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疏議的歷史地位
『壹』 試述《唐律疏議》的篇目和主要內容,並說明唐律的主要特點及其歷史地位
主要內容
第一篇《名例律》,相當於現代刑法總則,主要規定了刑罰制度和基本原則; 第二篇《衛禁律》,主要是關於保護皇帝人身安全、國家主權 《唐律疏議》
與邊境安全; 第三篇《職制律》,主要是關於國家機關官員的設置、選任、職守以及懲治貪官枉法等; 第四篇《戶婚律》,主要是關於戶 籍、土地、賦役、婚姻、家庭等,以保證國家賦役來源和維護封建婚姻家庭關系; 第五篇《廄庫律》,主要是關於飼養牲畜、庫藏管理,保護官有資財不受侵犯; 第六篇《擅興律》,主要是關於兵士徵集、軍隊調動、將帥職守、軍需供應、擅自興建和征發徭役等,以確保軍權掌握在皇帝手中,並控制勞役征發,緩和社會矛盾; 第七篇《賊盜律》,主要是關於嚴刑鎮壓蓄意推翻封建政權,打擊其他嚴重犯罪,保護公私財產不受侵犯; 第八篇《斗訟律》,主要是關於懲治斗毆和維護封建的訴訟制度; 第九篇《詐偽律》,主要是關於打擊欺詐、騙人的犯罪行為,維護封建社會秩序; 第十篇《雜 律》,反不屬於其他「分則」篇的都在此規定; 第十一篇《捕亡律》,主要是關於追捕逃犯和兵士、丁役、官奴婢逃亡,以保證封越國家兵役和徭役征發和社會安全; 第十二篇《斷獄律》,主要是關於審訊、判決、執行和監獄管理。
《唐律疏議》總結以往各王朝的立法經驗及其司法實踐,折中損益,使之系統化和周密化,故其立法比較審慎,內容比較周詳,條目比較簡明,解釋比較確當。其立法理論依據儒家學說,並以封建倫理道德為其法律思想基礎,因此是維護封建經濟基礎及其上層建築、調整各方面社會關系的主要工具。
《唐律疏議》總結了漢魏晉以來立法和注律的經驗,不僅對主要的法律原則和制度作了精確的解釋與說明,而且盡可能引用儒家經典作為律文的理論根據。《唐律疏議》的完成,標志著中國古代立法達到了最高水平。 作為中國封建法制的最高成就,《唐律疏議》全面體現了中國古代法律制度的水平、風格和基本特徵,成為中華法系的代表性法典,對後世及周邊國家產生了極為深遠的影響。同時,因此前的《貞觀律》等至今都已軼失,所以,《唐律疏議》成為中國歷史上迄今保存下來的最完整、最早、最具有社會影響的古代成文法典。在中國古代立法史上佔有最為重要的地位
『貳』 結合史實論述唐律的歷史地位(l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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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目錄
唐律一詞的由來:
唐律包括哪些:
唐律的介紹
編輯本段唐律一詞的由來:
唐代法律的總稱。主要是《永徽律》,還包括《武德律》、《貞觀律》等法典。
編輯本段唐律包括哪些:
唐朝的主要立法有: (1)武德時期的《武德律》、《武德令》、《武德式》。 (2)貞觀時期的《貞觀律》、《貞觀令》、《貞觀格》、《貞觀式》。 (3)永徽時期的《永徽律》、《永徽律疏》。 (4)開元時期的《開元律》、《大唐六典》。 (5)大中時期的《大中刑律統類》。
編輯本段唐律的介紹
《武德律》是唐高祖時以《開皇律》為藍本所制訂的法典,共十二篇五百條,內容與《開皇律》基本相同,於武德七年(公元624年)頒行。 《貞觀律》是唐太宗命房玄齡、裴弘獻等人根據《武德律》編撰的法典,共十二篇五百條,於貞觀十一年(公元637年)頒行。 《永徽律》是唐高宗命長孫無忌等人根據《武德律》和《貞觀律》編撰的法典,共二十篇,五百零二條,篇名依次為名例、衛禁、職制、戶婚、廄庫、擅興、賊盜、斗訟、詐偽、雜、捕亡、斷獄等,於永徽二年(公元651年)頒行。《永徽律》以保護封建土地所有制,維護封建宗法制度,加強皇帝的權力,統治和鎮壓農民為主要內容,是中國現存最完備的一部封建法典,全文保存在《唐律疏議》中。 在封建社會,法律是維護封建秩序、維持封建禮教和對人民進行鎮壓的工具。根據這種原則制定的《唐律》,首先把謀反、某大逆、謀叛等定為「十惡」罪,犯者不得赦、減或贖免。其次,保護封建土地所有權,嚴禁妄認、盜賣、盜耕公私田。再次,竭力維護各種封建性的等級特權,皇族、官僚、富人犯法可以通過各種方式減刑或免刑,奴婢、部曲犯法則比「凡人」加等論罪。《唐律》還起調整統治階級內部各集團之間、各成員之間的關系,以及保證統治機構正常運行的作用。 《唐律》是傳世的中國古代最早、最完整的一部法典。它對亞洲許多國家產生過顯著影響。
『叄』 唐律的特點地位和國際影響是什麼
1.唐律的特點。
(1)「禮法合一」。唐朝繼承、發展以往禮法並用的統治方法和立法經驗,使法律內容「一準乎禮」,真正實現了禮與法的統一。把封建倫理道德的精神力量與國家法律統治力量緊密糅合在一起,法的強制力加強了禮的束縛作用,禮的約束力增強了法的威懾力量,從而構築了嚴密的統治法網,有力地維護了唐代的封建統治。
(2)科條簡要、寬簡適中。唐朝立法以科條簡要、寬簡適中為特點。唐朝在前律的基礎上,再次實行精簡、寬平的原則,定律12篇,500條。
(3)用刑持平。唐律規定的刑罰比以往各朝代都輕,死刑、流刑大為減少。死刑只有絞、斬兩種;流刑除加役流外,只服勞役一年;徒刑僅一年至三年;笞杖數目也大為減少。更重要的是,其適用刑罰以從輕為度;刑罰的加減原則,也是以從輕為特點。
(4)語言精練明確,立法技術高。唐律用語精練明確,在立法技術上表現出高超的水準。如自首、化外人有犯、類推原則的確立都是集中表現。為了防止官吏濫用比剛,用精確的語言規定了在法無明文規定條件下,官吏故意與過失出入人罪的處理辦法。唐律還進一步明確公罪、私罪、故意、過失的概念,並規定了恰當的量刑標准。
2.唐律的歷史地位。
(1)唐律對中國封建法律的影響。唐律是中國封建法典的楷模,在中國法制史上具有繼往開來、承前啟後的重要地位。唐朝承襲秦漢的立法成果,吸取漢晉律學的成就,使唐律表現出高度的成熟性。唐律具有封建法典的典型性、代表性,因此,對宋、元、明、清法律產生了深刻影響。
(2)唐律對東亞各國的影響。唐律作為中華法系的典型代表,其影響力不僅及於本國,而且超越國界,對亞洲,特別是東亞各國產生了重大影響。如朝鮮《高麗律》的篇章內容都取法子唐律,日本《大寶律令》也以唐律為藍本,越南李太尊時期的《刑書》,也大都參用唐律。可見,唐律不僅在中國法制史上,而且在世界法制史上都佔有重要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