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歷史
1. 阿拉伯人的歷史
伊斯蘭教誕生前
阿拉伯語陽性名詞為Arabi,陰性名詞為Arabiya,復數為Arab。
阿拉伯人是以阿拉伯語為母語的民族。在伊斯蘭教和阿拉伯語廣為傳播以前,阿拉伯人系指阿拉伯半島上以游牧為生的閃米特(Semitic)居民。近代則包括從非洲大西洋海岸的茅利塔尼亞到伊朗西南的沼澤地帶操阿拉伯語的諸民族,其范圍包括北非馬格裡布(Maghreb)全部,阿拉伯半島以及中東等廣大地區。
由於有相當大的地區變異,該民族有各種不同的體型與長相,無法以刻板模式畫分。阿拉伯半島上的早期阿拉伯人,主要是在荒漠上放牧綿羊、山羊和駱駝的游牧民族。定居的阿拉伯人則在綠洲上種棗、椰和穀物。綠洲也成為商隊們從阿拉伯南部和非洲之角向文明的北方運送香料、象牙和黃金的貿易中心。迄今,沙漠游牧部落與市民及農民之間的區別在阿拉伯世界中仍普遍存在。 那時候的阿拉伯人信仰原始宗教,南方阿拉伯人主要崇拜日月星辰,北方阿拉伯人則將泉水,岩石和植物等物體作為神靈加以崇拜。當時的阿拉伯人仍處於氏族社會的階段,由於貧瘠的沙漠可以供養的人十分有限,阿拉伯人開始向外遷移,但是當時的波斯帝國和拜占庭帝國又對阿拉伯人入境進行控制,造成了阿拉伯半島內部相對的人口過剩,使得半島內部的阿拉伯人征戰不斷,血親復仇盛行。
伊斯蘭教興起
公元6世紀時,拜占庭帝國與波斯帝國頻繁交戰,使得途徑紅海的上路幾乎中斷,從而刺激了麥加古萊什人的貿易活動,極大地動搖了當地的氏族社會制度,私有制產生,麥加開始繁榮起來。
伊斯蘭教先知穆罕默德出身貴族哈姆希氏族,可是家庭已經敗落。穆罕默德尚在娘腹中時,父親外出經商染病身亡。穆罕默德的童年在沙漠中長大,5歲返回麥加,6歲時母親病逝,此後由他的祖父和伯父撫養。穆罕默德的少年靠著為人放牧維持生計,隨後跟著伯父前往敘利亞經商,從而使年輕的穆罕默德開闊了眼界,學習到了許多寶貴的知識。穆罕默德25歲時,受雇於富孀赫蒂徹,前往敘利亞經商,不久後穆罕默德於赫蒂徹成婚,從此過上了家境殷實的良好生活。
然而穆罕默德並不貪圖富貴,經常於禁月(伊斯蘭歷9月)期間到麥加近郊的山洞靜居隱修,沉思苦想,尋求真正的信仰。據說610年的某個夜晚,安拉的啟示開始降臨。後來穆斯林稱這個夜晚為「授權之夜」(古蘭經稱之為「高貴的夜晚」),從這一天起,伊斯蘭教誕生,穆罕默德開始了傳播伊斯蘭教的生涯。
伊斯蘭教成立後,穆罕默德採取秘密傳教的方式傳教,入教者寥寥無幾,且大多數是親朋好友。大約在612年,穆罕默德公開傳教,卻遭到古萊西人的反對,伊斯蘭教面臨夭折的危險。正在這時,穆罕默德邂逅了葉斯里卜的來者,原來是葉斯里卜內部為了有限的資源開始相互廝殺。620年的禁月和621年,分別由6名和12名葉斯里卜人皈依伊斯蘭教。621年,穆罕默德和葉斯里卜人在麥加郊外訂立誓約:穆罕默德負責調停葉斯里卜部落內部的糾紛並傳教,葉斯里卜人對穆罕默德宣誓效忠。622年朝覲時節,75名葉斯里卜皈依者來到麥加,與先知穆罕默德訂立新的誓約,全力支持穆罕默德。隨後麥加的穆斯林開始遷往葉斯里卜,這些人被稱作「遷士」,他們都是早期穆斯林的核心成員。穆罕默德將葉斯里卜的名字改為麥地納,意為「先知之城」。穆罕默德首先制止了麥地納的仇殺,隨後對麥加的古萊西人展開反擊,經過一系列的軍事勝利,以及伊斯蘭教中的團結,平等的說服力,大批阿拉伯人皈依伊斯蘭教。
629年,穆罕默德來到麥加朝覲。632年,穆罕默德率領10萬穆斯林來到麥加朝覲,發表了著名的「告別演講」,闡述了伊斯蘭世界的社會准則。同年6月8日,穆罕默德逝世,但是以伊斯蘭教為核心的強大帝國已經初步確立。
阿拉伯人
7世紀初,伊斯蘭教興起於阿拉伯半島中西部,成為團結沙漠游牧部落──貝都因人──和綠洲城鎮居民的宗教力量。在一個世紀之內,伊斯蘭教廣泛傳播於大部分阿拉伯語世界,此外,還傳入中亞和伊比利半島。作為伊斯蘭教經典《古蘭經》語言的阿拉伯語,因伊斯蘭教的快速興起而廣泛通行於中東及北非地區。阿拉伯文化的要素,包括對游牧生活的贊美,便同許多當地文化傳統結合在一起。然而今日的阿拉伯人並非全為穆斯林,在世界各地,以阿拉伯語為本族語言的約有5%是基督教徒、德魯茲教派(Druzes)伊斯蘭教徒、猶太教徒和泛靈論者。
經過了阿拉伯半島的統一戰爭,穆罕默德及其繼承人開始率領阿拉伯騎兵隊四周進行征服,用了十餘年的時間,基本打下了阿拉伯世界疆域以及土耳其,西班牙,中亞和義大利,印度,外高加索的一部分。阿拉伯人經歷了早期麥地納哈里發時代,倭馬亞王朝以及阿拔斯王朝。另外,在北非和歐洲的西班牙,法國的一部分都有過穆斯林政權的存在,並且十分包容,基督徒,猶太人只要交納人頭稅就可以保持自身信仰。
20世紀中,阿拉伯世界的傳統價值觀念受到都市化、工業化、非部落化和西方影響等方面的壓力而有所改變。近一半的穆斯林阿拉伯人住在都市和城鎮,家庭和部落的紐帶逐漸被打破,女性和男性一樣獲得更多的教育和工作機會;且由技術人員、專業人員和官吏組成的新興中產階級獲得權勢。
大部分阿拉伯人繼續生活在狹小而孤立的農村中當農民,在那裡傳統價值和傳統行業仍然盛行,包括女性的卑屈和家庭隔離(深閨制)。都市阿拉伯人多半趨向於按職業或國籍而不按部落區分,農民則仍尊重畜牧的流動生活(游牧),並自稱他們與沙漠中那些過去和大部落有血緣關系。由於石油工業發展而促成的民族主義和生活方式的改變,游牧生活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
過著沙漠放牧生活,即傳統的阿拉伯文化的典型生活的游牧民只佔現代阿拉伯人口的5%。其餘游牧民中,許多人已放棄全部游牧,或鄉居務農、飼養家畜,或受雇於石油公司,或是在城鎮尋求其他工作。
2. 阿拉伯帝國的歷史分為了哪幾個階段
阿拉伯帝國的歷復史大致分為三個階段:制穆罕默德和四位正統哈里發統治時期(公元622~公元661年)、倭瑪亞王朝(公元661~公元750年)、阿攏斯王朝(公元750~公元1258年)。
阿拉伯——伊斯蘭文化發軔於倭瑪亞時期,但重大的成就出現在阿攏斯王朝。從政治體制、經濟發展、社會制度,以及著名的「百年翻譯運動」,這些燦爛的學術成就和豐富多彩的藝術文化生活,構成了阿拉伯五百年文化的黃金時代。
3. 阿拉伯史學界是如何劃分阿拉伯歷史階段的
阿拉伯史學界把伊斯蘭教誕生前的阿拉伯人的歷史階段,即《古蘭經》尚未降示給阿版拉伯人的先知穆權罕默德的時代統稱「蒙昧時代」。著名的阿拉伯歷史學家希提又把「蒙昧時代」劃分成廣義和狹義兩個概念。廣義的概念則指人祖亞當誕生至穆罕默德「奉命」為先知;狹義的概念則指伊斯蘭教興起之前的100年時間。
4. 古阿拉伯國家的歷史
公元前8世紀,阿拉伯半島南部就出現了早期的阿拉伯國家。 7世紀,穆罕默德創立伊斯蘭教,統一了阿拉伯半島。隨後,阿拉伯統治者逐步建立了橫跨亞、非、歐三大洲的阿拉伯帝國。阿拉伯帝國於11世紀初解體,此後歷經突厥塞爾柱人(11-12世紀)、蒙古人(13-14世紀)、奧斯曼土耳其人(14-20世紀初)的統治。 17世紀起,阿拉伯世界逐漸淪為西方資本主義列強的殖民地和半殖民地。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奧斯曼帝國瓦解,埃及、沙特、伊拉克、阿曼等少數國家獲得形式上的獨立。二戰後,阿拉伯國家民族解放運動興起,阿拉伯國家相繼取得民族獨立。1988年,巴勒斯坦宣布建國,定都耶路撒冷,成為最後一個建國的阿拉伯國家。 阿拉伯帝國(630年—1258年)是中世紀時阿拉伯人建立的伊斯蘭教國家。唐代以來的中國史書,均稱之為大食國,而西歐則習慣將其稱作薩拉森帝國。八世紀初的712年兵取西班牙被認為其鼎盛時期的開端,疆域東起印度;西臨大西洋及與法蘭西接壤。南至莫三比克蘇丹國北迄高加索山,形成橫跨亞、非、歐三洲的封建大帝國。帝國的政治宗教中心原在麥加—麥地那,倭馬亞王朝時移至大馬士革,阿拔斯王朝時又遷至巴格達。八至九世紀為極盛時期,後因民族矛盾和內部分裂等原因,逐漸衰弱。1055年,塞爾柱突厥人曾攻陷巴格達。1258年,被蒙古帝國所滅。 四大哈里發時期 四大哈里發時期(632~661) 穆罕默德之後,阿拉伯國家的首腦稱為哈里發,意為真主使者的繼承人。最初的四大哈里發由穆斯林公社選舉產生 。第一任哈里發是先知的岳父艾布·伯克爾,兩年後去世,任內平定先知去世後叛亂的各部落,恢復了阿拉伯半島的統一。第二任哈里發歐麥爾( 634 ~ 644在位 )先後收復拜占庭帝國統治下的敘利亞(636)、巴勒斯坦(637);同時派4000騎兵攻入埃及,佔領了整個中東。從伊拉克到波斯本土的廣大地區,為阿拉伯帝國的建立奠定了基礎。歐麥爾還在遼闊的領土上建立了行政管理體制。第三任哈里發奧斯曼(644~656)率4萬阿拉伯鐵騎主力軍隊消滅薩珊王朝數十萬大軍。西至北非利比亞。在位期間,阿拉伯統治階級奧斯曼本人由於腐化,重用親近、貪圖享樂,引起穆斯林的不滿,被擁護阿里而倒戈的士兵殺死。哈里發阿里(656~661在位)即位,因為倒戈的士兵支持阿里,奧斯曼重用的親戚穆阿維葉逼迫阿里殺死弒哈里發者,阿里不能殺死自己的支持者,故雙方決戰,但是在穆阿維葉將要戰敗的時候,他的手下施詭計使穆阿維葉也獲得了哈里發的頭銜。阿里後來被哈瓦利吉派的人暗殺。661年敘利亞總督穆阿維亞即位哈里發,以大馬士革為首都,建立了倭馬亞王朝。哈里發改為世襲,實際上是帝國的君主。[1] 倭馬亞王朝時期 倭馬亞王朝時期(661~750) 8世紀初,倭馬亞王朝的政權鞏固以後,阿拉伯貴族又發動了大規模的對外戰爭 。在東線,征服了布哈拉、撒馬爾罕、信德及部分旁遮普地區。在西線,攻佔埃及以西的北非地區後,於 711年越過直布羅陀海峽,佔領了安達盧西亞。後在入侵法蘭克王國的普瓦提埃戰役(732)中戰敗,退回西班牙。至8世紀中葉倭馬亞王朝後期,阿拉伯帝國的版圖西臨大西洋,東至中亞河外地區,成為地跨亞、非、歐三大洲的龐大封建軍事帝國。倭馬亞王朝共有14位哈里發。 倭馬亞王朝仿效拜占庭帝國的政體,設置了政府機構 ,並繼續實行由阿拉伯軍事貴族執政的政策。封建土地制度逐漸完備,被稱為伊克塔的封建采邑日益增多。阿拉伯語成為帝國的正式語言,政府的一切文件必須用阿拉伯文書寫。 8世紀20 年代以後,阿拉伯統治集團之間的矛盾激化,內訌不止。一直受歧視、受壓迫的非阿拉伯穆斯林紛紛揭竿而起。阿拔斯的後裔阿布·阿拔斯(750 ~ 754 在位)利用波斯籍釋奴阿布·穆斯利姆在呼羅珊的力量,聯合什葉派,於750年推翻了倭馬亞家族的統治,建立了阿拔斯王朝 。曼蘇爾(754~775在位)時遷都巴格達(762)。中國史書稱該王朝為黑衣大食。 阿拔斯王朝時期 阿拔斯王朝時期(750~1258) 阿克薩清真寺 阿拔斯王朝建立後,特別是哈倫·拉西德和麥蒙執政時期,降服吐蕃。此時是阿拉伯帝國的極盛時代 ,750年,阿拉伯人佔領坦尚尼亞的桑格幾布群島。751年阿拉伯帝國軍隊在中亞怛羅斯戰役中,擊敗中國唐朝安西節度使高仙芝的軍隊,控制了中亞的大部分地區。在這時期,帝國仿效波斯舊制,建立起完整的行政體制,進一步強化了中央集權。重視興修水利,使肥沃的新月地帶、中亞的阿姆河和錫爾河流域、埃及的尼羅河流域等地區的農業得到恢復和發展。帝國境內的豐富資源和過境貿易,為商業的發展創造了條件。阿拉伯商人的足跡遍布亞、非、歐三大洲。巴格達成為著名的世界商業和貿易中心之一。經濟的發展促進了科學文化的進步與繁榮。在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創造出光輝燦爛的阿拉伯文化,為世界文明的發展作出了偉大貢獻。伊斯蘭教已成為埃及、敘利亞、伊拉克、波斯、北非等地大部分居民共同信仰的宗教。 9世紀中葉後,為了鞏固邊防,阿巴斯帝國先後冊封藩王駐守邊疆。突厥蘇丹逐漸取得權勢,阿拔斯王朝進入分封制時期。由於重用突厥將領,阿拉伯帝國中央政府成為他們手中的傀儡。各地封建主擁兵割據,獨霸一方。如阿拉伯人在北非冊封了伊德里斯王朝(789~956)和艾格萊卜王朝(800~908);在摩蘇爾封了哈姆丹王朝王朝 蘇丹929~1003);冊封波斯人藩王薩曼王國伽色尼王朝、布韋希王朝、塞爾柱帝國,以及在埃及、敘利亞和阿尤布王朝1171~1250)。909年,什葉派的法蒂瑪王朝在北非建立,與建都科爾多瓦的後倭馬亞王朝(929~1031),建都巴格達的阿拔斯王朝鼎足而三,爭奪哈里發的正統地位。以致十世紀在伊斯蘭史上有什葉派世紀之稱。 8世紀70~80年代的蒙面者起義、816~837年的巴貝克起義和869~883年的辛吉起義,給阿拔斯王朝以沉重的打擊。到10世紀中葉,王朝實際統治區域僅限於巴格達及其周圍地區。1055年塞爾柱突厥人佔領巴格達,哈里發失去了一切世俗權力,只保留了宗教領袖的地位。實際上阿拔斯帝國已名存實亡,西方史學家把這個時期的哈里發稱為「巴格達教皇國」。1258年,蒙古大將旭烈兀率軍攻陷巴格達,殺死哈里發,阿拔斯帝國遂亡。阿拔斯王朝共有37位哈里發。
5. 阿拉伯的歷史傳統
阿拉伯人的民族來源可以上溯到遠古的閃米特部落。阿拉伯民族的血統後來融入了波斯人,突厥人等。根據基督教《聖經》,亞伯拉罕(阿拉伯語發音為易卜拉欣)有兩個兒子:
以實瑪利:(阿拉伯語發音為易斯瑪義)亞伯拉罕和結發妻子撒拉的侍妾夏甲之子。《古蘭經》認為他是阿拉伯人的祖先,穆斯林們認為以實瑪利是他們屬靈上的祖先,但據科學研究表明,阿拉伯人的血統只有一小部分是來自於以實瑪利的。
以撒:亞伯拉罕與結發妻子撒拉之子。以撒生育兩個兒子──雅各(後改名以色列)和以掃(以掃後來改名以東,以撒和以掃是兩個人) 。
中世紀歷史分期: 蒙昧時代:伊斯蘭教問世之前,610年前的100年到150年 穆罕默德時代:610年~632年,共22年,穆罕默德復興了伊斯蘭教,並且他主張將富人的錢資助給窮人,曾經被放逐,但是他贏得了大多數窮人的支持。 正統哈里發時代:632年~661年,共29年。有四大哈里發(哈里發在阿語中是繼承人的意思) 倭瑪亞王朝時代:661年~750年,共89年 阿拔斯王朝時代:750年~1258年,共508年,共37位哈里發。 擴張: 歐麥爾時代(634年~644年)攻佔伊拉克、沙姆地區和埃及。641年佔領埃及。 韋立德(即瓦立德,705年~715年在位)時期,派遣其名將屈底波(古太白)攻佔河外地區(中亞),呼羅珊哈查只總督的侄子卡西姆將軍於711年攻取印度河流域;北非統帥總督穆薩711年派陀立格將軍佔領安德魯斯(西班牙南部),直到1492年,阿拉伯人才被趕出西班牙。732年普瓦提埃戰役中阿拉伯人達到了擴張的極限,敗給法蘭克人,沒有繼續在歐洲擴張。 宗教信仰及歷史
伊斯蘭教是阿拉伯半島社會經濟、政治和宗教發展演變的必然產物。6世紀末至7世紀初,阿拉伯半島正處在原始氏族部落解體、階級社會形成的大變革時期。半島由於自然環境的差別,社會經濟、政治發展極不平衡。居民主要是以游牧為生的貝都因人,逐水草而居,分成許多氏族部落,各氏族部落各據一方,彼此之間經常為爭奪牧場、水源、土地而發生戰爭,血親復仇盛行。連年戰爭使社會動盪,生產停滯,氏族內部階級分化加劇,部落貴族應運而生,他們佔有大量綠洲和草地,擁有許多奴隸和牲畜,而大批游牧民瀕於破產。半島沿紅海海岸的希賈茲(漢志)地區,自古就是東、西方貿易的重要商業要道。坐落在古商道南北交通中心的麥加,因受過境貿易之利發展為繁榮的商業城鎮。麥加古萊什部落的商業貴族執掌著多神崇拜的中心克爾白神殿的管理大權,每年從克爾白祭祀廟會的集市貿易中,謀取巨額收入,壟斷了麥加的商業貿易。城鎮中的商業貴族夥同游牧部落的貴族,通過經營商隊、販賣奴隸、放高利貸等手段,牟取暴利,對城鎮貧民和農牧民進行高利貸盤剝,大批中小商人破產,淪為商業貴族的債務人,造成階級對立加劇,社會經濟危機四起。
外來的侵略和傳統商道的改變,加劇了半島的經濟危機和社會矛盾。拜占庭和波斯兩大帝國,為爭奪和控制阿拉伯商道,對半島進行了長期的掠奪戰爭。525年,衣索比亞人在拜占庭的支持下派兵侵佔葉門。570年衣索比亞駐葉門總督亞布拉哈率兵進犯麥加;途中因遭瘟疫而退兵,但戰亂破壞了當地的社會生活。575年,波斯出兵逐走衣索比亞人,在葉門確立了統治。頻繁的戰爭和掠奪,使阿拉伯南部的社會經濟遭到嚴重破壞,土地荒蕪,灌溉工程被毀,道路淹沒,商旅不前,人口銳減,使富庶的葉門地區迅速衰落。同時,波斯為了壟斷東西方貿易,廢止原由葉門經半島西部紅海岸到達敘利亞的商路,另闢一條經波斯灣和兩河流域到達地中海的商路。商路的改變,造成了半島南部和西部經濟的衰退,麥加、麥地那等城鎮的過境貿易急劇衰敗,商業貴族收入驟減,許多靠商隊謀生的貝都因人和城市居民生路斷絕,從而加深了社會危機。
伊斯蘭教興起前,半島上的阿拉伯人主要信仰原始宗教,相信萬物有靈和靈魂不死,盛行對大自然、動植物、祖先、精靈和偶像崇拜等多神信仰。其中拉特(即太陽神)、烏扎(即萬能神)和默那(即命運神)三大女神尤受崇拜。麥加城中心的克爾白神殿供奉有360多尊各氏族部落神的偶像,向其祭祀、祈禱、獻牲。信奉一神的猶太教和基督教早已傳入半島,在葉門地區及一些城鎮和農業區流行,其一神觀念、經典、傳說、禮俗對伊斯蘭教有顯著影響。因猶太教和基督教不適應阿拉伯社會變革的需要,未能得到廣泛傳播。在阿拉伯社會變革和一神教觀念的影響下,阿拉伯人由多神信仰向一神教信仰過渡,產生了一神傾向的哈尼夫派。他們承認獨一神,反對偶像崇拜,相信天命、復活、懲罰和報應,注重個人隱居修煉,過著禁慾的生活。哈尼夫思想成為伊斯蘭教思想的先驅和中介。
阿拉伯日益加劇的社會危機,外族的不斷入侵,促進了阿拉伯民族的覺醒,社會各階級都在尋求出路。阿拉伯貴族為維護其統治,企望打破氏族壁壘,奪取新的土地和重新控制商道;廣大的下層人民和奴隸要求和平與安寧,渴望擺脫經濟剝削和政治壓迫,改善自己的貧困地位。伊斯蘭教的興起,正是阿拉伯半島各部落要求改變社會經濟狀況和實現政治統一的願望在意識形態上的反映。穆罕默德正是順應了歷史發展的需要,創建了伊斯蘭教,在宗教革命的旗幟下,領導了阿拉伯的社會變革運動,統一了阿拉伯半島。
伊斯蘭教的創傳人穆罕默德生於麥加城古萊什部落哈希姆家族。自幼父母雙亡,由祖父和伯父撫養。早年失學替人放牧,12歲時跟隨伯父及商隊,曾到敘利亞、巴勒斯坦和地中海東岸一帶經商,並廣泛接觸和目睹了阿拉伯半島和敘利亞地區的社會狀況,了解到半島原始宗教、猶太教、基督教的情況,為他後來的傳教活動提供了大量社會知識和宗教素材。25歲時他同僱主麥加富孀赫蒂徹結婚,婚後生活富裕安定,社會地位日益提高。後他受哈尼夫派思想的影響,經常隱居潛修,思索和探求阿拉伯民族擺脫困境的出路。相傳,610年穆罕默德40歲時的一天,當他在麥加城郊希拉山的山洞潛修冥想時,安拉派天使吉卜利勒向他傳達「啟示」使之「受命為聖」。此後,他宣稱接受了真主給予的「使命」,便開始了歷時23年的傳播伊斯蘭教的活動。起初在麥加是秘密傳教,一些至親密友成為最早的信奉者。612年,穆罕默德轉為公開向麥加一般群眾傳教。穆罕默德在早期的宣教中,告誡人們放棄多神信仰和偶像崇拜,宣稱安拉是宇宙萬物的創造者,是唯一的主宰,要求人們信奉獨一無二的安拉;譴責多神信仰給阿拉伯人帶來的愚昧和社會道德的墮落,宣講末日審判和死後復活的觀念,警告多神教徒如不歸順安拉,將在末日審判時遭到懲罰,墮入火獄,歸順安拉者將在後世得到獎賞,進入天園。他還提出了凡穆斯林不分氏族部落,皆為兄弟,應聯合起來,消除血親復仇,並提出禁止高利貸盤剝,行善施捨賑濟貧弱孤寡和善待、釋放奴隸等一系列社會改革的主張,受到部分下層群眾的擁護,許多人紛紛歸信伊斯蘭教。由於穆罕默德所傳教義從根本上動搖了部落傳統多神信仰的地位,觸犯了麥加古萊什貴族和富商掌管克爾白的宗教特權和經濟利益,同時也觸犯了部分下層群眾的多神信仰,因而遭到這些人乃至部分下層群眾的強烈反對和迫害,使穆罕默德和穆斯林在麥加難以立足。
622年9月,穆罕默德同麥加穆斯林遷徙麥地那,標志著伊斯蘭教進入新的歷史發展階段。穆罕默德領導穆斯林進行了政治、經濟、宗教等一系列改革。穆罕默德首先以伊斯蘭教作為統一和團結的思想旗幟,號召穆斯林「順從安拉和使者」,並派出門下弟子到麥地那各阿拉伯部落傳教,當地絕大多數居民很快歸信了伊斯蘭教。他制定了作為穆斯林和猶太人在處理內部民事和對外關系中共同遵守的《麥地那憲章》,在信仰自由和結盟的基礎上同猶太人各部落達成某些協議,實行和平共處。在實現了麥地那的統一後,以伊斯蘭教共同信仰代替部落血緣關系,建立了以「烏瑪」(意為「民族」、「國家」)為形式的政教合一的政權,穆罕默德成為麥地那宗教、政治、軍事和司法的最高領袖。艾布·伯克爾、歐麥爾、奧斯曼及部分著名的聖門弟子組成上層領導集團。在「凡穆斯林皆兄弟」的號召下,將遷士和輔士團結在烏瑪的周圍。穆罕默德以安拉「啟示」的名義,完成了伊斯蘭教義體系及各項制度的創建。他完整地確立了以信奉獨一安拉為核心的五大信仰綱領;規定了穆斯林必須履行的五項天命功課及儀則;制定了包括宗教教規、民事、刑事、商事、軍事等方面的法律制度;確定了以止惡揚善為核心的一系列行為規范和社會道德准則。為鞏固麥地那政權,穆罕默德組織了穆斯林武裝。在「為安拉之道而戰」的號召下,於624—627年間,他領導穆斯林武裝同麥加貴族進行了著名的白德爾之戰、吳侯德之戰和壕溝之戰等三大戰役,打擊了麥加貴族的銳氣,從此,穆斯林由防禦轉入戰略進攻。628年,穆罕默德以朝覲為由,率軍至麥加近郊,麥加貴族被迫妥協,同穆罕默德簽訂《侯代比亞和約》,決定雙方休戰10年。穆罕默德利用休戰時機,向鄰國和半島上的千些阿拉伯部落派出使節,攜帶國書,向其國王和部落首領宣傳伊斯蘭教,以擴大影響,同時派出武裝討伐海巴爾等地聚居的猶太人,以掃除反對勢力的侵擾。
伊斯蘭教創始人穆罕默德逝世後,遷士派(隨穆罕默德遷往麥地那的麥加人)和輔士派(在穆罕默德生前入教的麥地那人)在哈里發問題上意見分歧,雙方都認為自己這一派的人最有資格擔任哈里發。最後經過協商公推艾卜·伯克爾為第一任哈里發。這是伊斯蘭教內部分歧的最初反映。
656年,第三任哈里發奧斯曼被害,阿里繼任哈里發,得到大多數人的承認,但包括當時敘利亞總督伍麥耶族的穆阿維葉在內的一部分人,拒不承認阿里的哈里發地位,並以為奧斯曼報仇為由,對阿里興師問罪。於是,雙方發生戰爭。657年,在隋芬之戰中,勝利明顯地屬於阿里一方,但他接受了對方以《古蘭經》裁決的和談要求,阿里隊伍中約有1200人堅決反對,從而脫離了阿里的領導,形成哈瓦利吉派。661年,阿里被一名哈瓦利吉派信士所殺。穆阿維葉自立為哈里發,建立了伍麥耶王朝。但斗爭仍在進行,並逐漸形成伊斯蘭教的兩大派:擁護阿里的一派稱什葉派(意為宗派),另一派為遜尼派(意為遵守聖訓),最初,這是一種政治派別,後來,發展成為宗教派別。
遜尼派承認四大哈里發都是合法繼任者,因此獲得歷代哈里發國家的扶植而廣泛流傳,自稱正統派。世界上穆斯林多屬遜尼派。它在神學思想方面有兩個著名的支系,一為經典派,在探討教義時重經典明文;一為意見派,在注意經典明文的同時,側重個人見解。該派又因對教法問題的觀點不同而出現了許多教法學派,其中最著名的是哈乃斐學派、馬立克學派、沙斐儀學派、罕百里學派。
什葉派只承認阿里及其後裔才是合法的繼任者。稱其為伊瑪目,並以阿里為第一代伊瑪目。隨著時間的推移,由於什葉派內部的分歧,而分裂成為栽德派、十二伊瑪目派、伊斯瑪儀派,並且在以後的發展中,各派又分化出許多小派別。什葉派現分布於伊朗、伊拉克、巴基斯坦、印度和阿拉伯半島西南部等地。
哈瓦利吉派主張哈里發由穆斯林公選,平均分配戰利品,土地歸穆斯林公有等。該派因不斷遭到哈里發國家的鎮壓,幾近滅絕。21世紀的阿曼、阿爾及利亞、桑給巴爾等地流行的艾巴德派被認為是該派的一個支派。
伍麥耶王朝末期還出現了一個新的派別──穆爾太齊賴派。因為他們的唯理主義,被認為是脫離了伊斯蘭教的正統。該派認為「《古蘭經》是受造之物」;「安拉的獨一性,只有將神的德性當作力量和智慧才能成立」;人可以依據安拉賦予的能力,辨別善惡,創造自己的行為;「命人行善,止人作惡」是穆斯林的義務。穆爾太齊賴派以其唯理主義觀點探索全部宗教問題,其「意志自由」的主張,曾經一度得到阿巴斯王朝哈里發馬蒙等人的推行而得到發展。此外,神秘主義和禁慾主義思想也在伍麥耶時代開始出現。後逐漸形成伊斯蘭教的蘇非主義派別。
伊斯蘭世界近現代出現的各種思潮,近代的伊斯蘭世界遭到了殖民主義的侵略、奴役和掠奪;侵略和反侵略,壓迫和反壓迫的斗爭,促使伊斯蘭教出現了具有不同政治、思想傾向的派別和復興伊斯蘭教的運動。
18世紀出現於阿拉伯半島內志復古主義的瓦哈比派(即清凈派),是近代伊斯蘭教復興運動的先驅。該派主張恢復穆罕默德的「正教」,宣稱「回到《古蘭經》去」,強調聖訓的作用,反對崇拜卧里(聖徒)及其陵墓,堅持嚴格的「信主獨一」,反抗西方殖民主義侵略。 19世紀初,瓦哈比派曾一度從土耳其人手中奪取了阿拉伯半島的政權,建立了獨立的國家,後被埃及穆罕默德· 阿里的軍隊所滅。但瓦哈比派的宗教思想在阿拉伯世界和南亞次大陸得到了廣泛的傳播。1902年以後,瓦哈比派又在阿拉伯半島重建政權。並於1932年正式定名為沙烏地阿拉伯王國。
繼起的是泛伊斯蘭主義運動,為19世紀中葉阿富□ 人哲馬魯丁·阿富哈尼所首創。主張全世界穆斯林在一個共同的哈里發領導下聯合起來,擺脫歐洲的統治與控制,建立一個超國家、超民族、超地域的世界伊斯蘭大帝國。但這一運動漠視下層群眾的利益,有礙民族國家獨立的進程,結果為行將滅亡的奧斯曼帝國哈里發所利用而失敗。
19世紀末,在西方資本主義影響下,伊斯蘭教的改良主義運動興起。主張在伊斯蘭教的基礎上按照歐洲資本主義的方式來改革伊斯蘭社會;力圖把西方資本主義文明和伊斯蘭教的傳統結合起來;用現代的教育制度代替伊斯蘭教的寺院經堂教育;用資產階級共和國代替伊斯蘭教的哈里發制度;用資產階級的世俗法律代替教法中的民事和刑事法規等,使伊斯蘭教適應新的社會條件。改良主義運動的著名代表人物有:埃及的現代主義者穆罕默德·阿布杜。印度以新文化運動為中心的改良主義者賽義德·艾哈默德□、伊克巴爾、艾密爾·阿里。土耳其的凱末爾所領導的世俗主義宗教改良運動,於1922 年廢除蘇丹制度,1923年建立起土耳其共和國,1924年最後廢除哈里發制度。至此,伊斯蘭教的改良主義運動進入了一個高潮。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伊斯蘭教的改良主義運動又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出現了形形色色的泛伊斯蘭主義的組織。同時,為恢復伊斯蘭教原始教義的原教旨主義派別也有所發展。與此同時,伊斯蘭各國人民不斷掀起反抗殖民壓迫和封建統治的斗爭浪潮。如著名的波斯巴布派起義(1848~1852)、印度的民族大起義(1857~1859)和蘇丹的馬赫迪教派起義(1881~1885)等。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這些人民起義,都是在伊斯蘭教的旗幟下進行的。
自第四代哈里發阿里起,伊斯蘭教便開始了遜尼派與什葉派之爭。前者重莫罕莫德的原話,後者重視從莫罕莫德的原話和古蘭經中的發揮。剛開始是權力之爭,什葉派領袖阿里是穆罕默德大女婿。直接的原因是前三任哈里發都不是穆罕默德的親族,到了阿里後,擁護他的人提議今後的哈里發都應該由穆罕默德的親族擔任。引發了世俗政權的不滿。這樣的爭端集中在世俗政權或是天授神權。在經義上也有區別。主要是什葉派主張以古蘭經為主(回歸原教旨)。還有一些儀式上的區別。
6. 阿拉伯—伊斯蘭文化的特點及其歷史意義。
為穆斯林民族的一整套政治態度、政治感情、政治信仰以及政治價值趨向的伊斯蘭政治文化,如果與西方政治文化相比較的話,具有如下特點:
(-)真主主權論。西方民主政治強調主權在民,強調人民是國家權力的來源,強調法律體現了全民的意志,等等。在否定上帝權力的同時,卻沒有否定少數人實際存在的特權。人們看重世俗的權力,政治權力往往被某些個人、黨派、集團、階層所壟斷。所謂「分權制衡」,究其實質只是外在的形式上的權力對權力的制約,並未從政治信仰和政治道德上徹底解決權力腐化問題和權力制約問題。因此,政治腐化也就成了西方社會永恆的困惑。而伊斯蘭民主政治確信一切權力來自真主,一切權勢全是真主的,人只是真主在大地上的代治者。(參見《古蘭經》5:18.35:39)因此,伊斯蘭民主政治排除了統治者的特權並且將人民提高到與統治者平等的地位。
(二)政治權力真主委託說。西方政治學說主張權力的合法性完全來源於人民或公民的認同和支持。霍布斯、洛克、盧梭的社會契約論雖有所不同,但都主張權力來源於人民的契約性的認可和委託。密爾則認為人民通過代議制政府體現了自己的權力,賦予了當權者以合法性。而伊斯蘭民主中,政治權力合法性的深層基礎是真主的意欲、允許和委託,其世俗的合法性則是全體社會成員的信託和同意。同時通過公平、公正和公開的政治協商程序形成公共權力並建立公共管理機構。
(三)對政治權力的制約——信仰、道德、法律、制度四結合。任何政治權力如果不受到適當的制約,就必然會導致濫用權力和政治腐化。西方民主對政治權力的制約是通過世俗的憲法、法律以及民主制度和民主程序來實現的。這些法律和制度似乎很完備,但西方社會卻面臨著另一個更重要的問題,即「人的問題」。從智力上說,人是有限的;從思維上說,人是不完備的;從道德上說,人是缺乏自製力的。由於缺乏政治信仰和政治道德上的深層約束,「分權制衡」只是一種外在的形式化的措施,不僅不能避免權力膨脹和政治腐化,而且加劇了權力斗爭和政治衰敗。因為法律、制度再完善,那也是人定的,「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法律總有空子可鑽,只要人們缺乏內心信仰和道德自律,最終,使所謂法律制約、制度制約在人的私心和權欲面前顯得蒼白無力,無可奈何。而伊斯蘭民主中對政治權力的制約是通過運用宗教信仰、道德規范、法律法規和政治制度一體化的措施來實現和保障的。權力的運用者對真正的主權擁有者——真主,在信仰上的虔誠、在心理上的敬畏,構成了政治信仰和政治道德的核心,成為制約和監督政治權力的深層因素。同時伊斯蘭民主協商制度和民主監督程序在制約政治權力方面成為深層機制的外在延伸,用以保證實際政治過程中政治權力運行的順暢和正當。
(四)直接政治參與說。西方政治文化推崇一種間接式的政治參與模式。西方大多數政治學家都認為民主的直接參與型只適合於小國寡民,對於大國就只能實行間接參與型民主。密爾為這種間接型民主設計了理想的「代議制政府」。根據這種制度,人民所參與的只是投票和選舉而已,並不參與實際政府決策。實際政府決策是由人民選舉的「民意代表」即政治中間人來完成的。由於人民與他們的「代表」之間存在利益沖突,所以西方社會的政治冷漠現象十分普遍。而伊斯蘭政治文化從它產生起就屬於典型的參與型政治文化。每個公民都享有各種政治上的自由與權利,承擔法定的義務和責任。他們都能夠直接發表自己的意見和看法,能夠按自己的願望直接地、自由地參與選舉國家領導人,能夠批評政府決策,等等。
7. 阿拉伯國家的歷史
公元前8世紀,阿拉伯半島南部就出現了早期的阿拉伯國家。
7世紀,穆罕默德創立伊斯蘭教,統一了阿拉伯半島。隨後,阿拉伯統治者逐步建立了橫跨亞、非、歐三大洲的阿拉伯帝國。阿拉伯帝國於11世紀初解體,此後歷經塞爾柱土克曼人(11-12世紀)、蒙古人(13-14世紀)、奧斯曼土耳其人(14-20世紀初)的統治。
17世紀起,阿拉伯世界逐漸淪為西方資本主義列強的殖民地和半殖民地。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奧斯曼帝國瓦解,埃及、沙特、伊拉克、阿曼等少數國家獲得形式上的獨立。二戰後,阿拉伯國家民族解放運動興起,阿拉伯國家相繼取得民族獨立。1988年,巴勒斯坦宣布建國,定都耶路撒冷,成為倒數第二個建國的阿拉伯國家。
8. 阿拉伯的歷史是
源於沙漠游牧民族的阿拉伯人,當他們隨著伊斯蘭教聖戰的勝利而征服了肥沃的中東新月地區、波斯與埃及之後,阿拉伯人不僅是佔有了一些地理上的區域,而且是佔有了全世界最古老的文明的發源地。
但無論在藝術、建築術、哲學、醫學、科學、文學、政體等方面,原來的阿拉伯人都沒有多少可以教給別人的,他們更多地是跟別人學習。
無論在大馬士革、耶路撒冷、亞力山大港還是泰西封、埃德薩等城市裡,阿拉伯人被那些建築家、工藝家、寶石匠和機械製造者的作品所驚呆、所折服,它再一次證實了先知的話:「阿拉伯人勝過外族人的只有虔誠的信仰。」所以阿拉伯文化其實是搶來的文化—伊朗文化。[1]
9. 阿拉伯人的歷史
太多了。
阿拉伯人的歷史貢獻與其它其他民族不同,阿拉伯人的科學成就與伊專斯蘭教是屬密不可分的。因為在伊斯蘭教進入阿拉伯土地之前的漫長歲月中,蒙昧落後的阿拉伯人以及帝國內其他一些後來皈依伊斯蘭的民族完全籠罩在古埃及、印度、希臘、羅馬與波斯文明的陰影之中。隨著阿拉伯人版圖與活動范圍的擴張,許多民族如波斯人成為信奉由阿拉伯人率先傳播的伊斯蘭教的穆斯林。由於踐行伊斯蘭所倡導的真主之下人人平等的思想,因此帝國的阿拉伯人及其他民族在科學文化上持寬容與兼收並蓄的態度,從而大大推動了那個時代科學的進步和發展。
「阿拉伯」一詞最早出現於公元前9世紀。歐洲人稱之為「薩拉森人」。主要分布在西亞和北非阿拉伯國家,占這些國家居民的大多數,還有一小部分分布在土耳其、伊朗、阿富汗斯坦、印度尼西亞、衣索比亞、索馬里、查德、坦尚尼亞等國。
10. 阿拉伯帝國有什麼的歷史
阿拉伯帝國簡介
阿拉伯帝國(632年—1258年)是中世紀時阿拉伯人建立的伊斯蘭教國家。唐代以來的中國史書,如《經行記》、《舊唐書》、《新唐書》、《宋史》、《遼史》等,均稱之為大食國(波斯語Tazi或Taziks的譯音),而西歐則習慣將其稱作薩拉森帝國(在拉丁文中意指「東方人們的帝國」)。公元七世紀崛起於阿拉伯半島。在穆罕默德領導下創立了政教合一的「哈里發」國家。到八世紀中葉,疆域東起印度洋,西臨大西洋,南至撒哈拉,北迄高加索山,形成橫跨亞、非、歐三洲的封建大帝國。帝國的政治宗教中心原在麥加-麥地那,倭馬亞王朝時移至大馬士革,阿拔斯王朝時又遷至巴格達。八至九世紀為極盛時期,商人足跡遍及世界廣大地區,在繼承發展古代文明、溝通東西方文化上作出了重要貢獻。後因民族矛盾和內部分裂等原因,逐漸衰弱。1055年,塞爾柱突厥人攻陷巴格達。1258年,蒙古人入侵,阿拉伯帝國滅亡,被並入蒙古帝國。
【歷史】
阿拉伯人建立的伊斯蘭教封建國家。公元7世紀30年代阿拉伯半島在穆罕默德領導下統一後,阿拉伯人開始在「聖戰」旗幟下對外擴張,佔領西亞、北非、中亞以及西班牙廣大領土,形成龐大的地跨亞、非、歐三大洲的帝國。帝國統治者稱哈里發,集政治、宗教大權於一身。9世紀中期起衰落,哈里發大權旁落。1258年被蒙古人所滅。中國史書稱之為大食。西方史籍稱之為薩拉森帝國。610年,穆罕默德在麥加創立了伊斯蘭教 。到他逝世時(632),一個以伊斯蘭教為共同信仰的、政教合一的、統一的阿拉伯國家出現於阿拉伯半島。阿拉伯帝國歷史分為以下幾個時期。
◆四大哈里發時期(632~661)
穆罕默德之後,阿拉伯國家的首腦稱為哈里發,意為真主使者的繼承人。最初的四大哈里發由穆斯林公社選舉產生 。第一任哈里發阿布·伯克爾(632~634在位)恢復了阿拉伯半島的統一。第二任哈里發歐麥爾( 634 ~ 644在位 )先後征服拜占庭帝國統治下的敘利亞(636)、巴勒斯坦(637)和埃及,佔領了從波斯灣到高加索,從伊拉克到波斯本土的廣大地區,為阿拉伯帝國的建立奠定了基礎。歐麥爾還在遼闊的領土上建立了行政管理體制。第三任哈里發奧斯曼·伊本·阿凡(644~656在位)東滅薩珊王朝(651),西達北非昔蘭尼加。在位期間,阿拉伯統治階級內部爭權奪利的斗爭和教派分歧日趨激烈,奧斯曼本人和第四任哈里發阿里(656~661在位)先後被殺。661年敘利亞總督穆阿維亞即位哈里發,以大馬士革為首都,建立了倭馬亞王朝。哈里發改為世襲,實際上是帝國的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