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歸的歷史資料
A. 香港回歸資料
香港歷史沿革香港史前時期
英國建立殖民地並稱香港之前,還未有「香港」這地方的概念,所以之前的歷史皆附屬於嶺南或香港各地區的歷史。早在五六千年前, 香港一帶已有人類活動。長江中游文化、東南亞沿海文化、殷商青銅文化、古越文化先後傳入。在新界和大嶼山不少地方都發現新石器時代聚落和玦飾工場遺址。[13] 前214年(秦始皇卅三年),秦朝派軍平定百越,置南海郡,把香港一帶正式納入其領土。到了736年(唐朝開元二十四年),香港屬於循州(今惠州市),並設立屯門軍鎮,[14]當中的二千士兵駐守於屯門主力保護海上貿易。自唐朝起(因遷海而到清朝康熙年間止),香港的瀝源(今沙田),大奚山(今大嶼山)沙螺灣的土壤適合牙香樹生長,種香及產香也逐漸發展起來。據考證[15],明朝時由東莞南部、新安全境(包括香港)的香樹製品會經陸路運至尖沙頭(今尖沙咀),用小艇送到石排灣(今香港仔),再用俗稱「大眼雞」的艚船運至廣州,然後送往蘇杭銷售。五代十國時期,由於大步(今大埔)一帶盛產珍珠,南漢劉氏遂於963年設官辦珠場,稱為媚川都。971年(北宋開寶4年),九龍灣一帶(今觀塘)設官富場,派鹽官駐守。南宋末年,皇帝宋端宗趙是和宋帝昺趙昺被元朝軍隊逼迫逃到香港,據說曾在土瓜灣一塊大石頭上休息,後人稱該處為宋王台。 1514年(明朝正德九年)葡萄牙派兵抵達並攻佔屯門,明軍於1521年(正德十六年)向葡萄牙開戰,史稱屯門海戰,結果大獲全勝。清朝初年,香港屬新安縣管轄。清廷為防沿海居民接濟明朝遺臣鄭成功,遂於1662年(康熙元年)下令遷海,加上實施海禁,香港本區受嚴重影響。後來廣東巡撫王來任、廣東總督周有德請求復界,1669年(康熙八年)朝廷允許馳禁,原有宗族陸續遷回,外來宗族亦乘勢遷入,新界宗族分布的新局面逐漸形成。[16][17]
英治初期
1840年鴉片戰爭爆發不久,清朝道光皇帝由主戰轉向主和,派欽差大臣琦善到廣州與英軍談判。1841年1月琦善與義律在清廷與英國政府不知情下草擬《穿鼻草約》,並於1月20日由義律發出《給女王陛下臣民的通知》中,宣稱他和琦善之間「達成了初步協議」[18],其中包含「把香港島和海港割讓給英國」,並於1月26日於香港島北岸的水坑口登陸。但由於清廷及英國政經界分別認為有辱國體及獲利太少,故雙方不承認《穿鼻草約》的存在,但英國軍方並沒有撤出香港島。直至1842年,清朝在第一次鴉片戰爭中被大英帝國打敗,並於翌年與英國簽訂《南京條約》,將香港島連同鄰近的鴨脷洲才正式割讓與英國。1860年清廷再敗於英法聯軍,被逼簽下《北京條約》,把九龍半島南部連同鄰近的昂船洲一同割讓給英國。當時在九龍半島上的新邊界只用矮矮的鐵絲網分割,位置就在今天的界限街。1898年,英國通過與清廷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及其他一系列租借條約,租借九龍半島北部、新界和鄰近的兩百多個離島,但九龍寨城除外,租期99年。這一系列的租借和割讓,形成了今日香港的邊界。
英國在香港的殖民統治
建立港英政府,是英國在香港殖民統治的重要一環1843年6月26日,英國利用《南京條約》換文生效的時機宣布香港為英國"直轄殖民地",派璞鼎查為首屆香港總督。港英政府遂告成立。 香港總督,又稱港督,是港英政府中擔負最高首長職責的人。按英國對香港實行殖民統治的根本法《英皇制誥》的規定,英皇是香港的最高統治者,香港總督是英皇的全權代表。港督之下設立四個系統,構成港英統治政權:(1)咨詢性質的行政局和立法局,(2)以布政司為首的行政機構,(3)以首席按察司為首的司法機構,(4)受命於英國國防部的駐港英軍。此外,還設立一個"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行政局和立法局是輔助港督行使職權的兩個重要機構。港英政府中的主要官員,還包括:布政司、財政司和律政司等。駐港英軍,是英國維護對香港殖民統治的重要力量。英國自強佔香港以來,在香港一直保持著一支數量相對穩定的軍隊,約有一萬人,包括陸、海、空三個軍種。源於英國的法律與司法體制,是英國對香港實施管治的重要手段。英國除了從政治上實行對香港的殖民統治外,還從經濟上確保英資財團在香港的特權地位。英資財團是指以香港為基地的英國資本財團,主要有匯豐財團、太古財團、怡和財團等。英資財團大都創業早,長期插足香港經濟,與港英政府關系密切,對港英政府的政策有很大的影響力。它們依仗港府的支持,控制著香港的經濟命脈。如英資匯豐銀行和渣打銀行擁有發行港幣的特權;英國大東電報局通過它附屬的香港大東電報和香港電話公司,獨佔了香港對外通訊和全市電話、電訊服務;英資的地產公司擁有香港大批地產物業等。這正如香港民間所說的:"實際統治香港的是馬會、怡和、匯豐和港督府。"英國的殖民統治,使整個香港社會充滿著殖民主義的色彩。
抗日至重光
中日戰爭爆發,日軍在1938年登陸廣東,並迅速佔領與香港為鄰的廣州及附近地區,並派間諜潛入香港調查英軍的布防位置。1941年12月8日,日本偷襲珍珠港後數小時後,同時進攻馬來亞及越過深圳河侵佔香港。其間日本和加拿大及英印軍發生多場激烈戰事。12月25日,由於駐港英軍戰力不足,當時的香港總督楊慕琦宣布向日本投降,開始了香港3年零8個月的日治時期。香港重光以後,英國國旗再次在香港總督府內升起。當時因國共內戰再次展開,中華民國政府無力向英國政府取回公道。後繼的中國共產黨在1949年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後,中、英雙方就香港問題達成協議:中方無意收回香港主權,也不幹預國民政府軍民在香港的活動,用以換取英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承認。
戰後發展
1950年代,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在韓戰與西方世界交惡,被西方國家禁運,使香港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轉運物資、徵集資金、收集情況的唯一地點。香港亦從轉口港轉為發展工業,經濟得以迅速發展。然而於1966年,文化大革命席捲中國大陸,紅衛兵多次意圖越過中港邊境。後來左派公然響應國內造反派的號召,在香港多處策動暴亂。當時在香港街頭放滿寫上「同胞勿近」的真假「菠蘿」[19],使香港陷入一片恐慌之中,其間有若干市民被真的炸彈及其他方法殺害。後來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周恩來,以「長期利用、充分打算」的方針,堅持不打算收回香港,使這一件事情得以平息。經歷過1960年代末的暴動,港英政府於1970年代初調整了政策方針,逐步吸納華人進入決策機制,減少危害英國管治香港的可能性。1973年由於受石油危機的影響,香港經歷了一次經濟大衰退,但自1974年開始了長達20多年的高速增長。1970年代中香港地鐵開始動工,廉政公署成立,開始實施九年免費強迫教育,並進一步擴展公共房屋計劃,如十年建屋計劃及居者有其屋計劃,皆為香港未來的「經濟奇跡」奠定基礎。 1970年代初期,由於新界土地契約的問題,使港英政府不得不考慮香港前途的問題。英國政府曾經多次要求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延續新界的租約,但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拒絕。在1980年代初,英國曾提出分拆香港的「主權」及「治權」,前者歸中華人民共和國,但英國仍保留治權。1982年9月22日,英國首相撒切爾夫人到北京提出這個方針,打算延續對香港的管治,但當時的領導人鄧小平強烈反對及絕不讓步,不過表示可以讓香港人可享有「高度自治、港人治港」。因中方對收回香港立場強硬,期間香港的樓價、股票及港元匯價持續急挫,更於1983年9月出現港元危機,港元兌美元由1982年約6港元跌至9.6港元兌1美元的歷史低點。為挽救香港金融體系,港英政府於1983年10月15日公布聯系匯率制度[20],匯率定為7.8港元兌1美元。此後聯系匯率制度一直實行至今。
中英談判
中英關於香港問題的談判中英兩國政府為解決歷史上遺留下來的香港問題而舉行的為期兩年的正式會談。中國政府一再表示,一定要在1997年收回香港。在此情況下,中英兩國政府開始了關於香港問題的談判。開始時英國政府提出的談判題目就是一個歸屬問題,而中國政府則提出三個問題,即香港歸還中國、未來香港實行的制度、香港過渡時期的安排。談判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從1982年9月英國首相撒切爾夫人訪華至1983年6月,雙方主要就原則和程序問題進行會談。第二個階段,從1983年7月至1984年9月,雙方就具體實質性問題進行會談,共22輪。其間爭論頗多,本著以大局為重和友好合作的精神,經過慎重和耐心的談判,至1984年9月18日,雙方代表團就全部問題達成了協議,中英兩國政府關於香港問題的會談宣告結束。中英聯合聲明的簽訂,實現了長期以來中國人民收回香港的共同願望,也促進了澳門問題的解決,並且對解決台灣問題必將產生深遠的影響。台灣問題與香港問題性質不同,但是「一國兩制」的構想和通過談判解決問題的方式是同樣適用的。香港問題的圓滿解決,有利於維護亞洲和世界的和平,為國際上和平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提供了成功的新鮮經驗。當時的聯合國秘書長德奎利亞爾曾指出:中英兩國解決香港問題的方式應該大力提倡,這恰恰是我們在目前的國際形勢下非常需要的。
中英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
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指中英兩國政府1984年9月18日就香港問題達成的協議。這份協議包括一個中英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的主體文件;還有三個附件。主要內容有: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除特別行政區有關外交事務和國防事務屬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的自治權,即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社會治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維持。香港的現行社會、經濟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現行的法律基本不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由當地人組成。香港特別行政區將保持自由港和獨立關稅地區的地位,保持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保持財政獨立。香港特別行政區可用「中國香港」的名義單獨地同各國、各地區及有關國際組織保持和發展經濟、文化關系。中國政府明確宣布,上述基本方針50年內不變。
【過渡時期】
指自中英聯合聲明生效之日起至1997年6月30日止的12年。該概念由中英聯合聲明確認。過渡的含義為,香港由英國統治轉變為由中國管轄和治理。這一轉變必須經過一個過程,這個過程就是過渡時期。在過渡時期內英國政府的職責是:負責香港的行政管理,以經護和保持香港的經濟繁榮和社會穩定。對此,中國政府將給予合作。這一時期內最基本的問題有二:一是經濟上不要出現大的波折,二是政治上不要另搞一套。如果發生嚴重的波動,或者另設一套班子,中國政府將不得不對收回香港的時間和方式另作考慮。為實現平穩過渡,中英設立了聯合聯絡小組和土地委員會協商有關事項;中國政府亦將根據香港局勢的發展和要求,採取若干必要的行動措施。
【後過渡期】
香港12年的過渡時期可分為前半段和後半段。前半段時期的主要任務是,解決兩國政府為使香港特別行政區作為獨立關稅地區保持其經濟聯系,特別是為確保香港特別行政區繼續參加關稅及貿易總協定、多種纖維協定及其他國際性安排所採取的行動;兩國政府為確保同香港有關的國際權利與義務繼續適用所需採取的行動;以及其他有關實施聯合聲明的事項。後半段即後過渡期,其主要任務是解決為1997年順利過渡採取必要的措施;以及為協助香港特別行政區同各國、各地區及有關國際組織保持和發展經濟、文化聯系,並就此類事項簽訂協議所需採取的行動。1990年4月4日《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通過後,中國政府逐步加強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的有關籌備工作,此即後過渡期的主要特徵。
B. 香港回歸的背景資料
一、歷史背景
1、在1982年9月,英國首相瑪格麗特·撒切爾夫人訪華,鄧小平因香港前途問題與其進行談判。提出:關於收回香港主權問題,可以用「一個國家,兩種制度(一國兩制)」的方案解決。
2、他強調:「關於主權問題,中國在這個問題上沒有回轉餘地。」「應該明確規定:中國將於1997年收回香港。」雙方最後達成共識,通過外交途徑商談解決香港問題。於1984年簽署協議。
3、當年9月26日,中英首次揭開了香港前途談判之幕。雙方在經過首次談判後,聲明表示將會通過外交途徑對香港前途的解決方法進行商談。
4、第二階段的談判是1983年7月12及13日兩天,地點在北京。中方團長姚廣、英方團長是駐華大使柯利達。不過,由於雙方在初期的會議中,1983年9月22、23日第四輪會談後。1983年12月的第七輪會談後,公報稱雙方回顧了會談的進程和所取得的進展顯示會談已進入新階段。
5、並且在1984年4月,英國外相賀維訪問北京後抵達香港,他在香港發表聲明,公開宣布英國放棄1997年之後對香港主權。聲明表示:「要達成一份能使本港在1997年以後仍然繼續由英國管治的協議,是不切實際的設想。」
6、在此一段期間,香港的行政、立法兩局議員頻頻訪問英國。在1984年2月,立法局非官守議員更提出了「羅保動議」,引起各界的爭議。7月份,英國外相賀維再訪北京。8月1日,賀維抵港,舉行記者招待會,宣稱中英雙方已同意協議大綱及主要條款。
7、在1984年9月26日,中國代表團團長周南和英國駐華大使理查德·伊文思代表雙方在北京草簽香港前途的「聯合聲明」。
1985年5月27日,兩國政府在北京互換批准書,中英聯合聲明正式生效,香港進入了中國恢復行使主權前歷時12年的過渡期。
二、前期准備:
1、1990年4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以2660票贊成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為香港回歸後的穩定繁榮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
2、1996年12月11日,香港特區第一屆推選委員會選舉董建華為香港特區第一屆行政長官人選獲中央政府委任後,董建華於1997年1月24日任命特區第一屆行政會議成員。
3、2月20日,中央政府根據董建華的提名,任命特區第一屆政府23名主要官員。經歷了百年滄桑的香港回歸祖國,標志著香港同胞從此成為祖國這塊土地上的真正主人,香港的發展從此進入一個嶄新的時代。
三、一國兩制:
即「一個國家,兩種制度」,是中國政府為實現國家和平統一而提出的基本國策。按照鄧小平的論述,「一國兩制」是指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國家的主體堅持社會主義制度,香港、澳門、台灣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長期不變。
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前任領導人鄧小平為了實現中國統一的目標而創造的方針,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台灣問題上的主要方針,也是香港、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所採用的制度。
香港問題、澳門問題和台灣問題都是歷史上遺留下來的問題,解決這些問題,是全體中國人民一項庄嚴而神聖的使命。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國政府為之進行了長期不懈的努力。中國政府解決台灣問題的基本方針是「和平統一、一國兩制」。
(2)香港回歸的歷史資料擴展閱讀:
偉大的歷史意義:
香港回到祖國的懷抱,洗刷民族百年恥辱,完成實現祖國完全統一的重要一步!
一、從國內和國際兩方面來看:
1、有利於推進祖國的和平統一大業,促進我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2、有利於促進香港地區的繁榮穩定與發展。
3、香港回歸十餘年,在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下,香港發展走向日益繁榮;
4、、香港回歸是一國兩制偉大構想的成功實踐,通過香港回歸的實踐證明鄧小平提出這一政策是英明正確的,同時為澳門問題的解決以及澳門的回歸提供了實踐的範本,最終也為解決台灣問題實現中國完全統一留下了一筆寶貴的財富;
二、對國外的意義:
香港的順利回歸不僅是給西方大國以有力的回擊,而且香港回歸的成功實踐也為世界許多國家和地區解決類似問題提供了實例,對世界政治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C. 香港回歸的歷史資料
1982年9月24日,鄧小平在北京人民大會堂會見英國首相瑪格麗特•撒切爾夫人,明確闡述了中國對香港問題的基本立場。
1983年7月25日,外交部副部長姚廣率中國政府代表團與英國駐華大使柯利達為首的英國政府代表團在北京就中英香港問題第二階段會談舉行第二次會議。
1984年12月1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正式簽字。
1990年4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以2660票贊成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為香港回歸後的穩定繁榮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
1996年12月11日,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經過投票選舉,董建華當選香港特區首任行政長官人選。這是香港歷史上第一次由港人來選擇最高行政首長,也是香港歷史上第一位主政的中國公民。
1997年7月1日,在全世界的矚目下,「東方明珠」香港終於回到了祖國的懷抱.
D. 香港回歸歷程的資料
1841年,英國強佔香港島後,清政府曾試圖用武力予以收復,道光帝為此下了幾十道諭旨,一些封疆大吏也曾上折具奏,但清政府沒有能力捍衛國家領土完整和主權獨立。
北京政府時期,在1919年的巴黎和會和1921年的華盛頓會議上,中國代表曾提出收回租借地的問題。但終因英國的頑拒和當時軍閥混戰、政局不穩和缺乏實力作外交的後盾而嚴重受挫。
辛亥革命後,孫中山先生在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宣言中,明確提出了廢除帝國主義強加給中國的不平等條約的奮斗目標,其中將取消列強在華租借地放在突出的地位。
以蔣介石為首的國民政府直到太平洋戰爭爆發之前,從來沒有向英國正式提出過歸還九龍租借地。從1941年太平洋戰爭爆發到1945年8月日本無條件投降,本來有兩次機會收回香港和九龍租借地。可是,蔣介石政府執行錯誤政策,又兩次坐失收復良機。
香港回歸是「一國兩制」偉大構想和港人治港方針的成功實踐。收復香港的百餘年歷史,再一次向我們證明了落後必挨打、弱國無外交這個顛撲不破的真理,證明只有社會主義才能最終實現中華民族幾代人為之奮斗的夙願。
E. 關於香港回歸的資料!
中英談判: 1982 年,英國首相撒切爾夫人訪華 鄧小平強調:「關於主權問題,中國在這個問題上沒有回轉餘地。」「應該明確規定:1997年中國將收回香港。」
雙方於1984年簽訂協議
儀式過程 : 1 9 9 7 年7 月1 日零點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在香港升起,經歷了百年滄桑的香港回到祖國的懷抱,中國政府開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
歷史意義
1.有利於推進祖國的和平統一大業;
2.有利於促進我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3.有利於促進香港地區的穩定、發展和繁榮;
4.香港回歸是一國兩制偉大構想的成功實踐。
關鍵人物
鄧小平 周南 魯平 董建華 撒切爾夫人 彭定康 賀維
香港回歸祖國至今已是13周年。2010年7月1日,中國大陸與香港將共同舉行隆重的慶祝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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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香港回歸的歷史淵源及過程
清道光二十二年即1842年,中英鴉片戰爭,清廷戰敗,割讓香港島給英國。咸豐十年即1860年,又割讓九龍半島給英國。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新界亦被英國強行租借,香港地區遂全部歸英國人管理。香港全境的三個部分(香港島,九龍,新界)分別來源於不同時期的三個不平等條約。
1841年1月26日:第一次鴉片戰爭後,英國強佔香港島,事後清政府曾試圖用武力予以收復,道光皇帝為此發下多道諭旨,但清朝始終不能捍衛領土完整。
1842年8月29日:清政府與英國簽訂不平等的《南京條約》
清政府被迫在英軍艦上簽訂《南京條約》
(原名稱《江寧條約》),割讓香港島給英國。
1860年10月24日:中英簽訂不平等的《北京條約》,割讓九龍半島界限街以南地區給英國。
1898年6月9日:英國強迫清政府簽訂《展拓香港界址條例》,租借九龍半島界限街以北地區及附近262個島嶼,租期99年(至1997年6月30日結束)。
1941年12月25日: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日軍進犯香
中英官員在邊界樹碑
港,駐港英軍無力抵抗,當時的香港總督楊慕琦無奈宣布投降。香港被日本佔領。
1945年9月15日:日本戰敗後在香港簽署降書,撤出香港。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香港經濟和社會迅速發展,成為繼紐約、倫敦之後的世界第三大金融中心。不僅成為「亞洲四小龍」之一,也是亞洲金融、服務和航運中心。
1982年至1984年,中英兩國就落實香港前途問題進行談判,1984年12月19日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決定1997年7月1日中華人民
香港
圖冊 4張
共和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中方承諾在香港實行一國兩制,香港將保持資本主義制度和原有的生活方式,並享受外交及國防以外所有事務的高度自治權,也就是「港人治港,高度自治」。
1997年7月1日,中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香港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香港保留原有的經濟模式、法律和社會制度,五十年不變,實行「一國兩制」,除防務和外交事務歸中央政府管制外,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自治。
G. 香港回歸歷史簡介
香港回歸歷史簡介如下:
1、1842年8月29日清政府與英國簽訂《南京條約》,將香港島及鴨脷洲割讓給英國。
2、1860年10月清政府被迫簽訂《北京條約》,將九龍半島界限街以南及昂船洲交給英國管治。
3、1898年,清政府與英國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將深圳河以南,界限街以北的230塊大小島嶼總計975.1平方公里的土地租借給英國,並將租借地稱為「新界」,租期為99年。
4、1982年9月,英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開始就香港前途問題展開談判。
5、1984年12月19日正式簽署了《中英聯合聲明》,決定從1997年7月1日起,中國在香港成立特別行政區,開始對香港島、界限街以南的九龍半島、新界等土地重新行使主權和治權。
6、1997年7月1日零點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在香港升起,經歷了百年滄桑的香港回到祖國的懷抱,中國政府開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
(7)香港回歸的歷史資料擴展閱讀:
香港回歸歷史意義
一、對國內的意義:
1、有利於推進祖國的和平統一大業,促進我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2、有利於促進香港地區的繁榮穩定與發展。香港回歸十餘年,在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下,香港發展走向日益繁榮。
3、香港回歸是一國兩制偉大構想的成功實踐,通過香港回歸的實踐證明鄧小平提出這一政策是英明正確的,同時為澳門問題的解決以及澳門的回歸提供了實踐的範本,最終也為解決台灣問題實現中國完全統一留下了一筆寶貴的財富。
二、對國外的意義:
香港的順利回歸不僅是給西方大國以有力的回擊,而且香港回歸的成功實踐也為世界許多國家和地區解決類似問題提供了實例,對世界政治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H. 香港回歸的歷史
香港(Hong
Kong)
名稱由來:香港,意為「清香的海港」,大概與很早以前在島上製造檀香和香燭所散發出的香氣有關。
全稱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兩個特別行政區之一。它由位於珠江口、南中國海上的香港島,與中國大陸連接的九龍半島和新界地區,以及附近的235個小島組成。東北部東平洲以北海域及北部深圳河對岸就是廣東省的深圳市;水域以南就是廣東省珠海市的萬山群島。香港曾一直都是中國領土,但相繼於1842年至1898年間被清朝政府分批割讓及租借予英國,至1997年7月1日香港整體主權移交予中華人民共和國。
根據中英兩國所簽訂的《中英聯合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承諾執行「一國兩制」政策;主權移交50年之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主義經濟體制將不會在香港實施,香港將享受到除外交和國防以外所有事務的高度自治。
歷史背景:
1842年
清政府與英國簽訂不平等的《南京條約》,割讓香港島給英國。
1860年
簽訂《北京條約》,割讓九龍半島給英國。
1896年
英國強迫清政府再訂條約,租借九龍半島界線街以北地區及附近島嶼,租期99年,二次世界大戰期間,被日本佔領。
1945年
日本投降,又被英國重新佔領。
1984年
中英簽署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
1997年
香港回歸中國,實行「一國兩制」、「高度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