的),办理准考证 ,买书(文考只考教育学、心理学),考过了就得到当地教育局面试,面试过了,领取资格证,考试内容教师资格考试主要考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凡已有或准备取得大专学历的考生都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教师资格分类与学历条件
教师资格共有七类: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1、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可以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或初级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2、具备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可以申报: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3、具备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具备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可以申报: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普通话水平除了另有规定的高校教师外,申请认定其他类教师要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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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有些地方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
1、非师范类学生要取得教师资格,必须加试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准备复习参加教育部门举办的考试。
2、教师资格证的考试属于地方考试,但可全国通用,取得了任何地方都承认。
3、教师资格证只是从业证书,通过2门理论考试,并且取得普通话合格证书,然后申请自己想要教的科目,需要试讲,通过后,还要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就可以得到专业资格证书。
⑧ 高等学校教师与中学教师的区别
(1)从教师学历要求看:
高等学校教师:至少可以培养专科以上层次人才的高等院回校的教师,答一般至少要求硕士学历,本科层次的高校教师一般要求博士学历;越好的大学对教师学历、毕业学校、学术能力等的综合素质要求越高;
中学教师:至少要求专科以上学历,部分重点中学要求硕士学历或211/985院校本科生;越好的中学对教师素质和毕业学校等要求越高;
(2)从职称评定看:
高等学校教师: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中学教师:中教二级、中教一级、高级教师,特级教师是荣誉称号,不属于职称!
(3)从教学职能和工作内容看:
高等学校教师:从事高等院校多门专业课的教学、试验和相关科研工作,完成纵向课题和横向课题;
中学教师:从事语数外等某一个学科的教学和辅导工作,部分教师有一定科研能力;
总体上,高等学校教师的要求更高点,科研能力更强些,学科积淀等更深厚些,一般而言是这样的,也有部分中学教师水平和素养很高,可以带研究生;
⑨ 高等教育学校(本科院校)的师生比是所有教职工还是专任教师与学生的比值
普通高校生师比=在校生数/专任教师数。合格标准为不超过18:1。
办学条件指标测算办法
折合在校生数=普通本、专科(高职)生数+硕士生数*1.5+博士生数*2+留学生数*3+预科生数+进修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夜大(业余)学生数*0.3+函授生数*0.1
全日制在校生数=普通本、专科(高职)生数+研究生数+留学生数+预科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进修生数
教师总数=专任教师数+聘请校外教师数*0.5
1. 生师比=折合在校生数/教师总数
2. 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具有研究生学位专任教师数/专任教师数
3. 生均教学行政用房=(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行政办公用房面积)/全日制在校生数
4. 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折合在校生数
5. 生均图书=图书总数/折合在校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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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办学条件指标》主要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核定年度招生规模,确定限制、停止招生普通高等学校。并对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条件进行监测。《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的发布实施,有利于加强宏观管理,逐步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有利于促进办学条件改善和保证我国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各地、各部门和各普通高等学校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以及本《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的要求,合理确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规模,以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保证普通高等教育基本的教学质量和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