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聯多久
① 失聯多久可以報警
按照中國法律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他為失蹤人。宣告失蹤必須具備以下三個條件,才能宣告失蹤 :(一)主體條件:必須由利害關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利害關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與被宣告人失蹤的人有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公民和法人。(二)客體條件:1.有下落不明的事實。如發生洪水、地震、戰爭等情況。如果知道某人在某地,即使很久沒有回來,也不能認為失蹤。2.下落不明必須滿兩年。其中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從戰爭結束之日起算。(三)形式條件:申請必須採用書面形式,不得口頭申請。必須經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蹤,任何單位與個人沒有這個權利。
② 人失蹤多久才可以報案
人失蹤後隨時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但是公安機關不一定會受理,一般情況是人失蹤24小時後報案公安機關才會受理,所以是24小時作為時間限制公安機關是否立案受理。
你有足夠的證據說明對方可能會人身財產會收到侵害,或者說是對方可能會出現危險狀況。那麼你隨時都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的,這個是不受時間限制的。
根據情況,向失蹤人戶籍所在地刑警隊報告失蹤人口或者在失蹤地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受理後,根據所偵察情況決定是否立案。如果是發現拐賣婦女、兒童,可以馬上報警,符合管轄規定的,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開展偵查工作。
(2)失聯多久擴展閱讀:
根據情況,向失蹤人戶籍所在地刑警隊報告失蹤人口或者在失蹤地公安機關報案。人失蹤後隨時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一般是失蹤24小時後受理。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都應該接受。
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涉及到拐賣婦女、兒童,可以馬上報警,符合管轄規定的,公安機關核實後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調查。
報案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形式提出。屬於口頭報案的,接待的工作人員應當寫成筆錄,經宣讀無誤後,由報案人簽名或蓋章。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立案。
③ 「失聯」多久被認定為失蹤失蹤注銷戶口怎麼辦理
1、滿二年可申請宣告失蹤,滿四年可申請宣告死亡。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二十條 公民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
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從戰爭結束之日起計算。
第二十三條 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死亡:
(一)下落不明滿四年的;
(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從事故發生之日起滿二年的。
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從戰爭結束之日起計算。
2、注銷失蹤人口戶口各在程序大同小異,以杭州為例:
《宣告失蹤注銷戶口辦理服務指南》九、申請材料目錄
(一)被宣告失蹤人員居民身份證,原件1份
(二)被宣告失蹤人員居民戶口簿,原件1份
(三)宣告失蹤民事判決書,原件1份
十、申請接收
由申請人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證中心)提出申請。
十一、辦理基本流程
(一)申請人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證中心)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的材料。
(二)公安派出所(辦證中心)對符合辦理條件且材料齊全的,當場予以辦理。
十二、辦理方式
窗口辦理。
十三、辦結時限
符合辦理條件且材料齊全的,當場予以辦理。
十四、收費依據及標准
無。
十五、審批結果
批准或不批准決定。
(3)失聯多久擴展閱讀:
申請宣告失蹤:
1、公民下落不明滿2年;
所謂「下落不明」,是指公民最後離開自己住所或居所地後,去向不明,與任何人都無聯系,杳無音訊。
認定公民下落不明的起算時間,應當從公民離開自己的最後住所地或居所地之日起,連續計算滿2年,中間不能間斷,如有間斷,應從最後一次出走或最後一次來信時計算;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從戰爭結束之日起計算;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
2、由利害關系人申請;
利害關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與被宣告失蹤的人有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公民和法人。再如,債權人。
3、申請書;
應當寫明失蹤的事實、時間和請求。
4、公安機關或其他有關機關關於該公民下落不明的書面證明。
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蹤、宣告死亡案件後,應當發出尋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蹤的公告期間為三個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間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經有關機關證明該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間為三個月。
公告期間屆滿,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被宣告失蹤、宣告死亡的事實是否得到確認,作出宣告失蹤、宣告死亡的判決或者駁回申請的判決。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平安杭州-宣告失蹤注銷戶口辦理服務指南
④ 一個人失蹤了多久可以報警
報案隨時都可以,即使失蹤幾小時也可以報案,不過立案只有失蹤超過48小時才立案。
立案是由公安機關根據具體情況判斷的,經審查,符合管轄規定的,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開展偵查工作:
(1)接到拐賣婦女、兒童的報案、控告、舉報的;
(2)接到兒童失蹤或者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婦女失蹤報案的;
(3)接到已滿十八周歲的婦女失蹤,可能被拐賣的報案的;
(4)發現流浪、乞討的兒童可能系被拐賣的;
(5)發現有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行為,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賣婦女、兒童犯罪事實發生的其他情形的。
由上述可知,如果是符合上述情況的人口失蹤,可以馬上報警,並且公安機關會要立即立為刑事案件,進行偵查。
⑤ 人失聯多久可以報警
1、失蹤人口的報案一般情況下都是24小時作為時間限制的,但如果有證據證明對方可能會人身安全會危險,或者說是對方可能會受到侵害。那麼你隨時都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的,這個是不受時間限制的。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審查,符合管轄規定的,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開展偵查工作:(1)接到拐賣婦女、兒童的報案、控告、舉報的;(2)接到兒童失蹤或者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婦女失蹤報案的;(3)接到已滿十八周歲的婦女失蹤,可能被拐賣的報案的;(4)發現流浪、乞討的兒童可能系被拐賣的;(5)發現有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行為,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6)表明可能有拐賣婦女、兒童犯罪事實發生的其他情形的。
由上述可知,如果是符合上述情況的人口失蹤,可以馬上報警,並且公安機關會要立即立為刑事案件,進行偵查。
(5)失聯多久擴展閱讀:
中國法律里,根據〈民法通則)(老法)第二十三條,(新法)第二十條。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死亡。
1、下落不明四年。
2、因意外事放下落不明,從事故發生之曰起滿二年的。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從戰爭結之日起計算。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失蹤報案
⑥ 怎樣才算失蹤失蹤多久算死亡
按照中國法律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回法院申請他為失蹤答人。宣告失蹤必須具備以下三個條件,才能宣告失蹤 :(一)主體條件:必須由利害關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利害關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與被宣告人失蹤的人有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公民和法人。(二)客體條件:1.有下落不明的事實。如發生洪水、地震、戰爭等情況。如果知道某人在某地,即使很久沒有回來,也不能認為失蹤。2.下落不明必須滿兩年。其中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從戰爭結束之日起算。(三)形式條件:申請必須採用書面形式,不得口頭申請。必須經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蹤,任何單位與個人沒有這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