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包拯
1. 包拯文言文字詞解釋
宋史卷三一六 包拯傳
【原文】:
包拯,字希仁,廬州合肥人也。始舉進士,除大理評事,出知建昌縣。以父母皆老,辭不就。得監和州稅,父母又不欲行,拯即解官歸養。後數年,親繼亡,拯廬墓終喪,猶裴徊不忍去,裏中父老數來勸勉。久之,赴調,知天長縣。有盜割人牛舌者,主來訴。拯曰:「第歸,殺而鬻之。」尋復有來告私殺牛者,拯曰:「何為割牛舌而又告之?」盜驚服。徙知端州,遷殿中丞。端土產硯,前守緣貢,率取數十倍以遺權貴。拯命制者才足貢數,歲滿不持一硯歸。
尋拜監察御史裏行,改監察御史。時張堯佐除節度、宣徽兩使,右司諫張擇行、唐介與拯共論之,語甚切。又嘗建言曰:「國家歲賂契丹,非御戎之策。宜練兵選將,務實邊備。」又請重門下封駁之制,及廢錮贓吏,選守宰,行考試補蔭弟子之法。當時諸道轉運加按察使,其奏劾官吏多摭細故,務苛察相高尚,吏不自安,拯於是請罷按察使。
去使契丹,契丹令典客謂拯曰:「雄州新開便門,乃欲誘我叛人,以刺疆事耶?」拯曰:「涿州亦嘗開門矣,刺疆事何必開便門哉?」其人遂無以對。
歷三司戶部判官,出為京東轉運使,改尚書工部員外郎、直集賢院,徙陝西,又徙河北,入為三司戶部副使。秦隴斜谷務造船材木,率課取於民;又七州出賦河橋竹索,恆數十萬,拯皆奏罷之。契丹聚兵近塞,邊郡稍警,命拯往河北調發軍食。拯曰:「漳河沃壤,人不得耕,刑、洺、趙三州民田萬五千頃,率用牧馬,請悉以賦民。」從之。解州鹽法率病民,拯往經度之,請一切通商販。除天章閣待制、知諫院。數論斥權幸大臣,請罷一切內除曲恩。又列上唐魏鄭公三疏,願置之坐右,以為高抬貴手。又上言天子當明聽納,辨朋黨,惜人才,不主先入之說,凡七事;請去刻薄,抑僥幸,正刑明禁,戒興作,禁妖妄。朝廷多施行之。除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嘗建議無事時徙兵內地,不報。至是,請:「罷河北屯兵,分之河南兗、鄆、齊、濮、曹、濟諸郡,設有警,無後期之憂。借曰戍兵不可遽減,請訓練義勇,少給餱糧,每歲之費,不當屯兵一月之用,一州之賦,則所給者多矣。」不報。徙知瀛州,諸州以公錢貿易,積歲所負十餘萬,悉奏除之。以喪子乞便郡,知揚州,徙廬州,遷刑部郎中。坐失保任,左授兵部員外郎、知池州。復官,徙江寧府,召權知開封府,遷右司郎中。
拯立朝剛毅,貴戚宦官為之斂手,聞者皆憚之。人以包拯笑比黃河清,童稚婦女,亦知其名,呼曰「包待制」,京師為之語曰:「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舊制,凡訟訴不得徑造庭下。拯開正門,使得至前陳曲直,吏不敢欺。中官勢族築園榭,侵惠民河,以故河塞不通,適京師大水,拯乃悉毀去。或持地券自言有偽增步數者,皆審驗劾奏之。
遷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奏曰:「東宮虛位日久,天下以為憂,陛下持久不決,何也?」仁宗曰:「卿欲誰立?」拯曰:「臣不才備位,乞豫建太子者,為宗廟萬世計也。陛下問臣欲誰立,是疑臣也。臣年七十,且無子,非邀福者。」帝喜曰:「徐當議之。」請裁抑內侍,減節冗費,條責諸路監司,御史府得自舉屬官,減一歲休暇日,事皆施行。
張方平為三司使,坐買豪民產,拯劾奏罷之;而宋祁代方平,拯又論之;祁罷,而拯以樞密直學士權三司使。歐陽修言:「拯所謂牽牛蹊田而奪之牛,罰已重矣,又貪其富,不亦甚乎!」拯因家居避命,久之乃出。其在三司,凡諸管庫供上物,舊皆科率外郡,積以困民。拯特為置場和市,民得無擾。吏負錢帛多縲系,間輒逃去,並械其妻子者,類皆釋之。遷給事中,為三司使。數日,拜樞密副使。頃之,遷禮部侍郎,辭不受,尋以疾卒,年六十四。贈禮部尚書,諡孝肅。
拯性峭直,惡吏苛刻,務敦厚,雖甚嫉惡,而未嘗不推以忠恕也。與人不苟合,不偽辭色悅人,平居無私書,故人、親黨皆絕之。雖貴,衣服、器用、飲食如布衣時。嘗曰:「後世子孫仕宦,有犯贓者,不得放歸本家,死不得葬大塋中。不從吾志,非吾子吾孫也。」初,有子名繶,娶崔氏,通判潭州,卒。崔守死,不更嫁。拯嘗出其媵,在父母家生子,崔密撫其母,使謹視之。繶死後,取媵子歸,名曰綖。有奏議十五卷。
【譯文】:
包拯,字希仁,廬州合肥人。最初考中進士,被授為大理評事,出任建昌縣的知縣。因為父母親年紀都大了,包拯辭官不去赴任。得到監和州稅的官職,父母又不想讓他離開,包拯就辭去官職,回家贍養老人。幾年之後,他的父母親相繼去世,包拯在雙親的墓旁築起草廬,直到守喪期滿,還是徘徊猶豫、不忍離去,同鄉父老多次前來勸慰勉勵。
過了很時間,包拯才去接受調遣[1],擔任了天長縣的知縣。有盜賊將人家牛的舌頭割掉了,牛的主人前來上訴。包拯說:「你只管回家,把牛殺掉賣了。」不久又有人來控告,說有人私自殺掉耕牛,包拯道:「你為什麼割了人家的牛舌還要來控告別人呢?」這個盜賊聽罷又是吃驚又是佩服。移任端州知州,升為殿中丞。端州這地方出產硯台,他的前任知州假借上貢的名義,隨意多征幾十倍的硯台來送給權貴們。包拯命令工匠只按照上貢朝廷的數目製造。一年過去,他沒有拿一塊硯台回家。
不久,包拯被授為監察御史里行,改任監察御史。當時張堯佐被任命為節度使兼宣徽兩院使,右司諫張擇行、唐介和包拯一齊對此進行辯論,話語十分懇切。又曾建議說:「國家每年用歲幣賄賂契丹,這並非防禦戎狄的良策,應該訓練士卒、選拔將領,致力於充實和鞏固邊防。」又請求朝廷重視門下省封駁制度,以及廢罷和禁銅貪贓枉法的官吏,選拔地方長官,實行對補蔭弟子進行考試的制度。當時各路轉運使都兼任按察使,往往摘取無關緊要的小節來上奏彈劾官吏,專門以苛刻的考察來相互標榜、自詡高明,使得地方官吏十分不安,包拯於是請求朝廷廢罷了按察使之職。
包拯出使契丹,契丹讓典禮官對包拯說:「雄州城新開了一個便門,是不是想招誘我國叛逆之人以刺探邊疆情報呀?」包拯說:「涿州城也曾經開過便門,刺探邊境情報何必用開便門的方式呢?」那人於是無言以對。
歷任三司戶部判官,出任京東轉運使,改授尚書工部員外郎、直集賢院,移任陝西,又移任河北,進京擔任三司戶部副使。秦隴斜谷專門置辦造船用的木材,隨意向老百姓攤派征取,而且這里的七個州負責提供造河橋用的竹索,常常多達幾十萬,包拯都上奏朝廷,停止了這些攤派。契丹在邊境附近集結軍隊,邊境的州郡逐漸緊張起來,朝廷命令包拯到河北調發軍糧。包拯說:「漳河地區土地肥沃,百姓卻不能耕種,邢、洺、趙三州有民田一萬五千頃,都用來牧馬,請求全部給老百姓耕種。」朝廷答應了他的請求。解州鹽法往往給百姓造成負擔,包拯前往經營治理,請求朝廷全部進行通商貿易。
包拯被任命為天章閣待制、知諫院。多次議論和斥責受寵信的權臣,請求朝廷廢止所有內授官職等不正當的恩寵。又羅列上陳唐代魏徵的三篇奏疏,希望皇帝把它們當作座右銘和借鑒。又上章陳述天子應當明智地聽取和採納臣下的意見,辨清結黨營私的人,愛惜有才能的人,不能堅持先入為主的主觀意見,一共是七件事;又請求去除刻薄的風氣,抑制投機取巧的人,端正刑典,明確禁令,不要輕易大興土木,禁止妖妄荒誕的事情,朝廷大多實施推行了這些意見。
包拯被任命為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曾建議在邊境無事時將軍隊移到內地,但沒有得到答復。現在,包拯請求:「罷除河北的屯兵,將他們分別安置在黃河以南的兗、鄆、齊、濮、曹、濟各州,即使邊境告急,也無需擔心來不及調遣。如果說邊境的守兵不能一下子減少,那麼就請求朝廷訓練義勇,減少干糧,每年的花費,比不上屯兵一個月的費用,一州的財賦就很充足了。」沒有得到答復。
移任瀛州知州,各州用公家的錢進行貿易,每年累計虧損十多萬,包拯上奏全部罷除。因為兒子去世,包拯請求在方便的州郡任職,做揚州知州,又移任廬州,升為刑部郎中。因為保薦官員有失而獲罪,被降為兵部員外郎、池州知州。
復官,徙江寧府,召權知開封府,遷右司郎中。包拯在朝廷為人剛毅,貴成宦官為之收斂,聽說過包拯的人都很怕他。人們把包拯笑比黃河水清了,兒童婦女也知道他的大名,喊他為「包待制」。京城稱他說:「關節不到,有閻王爺包老。」以前的制度規定,凡是告狀不得直接到官署庭下。包拯打開官府正門,使告狀的人能夠直接到他面前陳述是非曲直,使胥吏不敢欺騙長官。朝中官員和勢家望族私築園林樓榭,侵佔了惠民河,因而使河道堵塞不通,正逢京城發大水,包拯於是將那些園林樓謝全部毀掉。有人拿著地券虛報自己的田地數,包拯都嚴格地加以檢驗,上奏彈劾弄虛作假的人。
升任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上奏說:「太子空缺的時間已經很久了,天下人都很擔憂,陛下長時間猶豫不決,這是為什麼?」仁宗說:「你想讓誰立為太子呢?」包拯說:「微臣我沒什麼才能而擔任朝廷官職,之所以請求皇上預立太子,是為國家長遠著想。陛下問我想讓誰做太子,這是懷疑我啊。我已年屆七十,又沒有兒子,並不是謀求好處的人。」皇帝高興地說:「我會慢慢考慮這件事的。」包拯請求裁減內廷侍臣的人數,減損和節約浩大的開支,責成各路行政機構盡職盡業,御史府可以自行推薦屬官,減少每年的休假日期,這些事情都得到了實行。
張方平任三司使,因購買豪民的財產而獲罪、包拯上奏彈劾,罷免了張的官職;但宋祁取代張方平,包拯又加以指責;宋祁被罷免後,包拯以樞密直學士的身份權兼三司使。歐陽修說道:「包拯真是《左傳》中所說的『牽牛踩了別人的地而地的主人把牛搶奪過來』,這種懲罰已經過重了,又貪戀三司使的肥缺,不也太過分了嗎!」包拯因此呆在家裡迴避,過了很長時間才出來。他在三司任職時,凡是各庫的供上物品,以前都向外地的州郡攤派,老百姓負擔很重、深受困擾。包拯特地設置榷場進行公平買賣,百姓得以免遭困擾。官吏負欠公家錢帛的多被拘禁,一有機會就逃走,又把他的妻兒抓起來,包拯都給放了。升給事中,擔任三司使。幾天後,被任命為樞密副使。隨即又升為禮部侍郎,包拯推辭不受。很快因病去世,享年六十四歲。朝廷贈他為禮部尚書,謚號為「孝肅」。
包拯性格嚴厲正直,對官吏苛刻之風十分厭惡,致力於敦厚寬容之政,雖然嫉惡如仇,但沒有不以忠厚寬恕之道推行政務的,不隨意附和別人,不裝模作樣地取悅別人,平時沒有私人的書信往來,親舊故友的消息都斷絕了。雖然官位很高,但吃飯穿衣和日常用品都跟做平民時一樣。他曾說:「後世子孫做官,有犯貪污之罪的,不得踏進家門,死後不得葬入大墓。不遵從我的志向,就不是我的子孫。」當初,包拯有一個兒子,名叫「繶」,娶崔氏為妻,擔任潭州通判時死了。崔氏為亡夫守節,不再改嫁。包拯曾經把她的陪嫁女送走,在娘家生孩子,崔氏暗中慰問她的母親,讓她好好照顧那個陪嫁女。包繶死後,崔氏把陪嫁女的兒子帶回家,取名叫「包綎」。包拯有《奏議》十五卷。
解釋詞語:
1、率:大都;一概;一律。
2、忠:忠誠;忠於人事;忠君。
3、對:對答;回答;答對。
4、守:守官;守臣;太守。
5、遺:贈送;送給。
6、恕:即孔子所謂「恕道」,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嚴以律己;寬以待人)寬恕;仁恕;寬容。
7、推:推論;推舉;推崇。
2. (一)包拯 文言文翻譯
包拯字希仁,是廬州合肥人。最初考中進士,被授為大理評事,出任建昌縣的知縣。因回為父母親年答紀都大了,包拯辭官不去赴任。得到監和州稅的官職,父母又不想讓他離開,包拯就辭去官職,回家贍養老人。幾年之後,他的父母親相繼去世,包拯在雙親的墓旁築起草廬,直到守喪期滿,還是徘徊猶豫、不忍離去,同鄉父老多次前來勸慰勉勵。過了很久,包拯才去接受調遣,擔任了天長縣的知縣。有個盜賊割了別人家耕牛的舌頭,牛主人來到(縣衙)告狀。包拯說:「(你)只管回家去,殺了牛賣了它。」不久又有一人來到(縣衙)告別人私自宰殺耕牛,包拯說:「(你)為什麼割了別人家耕牛的舌頭,又來告他的狀?」這個盜賊感到很震驚,也很服氣。
3. 文言文翻譯:包拯
1做知府
1端州出產硯台,此前的知府趁著進貢大都斂取是貢數幾十倍的硯台回,來贈送給當朝答權貴。
2包拯性情嚴峻剛直,憎惡辦事小吏苛雜刻薄,務求忠誠厚道,雖然非常憎恨厭惡,但從來沒有不施行忠恕之道的。(他)跟人交往不隨意附和,不以巧言令色取悅人,平常沒有私人信件,連朋友、親戚也斷絕往來。
4. 包拯文言文詞解釋
知:主管
遷:調任
造:拜訪
曲直:好事和壞事。
5. 文言文包拯
直說
面部表情
6. 包拯 古文
權〈副〉姑且;暫且 [for the time being]。如:權辭(臨時選擇言辭);權國(攝政;臨時代理執掌國政);權朝(權國);權職(權且職掌;暫時代理)
峭直 嚴峻剛正。《後漢書·第五倫傳》:「 倫 雖峭直,然常疾俗吏苛刻。」《新唐書·劉禕之傳》:「父 子翼 ……峭直有行,嘗面折僚友短,退無余訾。」《宋史·包拯傳》:「 拯 性峭直,惡吏苛刻,務敦實,雖甚嫉惡,而未嘗不推以忠恕也。」 清 唐孫華 《喜姜西溟及第》詩:「迂踈每恕散人狂,峭直應知君子性。」
辭色 言辭和神色。《後漢書·獨行傳·陸續》:「 續 雖見考苦毒,而辭色慷慨。」《晉書·祖逖傳》:「[ 逖 ]中流擊楫而誓曰:『 祖逖 不能清中原而復濟者,有如 大江 !』辭色壯烈,眾皆慨嘆。」 宋 周煇 《清波雜志》卷十:「公廳上論職事,或未免厲辭色,若杯酒閑,詎可無和氣以相接?」 清 沉復 《浮生六記·坎坷記愁》:「良久,司閽者曰:『 范爺 因公往 常州 去矣。』察其辭色,似有推託。」
平居 平日;平素。《戰國策·齊策五》:「此 夫差 平居而謀王,強大而喜先天下之禍也。」 唐 杜甫 《贈特進汝陽王二十韻》:「晚節嬉遊簡,平居孝義稱。」 明 李東陽 《明故中順大夫夏公行狀》:「國家養士於平居之時,士當効力於有事之日。」 魯迅 《墳·從胡須說到牙齒》:「我們平居無事時,從不想到自己的頭、手、腳,以至腳底心。」
絕,斷絕,就是不與他來往
說明包拯廉潔如水,清廉不貪
後世子孫做官的,如果犯了貪污罪,不能夠放他回家,死以後不能葬於祖墳中。如果不遵從我的遺志,就不是我的子孫。
明代海瑞就是有名的清官
7. 關於文言文<包拯>
shuai(帥)
e吧.嫉惡如仇.
8. 初中 文言文 【包拯】 翻譯
包拯字希仁,是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當天長縣知縣。有個盜賊割了別人家耕牛的舌頭,牛主人來到(縣衙)告狀。包拯說:「(你)只管回家去,殺了牛賣了它。」不久又有一人來到(縣衙)告別人私自宰殺耕牛,包拯說:「(你)為什麼割了別人家耕牛的舌頭,又來告他的狀?」這個盜賊感到很震驚,也很服氣。
(包拯)轉到端州當知府,升為殿中丞。端州出產硯台,此前的知府趁著進貢大都斂取是貢數幾十倍的硯台,來贈送給當朝權貴。包拯命令製造的硯台僅僅滿足貢數,當政滿一年沒拿一方硯台回家。
(包拯)出使契丹,契丹命令典客對包拯說:「(你們國家的)雄州城最近開了便門,就是想引誘我國的叛徒,以便刺探邊疆的情報吧?」包拯說:「(你們國家的)涿州城曾經也開過便門,刺探邊疆的情報為何一定要開便門呢?」那個人便無言以對了。
(包拯被朝廷)召令暫時代理開封府尹,升為右司郎中。包拯在朝廷為人剛強堅毅,貴戚宦官因此而大為收斂,聽說的人都很害怕他。人們把包拯笑比做黃河水清(一樣極難發生的事情)。小孩和婦女,也知道他的名聲,叫他「包待制」。京城裡的人因此說:「(暗中行賄)疏不通關系(的人),有閻羅王和包老頭。」按舊規矩,凡是訴訟都不能直接到官署(遞交狀子)。包拯打開官署正門,使告狀的人能夠到跟前陳述是非,辦事小吏因此不敢欺瞞。
包拯性情嚴峻剛直,憎惡辦事小吏苛雜刻薄,務求忠誠厚道,雖然非常憎恨厭惡,但從來沒有不施行忠恕之道的。(他)跟人交往不隨意附和,不以巧言令色取悅人,平常沒有私人信件,連朋友、親戚也斷絕往來。雖然地位高貴,但(穿的)衣服、(用的)器物、(吃的)飲食跟當百姓時一樣。(他)曾經說:「後代子孫當官從政,假若貪贓枉法,不得放回老家,死了不得葬入家族墓地。假若不聽從我的意志,就不是我的子孫。」
9. 文言文《包拯》的譯文
包拯
原文:
包拯字希仁,廬州合肥人也。……知天長縣。有盜割人牛舌者,主來訴。拯曰:「第歸,殺而鬻之」尋復有來告私殺牛者,拯曰:「何為割牛舌而又告之?」盜驚服。
徙知端州,遷殿中丞。端土產硯,前守緣貢率取數十倍以遺權貴。拯命制者才足貢數,歲滿不持一硯歸。
使契丹,契丹令典客謂拯曰:「雄州新開便門,乃欲誘我叛人,以刺疆事耶?」拯曰:「涿州亦嘗開門矣,刺疆事何必開便門哉?」其人遂無以對。
召權知開封府,遷右司郎中。拯立朝剛毅,貴戚宦官為之斂手,聞者皆憚之。人以包拯笑比黃河清。童稚婦女,亦知其名,呼日「包待制」。京師為之語曰:「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舊制,凡訟訴不得徑造庭下。拯開正門,使得至前陳曲直,吏不敢欺。
拯性峭直,惡吏苛刻,務敦厚,雖甚嫉惡,而未嘗不推以忠恕也。與人不苟合,不偽辭色悅人,平居無私書,故人、親黨皆絕之。雖貴,衣服、器用、飲食如布衣時。嘗曰:「後世子孫仕宦,有犯贓者,不得放歸本家,死不得葬大塋中。不從吾志,非吾子若孫也。」
譯文:
包拯字希仁,是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當天長縣知縣。有個盜賊割了別人家耕牛的舌頭,牛主人來到(縣衙)告狀。包拯說:「(你)只管回家去,殺了牛賣了它。」不久又有一人來到(縣衙)告別人私自宰殺耕牛,包拯說:「(你)為什麼割了別人家耕牛的舌頭,又來告他的狀?」這個盜賊感到很震驚,也很服氣。
(包拯)轉到端州當知府,升為殿中丞。端州出產硯台,此前的知府趁著進貢大都斂取是貢數幾十倍的硯台,來贈送給當朝權貴。包拯命令製造的硯台僅僅滿足貢數,當政滿一年沒拿一方硯台回家。
(包拯)出使契丹,契丹命令典客對包拯說:「(你們國家的)雄州城最近開了便門,就是想引誘我國的叛徒,以便刺探邊疆的情報吧?」包拯說:「(你們國家的)涿州城曾經也開過便門,刺探邊疆的情報為何一定要開便門呢?」那個人便無言以對了。
(包拯被朝廷)召令暫時代理開封府尹,升為右司郎中。包拯在朝廷為人剛強堅毅,貴戚宦官因此而大為收斂,聽說的人都很害怕他。人們把包拯笑比做黃河水清(一樣極難發生的事情)。小孩和婦女,也知道他的名聲,叫他「包待制」。京城裡的人因此說:「(暗中行賄)疏不通關系(的人),有閻羅王和包老頭。」按舊規矩,凡是訴訟都不能直接到官署(遞交狀子)。包拯打開官署正門,使告狀的人能夠到跟前陳述是非,辦事小吏因此不敢欺瞞。
包拯性情嚴峻剛直,憎惡辦事小吏苛雜刻薄,務求忠誠厚道,雖然非常憎恨厭惡,但從來沒有不施行忠恕之道的。(他)跟人交往不隨意附和,不以巧言令色取悅人,平常沒有私人信件,連朋友、親戚也斷絕往來。雖然地位高貴,但(穿的)衣服、(用的)器物、(吃的)飲食跟當百姓時一樣。(他)曾經說:「後代子孫當官從政,假若貪贓枉法,不得放回老家,死了不得葬入家族墓地。假若不聽從我的意志,就不是我的子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