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家通讯
中国美术家协会关于个人会员的暂行规定
中国美术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美术家协会章程,愿意遵守中国美术家协会个人会员准则,并符合入会条件的,可申请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
一、从事美术创作者的入会条件:
1、本人作品三次以上(含三次)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举办的与入会相关的展览,并且达到展览规定的入会条件。合作作品达到展览规定的入会条件,作者每人按半次计算,累计三次以上的,申报人至少有一次独立创作的作品达到展览规定的入会条件,方可推荐申报。作者在同一展览、同一画种中有多件作品达到展览规定的入会条件,只作一次计算;同一作品多次参加展览并达到展览规定的入会条件,只作一次计算。
2、两次参加与入会相关展览并达到展览规定的入会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艺术类正高职称,即获得研究员、研究馆员、教授、编审、一级美术师等正高职称。申报材料以省部级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批的职称证书为准。
(2)、在省、市、自治区重大展览中获最高奖。如在省、市、自治区美协主办的建党、建国重大综合性展览中获最高奖项。
3、独立创作的作品一次获得五年一届的全国美展金奖或中国北京国际美术双年展奖。
4、壁画、城市雕塑等公共艺术的作者入会,其作品要有三件以上(含三件)在省、市以上重要场所装置,并在美术界产生良好影响,经中国美协相关专业艺术委员会建议,由省、市、自治区美协推荐申报。
5、从事陶艺、环境、工业等艺术设计专业的设计人员和工艺美术设计人员,工作时间满十五年,且学术成就较高,社会影响较大的,经中国美协相关专业艺术委员会建议,由省、市、自治区美协推荐申报。
6、从事建筑美术、电影美术、舞台美术及工业美术等方面工作十五年以上,已是该全国性专业协会或学会的全国会员,确具代表性较为著名,并由该协会或学会推荐者。
二、从事美术史和美术理论研究者入会须被评为研究员、研究馆员、教授或相应正高职称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有专著、译著两种以上在国家出版单位出版(不含教材和编写美术书籍)。
2、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在有统一刊号的全国性专业刊物及《美术家通讯》上发表,累计六篇以上者。
三、从事美术编辑、美术教育、以及其他有关工作者的入会条件:
1、在全国重点出版社从事美术编辑,获得编审职称,有一定的艺术实践活动,作品三次以上(含三次)参加全国性展览或多次在报刊上发表、出版者。
2、所编书籍获国家图书奖两次,并对推动美术创作、发展美术事业做出突出贡献者。
3、教学十五年(含十五年)以上或在院校系科主持工作十年(含十年)以上,曾被省部级以上部门评为先进工作者或优秀专家者。
4、在省级以上博物馆、艺术研究部门及其它美术研究单位连续工作十五年以上(含十五年),有显著研究成果,已获美术类正高职称者。
四、从事美术组织者的入会条件:
1、在美术家协会(包括省、市、自治区美协)从事组织工作十五年以上(含十五年),精通业务并有突出成绩者;
2、任省级美术家协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或主持工作的副秘书长三年以上(含三年),精通业务并有显著成绩者。
3、其他从事美术组织工作二十年以上(含二十年),在美术创作队伍组织建设中有突出贡献,其成就在全国有较大影响者。
4、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省市创作中心、展览中心、美术产业示范基地等单位做领导工作达五年以上(含五年),参与中国美术家协会的美术活动或者组织工作,为美协工作做出卓越贡献,并具有相应的研究、创作水平的,经中国美协会员工作部建议,可以由省、市、自治区美协推荐申报。
五、年满七十岁以上,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老艺术家,在参展条件欠缺的情况下,可由省、市、自治区美协重点推荐申报。
六、在发展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工作中,在同等条件下应重视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及女性美术家入会。凡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及女性美术家,在欠缺一次参展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由省、市、自治区美协推荐申报。
七、冒充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举办展览,出版书籍、进行新闻宣传等活动,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经发现即通知所在省、市、自治区美协备案,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即使条件具备也不准推荐申报。
中国美术家协会个人会员的申报、审批程序
中国美术家协会个人会员的申报与审批遵循先由各团体会员,即各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初审及推荐,后由中国美术家协会最终审核批准的自下而上的两级审批程序。申报和审批程序的具体步骤与注意事项如下:
1、申报人由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初审并向中国美协推荐审报,解放军系统中的申报人经部队专门机构初审并向中国美协推荐审报。中直系统的申报人直接向中国美协申报。
2、申报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各团体会员及部队专门机构务必于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达中国美协,中直系统申报人也需按此时间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3、申报的展览及出版物等材料以本年度3月31日以前为限,凡本年度3月31日以后的展览、出版物等在下一年度申报中才能生效。
4、申报人向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索取申报表格;解放军系统中的申报人向部队专门机构索取申请表格;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工作部仅向中直系统的申报人提供申请表格。
5、填写表格之前,申报人要认真阅读表格后页的填表须知,在参加展览栏中,要优先填写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历年与入会条件相关展览目录》中的展览项目。
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工作部及各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均备有《历年与入会条件相关展览目录》,申报人可向以上部门或单位咨询或去函索取。
6、申报人填写表格时需提供其作品参展的入选或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及入选或获奖作品的照片或彩色印刷图片。必要时,还需按照省、市、自治区美协的要求提供入选或获奖证书的原件。
7、从事艺术史论、教育、美术编辑等工作的申报人还需另行提供省部级以上人事部门印制盖章的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省部级人事部门签发批准的含申报人姓名在内的获得高级职称的批件复印件,以备审核中参考。
8、申报人填写的内容及提供的各类资料必须真实、清晰、完整,否则有关材料将被视为无效。
申报人故意填写不实或虚报参展项目的,取消当次申报资格;冒充他人名义,涂改、私自伪造申报材料的申报人,取消当次申报资格,并通知所在省、市、自治区美协备案,三年以内不得重新申报。
9、申报人填妥申报表格后,要将表格及所有待审材料交省、市、自治区美协做资格的初步审核。
10、各省、市、自治区美协要严格审查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若有疑问,可要求申报人提供有关证书的原件进行审核。
11、各省、市、自治区美协初审后将同意推荐上报的申报人表格及材料统一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工作部。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工作部不受理各省、市、自治区申报人个人单独送件。
12、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工作部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复审。
13、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工作部的审查时间自5月1日起至7月1日止。
14、会员工作部将复审结果报请中国美术家协会秘书长办公会议批复。
15、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工作部将每年度批准入会人员名单通过各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通知到新会员本人,并在《美术》杂志、《美术家通讯》和中国美术家协会网上公布。
16、申报材料仅在本年度审核期间有效。一经公布本年度入会人员名单,未批准人员材料的有效期自行终止。中国美术家协会不办理退件,申报人须自留原稿。
17、申报工本费每年30元/人,请各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统一收齐后邮寄到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工作部。
中国美术家协会个人会员申报资格的审核内容
1、对所提供的展览的入选、获奖证书复印件的审核。
2、对申报人所提供的不少于三件代表作品照片或彩色印刷图片的审核。
3、对重要美术理论性著作或其复印件,包括对出版社名称、出版刊物的名称、期刊号的审核。
4、对从事美术教育、编辑、设计、史论研究等人员提供的省部级以上的人事部门印制盖章的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进行审核;对省部级以上人事部门签发批准的含申报人姓名在内的获得高级职称的批件复印件的审核。
5、对获国家图书奖获奖证书的复印件进行审核。
6、对申报人所在单位及省、市、自治区美协推荐意见的审核。
7、作为参考内容,对曾获得省部级以上颁发的有关美术成就的证书复印件进行审核
8、作为参考内容,对全国美术重点刊物上发表作品的期刊号、登载的作品、作者姓名等以及发表真伪的审核。
9、对申报人是否冒充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进行社会活动进行审核。
10、对申报人提供涂改、虚假、伪造材料的情节进行审核。
11、对申报人从事美术教育及在美术单位、出版单位工作的时间进行审核。
12、对申请表格所列的其他项目的审核。
中国美术家协会享有对本规定的解释权。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此前关于中国美术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的有关文件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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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打电话联系我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
艺委会公室艺委会公室是中国美术家协会内设学术性机构,是中国美协联络各专业艺委会发挥积极学术作用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协会统筹协调学术建设、学术服务与管理的部门。艺委会公室的宗旨是推动中国美术的发展和持续提升学术水平;职能是组织各个专业艺委会的组织和学术建设工作,协调各专业艺委会的学术规划和活动计划,发挥专家集群智库的优势,积极开展学术研究,为各专业艺委会的论坛、展览等各项活动提供理论基础,不断促进美术创作水平的提高和学术评论品质的精进。组织联络部组织联络部是中国美术家协会的组织联络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各地美术家协会的组织联络工作;负责全国会员的组织、联络、协调、服务工作;发展会员和会员档案的管理;组织美术家深入生活、开展文艺采风活动;负责创作中心、展览中心、培训中心、交流中心、写生基地的管理工作;负责有关会员的展览工作以及其他通联工作。对外联络部对外联络部是中国美协外事工作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协调和组织协会对外美术交流以及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美术交流;负责组织美术家出访,负责邀请和接待国外(境外)美术家的来访;承政府间美术交流项目;负责与国际美术组织的交流事务;配合做好“北京国际美术双年展”的工作;负责处理和协调协会涉外的相关工作。研究部研究美术创作动向;组织美术调研、理论研讨、学术交流,协会大型会议报告的起草工作;负责编辑《美术家通讯》;负责“中国美术奖”、“理论评论奖”、“终身成就奖”的组织工作。展览部负责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工作,全国体育美术作品展览、全国青年美展和新人新作展;做好与社会各界合作的作为入会条件的各种展览及有关展览画集的编辑工作;负责以中国美协名义主的全国性的各种纪念性的、学术性的、大中型展览;参与做好双年展的布展、撤展工作。《美术》杂志社《美术》杂志是中国美协的机关刊物,是面向全国美术界的学术刊物,它的宗旨是密切联系美术界的实际,用党的文艺方针和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美学观和艺术观去推动全国的创作实践和理论研究;负责《美术》杂志的征订工作;负责处理读者有关来信;密切配合协会中心工作及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北京国际美术双年展公室双年展公室负责北京国际美术双年展的各项工作,为双年展的发展举国内及国际美术产业活动、相关培训与技术服务;与各国双年展及相关国际艺术组织多方开展交流活动;负责举北京双年展相关的展览:双年展提名资格展和中国中青年艺术家精品展等;不定期组织参展艺术家出国采风考察。中国美协著作权维权公室中国美协著作权维权公室,2010年经中国文联批准设立,为中国美协会员及全国美术工作者提供公益维权服务:包括对原创作品的推荐、宣传、授权使用等。可受司法机关、法人和自然人委托,对美术作品的著作权及著作权邻接权等侵权事项提供维权服务;对美术知识产权纠纷提供咨询服务。艺术委员会艺术委员会简介中国美术家协会艺术委员会是中国美术家协会内设学术性机构,是中国美协联络各专业艺委会发挥积极学术作用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社会主义美术事业、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代表协会统筹协调学术组织、学术建设、学术服务与管理的机构。各专业艺委会中国画艺术委员会油画艺术委员会版画艺术委员会雕塑艺术委员会水彩画艺术委员会漆画艺术委员会壁画艺术委员会连环画艺术委员会插图、装帧艺术委员会漫画艺术委员会陶瓷艺术委员会动漫艺术委员会服装设计艺术委员会平面设计艺术委员会工业设计艺术委员会环境设计艺术委员会少儿美术艺术委员会美术理论委员会综合材料绘画与美术作实验艺术委员会建筑艺术委员会工艺美术艺术委员会民族美术艺术委员会
4. 中国美协会员的入会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美术家协会章程,愿意遵守中国美术家协会个人会员准则,并符合入会条件的,可申请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 1、本人作品三次以上(含三次)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举办的与入会相关的展览,并且达到展览规定的入会条件。合作作品达到展览规定的入会条件,作者每人按半次计算,累计三次以上的,申报人至少有一次独立创作的作品达到展览规定的入会条件,方可推荐申报。作者在同一展览、同一画种中有多件作品达到展览规定的入会条件,只作一次计算;同一作品多次参加展览并达到展览规定的入会条件,只作一次计算。
2、两次参加与入会相关展览并达到展览规定的入会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艺术类正高职称,即获得研究员、研究馆员、教授、编审、一级美术师等正高职称。申报材料以省部级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批的职称证书为准。
(2)、在省、市、自治区重大展览中获最高奖。如在省、市、自治区美协主办的建党、建国重大综合性展览中获最高奖项。
3、独立创作的作品一次获得五年一届的全国美展金奖或中国北京国际美术双年展奖。
4、壁画、城市雕塑等公共艺术的作者入会,其作品要有三件以上(含三件)在省、市以上重要场所装置,并在美术界产生良好影响,经中国美协相关专业艺术委员会建议,由省、市、自治区美协推荐申报。
5、从事陶艺、环境、工业等艺术设计专业的设计人员和工艺美术设计人员,工作时间满十五年,且学术成就较高,社会影响较大的,经中国美协相关专业艺术委员会建议,由省、市、自治区美协推荐申报。
6、从事建筑美术、电影美术、舞台美术及工业美术等方面工作十五年以上,已是该全国性专业协会或学会的全国会员,确具代表性较为著名,并由该协会或学会推荐者。 从事美术史和美术理论研究者入会须被评为研究员、研究馆员、教授或相应正高职称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有专著、译著两种以上在国家出版单位出版(不含教材和编写美术书籍)。
2、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在有统一刊号的全国性专业刊物及《美术家通讯》上发表,累计六篇以上者。 1、在全国重点出版社从事美术编辑,获得编审职称,有一定的艺术实践活动,作品三次以上(含三次)参加全国性展览或多次在报刊上发表、出版者。
2、所编书籍获国家图书奖两次,并对推动美术创作、发展美术事业做出突出贡献者。
3、教学十五年(含十五年)以上或在院校系科主持工作十年(含十年)以上,曾被省部级以上部门评为先进工作者或优秀专家者。
4、在省级以上博物馆、艺术研究部门及其它美术研究单位连续工作十五年以上(含十五年),有显著研究成果,已获美术类正高职称者。 1、在美术家协会(包括省、市、自治区美协)从事组织工作十五年以上(含十五年),精通业务并有突出成绩者;
2、任省级美术家协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或主持工作的副秘书长三年以上(含三年),精通业务并有显著成绩者。
3、其他从事美术组织工作二十年以上(含二十年),在美术创作队伍组织建设中有突出贡献,其成就在全国有较大影响者。
4、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省市创作中心、展览中心、美术产业示范基地等单位做领导工作达五年以上(含五年),参与中国美术家协会的美术活动或者组织工作,为美协工作做出卓越贡献,并具有相应的研究、创作水平的,经中国美协会员工作部建议,可以由省、市、自治区美协推荐申报。
五、年满七十岁以上,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老艺术家,在参展条件欠缺的情况下,可由省、市、自治区美协重点推荐申报。
六、在发展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工作中,在同等条件下应重视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及女性美术家入会。凡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及女性美术家,在欠缺一次参展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由省、市、自治区美协推荐申报。
七、冒充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举办展览,出版书籍、进行新闻宣传等活动,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经发现即通知所在省、市、自治区美协备案,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即使条件具备也不准推荐申报。
5. 如何申请加入中国美协
中国美术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美术家协会章程,愿意遵守中国美术家协会个人会员准则,并符合入会条件的,可申请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
从事美术史和美术理论研究者的入会条件:
一、被评为研究员、研究馆员、教授或相应正高职称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有专著、译著两种以上在国家出版单位出版。
2、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在有统一刊号的全国性专业刊物上发表,累计五篇以上(含五篇)者。
二、被评为副研究员、副研究馆员、副教授或相应副高职称并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可作为参考条件,酌定入会。
(5)美术家通讯扩展阅读
中国美协负责组织、指导全国美术家进行美术创作和理论研究,承担国家重大美术展览的组织、实施、评选、评奖,举办大型的全国性美术展览和各种学术展览。
出版学术刊物,开展学术研讨,提倡美术教育,努力做好联络、协调、服务工作,构建和谐向上的美术家之家,促进中国美术的繁荣和发展。
中国美协积极开展广泛的国际美术交流,举办并参加各种类型的国际美术展览,接待世界各国的美术家访华并组织中国美术家出国访问,与各国美术界进行形式多样的交流,增进同世界各国美术家的友谊和合作。
6. 中国美术家协会的组织刊物
《美术》
《美术家通讯》
7. 中国美协现在下设的两个机构是什么
北京国际美术双年展办公室:双年展办公室负责北京国际美术双年展的各项工作,为双年展的发展举办国内及国际美术产业活动、相关培训与技术服务;
与各国双年展及相关国际艺术组织多方开展交流活动;负责举办北京双年展相关的展览:双年展提名资格展和中国中青年艺术家精品展等;不定期组织参展艺术家出国采风考察。
中国美协著作权维权办公室:中国美协著作权维权办公室,2010年经中国文联批准设立,为中国美协会员及全国美术工作者提供公益维权服务:包括对原创作品的推荐、宣传、授权使用等。
可受司法机关、法人和自然人委托,对美术作品的著作权及著作权邻接权等侵权事项提供维权服务;对美术知识产权纠纷提供咨询服务。
(7)美术家通讯扩展阅读
中国美协吸纳在美术创作、美术评论、美术史研究、美术教育美术出版、艺术设计、美术组织等方面成就卓著者为会员,集中了全国各地有成就、有影响的美术专家、学者,是综合美术各门类的、全国美术唯一的国家级美术组织。
中国美协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团;主席团聘任秘书长、副秘书长,负责处理日常会务工作。
中国美协前称中华全国美术工作者协会,1949年7月21日在北京中山公园来今雨轩宣布成立,徐悲鸿当选为第一任主席,江丰、叶浅予为副主席,蔡若虹、刘开渠、吴作人、李桦、古元、王朝闻、倪贻德、力群、朱丹、野夫为常委,全国委员41人,修补委员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