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问题报告制度
1. 扎实推进师德建设具体化、规范化。学院各级领导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全面、扎实、有效地开展师德建设工作。学院党、政一把手和各系(部、中心)主任是学院和各部门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第一责任人。坚持院级党政领导联系(部、中心)制度,学院党、政领导要“包系(部、中心)”,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各系(部、中心)、处领导必须事事做出表率,严格要求自己,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做好教师、干部思想教育工作,遵章守纪、从严管理,带领本部门教师,认真贯彻上级和学院的决定,结合本单位情况,制订计划,完善措施,监督检查,落实到位。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师德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在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机制等方面不断改进和创新,特别要在加强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讲究实际效果,克服形式主义,把师德教育与严格管理结合起来,完善师德考核的评价制度,把师德规范的主要内容具体化、规范化,使之成为全体教师普遍认同并自觉执行的准则。
2. 加强对师德建设的领导。要将师德建设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建立 “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
3. 加强制度建设。制定教师岗位职责,采取措施,促使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教学工作。教师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各处、系(部、中心)要组织教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等法律和文件。教务处要加强教学秩序巡查密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制订学院系(部、中心)主任、学科专业带头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新入职教师等各类教师考核办法,并严格进行考核。评鉴中心要制定科学性具有可操作性的本科专业、合格课程、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实施办法,正确引导广大教师科学进行各环节的教学活动;要组织各系(部、中心)增加听课密度,组织相互听课,对系(部、中心)听课发现的问题要组织专家诊断,要注重“导”的工作,听课人听课后要及时与被听课人谈话;要结合教学质量评估工作,构建科学有效的师德建设工作监督评估体系,完善相关政策,体现正确导向,为师德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建立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
4. 严格考核管理。建立师德考评制度,将师德表现和教学秩序常规管理纳入常规教学检查和教学评估重要内容,各系(部、中心)要加强教师的考核。教务处、纪检监察室要通过每学期初、期中、期未的教学检查和每天教学巡查与督导听课,加大巡查和抽查的频率,将教师的师德表现和教学秩序管理,作为对各系(部、中心)和教师月度、半年度考核、年度考核、职务聘任、派出进修和评优奖励等的重要依据。要建立 “优胜劣汰”和“末位淘汰”的运行机制,对师德表现不佳的教师要及时劝诫,经劝诫仍不改正的,要进行严肃处理。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一律予以解聘。建立师德问题报告制度。设立师德师风建设意见箱,征求广大师生员工对学院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的意见和建议。机关工作人员要增强主动服务意识,积极为教师和学生服务,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教师要增强服务意识,弘扬友爱精神,主动关心学生,联系学生,切实为学生服务。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和新教师聘用制度,把思想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品质作为必备条件和重要考察内容。
5. 加强师德宣传,建立表彰优秀教师制度。每年通过教师节组织师德主题教育活动,以庆祝教师节和表彰优秀教师为契机,集中开展师德宣传教育活动;每年进行教师课堂教学竞赛、优秀教案、优秀教材、优秀教学成果奖评比活动,进行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通过表彰师德标兵和教学名师活动,大力褒奖教师的高尚师德,广泛宣传模范教师先进事迹,展现我院教师的精神风貌。
2. 洛阳市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十项制度
洛阳市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十项制度
一、责任制度
各单位要将师德师风建设情况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考核之中,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提升人才培养、社会服务、事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和载体。各学校校长是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领导责任;分管师德师风建设的的副校长(或书记)为主管领导,负主要责任。对因教育管理不力造成重大师德问题的,对单位、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在评先评优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对师德师风建设重大问题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不按时报告、干扰和阻挠如实报告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会议制度
学校班子每学期至少要召开2次师德师风建设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安排、总结师德师风工作;学校每年要召开一次全校教职员工参加的师德师风建设大会,要将师德师风建设贯穿到各项工作之中。
三、学习培训制度
各校每月至少要组织1次教师全员参加的师德师风培训。教师要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完成规定学时,按时取得培训合格证。今后,凡教师培训都必须讲师德、必须讲教师礼仪。要把师德师风学习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做到学习培训经常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广大教师的师德师风水平。
四、谈心制度
学校领导要经常找教职员工谈心,了解他们的工作和思想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构建和谐和校园文化。
五、档案制度
学校要为每一位教职工建立师德师风档案,专门记载教师师德师风表现情况。其内容为:教师的个人简历、师德师风考核情况、师德师风承诺书或责任状、师德师风学习体会和演讲材料、个人总结、奖惩情况等。师德师风档案不仅要如实记载教师在师德师风方面取得的成绩,而且要如实记载教师违反职业道德方面的情况,既不夸大事实,也不少记漏记,确保记载内容的真实、全面。
六、民主评议制度
要面向社会公开师德师风举报电话、设立师德师风举报箱或建立其他举报和反馈渠道,聘请“师德师风监督员”,构建完善的评议网络,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对师德师风建设进行监督和评议,并采取问卷等方式征求意见,预防和减少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每年九月为全市中小学师德师风活动月。要结合教师节庆祝表彰活动,开门纳谏、进行反思、总结提高。
七、情况报告制度
要对照师德规范要求,教师每学年写出师德师风自查报告,由学校组织鉴定评价,并记入个人师德师风档案。同时,对本地区、本单位有严重违反师德规范行为及重大问题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八、考核制度
学校要成立师德师风考核小组,采取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阶段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进行师德师风考核。每学期期末,要以年级组或教研组(含行政组)为单位组织教职工进行师德师风自查互查,每位教师在自查中都应如实报告本人该学期遵守师德规范、职业道德的情况,接受群众评议。考核结果要公示、备案、存档,并把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的依据之一。
九、诫勉谈话制度
发现教职工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师德师风等方面有不好的苗头和倾向性问题时,单位负责人应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实施跟踪观察,以观后效。校级干部的诫勉谈话由具有任免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十、奖惩制度
各校要结合实际,完善奖惩机制。对师德高尚、事迹突出的教师,要大力表彰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对有失德失范言行的教师,要及时诫勉、警示和处分;对有严重失德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者,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撤销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在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聘任和晋升、表彰奖励等工作中实行师德“一票否决”。教职工违规违纪由所在学校处理,校级干部违纪,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主管部门处理。对触犯法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 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主要措施:
1、加强思想教育是师德建设的重要基础
2、加强制度建设是师德建设的根本保障
3、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是师德建设的有效途径
4、助力专业发展、关心教师成长是师德建设的重要内容
5、营造和谐文化氛围是师德建设的有力支撑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队伍是教育事业的第一资源,师德是教师队伍建设的根本。师德建设关系到大学生文化素质的提高,关系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大学校园里的践行,关系到国民的精神风貌和社会道德水平的提升。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教师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也为新形势下的师德建设指明了方向。
(3)师德问题报告制度扩展阅读
北师大近年来实施了立德铸魂计划,弘扬校训精神,注重将理论武装与师德养成相结合,坚定广大教师的理想信念和精神追求。
加强思想理论建设,通过组织专家宣讲团、理论研讨、主题征文、实践活动等,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教育师生。
大力弘扬“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校训精神,开展校训精神大讨论,将传承大学文化传统融入师德教育和师德建设全过程中,形成了立师德、铸师魂的良好局面。
通过此类宣传教育,广大教师不断深化对校训精神和大学文化的认同,进而在实际工作中自觉担负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薪火相传的职责与使命。
只有持之以恒地加强师德建设,造就一流教师队伍,才能更好地促进高校教书育人工作,更好地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大而持久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的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主要措施
9.强化师德教育。多渠道、分层次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教育。在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教育、职业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重视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学风和学术规范教育。建立和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工作者培训制度。对学校班主任、辅导员等德育工作者进行师德教育专题培训。建立和完善新教师岗前师德教育制度。各级各类师范院校和举办教师教育的综合大学,都要适应新的要求,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列为教师培养和职后培训的重要环节。要把师德教育作为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首要任务和重点内容。
10.加强师德宣传。每年教师节组织师德主题教育活动,以庆祝教师节和表彰优秀教师为契机,集中开展师德宣传教育活动;在三年一次全国性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中,表彰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辅导员、德育工作者和德育工作先进集体;组织师德典型重点宣传和优秀教师报告团活动,大力褒奖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广泛宣传模范教师先进事迹,展现当代教师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倡导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举办师德论坛,促进师德建设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推动师德建设工作实现科学化、制度化。
11.严格考核管理。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和新教师聘用制度,把思想-素质、思想道德品质作为必备条件和重要考察内容;建立师德考评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聘任、派出进修和评优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对师德表现不佳的教师要及时劝诫,经劝诫仍不改正的,要进行严肃处理。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一律撤销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建立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和舆论监督的有效机制。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评估的重要指标。
12.加强制度建设。修订《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制定《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师德建设工作评估制度,构建科学有效的师德建设工作监督评估体系。抓紧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师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完善相关政策,体现正确导向,为师德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因地因校制宜,制定可操作的实施办法,完善师德建设规章制度,建立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5. 哪位同志有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原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着力推进师德建设,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的使命感、责任感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自觉性,造就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扎实做好教学工作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就加强和改进我院师德师风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重要意义
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依据,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要求,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强化师德教育,优化制度环境,弘扬高尚师德,力行师德规范,造就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执教的教师队伍,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作出新贡献。
(一)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合格人才的根本保证
高校是高素质人才成长的摇篮,是知识创新和成果转化的基地,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学校办学以教师为主体,教师素质以师德为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是社会主义大学的本质要求,也是对合格的大学教师的根本要求。教师是党的教育事业的实施者,是学生成长成才的引路人。广大教师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广大教师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以良好的师德风范引导和影响学生的全面发展。因此,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大举措和根本保证。
(二)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是确保教学质量,实现学校办学目标的基础工程
学校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教师队伍起着基础和主导的作用。高校的教师队伍中蕴藏着巨大的能量,是学校不断发展进步的原动力。学校发展战略的实施和办学目标的实现,需要广大教师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立足本职,努力工作,团结奋斗、开拓进取、无私奉献。特别是在当前高等教育的竞争日趋激烈、社会对高等教育的要求愈加强烈的形势下,对高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样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必须以高尚的师德和优良的师风为根基。因此,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是确保教学质量,实现学校办学目标的基础工程。
(三)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带动校风教风学风整体建设的迫切需要
大学阶段是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的重要时期,大学教师是学生健康成长的灵魂工程师。大学教师的思想道德和敬业精神对学生的全面发展发挥着潜移默化的重要作用;教师素养的提高和学生素质的培养是一种相互联系和相互促进的互动关系。归根结底,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直接关系到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的优劣。
当前,我校师德师风整体状况是好的,广大教师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执行教师规范;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维护教师形象,严于律己,为人师表,爱岗敬业;遵循教育规律办学,严谨治学,精心施教,对学生既严格要求又关心爱护;摆正个人与集体和他人的关系,维护学校利益,顾全大局,关心集体,敬重同道,团结协作等等。这是主流,是值得充分肯定的。
在看到主流的同时,也要看到我校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少数教师的事业心和进取心不强,为人师表和教书育人意识比较淡漠;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存在着浮躁和急功近利现象,个别人甚至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他人成果;一些青年教师的师德状况不容乐观;道德失范现象在个别干部和教师身上时有反映,等等。教师队伍的师德水平和全面素质亟待进一步提高,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制度环境亟待进一步改善,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是一项刻不容缓的紧迫任务。
二、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基本要求
“师德”是指教师从事教育职业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道德行为规范和道德品质。师德师风与教师的思想觉悟、价值观念、人生追求、品德修养和工作态度等息息相关。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教师自身必须具备更高的道德境界,以高尚情操、丰富学识和人格力量影响教育学生。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职业崇高而神圣,教师的劳动同社会进步、国家兴衰与人类文明紧密联系;教师是学生效仿的楷模,言行举止对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起着特别重要的作用。因此,教师既应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还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师德师风建设的基本要求是:
(一)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是师德师风建设的灵魂
政治素质是最重要的素质,教师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任,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师德师风建设的灵魂。广大教师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牢固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接触实际,了解国情。要认真学习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严格教育教学纪律。要高度重视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
(二)培育爱岗敬业精神是师德师风建设的核心
爱一行才能干好一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是师德师风建设的核心。教师必须热爱本职工作,尽职尽责,把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教师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教学工作,遵守学校各项教学管理规定。任课教师必须按照教学要求,执行教学大纲,充分备课,认真讲授;按时、认真、热情答疑;及时按质按量批改作业、辅导实验;认真监考和批阅试卷;认真组织安排学生实习、实践。对于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均不得敷衍塞责,误人子弟。教师要对工作兢兢业业、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精益求精,认真钻研本职业务。教师不得影响校内本职工作从事社会兼职。
(三)强化教书育人职责是师德师风建设的根本
教师从事着太阳下最光辉的事业,教书育人是教师最神圣的职责。广大教师要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自觉遵循教育规律,积极推进教育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承担起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要把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贯穿教学工作的全过程,全面关心学生成长,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因材施教,循循善诱,形成相互激励、教学相长的师生关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师要对学生满腔热忱,在思想、学习和生活上关心学生,不得以冷漠、粗暴的态度对待学生,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收受学生财物,不得以教谋私。要深入了解学生思想、生活、学习情况,结合教学工作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服务工作。
(四)树立为人师表意识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的一言一行都对学生健康成长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为人师表,以教师的人格魅力影响学生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广大教师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努力提高道德素质,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以自己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去影响和培养学生。在教学活动中,教师要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仪态端庄,衣饰整洁,举止文明,语言得体,以自己良好的言谈举止和形象熏陶感染学生。教师应大力提倡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弘扬团结合作、协力攻关、共同进步的团队精神,发扬优良的学术风气,模范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积极从事科学研究,潜心钻研,实事求是,不抄袭、剽窃他人的科研成果,成为热爱学习、终身学习和严谨治学、锐意创新的楷模。教师要坚决反对在招生、考试等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
三、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主要措施
师德师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进行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我们要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和作风,同时要适应时代要求努力进行创新,以高度自觉的精神和强有力的措施,扎扎实实地推进师德师风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要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的首位,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院党委和行政要切实把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一规划,全面落实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措施。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教师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教代会和群团组织要紧密配合,积极争取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支持,形成加强和推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合力。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做到师德师风建设的制度落实、组织落实、任务落实。要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千方百计地为广大教师办实事、办好事,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为教师教书育人创造更为良好的环境。
(二)强化师德教育
在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重视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学风和学术规范教育。建立和完善德育工作者培训制度,尤其要注重对辅导员、两课教师等德育工作者进行师德教育专题培训。建立和完善新教师岗前师德教育制度。结合不同教师的岗位职责,有针对性地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列为教师培养和培训的重要环节。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可操作的实施方案,不断完善师德师风建设规章制度,逐步形成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三)注重师德宣传
要大力开展师德主题教育活动,以庆祝教师节和表彰优秀教师为契机,集中开展师德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师德典型宣传和优秀教师报告会,大力褒奖教师的高尚师德,广泛宣传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展现当代教师的精神风貌;举办师德论坛,提高师德师风建设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现科学化、制度化;学校定期评选表彰“师德标兵”和“师德师风建设先进集体”。院报、广播、网络等校园媒体要坚持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大力宣传校内外教师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事迹,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推进工作创新
积极推进观念创新、工作创新、制度创新,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师德师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在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机制等方面不断改进和创新,特别要在增强时代感,加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要讲究实际效果,克服形式主义,使师德师风建设更加贴近实际、贴近教师,把师德规范的主要内容具体化、规范化,使之成为全体教师普遍认同的行为准则,并自觉按照师德规范要求履行教师职责。
(五)严格考核管理
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和新教师聘用制度,把思想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品质作为必备条件和重要考察内容。要建立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和师德考评制度,完善学生监督和舆论监督的有效机制。实行师德综合评定。师德综合评定每年进行一次,与年度考核同时进行,由人事处和各院系组织实施。对教师的师德评定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师德评定结果归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聘任、派出进修和评优奖励等的重要依据。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师德”评价为不合格。
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者;
2、受到党内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者;
3、违反职业道德或违反法律正在审查处理者;
4、弄虚作假、谎报成绩、剽窃他人成果,违反学术道德,造成不良后果者;
5、无故旷教或无故拒绝接受分配的教学、科研及其它任务,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者;
6、无故不参加集体组织的活动,工作消极,在学生或教职工中造成不良影响者。对师德表现不佳的教师要及时劝诫,经劝诫仍不改正的,要进行严肃处理。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一律撤销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
6. 师德问题需要帮助
<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第二条第一款
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
教基一[200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基础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整体上进入更加注重内涵发展和提高质量的新阶段。加强中小学规范管理,办好每一所学校,成为新时期基础教育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近些年来,教育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各地也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加强了中小学校的管理。但目前一些地方和学校仍然存在着办学行为不规范的突出问题,不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不能很好地适应基础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制约着新时期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成为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为进一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加强中小学管理,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强化责任,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管理职责和工作任务
1.加强省级统筹,整体提升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管理水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提出整体推进的政策措施。
——制定和完善本地区中小学校管理基本规范,组织排查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
——加强对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大力倡导科学的教育发展观和政绩观,建立健全学业水平考试和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坚决禁止下达升学指标和简单用升学率奖惩教育工作的做法,形成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的工作机制。
——加强教育经费统筹,切实保障区域内基础教育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为实施规范化管理奠定良好基础。
——组织开展全省(区、市)范围内的中小学管理随机督导检查,督促地(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履行管理职责,落实规范办学的各项要求。
——积极营造尊重教师、尊重教育的良好社会风气,依法保障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2.强化以县为主管理,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所学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作为“以县为主”管理的重要内容,完善工作机制,依法实施管理。
——具体分析当地中小学办学行为、学生课业负担及体质健康状况,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管理办法,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及时纠正行政区域内各种不规范办学行为,切实维护区域内中小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办学秩序。
——加强教育质量管理,指导和保障学校科学安排课程,全面落实国家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学生成长和教师队伍建设,组织落实对校长、教师的培训。
——均衡配置县域内义务教育公共资源,加大对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扶持力度,进一步缩小校际之间差距。指导中小学校合理编制经费预算。规范学校收费,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坚决抵制截留、挤占、挪用教育经费和学校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
——完善和强化乡镇中心学校的管理功能,健全覆盖所有学校和教学点的管理体系。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维护校园及周边秩序,做好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3.坚持依法治校,科学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中小学校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形成依法办学、自我约束的发展机制。
——依法落实校长负责制,健全校内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坚持校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方案,严格遵循教育规律,不随意提高教学难度,不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和不当竞争,不占用学生法定休息时间加班加点或集体补课。坚持健康第一,注重创新精神培养,不挤占体育课、艺术课、综合社会实践等教学时间。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
——认真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强化教师教书育人职责和岗位要求。注重教师专业成长,努力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和教学业务能力。保障教师身心健康。
——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科学编制学校预算,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坚持收支公开,主动接受审计,坚决杜绝学校设立小金库和帐外帐,规范各种收费。
二、抓住重点,认真解决好当前一些违背教育规律、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突出问题
当前要集中力量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社会反响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
1.科学安排作息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照不同学段和年级、走读生和寄宿生的实际需要,对学生休息时间、在校学习(包括自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在校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等方面作出科学合理安排和严格规定,并组织全面检查。坚决纠正各种随意侵占学生休息时间的做法,正确引导家长和社会积极参与,切实把课内外过重的课业负担减下来,依法保障学生的休息权利。
2.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研究制定实施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的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地(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督促落实本地区课程实施计划,并坚决纠正任何违背教育规律、随意加深课程难度、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的现象。坚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保障学校开展团队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时间。鼓励和表彰在规定教学时间内、通过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效率、提高教育质量的先进学校和优秀教师,大力倡导和推广一些地方和学校减负增效的成功做法。
3.严格规范考试科目与次数,逐步完善教育评价办法。各地要对小学、初中、高中的考试科目和考试次数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加以科学规范。坚决制止随意组织学校参加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等现象。学校考试命题要科学合理,考试内容要符合课程方案的基本要求,不得随意提升考试难度,增加考试次数。积极探索以完成本学段国家规定教育目标为基本标准、以学业水平测试和学生综合素质等为主要指标的综合评价体系。不以升学率对学校排队,不以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加强高考信息管理,制止对高考成绩的各种炒作。
4.加强招生管理,严格规范招生秩序。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制止各种学科竞赛、特长评级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录取相挂钩。要及时根据生源变化情况合理调整学校招生范围,每学年向社会公布行政区域内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招生时间、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普通高中招生要坚持全面评价、择优录取原则,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积极倡导和逐步推行将示范性高中大部分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严格执行高中“三限”政策。
5.合理规划学校布局,避免简单撤点并校。各地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办学要求,统筹城乡学校建设和改造规划。在优先方便学生就近入学、不加重农民负担的前提下,根据学龄人口变化,合理布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因地制宜地科学配置教育资源。撤点并校要十分慎重,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防止“一刀切”和“一哄而起”。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城镇化以及学校布局调整过程中出现的大班额现象和农村校舍闲置等问题。
6.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争取和落实相关编制,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促进寄宿制学校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特别要加强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和校园周边安全管理,重视食品和饮水卫生,防止传染病流行;改善寄宿制学校师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丰富寄宿制学生业余生活,重视寄宿制学生的身心健康。
7.重视学校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安全。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和完善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实施好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报告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8.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效化解择校现象。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力度,公平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并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适度倾斜。切实加强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实施好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推动校长和教师的交流,加强对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对口支援。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各地特别是大中城市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完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本地区治理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现象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步骤。
三、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工作机制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广大中小学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1.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要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工作重点,提出明确要求,做出专门工作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落实力度,并把落实情况上报教育部。
2.各地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督导检查,将其作为新时期教育综合督导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工作和推进基础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指标,作为表彰奖励、行风评议、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强化监管,建立全方位、经常化的督导检查机制。
3.教育部将组织对各地规范办学进行随机性的国家督导和工作抽查,对教育工作先进地区进行表彰。省级和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管理工作推进机制,交流经验,及时推广。凡是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不规范办学行为长期视而不见、不能及时制止和纠正的,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通报当地政府,要求限期改正,进行责任追究。
4.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加强学校管理和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解决问题的进展情况和规范办学行为的督导结果在本行政区域内予以公告,并主动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各界和舆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