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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漕司

發布時間: 2020-11-23 10:27:12

❶ 恩授東平路儒學教授的文言文翻譯

這句話出自《元史•列傳第七十四•賈魯傳》。以下是原文及參考譯文:
【原文】
賈魯,字友恆,河東高平人。幼負志節,既長,謀略過人。延祐、至治間,兩以明經領鄉貢。泰定初,恩受東平路儒學教授,辟憲吏,歷行省掾,除潞城縣尹,選丞相東曹掾。擢戶部主事,未上。一日覺心悸,尋得父書,筆勢顫縮,即辭歸。比至家,父已有風疾,未幾卒。
魯居喪服闕,起為太醫院都事。會詔修遼、金、宋三史,召魯為《宋史》局官。書成,選魯燕南山東道奉使宣撫幕官,考績居最,遷中書省檢校官。上言:「十八河倉,近歲淪官司糧百三十萬斛。其弊由富民兼並,貧民流亡,宜合先正經界。然事體重大,非處置盡善,不可輕發。」書累數萬言,切中其弊。俄拜監察御史,首言御史有封事,宜專達聖聰,不宜台臣先有所可否。升台都事,遷山北廉訪副使。復召為工部郎中,言考工一十九事。
至正四年,河決自茅堤,又決金堤,並河郡邑。民居昏墊,壯者流離。帝甚患之,遣使體驗,仍督大臣訪求治河方略,特命魯行都水監。魯循行河道,考察地形,往復數千里,備得要害。為圖上進二策:其一,議修築北堤,以制橫潰,則用工省;其一,議疏塞並舉,挽河東行,使復故道,其功數倍。會遷右司郎中,議未及競。其在右司,言時政二十一事,皆見舉行。調都漕運使,復以漕事二十事言之。朝廷取其八事,事未盡行。既而河水北侵安山,淪入運河,延袤濟南、河間,將隳兩漕司鹽場,實妨國計。
九年,太傅、右丞相脫脫復相,論及河決,思拯民艱,以塞詔旨,乃集廷臣群議,言人人殊。魯昌言:「河必當治。」復以前二策進,丞相取其後策,與魯定議,且以其事屬魯。魯固辭,丞相曰:「此事非子不可。」乃入奏,大稱帝旨。尋拜中書左丞,從脫脫平徐州。脫脫既旋師,命魯追余黨,分攻濠州,同總兵官平章月可察兒督戰。魯誓師曰:「吾奉旨統八衛漢軍,頓兵於濠七日矣。爾諸將同心協力,必以今日巳、午時取城池,然後食。」魯上馬麾進,抵城下,忽頭眩下馬,且戒兵馬弗散。病癒亟,竟卒於軍中,年五十七。
(選自《元史•列傳第七十四》,有刪改)
【參考譯文】
賈魯,字友恆,河東高平人。幼年時期,賈魯就胸懷遠大志向,成年以後,表現出超過常人的智謀和韜略。元延祐、至治年間,他兩次因為通過了明經鄉試被選為貢士。元泰定帝即位初年,賈魯被授東平路儒學教授;後任命為憲史,擔任過行省少掾,被任命為潞城縣縣尹,又選拔充任丞相東曹掾。後來,擢升做戶部主事,還沒有正式上任,突然有一天覺得心跳,不久就接到他父親的來信,信上的筆跡顫抖收斂,賈魯立即辭官趕回家去。等他回到家中,父親已經患癱病,不久就去世了。
賈魯在家中服喪守靈後,被起用擔任太醫院都事。這時恰逢元順帝下令編修遼、金、宋三朝歷史。他又被徵召擔任《宋史》局官。此書完成後,賈魯被選拔出任燕南山東延宣撫使的幕僚官,經考核他政績最為優秀,於是又升遷為中書省檢校官。賈魯上奏摺建議說:「官府儲運公糧的十八處河倉,近幾年損耗糧食達一百三十萬斛。這種弊病是由於豪強富裕之家大肆兼並土地造成的,貧苦百姓被迫流亡,應該採取先劃定田地分界的辦法來制止兼並。不過,這件事出有因關系重大,如果不能使處置的辦法周到完善,就不能輕率行動。」他的奏摺共計好幾萬字,確切地言中了,時弊的要害。不久賈魯被任命為監察御史。他首先就建議:御史有密封上呈給皇帝的奏章,應該專門送皇帝本人審理,而不應朝中台臣事先議定可行或不可行。賈魯被提升、為御史台都事,轉任山北廉訪副使。不久,他又被召回朝中擔任工部郎中,並就有關考工的問題提出了十九條建議。
元順帝至正四年五月,黃河在白茅堤決口,隨後又沖決了金堤。沿河的許多郡縣城鄉受災慘重,老百姓房屋都被洪水淹沒,壯年人也背井離鄉四處流亡。元順帝對此十分憂慮,派遺使臣去察看災情,又督促朝中大臣商議提出整治黃河的方案,特別指令賈魯兼任都水臨界的職務。賈魯沿河流經之地巡視,考察地理形勢,來回行程幾千里,詳盡地掌握了整治黃河的關鍵所在。他繪出黃河形勢圖上呈給元帝,並同時提出了兩種治河方案:一種方案,建議在黃河北岸修築大堤,制止河水向北泛濫,這樣做需用的人力財物都比較節省;另一種方案,建議疏浚河道和堵塞決口同時進行,引導黃河直向東流,使河水回到黃河故道之中,這樣做費用將高幾倍。這時,恰巧賈魯被提升為右司郎中,提出的建議沒有最後作出決策。賈魯在右詞郎中任職期間,曾對當時的國家大政提出二十一條建議,都被採納實行了。後來賈魯出任都漕運使,他又對有關漕運的事務提出了二十條建議。其中的八條被朝廷採納,這些建議後來沒能全部實現。不久,黃河又向北泛濫危及安山,洪水灌入運河,一直蔓延到濟南、河間一帶,將要毀壞兩地漕運司所轄的的鹽場,確實嚴重地損害了國計民生。

❷ 2012寧夏語文高考卷 文言文及翻譯

蕭燧字照鄰,臨江軍人。高祖蕭固,皇祐初年為廣西轉運使,知道儂智高凶惡狡猾,逐條開列約束他的辦法給櫃密院,沒有被採納,儂智高後來果然叛變。父親蕭增,紹興初年曾參加過制舉考試。
蕭燧生來就特別聰明,很小就能做文章。紹興十八年,以優秀成績進士及第。授為平江府觀察推官。當時秦檜把持朝政,他的親信秘密告訴蕭燧,秋天考試時你必定在漕司當主考官,蕭燧詢問原因,說:「丞相有個兒子參加考試,想把他託付給您。」蕭燧發怒說:「我剛做官就敢昧良心嗎!」秦檜懷很他。過後接到文書到秀州,到達那裡時名額已經滿了,從考官中換一名到漕試考場,秦熺果果然考中了前幾名。任官期滿,應當做學官,為避開秦檜,調靜江府任觀察推官然後回來。
蕭燧進士沒有中榜時,夢見神人給他看文件,記得其中一聯說:「好像烈火熊熊,玉石一同焚毀;冬天鬱郁蔥蔥,松柏堅守不動」復來果然符合了前面的事。不久,服父喪。三十二年,授馬董州教授。孝室初年,授為諸王宮大小學教授。輪流覲見,議論說「應當按官職選擇人才,不應當因人選擇官位。皇上高興,作《用人論》賞賜大臣。淳熙二年,累積升遷為國子司業兼代理起居舍人,進為起居郎。在此之前,察官有了空缺,朝廷言論很多傾向蕭燧,因他沒做過縣官,就任他做了左司諫。
皇上告知執政:「昨天任命的蕭燧怎麼樣?」龔茂良上奏:「蕭燧純朴實在不虛飾,正可以擔任言官職責,聽說授任的文書發下後,外面的議論都認為合適。」蕭燧首先議論要分清邪正然後才可以治理。皇上認為外台官作為耳目很多都不稱職,當時宦官甘升的門客胡興可、都承旨王抃的族叔王秬都在外做地方官,因為有所倚仗,沒有好的表現,蕭燧都上奏罷免了他們當時又商議進攻,皇上拿這問蕭燧,回答說:「現在賢德和不賢混雜,風俗人情涼薄虛浮,兵力不強,資財不多,應當卧薪嘗膽來求取國內大治。如果憑藉小康,萌生驕敵之心,不是臣能知道的。」皇上說:「是忠言。」於是勸皇上端整法律制度,接納正直言論,親近正人君子,疏遠姦邪小人,身邊近臣有功勞的可以賞給俸祿,不可以分給權柄。皇上都欣然接受。提升為右諫議大夫,入朝謝恩,皇上說:「你議論鯁直深切,不求名望聲譽,糾察舉發姦邪,不顧及為仇結怨。」
五年,同知貢舉。有聖旨下到江東、江西、湖南、湖北帥府招募軍隊,蕭燧進言:「招募來的多數是城市裡的年輕人,貪圖犒勞恩賞,往往捉農民來充數,抓小老百選來充軍。請求嚴厲告誡州、郡,希望能得到強壯兵力用來作戰。」聽從了他。
夔州路帥守李景孠貪婪暴虐,參知政事趙雄庇護他,台臣謝廓然不敢議論,蕭燧獨自上奏罷免他。趙雄果然營救李景孠,又命令官復原職。
蕭燧第二次論奏,連帶涉及趙雄。趙雄秘密上奏蕭燧是錯聽了景孠仇人的話,就下令臨安府逮捕恭州士人鍾京等人關在獄里,判了罪,景孠仍官復舊職。蕭燧就彈劾自己,下韶說他是聽了傳聞而不允許,最終仍極力請求離職。改為刑部侍郎,不去上任,堅決請求外任。出朝為嚴州知州。吏部尚書鄭丙、侍郎李椿上硫挽留他,皇上不久也後悔。
嚴州地窄財缺,剛到那裡,公家的錢不滿三千,蕭燧節省使之夠用。兩年內,積蓄到了十五萬,用這些富餘的錢補上拖欠的,各縣都寬裕了。在這以前,宣和庚子年方臘強盜起兵,至今正是六十年甲子一周,人人憂慮恐懼。恰巧遂安縣令誠少地方土兵的薪餉,眾人吵吵嚷嚷。蕭燧急忙改變命令,而且叫來土兵的頭領告誡他們,都敬畏服帖。城裹的流氓少年成群滋擾集市,蕭燧秘密記下姓名,刺字充軍,人民得以安居。皇上正在吝惜職名,沒有功勞的不授給,下韶因蕭燧治理地方有成績,授為敷文閣待制,移為婺州知州。父老攔路,幾乎無法成行,送出州境的人要按千數計算。
婺州和嚴州相鄰,人民熟知條令教化,不費力而達到治理。年成遇旱災,浙西常平司請求撥糓米到嚴州,蕭燧說:「東路西路不是一路,不應當給,但怎麽忍心對於以前治理過的地方不管?」為此到朝廷請求,打開太倉的米賑濟他們。
八年,召回朝,進言:「江、逝連年水早災,希望下詔徵求意見,再命令各部門通融收取郡縣的賦稅,不要只是督責逼迫。」授為吏部右選侍郎,不久兼國子祭酒。九年,任樞密都承旨。近來慣例,承旨由知閣門官兼任,有的倚仗寵愛攬權,皇上想重新任用儒臣,所以任命蕭燧為龍圖閣待製做這個官。蕭燧進言:「行賄求官的風氣沒有消滅,群臣大多迎合獻媚,強求聲譽,應當細察他們的虛實。」皇上稱好。授為代理刑部尚書,充任金朝使臣館伴。
十年,兼代理吏部尚書。上奏談論廣西各郡百姓身丁錢的弊玻兼侍講,升侍讀。進言:「命令不可以變來變去,憲法章程不可以改來改去。初次任官不允許施恩免考,現在有的就直接命令注冊授官了。已經免去了羨余的數目,現在反而把出剩當成名目。各路登記的死刑,負責官吏應當親自審問,如果死刑囚犯的人數很多,應當按漢代制度開列首要和末尾的報告皇帝知道。」事情很多都施行了。慶典時的施恩,丁錢的減免一半,也是從蕭燧發起的。
高宗下葬,充任按行使,授任參知政事,不久充任永思陵禮儀使,代理監修國史日歷。十六年,代理知樞密院。用已到退休年齡為自己陳述請求,皇上挽留他,不同意,授為資政殿學士,讓他做地方官。又請求退休,提舉臨安府洞霄宮。紹熙四年去世,享年七十七歲。謐號正肅。
孝宗常稱贊他保全好人,誠實不欺瞞,手寫了《二十八將傳》賜給他。兒子名蕭逵,淳熙十四年進士及第,宣喚姓名時排在第四位,孝宗說:「蕭逵才氣很好,父子都考中前幾名,真是令人高興的事。」蕭逵累積做官到太常。

❸ 文言文翻譯 除大理司直,辭,尋添差江西運司干辦公事,江西帥李珏、漕使王補之交薦之。會洞寇作亂,帥、

【原文】
除大理司直,辭,尋添差江西運司干辦公事,江西帥李珏、漕使王補之交薦之。會洞寇作亂,帥、漕議平之,而各持其說。燔徐曰:「寇非吾民耶?豈必皆惡。然其如是,誠以吾有司貪刻者激之,及將校之邀功者逼城之耳。反是而行之,則皆民矣。」帥、漕曰:「干辦議是。誰可行者?」燔請自往,乃駐兵萬安,會近洞諸巡尉,察隅保之尤無良者易置之,分兵守險,馳辯士諭賊逆順禍福,寇皆帖服。
【譯文】
李燔被授予大理司直之職,他推辭掉了,不久額外增添差事做江西運司干辦公事,江西帥李珏和漕使王補之交相推薦他。適逢洞地賊寇作亂,李鈺和王補之打算平定他,但是各自堅持自己的觀點,(意見不一致)。李燔慢慢地說:「叛賊不是我們的百姓嗎?難道一定都是惡人嗎。然而即使他們真的是惡人,也實在是因為我們的官員貪污刻薄刺激他們(成為叛賊)的,以及那些邀功求賞的將領們逼迫他們(成為叛賊)的。(如果我們的官員、將領)不這樣做的話,那麼那些人就都是我們的百姓。」李鈺和王補之說:「干辦您的看法是對的。(可是)誰能做好這件事呢?」李燔請求自己去辦,於是在萬安縣駐兵,適逢靠近洞地的幾位巡察的校尉,偵察到那些官兵特別無良的地方最容易設置勸降點,於是分兵守住險地,快馬載能言善辯的人跟賊寇們繼續為惡則亡改惡從善則順的道理,最後賊寇都心悅誠服地歸降了。
【注釋】
1、添差:宋制,凡授正官,皆作計給祿俸的虛銜,實不任事。內外政務則於正官外另立他官主管,稱「差遣」。凡於差遣員額外增添的差遣,叫「添差」。宋洪邁《夷堅乙志·秦昌時》:「既而添差寧國軍簽判,不欲往。」宋葉紹翁《四朝聞見錄·衛魁廷尉》:「策中力陳添差贅員之弊。」《續資治通鑒·宋孝宗淳熙三年》:「帝以張默為秀王夫人之親,欲與一添差監當,龔茂良言;『近制,惟宗室,戚里及歸正人方得添差。』」範文瀾、蔡美彪等《中國通史》第三編第四章第一節:「它保存唐、五代留下的無數官位,又設置事實上必需的職和差遣……官職固然多,做官的人數更多,因而有一官五六人共做的怪象,趙佶時每一州郡添差歸明官(降人做官)百餘員。」
2、貪刻:貪婪刻剝。《晉書·諸葛長民傳》:「桓玄引為參軍平西軍事,尋以貪刻免。」唐李華《潤州丹陽縣復練塘頌》:「上無貪刻,下無冤憤。」明余繼登《典故紀聞》卷八:「凡賢材者留,其貪刻庸鄙及老疾者悉送吏部罷之。」
3、無良:不善,不好。《書·泰誓下》:「受克予,非朕文考有罪,惟予小子無良。」《舊唐書·宣宗紀》:「比有無良之人,於街市投匿名文書。」魯迅《書信集·致姚克》:「近二年來,一切無恥無良之事,幾乎無所不有。」
4、辯士:能言善辯之士,游說之士。《管子·禁藏》:「陰內辯士,使圖其計。」宋陳亮《酌古論·鄧禹》:「使其既據長安,大張勝氣,分慰居民,合饗士卒,使辯士以尺書風諭威德,則赤眉、延岑可指麾而定矣。」章炳麟《文學說例》:「辯士凌誶,固非韻文所能檢柙矣。」
5、帖服:順從。宋司馬光《賈生論》:「然終文帝世,諸侯帖服。」宋陸游《監丞周公墓誌銘》:「公徐曉之,如所以告卓,辭旨明辯,卒皆帖服,無敢讙(歡)者。」《三國演義》第九十回:「塞外蠻人方帖服,水邊鬼卒又猖狂。」清蒲松齡《聊齋志異·王司馬》:「北兵遙望皆卻走,以故帖服若神。」

附錄:宋史列傳卷一百八十九道學四(朱氏門人)李燔傳
○黃干 李燔張洽 陳淳 李方子 黃灝
【原文】
李燔字敬子,南康建昌人。少孤,依舅氏。中紹熙元年進士第,授岳州教授,未上,往建陽從朱熹學。熹告以曾子弘毅之語,且曰:"致遠固以毅,而任重貴乎弘也。"燔退,以"弘"名其齋而自儆焉。至岳州,教士以古文六藝,不因時好,且曰:"古之人皆通材,用則文武兼焉。"即武學諸生文振而識高者拔之,辟射圃,令其習射;稟老將之長於藝者,以率偷惰。以祖母卒,解官承重而歸。
改襄陽府教授。復往見熹,熹嘉之,凡諸生未達者先令訪燔,俟有所發,乃從熹折衷,諸生畏服。熹謂人曰:"燔交友有益,而進學可畏,且直諒朴實,處事不苟,它日任斯道者必燔也。"熹沒,學禁嚴,燔率同門往會葬,視封窆,不少怵。及詔訪遺逸,九江守以燔薦,召赴都堂審察,辭,再召,再辭。郡守請為白鹿書院堂長,學者雲集,講學之盛,它郡無與比。
除大理司直,辭,尋添差江西運司干辦公事,江西帥李珏、漕使王補之交薦之。會洞寇作亂,帥、漕議平之,而各持其說。燔徐曰:"寇非吾民耶?豈必皆惡。然其如是,誠以吾有司貪刻者激之,及將校之邀功者逼城之耳。反是而行之,則皆民矣。"帥、漕曰:"干辦議是。誰可行者?"燔請自往,乃駐兵萬安,會近洞諸巡尉,察隅保之尤無良者易置之,分兵守險,馳辯士諭賊逆順禍福,寇皆帖服。
洪州地下,異時贛江漲而堤壞,久雨輒澇,燔白於帥、漕修之,自是田皆沃壤。漕司以十四界會子新行,價日損,乃視民稅產物力,各藏會子若干,官為封識,不時點閱,人愛重之則價可增,慢令者黥籍,而民訁壽張,持空券益不售。燔與國子學錄李誠之力爭不能止。燔又入札爭之曰:"錢荒楮涌,子母不足以相權,不能行楮者,由錢不能權之也。楮不行而抑民藏之,是棄物也。誠能節用,先谷粟之實務,而不取必於楮幣,則楮幣為實用矣。"札入,漕司即弛禁,詣燔謝。燔又念社倉之置,僅貸有田之家,而力田之農不得沾惠,遂倡議裒谷創社倉,以貸佃人。
有旨改官,通判潭州,辭,不許。真德秀為長沙帥,一府之事咸咨燔。不數月,辭歸。當是時,史彌遠當國,廢皇子竑,燔以三綱所關,自是不復出矣。真德秀及右史魏了翁薦之,差權通判隆興府,江西帥魏大有辟充參議官,皆辭,乃以直秘閣主管慶元至道宮。燔自惟居閑無以報國,乃薦崔與之、魏了翁、真德秀、陳宓、鄭寅、楊長孺、丁黼、棄宰、龔維藩、徐僑、劉宰、洪咨夔於朝。
紹定五年,帝論及當時高士累召不起者,史臣李心傳以燔對,且曰:"燔乃朱熹高弟,經術行義亞黃干,當今海內一人而已。"帝問今安在,心傳對曰:"燔,南康人,先帝以大理司直召,不起,比乞致仕。陛下誠能強起之,以置講筵,其裨聖學豈淺淺哉。"帝然其言,終不召也。九江蔡念成稱燔心事有如秋月。燔卒,年七十,贈直華文閣,謚文定,補其子舉下州文學。
燔嘗曰:"凡人不必待仕宦有位為職事,方為功業,但隨力到處有以及物,即功業矣。"又嘗曰:"仕宦至卿相,不可失寒素體。夫子無入不自得者,正以磨挫驕奢,不至居移氣、養移體。"因誦古語曰:"分之所在,一毫躋攀不上,善處者退一步耳。"故燔處貧賤患難若平素,不為動,被服布素,雖貴不易。入仕凡四十二年,而歷官不過七考。居家講道,學者宗之,與黃干並稱曰"黃、李。"孫鑣,登進士第。

❹ 求文言文翻譯,宋史,范成大傳

向皇帝辭別的時候,文章所談論到得有三點,一是時間,二是國力,三是人才,如今全部都被空虛的文章耗費掉了,皇帝嘉獎並採納了。

❺ 鄭剛中文言文閱讀答案

鄭剛中,字亨仲,婺州金華人。高中進士甲榜,為官監察御史,後調任殿中侍御史。剛中是由秦檜推薦入朝為官的,秦檜主張議和,剛中不敢說話。後擔任宗正少卿,請求離職,不被允許,後又改任秘書少監。金兵入侵疆土,秦檜派遣剛中擔任宣諭司參謀官,等到返回朝廷後又擔任了禮部侍郎。後又派遣剛中擔任川陝宣諭使,詔告各位將軍停兵,不久又充當了陝西分化地界使。金派遣武林贊饃入境,想要全部佔有階成岷鳳秦商六個州,剛中極力爭辯不肯服從;又想謀取商秦之地,在大散關立界,剛中又堅決不服從。後擔任川陝宣撫副使。

金兀術派人極力來求取和尚原,剛中恐怕敗壞了和好知識,就因和尚塬從紹興四年後不屬於吳地范圍,於是割讓了一半秦商之地,拋棄了和尚塬給金國。朝廷明令剛中擔任四川宣撫副使。剛中治理蜀地,很有方法。宣撫司過去在綿陽閬中一代,等到胡世江代替了吳玠後,就遷到河池,饋給和糧餉都接濟不上。剛和上奏朝廷:立軸在譚毒關內,和興、洋等各做關口相連接,請求將州司移到立軸。從此之後節省了費用百萬之多。剛和剛到的時候,就像轉移駐軍,大將楊政不肯,剛和斥責他說:「剛中雖然使書生,但也不懼怕死亡!」聲色全都很嚴厲,楊政就聽從了。
都通每次進入拜見時,一定要在在庭上肅立後就坐。吳琳升任檢校少師來謝,告訴校吏。乞講鈞敵的禮儀。剛中說少師雖然尊貴,猶如都統制一樣,倘若改變了常禮,這是廢除軍容。」行禮還像原來。
剛和上奏免除了四川的雜賦,又請求減除成都路買米及宣撫司的賞錢。當時剛中在階、成二州經營田地,一直延伸到秦州地界,總共有三千餘頃,每年收入糧食十八萬斛。之前,四川駐軍有十萬,分別隸屬於三大將統管,吳琳駐扎在興州,楊政屯並在興元府,郭浩屯並在錦州,全都建立了帥節制,而統治官王彥在成州,姚仲在階州,程俊在西和州,楊從儀在鳳州,他們也負責沿邊的安撫。剛中請示把利州分為東西兩路,一興元府利閬洋巴劍州大安軍等七個郡作為東路,中心在興元,任命楊政為安撫;把興、階、成、西和、文、隴、鳳七州化為西路,中心在興州,任命吳麟為安撫。又任命郭浩為金房開達州的安撫;原來做安撫的各副將全都罷免。大家都聽從了安排。放鬆了夔州的禁酒令,恢復利州監為紹興監。當時戰事已經結束,部隊也都轉移到了郡呢,剛中進言各路的漕司,都漕應該免去。又按照他的要求去做。

❻ 宋史鄭剛中傳文言文答案

譯文可供參考:

鄭剛中,字亨仲,婺州金華人。高中進士甲榜,為官監察御史,後調任殿中侍御史。剛中是由秦檜推薦入朝為官的,秦檜主張議和,剛中不敢說話。後擔任宗正少卿,請求離職,不被允許,後又改任秘書少監。金兵入侵疆土,秦檜派遣剛中擔任宣諭司參謀官,等到返回朝廷後又擔任了禮部侍郎。後又派遣剛中擔任川陝宣諭使,詔告各位將軍停兵,不久又充當了陝西分化地界使。金派遣武林贊饃入境,想要全部佔有階成岷鳳秦商六個州,剛中極力爭辯不肯服從;又想謀取商秦之地,在大散關立界,剛中又堅決不服從。後擔任川陝宣撫副使。

金兀術派人極力來求取和尚原,剛中恐怕敗壞了和好知識,就因和尚塬從紹興四年後不屬於吳地范圍,於是割讓了一半秦商之地,拋棄了和尚塬給金國。朝廷明令剛中擔任四川宣撫副使。剛中治理蜀地,很有方法。宣撫司過去在綿陽閬中一代,等到胡世江代替了吳玠後,就遷到河池,饋給和糧餉都接濟不上。剛和上奏朝廷:立軸在譚毒關內,和興、洋等各做關口相連接,請求將州司移到立軸。從此之後節省了費用百萬之多。剛和剛到的時候,就像轉移駐軍,大將楊政不肯,剛和斥責他說:「剛中雖然使書生,但也不懼怕死亡!」聲色全都很嚴厲,楊政就聽從了。
都通每次進入拜見時,一定要在在庭上肅立後就坐。吳琳升任檢校少師來謝,告訴校吏。乞講鈞敵的禮儀。剛中說少師雖然尊貴,猶如都統制一樣,倘若改變了常禮,這是廢除軍容。」行禮還像原來。
剛和上奏免除了四川的雜賦,又請求減除成都路買米及宣撫司的賞錢。當時剛中在階、成二州經營田地,一直延伸到秦州地界,總共有三千餘頃,每年收入糧食十八萬斛。之前,四川駐軍有十萬,分別隸屬於三大將統管,吳琳駐扎在興州,楊政屯並在興元府,郭浩屯並在錦州,全都建立了帥節制,而統治官王彥在成州,姚仲在階州,程俊在西和州,楊從儀在鳳州,他們也負責沿邊的安撫。剛中請示把利州分為東西兩路,一興元府利閬洋巴劍州大安軍等七個郡作為東路,中心在興元,任命楊政為安撫;把興、階、成、西和、文、隴、鳳七州化為西路,中心在興州,任命吳麟為安撫。又任命郭浩為金房開達州的安撫;原來做安撫的各副將全都罷免。大家都聽從了安排。放鬆了夔州的禁酒令,恢復利州監為紹興監。當時戰事已經結束,部隊也都轉移到了郡呢,剛中進言各路的漕司,都漕應該免去。又按照他的要求去做。

❼ 文言文閱讀 馮璧,字叔獻真定縣人.

金史·馮璧傳傳
【原文】
馮璧,字叔獻,真定縣人。幼穎悟不凡,弱冠補太學生。承安二年經義進士,制策復優等,調莒州軍事判官,宰相奏留校秘書。未幾,調遼濱主簿。縣有和糴粟未給價者餘十萬斛,散貯民居,以富人掌之,有腐敗則責償於民,民殊苦之。璧白漕司,即日罷之,民大悅。
泰和四年,調鄜州錄事。明年,伐蜀,行部檄充軍前檢察,帥府以書檄委之。章宗欲招降吳曦,詔先以文告曉之,然後用兵。蜀人守散關不下,金兵殺獲甚眾,璧言:「彼軍拒守而並禍其民,無乃與詔旨相戾乎?」主帥憾之,以璧招兩當潰卒,璧即日率風州已降官屬淡剛、李果偕行。道逢軍士所得子女金帛牛馬皆奪付剛,使歸其家,軍士則以違制決遣之。比到兩當,軍民三萬余眾鼓舞迎勞,璧以朝旨慰遣之。及還,主帥嘉其能,奏遷一官。五年,自東阿丞召補尚書省令史,用宗室承暉薦授應奉翰林文字,兼韓王府記室參軍。俄轉太學博士。至寧初,忽沙虎弒逆,遂去官。
宣宗南遷,璧時避兵東方,由單父渡河詣汴梁,時相奏復前職。貞祐三年,遷翰林修撰。時山東、河朔軍六十餘萬口,仰給縣官,率不逞輩竄名其間。詔璧攝監察御史,汰逐之。總領撒合問冒券四百餘口,劾案以聞,詔杖殺之,故所至爭自首,減幾及於半。復進一官。初,監察御史本溫被命汰宗室從坦軍於孟州,軍士欲謀變,本溫懼不知所為。尋有旨,北軍沈思忠以下四將屯衛州,余眾果叛入太行。於是,密院奏以璧代本溫竟其事。璧馳至衛,召四將喻以上意。思忠等挾叛者請還奏之,璧責以大義,將士慚服,不日就汰者三千人。
六月,改大理丞,與台官行關中,劾奏奸臟之尤者商州防禦使宗室重福等十數人,自是權貴側目。
興定四年,以宋人拒使者於淮上,遣兵南伐,詔京東總帥紇石烈牙吾塔攻盱眙,牙吾塔不從命,乃率精騎由滁州略宣化,縱兵大掠。故兵所至原野蕭條,絕無所資,宋人堅壁不戰,乃無功而歸。行省奏牙吾塔故違節制,詔璧佩金符鞫之。璧馳入牙吾塔軍,奪其金符,易以他帥攝。牙吾塔入獄,兵士嘩噪,以吾帥無罪為言,璧怒責牙吾塔曰:「元帥欲以兵抗制使耶?待罪之禮恐不如此,使者還奏,獄能竟乎。」牙吾塔伏地請死,璧曰:「兵法,進退自專,有失機會以致覆敗者斬。」即擬以聞,時議壯之。
十月,改禮部員外郎,權右司諫、治書侍御史。詔問時務所當先者,璧上六事,大略言減冗食,備選鋒,緩疑似以慎刑,擇公廉以檢吏,屯戍革朘削之弊,權貴嚴請托之科。又條自治之策四,謂別賢佞,信賞罰,聽覽以通下情,貶損以謹天戒。詔以東方飢饉,盜賊並起,以御史中丞完顏伯嘉為宣慰使,監察御史道遠從行。道遠發永城令簿奸贓,伯嘉與令有違,付令有司,釋簿不問,燕語之際,又許參佐克忠等台職。璧皆劾之,伯嘉竟得罪去。
初,諜者告歸德行樞密院言,河朔叛軍有竊謀南渡者,行院事胡土門、都水監使毛花輦易其人,不為備。一日,紅衲數百聯筏南渡,殘下邑而去。命璧鞫之。璧以二將託疾營私,聞寇弛備,且來不戰、去不追,在法皆當斬。或以為言:「二將皆寵臣,而都水者貲累巨萬,若求援禁近,必從輕典。君徒結怨權貴,果何益耶?」璧嘆曰:「睢陽行闕,東籓重兵所宿,門廷之寇且不能御,有大於此者,復何望乎!」即具所擬聞。
四年,遷刑部郎中。關中旱,詔璧與吏部侍郎畏忻審理冤獄。時河中帥阿虎帶及僚屬十數人皆以棄城罪當死,系同州獄待報。同州官僚承望風旨,問璧何以處之,璧曰:「河中今日重地,朝議擬為駐蹕之所,若失此則河南、陝西有脣亡之憂。以彼宗室勛貴故使鎮之,平居無事竭民膏血為浚築計,一旦有警乃遽焚盪而去,此而不誅,三尺法無用矣。」竟以無冤上之。
冬十月,出為歸德治中。未幾,改同知保靜軍節度使。又改同知集慶軍節度使,到官即上章乞骸骨,進一官致仕。正大九年,河南破,北歸,又數年卒,年七十有九。
【譯文】
馮璧,字叔獻,是真定縣人,他自幼異常聰明,二十歲便補籍太學生。承安二年(1197)考中經義進士,參加制策考試時又評為優等,調任莒州軍事判官,宰相奏請朝廷留任校秘書。不久,調任遼濱縣主簿。當時縣中有向百姓購買的十多萬斛軍糧沒有付款,分散貯藏於百姓家中,由富人掌管,如有糧食腐敗變質的問題,便要求百姓賠償,老百姓為此十分苦惱。馮璧將此事上報漕司,即日停止了這種做法,百姓們十分高興。
泰和四年(1204),馮璧調任鄜州錄事。第二年,攻打蜀地,上級部門巡視屬部考核政績時任命他充任軍前檢察,帥府將書寫文書軍令的事務交給他負責。章宗想招降吳曦,下詔先用文書曉諭他們,然後再用兵。蜀人堅守散關,金兵打不下來,金兵斬殺捕獲蜀兵及百姓很多。馮璧對主帥說:「他們的軍隊拒守城池因而禍害了當地百姓,這不是與宣宗詔書的旨意相違背嗎?」主帥被他的話感動了,讓馮璧招降了從兩當縣(在今甘肅省隴南市)潰敗的士兵,馮璧當天便率領風州已經投降的屬官淡剛、李果同行。在路上遇到軍士奪得的年青女子、黃金絲帛、牛馬,都截奪下來交給淡剛等人,讓他們回家去,對(那些遇上的)軍士則以違反規定遣散了他們。等到到了兩當縣,三萬多軍民都敲鑼打鼓手舞足蹈前來迎接慰勞他們。馮璧傳達了朝廷的旨意,並慰問他們,然後讓他們回家。等到馮璧回到軍中,主帥贊賞他的才能,上奏朝廷給他陞官一級。泰和五年(1205),馮璧從東阿縣丞召令補任尚書省令史,因宗室完顏承暉推薦授予應奉翰林文字之職,並兼任韓王府記事參軍。不久又轉任太學博士。至寧初年(1213),忽沙虎弒殺皇帝謀反,馮璧便去官離職。
宣宗南遷時,馮璧當時正在東方躲避戰亂,他從單父縣渡過黃河到達汴梁,當時宰相上奏朝廷恢復了馮璧以前的官職。貞祐三年(1215),馮璧升遷為翰林院修撰。當時山東、河朔軍中有六十多萬人,依靠朝廷供給,有許多不法官吏假造名字在軍中冒領軍餉。皇帝下詔讓馮璧暫任監察御史,淘汰並趕走那些人。總領撒合問冒領了四百多人口(的軍餉),馮璧查辦了他並上奏報告皇帝,皇帝下詔杖殺了撒合問。因此馮璧所到之處,(那些不法官吏)競相自首,軍人的數字減少了接近一半。馮璧的官職又升了一級。起初,監察御史本溫被命令到孟州淘汰宗室從坦的軍隊,(從坦的)軍士想密謀叛亂,本溫很害怕,不知道怎麼辦。不久朝廷有旨,讓北軍沈思忠等四將屯兵守衛衛州,其他的軍隊果然叛逃入太行山。在這種情況下,樞密院上奏由馮璧代替本溫來完成這件事。馮璧騎快馬趕到衛州,召集四將,將皇上的旨意告訴他們,沈思忠等以起初的叛逃者來要挾,讓他向朝廷回奏,馮璧以國家大義來責問他們,將士們感到慚愧而信服,很快就淘汰了那三千叛軍。
這年六月,馮璧改任大理寺丞,與台官出巡關中,他彈劾了貪贓枉法尤其嚴重的商州防禦使宗室重福等十幾個人,從此權貴們對他側目而視。
興定四年(1220),因宋人在淮河上阻止使者南下,朝廷派兵南伐,詔令京東總帥紇石烈牙吾塔攻打盱眙,牙吾塔不聽從命令,卻率領精銳騎兵從滁州出發攻打宣化,放縱士兵大肆搶掠當地百姓。所以軍隊所到之處田野蕭條,什麼東西都沒有了。宋人堅守營壘不出戰,於是牙吾塔無功而返。行省上奏說:牙吾塔故意不聽指揮。皇上下詔讓馮璧佩帶金符審問他。馮璧騎快馬進入牙吾塔的軍隊,奪了他的金符,讓其他將帥代管軍隊。將牙吾塔入獄後。士兵們都喧嘩吵鬧起來,說「我們元帥無罪」,馮璧怒聲責問牙吾塔說:「您想用軍士們來對抗朝廷任命的使者嗎?你是待罪之人,恐怕不應該這樣吧?皇上派來的使者(如實)回奏,您的案子能順利了結嗎?」牙吾塔伏在地上請求死罪,馮璧說:「兵法,進退自作主張,失去作戰機會而導致失敗者斬。」他立即擬好奏章上報,當時輿論都認為馮璧很有膽量。
興定四年十月,馮璧改任禮部員外郎,暫時代理右司諫、治書侍御史。皇上下詔問當前所應當先辦的事情,馮璧上書講了六件事,大致是:減少官府中的多餘人員;在士卒中選拔精兵銳卒;對有疑問的案子要慢慢處理,慎於用刑;選用公正廉潔的官員來督查官吏;在屯兵戍邊的地方革除剝削士兵的弊端;制定嚴禁權貴們託人說情的法令。又分條上奏了四項自治之策,就是區別賢人和姦佞,賞與罰必須嚴明守信,親自傾聽和觀察以了解下情,自我貶損來謹守上天的警戒。皇帝下詔,因東方發生飢荒,盜賊蜂起,派御史中丞完顏伯嘉任宣慰使,監察御史道遠隨從前往。道遠告發永城縣令、主簿貪贓枉法,完顏伯嘉和縣令有過矛盾,將永城縣令交給有關部門查辦,而放了主簿不予問罪。閑談時,伯嘉答應讓參佐克忠等人擔任省台職務。馮璧將這些情況彈劾問罪,完顏伯嘉最終(因此)獲罪而去職。
起初,有間諜報告了監察歸德行樞密院的事,說河朔軍有人在暗中謀劃南渡叛亂,署理樞密院事務的胡土門、都水監使毛花輦把這個人撤換了,但沒有為此加強警備。一天,紅衲軍用幾百隻木筏連接在一起南渡,破壞了下邑縣後離去了。馮璧受命審問此事。馮璧認為二將以有病為借口,營私舞弊,聽到叛賊的消息卻放鬆防備,而且敵人來時不迎戰,退去不追殺,依法都當斬。有人為他們說話:「二將都是寵臣,而且都水監使家有巨萬家財,如果向宮中近臣求援,必定從輕處理,您這樣只是和權貴結怨,最終有什麼好處呢?」馮璧嘆息說:「睢陽的行宮,是東藩帶著重兵宿衛,而門前的賊寇卻都無法防禦,比這個更加嚴重的情況發生時,還有什麼指望呢?」他立即將詳情擬寫奏章報告朝廷。
興定四年(1220),馮璧升遷為刑部郎中。關中大旱,皇帝下詔命馮璧與吏部侍郎畏忻審理冤案。當時河中統帥阿虎帶和他的下屬十幾人都以棄城罪被判處死刑,關在同州獄中等待上報。同州官員都看上面的旨意辦事,問馮璧怎樣處置阿虎帶等人。馮璧說:「河中是當今重地,朝議時打算把它作為皇上出行時停留的地方,如失去此城,河南、陝西就有唇亡齒寒之憂,因為他是皇室宗親又有功勞,地位高貴,所以派他鎮守,太平時搜刮民脂民膏挖河築城,一旦有了軍情便急忙燒光逃去,這樣的人如果不殺,三尺法律便失去作用了。」最終以沒有冤情向朝廷報告。
這年冬天十月,馮璧出任歸德治中,不久,改任同知保靜軍節度使,又改任同知集慶軍節度使,上任後就上書請求告老還鄉,皇帝加封他一級官,然後准許他退休。正大九年(1232),元軍攻破河南,馮璧北歸,又過了幾年去世,享年七十九歲。
【注釋】
1、子女:美女;年青女子。《漢書·韓安國傳》:「朕飾子女以配單於,幣帛文錦,賂之甚厚。」《周書·宣帝紀》:「纔及逾年,便恣聲樂,采擇天下子女,以充後宮。」宋王讜《唐語林·企羨》:「文宗為庄恪太子選妃,朝臣家子女悉令進名,中外為之不安。」《三國演義》第五五回:「劉備起身微末,奔走天下,未嘗受享富貴。今若以華堂大廈,子女金帛,令彼享用,自然疏遠孔明、關、張等。」
2、縣官:朝廷;官府。《史記·孝景本紀》:「令內史郡不得食馬粟,沒入縣官。」《漢書·食貨志上》:「貴粟之道,在於使民以粟為賞罰。今募天下入粟縣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唐柳宗元《答元饒州論政理書》:「今富者稅益少,貧者不免於捃拾以輸縣官,其為不均大矣。」宋王安石《上皇帝萬言書》:「然而世之識者,以為方今官冗,而縣官財用已不足以供之,其亦蔽於理矣。」清吳偉業《天王寺看牡丹》詩:「苦辭山地薄,縣官責常賦。」
3、不逞:泛指為非作歹。《續資治通鑒·宋太宗太平興國八年》:「民多質魯,無馭下之術,篙工楫師,皆頑猾不逞,恣為侵漁,民或破產以償官物,甚無謂也。」清褚人獲《堅瓠廣集·打花轎》:「不逞之風漸不可長,公請府公痛懲之。」
4、竄名:謂以不正當手段列名其中。唐司空圖《故鹽州防禦使王縱追述碑》:「剗煩荷於積弊,罷浮惰於竄名。」《新唐書·段秀實傳》:「邠人之嗜惡者,納賄竄名伍中,因肆志,吏不得問。」宋周密《齊東野語·誅韓本末》:「會上登極,竄名藩邸,用隨龍恩得官,驟至貴顯。」《明史·程啟充傳》:「賄求掾吏,洗補文冊,是謂竄名。」
5、於是:古今異義詞,在這種情況下;在這時。
6、不日:不幾天;不久。
7、節制:指揮;管轄。《尉繚子·兵令下》:「將能立威,卒能節制,號令明信,攻守皆得。」唐李復言《續玄怪錄·盧僕射從史》:「盧公,元和初以左僕射節制澤潞。」《朱子語類》卷八七:「大將自擊此鼓,為三軍聽他節制。」
8、嘩噪:喧嘩;吵鬧。《新唐書·王琚傳》:「太上皇聞外嘩噪,召郭元振升承天樓,閉關以拒。」清李斗《揚州畫舫錄·城西錄》:「傑兵憾甚,日逼城下嘩噪,如將攻者。」
9、有違:有怨恨;有嫌隙。違,恨;怨恨。《詩經·谷風》:「行道遲遲, 中心有違。」
10、燕語:閑談;親切交談。《漢書·孔光傳》:「沐日歸休,兄弟妻子燕語,終不及朝省政事。」宋葉適《司農卿湖廣總領詹公墓誌銘》:「嘗與同僚燕語,顧余而嘆曰:『吾等善自立,須子一好墓銘而已。』」《明史·劉璟傳》:「太祖念基,每歲召璟……入見便殿,燕語如家人。」
11、焚盪:亦作「焚湯」。焚毀;燒光。《後漢書·儒林傳序》:「後長安之亂,一時焚盪,莫不泯盡焉。」《晉書·褚翜傳》:「時京邑焚盪,人物凋殘,翜收集散亡,甚有惠政。」《舊五代史·梁書·楊師厚傳》:「師厚總大軍直抵鎮州城下,焚湯閭舍。」明胡應麟《少室山房筆叢·經籍會通一》:「及周師入郢,咸自焚盪。」

附註:原文參考國學原典網·史部·二十四史系列·金史·卷一百一十

❽ 宋史,寫人的一篇文言文。這個人和秦儈有淵源,小時候很聰明,名字不好寫,科舉時秦儈讓他主持,然後什麼

蕭燧字照鄰,臨江軍人。燧生而穎異,幼能屬文。紹興十八年,擢進士高第。授平江府觀察推官。時秦檜當國,其親黨密告燧,秋試必主文①漕台,燧詰其故,曰:「丞相有子就舉,欲以屬公。」燧怒曰:「初仕敢欺心耶!」檜懷之,既而被檄秀州,至則員溢,就院易一員往漕闈,秦熺果中前列。孝宗初,除諸王宮大小學教授。輪對,論「官當擇人,不當為人擇官」。上喜,制《用人論》賜大臣。淳熙二年,進起居郎。先是,察官闕,朝論多屬燧,以未歷縣,遂除左司諫。時宦官甘昪之客胡與可、都承旨王抃之族叔秬皆持節於外,有所依憑,無善狀,燧皆奏罷之。時復議進取,上以問燧,對曰:「今賢否雜糅,風俗澆浮,兵未強,財未裕,宜卧薪嘗膽以圖內治。若恃小康,萌驕心,非臣所知。」上曰:「忠言也。」因勸上正紀綱,容直言,親君子,遠小人;近習有勞可賞以祿,不可假以權。上皆嘉納。出知嚴州。嚴地狹財匱,始至,官鏹②不滿三千,燧儉以足用。二年之間,以其羨補積逋,諸邑皆寬。上方靳職名,非功不予,詔燧治郡有勞,除敷文閣待制,移知婺州。父老遮道。幾不得行,送出境者以千數。婺與嚴鄰,人熟知條教,不勞而治。歲旱,浙西常平司請移粟於嚴,燧謂:「東西異路,不當與,然安忍於舊治坐視?」為請諸朝,發太倉米振之。八年,召還,言:「江、浙再歲水旱,願下詔求言,仍令諸司通融郡縣財賦,毋但督迫。」十年,上言廣西諸郡民身丁錢之弊。事多施行。慶典霈澤,丁錢減半,亦自燧發之。紹熙四年卒,年七十七。
(節選自《宋史•蕭燧傳》)
[注]①主文:主持考試。②鏹:成串的錢。
4.對下列句子中加點的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丞相有子就舉,欲以屬公屬:託付。
B. 檜懷之,既而被檄秀州懷:銜恨。
C. 就院易一員往漕闈易:更換。
D.察官闕,朝論多屬燧闕:失職。
5.以下各組句子中,全都表明蕭燧恪盡職守的一組是(3分)
①燧怒曰:「初仕敢欺心耶!」②論「官當擇人,不當為人擇官」③有所依憑,無善狀,燧皆奏罷之④若恃小康,萌驕心,非臣所知⑤官鏹不滿三千,燧儉以足用⑥為請諸朝,發太倉米振之
A.①③⑤ B.①④⑥ C.②③④ D.②⑤⑥
6.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蕭燧天分很高,為官不畏權貴。他自幼能文,進士及第後進入仕途;其時秦檜當權,與其親黨密告蕭,要他主持秋試錄用其子秦熺,遭到蕭的拒絕。
B.蕭燧剛直敢言,所奏切中時弊。皇上向他征詢意見,他乘便諷勸皇上親近君子疏遠小人,親信有功可賞賜財物卻不可賦予權力,得到皇上贊許採納。
C蕭燧政績卓著,受到皇上嘉勉。嚴州面積狹小財物匱乏,他勤儉理政,以盈餘填補拖欠,各地都感到寬松;皇上升遷蕭燧的職位,調他去治理婺州。
D.蕭燧回到朝廷,仍關注各地大事。淳熙年間,江浙兩年水澇乾旱,他奏請下詔諸司協助解決,又奏言廣西百姓深受身丁錢之害,建議大多得以施行。
7.把文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今賢否雜糅,風俗澆浮,兵未強,財未裕,宜卧薪嘗膽以圖內治。

(2)燧謂:「東西異路,不當與,然安忍於舊治坐視?」

試題答案:

二、古代詩文閱讀(36分)
(一)文言文閱讀(19分)
4.D
解析:闕:空缺,缺額。
5.C
解析:①表現的是何灌的正直,而不是「恪盡職守」;⑤說的是蕭燧的節儉;⑥說的是蕭燧關心百姓的仁愛之心。
6.A
解析:「與其親黨」錯。原文是「其親黨」,即秦檜的親黨,而非秦檜及其親黨。
7. (1)(5分)如今有德才和無德才的人混雜一道,風俗澆薄虛浮,兵力不強大,財力不充裕,應當卧薪嘗膽以求國內安定太平。
解析:關鍵詞「雜糅」「澆浮」「治」各1分,大意2分。
(2)蕭燧說:「東部、西部不屬同路,按說不該給糧食,但我哪能忍心對原管轄地區不管不問呢?」
解析:關鍵詞「異路」「安」「舊治」各1分,大意2分。
參考譯文:
蕭燧字照鄰,臨江軍人。蕭燧生下來就特別聰明,很小就能寫文章。紹興十八年,以優異的成績進士及第。授為平江府觀察推官。當時秦檜把持朝政,他的親信秘密告訴蕭燧,秋天考試時你一定在漕司當主考官,蕭燧詢問原因,說:「丞相有個兒子參加考試,想把他託付給您。」蕭燧發怒說:「我剛做官就敢昧良心嗎!」秦檜怨恨他。過後接到文書到秀州,到達那裡時名額已經滿了,從考官中換一名到漕試考場,秦熺果然考中了前幾名。孝宗初年,授為諸王宮大小學教授。輪流覲見,議論說「應當按官職選擇人才,不應當因人選擇官位。」皇上高興,作《用人論》賞賜大臣。淳熙二年,進為起居郎。在此之前,察官有了空缺,朝廷上人們言論很多傾向蕭燧,因他沒做過縣官,就任他做了左司諫。當時宦官甘昪的門客胡與可、都承旨王抃的族叔王秬

❾ 蕭燧傳文言文翻譯

譯文:

蕭燧字照鄰,臨江軍人。高祖蕭固,皇祐初年為廣西轉運使,知道儂智高凶惡狡猾,逐條開列約束他的辦法給櫃密院,沒有被採納,儂智高後來果然叛變。父親蕭增,紹興初年曾參加過制舉考試。
蕭燧生來就特別聰明,很小就能做文章。紹興十八年,以優秀成績進士及第。授為平江府觀察推官。當時秦檜把持朝政,他的親信秘密告訴蕭燧,秋天考試時你必定在漕司當主考官,蕭燧詢問原因,說:「丞相有個兒子參加考試,想把他託付給您。」蕭燧發怒說:「我剛做官就敢昧良心嗎!」秦檜懷很他。過後接到文書到秀州,到達那裡時名額已經滿了,從考官中換一名到漕試考場,秦熺果果然考中了前幾名。任官期滿,應當做學官,為避開秦檜,調靜江府任觀察推官然後回來。
蕭燧進士沒有中榜時,夢見神人給他看文件,記得其中一聯說:「好像烈火熊熊,玉石一同焚毀;冬天鬱郁蔥蔥,松柏堅守不動」復來果然符合了前面的事。不久,服父喪。三十二年,授馬董州教授。孝室初年,授為諸王宮大小學教授。輪流覲見,議論說「應當按官職選擇人才,不應當因人選擇官位。皇上高興,作《用人論》賞賜大臣。淳熙二年,累積升遷為國子司業兼代理起居舍人,進為起居郎。在此之前,察官有了空缺,朝廷言論很多傾向蕭燧,因他沒做過縣官,就任他做了左司諫。
皇上告知執政:「昨天任命的蕭燧怎麼樣?」龔茂良上奏:「蕭燧純朴實在不虛飾,正可以擔任言官職責,聽說授任的文書發下後,外面的議論都認為合適。」蕭燧首先議論要分清邪正然後才可以治理。皇上認為外台官作為耳目很多都不稱職,當時宦官甘升的門客胡興可、都承旨王抃的族叔王秬都在外做地方官,因為有所倚仗,沒有好的表現,蕭燧都上奏罷免了他們當時又商議進攻,皇上拿這問蕭燧,回答說:「現在賢德和不賢混雜,風俗人情涼薄虛浮,兵力不強,資財不多,應當卧薪嘗膽來求取國內大治。如果憑藉小康,萌生驕敵之心,不是臣能知道的。」皇上說:「是忠言。」於是勸皇上端整法律制度,接納正直言論,親近正人君子,疏遠姦邪小人,身邊近臣有功勞的可以賞給俸祿,不可以分給權柄。皇上都欣然接受。提升為右諫議大夫,入朝謝恩,皇上說:「你議論鯁直深切,不求名望聲譽,糾察舉發姦邪,不顧及為仇結怨。」
五年,同知貢舉。有聖旨下到江東、江西、湖南、湖北帥府招募軍隊,蕭燧進言:「招募來的多數是城市裡的年輕人,貪圖犒勞恩賞,往往捉農民來充數,抓小老百選來充軍。請求嚴厲告誡州、郡,希望能得到強壯兵力用來作戰。」聽從了他。
夔州路帥守李景孠貪婪暴虐,參知政事趙雄庇護他,台臣謝廓然不敢議論,蕭燧獨自上奏罷免他。趙雄果然營救李景孠,又命令官復原職。
蕭燧第二次論奏,連帶涉及趙雄。趙雄秘密上奏蕭燧是錯聽了景孠仇人的話,就下令臨安府逮捕恭州士人鍾京等人關在獄里,判了罪,景孠仍官復舊職。蕭燧就彈劾自己,下韶說他是聽了傳聞而不允許,最終仍極力請求離職。改為刑部侍郎,不去上任,堅決請求外任。出朝為嚴州知州。吏部尚書鄭丙、侍郎李椿上硫挽留他,皇上不久也後悔。
嚴州地窄財缺,剛到那裡,公家的錢不滿三千,蕭燧節省使之夠用。兩年內,積蓄到了十五萬,用這些富餘的錢補上拖欠的,各縣都寬裕了。在這以前,宣和庚子年方臘強盜起兵,至今正是六十年甲子一周,人人憂慮恐懼。恰巧遂安縣令誠少地方土兵的薪餉,眾人吵吵嚷嚷。蕭燧急忙改變命令,而且叫來土兵的頭領告誡他們,都敬畏服帖。城裹的流氓少年成群滋擾集市,蕭燧秘密記下姓名,刺字充軍,人民得以安居。皇上正在吝惜職名,沒有功勞的不授給,下韶因蕭燧治理地方有成績,授為敷文閣待制,移為婺州知州。父老攔路,幾乎無法成行,送出州境的人要按千數計算。
婺州和嚴州相鄰,人民熟知條令教化,不費力而達到治理。年成遇旱災,浙西常平司請求撥糓米到嚴州,蕭燧說:「東路西路不是一路,不應當給,但怎麽忍心對於以前治理過的地方不管?」為此到朝廷請求,打開太倉的米賑濟他們。
八年,召回朝,進言:「江、逝連年水早災,希望下詔徵求意見,再命令各部門通融收取郡縣的賦稅,不要只是督責逼迫。」授為吏部右選侍郎,不久兼國子祭酒。九年,任樞密都承旨。近來慣例,承旨由知閣門官兼任,有的倚仗寵愛攬權,皇上想重新任用儒臣,所以任命蕭燧為龍圖閣待製做這個官。蕭燧進言:「行賄求官的風氣沒有消滅,群臣大多迎合獻媚,強求聲譽,應當細察他們的虛實。」皇上稱好。授為代理刑部尚書,充任金朝使臣館伴。
十年,兼代理吏部尚書。上奏談論廣西各郡百姓身丁錢的弊玻兼侍講,升侍讀。進言:「命令不可以變來變去,憲法章程不可以改來改去。初次任官不允許施恩免考,現在有的就直接命令注冊授官了。已經免去了羨余的數目,現在反而把出剩當成名目。各路登記的死刑,負責官吏應當親自審問,如果死刑囚犯的人數很多,應當按漢代制度開列首要和末尾的報告皇帝知道。」事情很多都施行了。慶典時的施恩,丁錢的減免一半,也是從蕭燧發起的。
高宗下葬,充任按行使,授任參知政事,不久充任永思陵禮儀使,代理監修國史日歷。十六年,代理知樞密院。用已到退休年齡為自己陳述請求,皇上挽留他,不同意,授為資政殿學士,讓他做地方官。又請求退休,提舉臨安府洞霄宮。紹熙四年去世,享年七十七歲。謐號正肅。
孝宗常稱贊他保全好人,誠實不欺瞞,手寫了《二十八將傳》賜給他。兒子名蕭逵,淳熙十四年進士及第,宣喚姓名時排在第四位,孝宗說:「蕭逵才氣很好,父子都考中前幾名,真是令人高興的事。」蕭逵累積做官到太常。(抄自《二十四史》全譯文)

❿ 乃請均境內之地為八,俾有栗者分振其鄉,官為主之。翻譯這句文言文

劉清之,字子澄,臨江人,受業於兄靖之,甘貧力學,博極書傳。登紹興二十七年進士第。調袁州宜春縣主簿,未上,丁父憂,服除,改建德縣主簿。請於州,俾民自實其戶。由是賦役平,爭訟息。
調萬安縣丞。時江右大侵,郡檄視旱,徒步阡陌,親與民接,凡所蠲除,具得其實。州議減常平米直,清之曰:"此惠不過三十里內耳,外鄉遠民勢豈能來?老幼疾患之人必有餒死者。今有粟之家閉不肯糶,實窺伺攘奪者眾也。在我有政,則大家得錢,細民得米,兩適其便。"乃請均境內之地為八,俾有粟者分振其鄉,官為主之。規畫防閑,民甚賴之。帥龔茂良以救荒實跡聞於朝,又偕諸公薦之。
發運使史正志按部至筠,俾清之拘集州縣畸零之賦,清之不可。清之有同年生在幕中,謂曰:"侍郎因子言,謂子愛民特立,將薦子矣,其以閥閱來。"清之貽之以書曰:"所謂贏資者,皆州縣侵刻於民,法所當禁。縱有贏資,是所謂羨余也,獻之自下而詔止之,今則止而求之,乃自上焉。不奪不饜,其弊有不可勝言者。願侍郎自請於朝,姑歸貳卿之班,主大農經費,以佐國家。如此,則士孰不願出侍郎之門?不然,某誠不敢玷侍郎知人之鑒。"以薦者兩有審察之命,清之竟不見丞相,詣吏部銓,得知宜黃縣。
茂良入為參知政事,與丞相周必大薦清之於孝宗。召入對,首論:"民困兵驕,大臣退托,小臣苟偷。願陛下廣覽兼聽,並謀合智,清明安定,提要挈綱而力行之。古今未有俗不可變、弊不可革者,變而通之,亦在陛下方寸之間耳。"又言用人四事:"一曰辨賢否。謂道義之臣,大者可當經綸,小者可為儀刑。功名之士,大者可使臨政,小者可使立事。至於專謀富貴利達而已者下也。二曰正名實。今百有司職守不明,非曠其官,則失之侵逼。願詔史官考究設官之本意,各指其合主何事,制旨親定,載之命書,依開寶中差諸州通判故事,使人人曉然知之而行賞罰焉。三曰使材能。謂軍旅必武臣,錢谷必能吏,必臨之以忠信不欺之士,使兩人者皆得以效其所長。四曰聽換授。謂文武之官不可用違其才,然不當許之自列,宜令文武臣四品以上,各以性行材略及文武藝,每歲互舉堪充左右選者一人,於合入資格外,稍與優獎。"
改太常寺主簿。丁內艱,服除,通判鄂州。鄂大軍所駐,兵籍多偽,清之白郡及諸司,請自通判廳始,俾偽者以實自言而正之。州有民妻張以節死,嘉祐中,詔封旌德縣君,表其墓曰"烈女",中更兵火,至是無知其墓者,清之與郡守羅願訪而祠之。鄂俗計利而尚鬼,家貧子壯則出贅,習為當然,而尤謹奉大洪山之祠,病者不葯而聽於巫,死則不葬而畀諸火,清之皆諭止之。
差權發遣常州,改衡州。衡自建炎軍興,有所請大軍月樁過湖錢者,歲送漕司,無慮七八萬緡,以四邑所入曲引錢及郡計畸零苗米折納充之。舊法,民有吉凶聚會,許買引為酒麴,謂之曲引錢,其後直以等第敷納。衡有五邑,獨敷其四。取民之辭不正,良民遍受其害,而黠民往往侮易其上,乃並與常賦不輸。雖得曲引錢四五萬緡,而常賦之失,不啻數萬緡矣。清之請於朝,願與總領所酌損補移,漸圖蠲減。不報。遂戒諸邑:董常賦,緩雜征,閣舊逋,戒預折,新簿籍,謹推收,督勾銷,明逋負,防帶鈔,治頑梗,柅吏奸,擾戶長,費用有節,滲漏有防,稽考有政,補置有漸。
先是,郡飾廚傳以事常平、刑獄二使者,月一會集,互致折饋。清之嘆曰:"此何時也?與其取諸民,孰若裁諸公。吾之所以事上官者,惟究心於所職,無負於吾民足矣。豈以酒食貨財為勤哉?"清之自常祿外,悉歸之公帑,以佐經用。至之日,兵無糧,官無奉,上供送使無可備。已而郡計漸裕。民力稍蘇。或有報白,手自書之,吏不與焉。
嘗作《諭民書》一編,首言畏天積善,勤力務本,農工商賈莫不有勸,教以事親睦族,教子祀先,謹身節用,利物濟人,婚姻以時,喪葬以禮。詞意質直,簡而易從。邦人家有其書,非理之訟日為衰息。
念士風未振,每因月講,復具酒餚以燕諸生,相與輸情論學,設為疑問,以觀其所向,然後從容示以先後本末之序。來者日眾,則增築臨蒸精舍居之。其所講,先正經,次訓詁音釋,次疏先儒議論,次述今所繹之說,然後各指其所宜用,人君治天下,諸侯治一國,學者治心治身治家治人,確然皆有可舉而措之之實。
為閱武場。凡禁軍役於他所,隱於百工者,悉按軍籍俾詣訓閱。作朱陵道院,祠張九齡、韓愈、寇準、周敦頤、胡安國於左,祠晉死節太守劉翼、宋死節內史王應之於右。雅儒吉士日相周旋其間,而參佐謀論多在焉。劉孝昌者,摯之孫也,貧不自立,清之買田以給之。部使者以清之不能媚己,惡之,貽書所厚台臣,誣以勞民用財,論罷,主管雲台觀。
歸,築槐陰精舍以處來學者。胡晉臣、鄭僑、尤袤、羅點皆力薦清之於上。光宗即位,起知袁州,而清之疾作,猶貽書執政論國事。諸生往候疾,不廢講論,語及天下,孜孜嘆息,若任其責者。病且革,為書以別向浯、彭龜年,賦二詩以別朱熹、楊萬里。取高氏《送終禮》以授二子曰:"自斂至葬,視此從事。"周必大來視疾,謂曰:"子澄其澄慮。"清之氣息已微,雲:"無慮可澄。"遂卒。
初,清之既舉進士,欲應博學宏詞科。及見朱熹,盡取所習焚之,慨然志於義理之學。呂伯恭、張栻皆神交心契,汪應辰、李燾亦敬慕之。母不逮養,每展閱手澤,涕泗交頤。從兄肅流落新吳,族父曄寓丹陽、艾寓臨川,皆迎養之。從祖子僑為邵州錄事參軍,死吳錫之亂,清之遣其孫晉之致書邵守,得其遺骨歸葬焉。族人自遠來,館留之,不忍使之遽去。嘗序范仲淹《義庄規矩》,勸大家族眾者隨力行之。本之家法,參取先儒禮書,定為祭禮行之。高安李好古以族人有以財為訟,見清之豫章,清之為說《訟》、《家人》二卦,好古惕然,遽舍所訟,市程氏《易》以歸,卒為善士。
所著有《曾子內外雜篇》、《訓蒙新書外書》、《戒子通錄》、《墨庄總錄》、《祭儀》、《時令書》、《續說苑》、文集、《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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