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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容積率

發布時間: 2021-04-10 02:01:31

教育用地容積率,包括大學,中學

這個沒有統一的規定,要看具體用地類型,非普通住宅容積率小於1.0。一般而言,容積率分為:獨立別墅為0.2~0.5,聯排別墅為0.4~0.7,6層以下多層住宅為0.8~1.2,11層小高層住宅為1.5~2.0,18層高層住宅為1.8~2.5,19層以上住宅為2.4~4.5,住宅小區容積率小於1.0的,為非普通住宅。容積率(Plot Ratio/Floor Area Ratio/Volume Fraction)又稱建築面積毛密度,是指一個小區的地上總建築面積與用地面積的比率。容積率項目用地范圍內地上總建築面積(但必須是正負0標高以上的建築面積)與項目總用地面積的比值。容積率是衡量建設用地使用強度的一項重要指標。容積率的值是無量綱的比值,通常以地塊面積為1,地塊內地上建築物的總建築面積對地塊面積的倍數,即為容積率的值。附屬建築物也計算在內,但應註明不計算面積的附屬建築物除外。

❷ 容積率中的總用地面積

從網上找到的,希望能夠對你有用。
1、建築容積率(容積率)
指建築物地面以上各層建築面積的總和與建築基地面積的比值。
2、建築密度
指建築物底層佔地面積與建築基地面積的比率(用百分比表示)
3、道路紅線
一般指城市支路以上的道路邊界線。
4、綠線
指城市各類公共綠地、生產防護綠地、道路紅線外防護或景觀綠地、生態廊道等邊界線。
5、藍線
指河流、湖泊等水域與防護設施用地邊界線。3、建築基地面積計算
(1)建築基地邊界
建築基地應與控制性詳細規劃相銜接,限定在單個街坊范圍以內。建築基地四至邊界應以城市道路、河流等自然邊界和相鄰建築基地邊界為界限。
街坊內建設用地性質不同類的,應在控制性詳細規劃中細分地塊。
(2)建築基地面積
建築基地面積以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正式劃定用地范圍的面積為准。
不計入建築基地面積的用地,主要包括:3000平方米以上公共綠地和居住小區以上級公共綠地;獨立的公益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用地,如中學、小學和幼托用地;獨立的市政設施用地,如10KV以上變電站、污水泵站等;城市規劃劃定的有關控制線范圍內的用地;城市道路用地。
中心城范圍內,由開發單位實施的沿城市道路設置的公共綠地,公共綠地總面積的50%可以納入建築基地面積,但增加的建築面積應不超過核定建築面積(原建築基地面積乘以核定建築容積率)的20%。
5、建築面積計算
按國家有關建築面積的計算規則計算。對高度在2.2米以下(含2.2米)的設備層,可不計建築面積;對設備層兼作避難層的,其高度可適當放寬。
6、建築容積率計算
(1)在計算容積率時,地下室的建築面積不計;屋頂層建築面積不超過標准層建築面積1/8的不計;半地下室在室外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過1.5米的不計。
(2)住宅層高不宜超過3.6米,辦公建築層高不宜超過3.9米。超出部分在核算綜合技術經濟指標時按其層高折算增加面積指標,但發證面積不計其增加值。住宅局部共享空間及辦公共享空間不計增加面積指標。
(3)半地下室在室外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超過1.5米的,按下式計算建築面積:
A』=K×A
式中:A』—折算的建築面積,K—半地下室地面以上的高度與其層高之比,A—半地下室建築面積。
(4)市政設施用地選址確有困難的,可在一環以內的建築基地內,設置為地區服務的市政公用設施(如變電站、電話局等)。設置在擬建建築物內的,在計算容積率時,可不計該設施的建築面積;單獨設置的,在計算容積率時,可不計該設施的建築面積和佔地面積,但在計算建築密度時,必須計入該設施佔地面積。
(5)商住綜合樓的容積率控制指標,按不同性質的建築面積比例換算合成,其建築密度按照表二中商業、辦公建築的建築密度指標規定執行。高層商住綜合樓商業用房的建築面積應至少佔總建築面積的10%,不足10%的,其容積率和建築密度的控制指標按高層居住建築的規定執行;多層商住綜合樓商業用房應至少佔兩層以上(含兩層),僅設底層商店的,其容積率和建築密度控制指標按多層居住建築的規定執行。
(6)高、多層民用建築底層設架空層用作通道、停車、布置綠化小品、居民休閑設施等公共用途的,其建築面積可不計入建築容積率,但應計入總建築面積。架空層不應圍合封閉改作他用或出售、出租。
(7)建設基地范圍內,有部分用地被劃入規劃城市道路用地范圍,且上述道路用地是建設單位負責拆遷並無償提供作城市道路用地的,則可適當增加允許建造的建築面積。
已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已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建設基地,如後來因規劃道路紅線調整造成建設基地面積縮小的,其已批準的建築面積允許不變。

❸ 市體育運動學校容積率是多少

1、容積率一般是由政府規定的。現行城市規劃法規體系下編制的各類居住用地的控制性詳細規劃,一般而言,容積率分為:
獨立別墅為0.2~0.5;
聯排別墅為0.4~0.7;
6層以下多層住宅為0.8~1.2;
11層小高層住宅為1.5~2.0;
18層高層住宅為1.8~2.5;
19層以上住宅為2.4~4.5;
住宅小區容積率小於1.0的,為非普通住宅。
並根據不同城市的特點有所差別。
2、建築容積率是指項目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全部建築面積與規劃建設用地面積之比。附屬建築物也計算在內,但應註明不計算面積的附屬建築物除外。 建築容積率(簡稱容積率),系指建築總樓板面積與建築基地面積的比值。容積率=地上總建築面積÷可建設用地面積。
3、容積率越高,居民的舒適度越低,反之則舒適度越高。

❹ 中小學設計的建築面積和類型

如果是正規項目,規劃會給出設計條件書,一般有容積率、綠化率、建築高度、建築密度、日照間距等幾個指標,你如果沒有設計條件,那隻能按照 學校的要求去確定,或按照一般教室的尺寸確定了。

❺ 全國中小學生均校園佔地面積標準是什麼

國家目前沒有統一標准,但地方政府有相關標准,以河北為例:

根據《河北省義務教育學校辦學基本標准(試行)》

第八條 學校必須設置獨立的校園,佔地面積應當滿足建設必要的教學及附屬設施、體育場地、綠化用地的需要。

生均佔地面積:分中心城區(指各設區市、縣級政府所在地的老城區,人口高拆核度密集、周邊建築已定型,學校無法擴建又不能搬遷的新城區,以下同)和中心城區以外地區兩類。中心城區小學一般不低於15平方米,初級中學一般不低於20平方米;

中心城區以外小學一般不低於20平方米,初級中學一鍵滑般不低於25平方米,寄宿制中小學相應增加生均佔地面積。本《標准》頒布以後新建小學生均佔地面積要達到20平方米,新建初級中學生均佔地面積要達到25平方米。

(5)中學容積率擴展閱讀

《河北省義務教育學校辦學基本標准(試行)》

第十二條 校捨生均建築面積(不含學生宿舍),基本指標為:小學不低於5.2平方米,初級中學不低於6.4平方米;規劃指標為:小學不低於7平方米,初級中學不低於10平方米。

寄宿制學校應當根據需要增加建築面積,學生宿捨生均建築面積按照小學不低於5平方米、初級中學不低於5.5平方米,學生食堂生均建築面積按照不低於2平方米的標准建設。

第十三條 綠化用地:小學和九年一貫制學校不低於每生0.5平方米,初級中學不低於每生1平方米。

第十四條 學校的運動場地設置應當滿足以下要求:完全小學18個班及以下應當設置200米環形跑道田徑場一個;24個班及以上應當設置300—400米環形跑道田徑場一個。初級中學應當設置300—400米環形跑道田徑場一個。

九年一貫制學校18個班及以下應當設置200米環形跑道田徑場一個;27個班及以上應當設置300—400米的環形跑道田徑場一個。

中小學校均應當設置適量的球類、器械等運動場地,稿御臘每 6個班應當設置一個籃球場或排球場,每所學校應當建一塊不低於200平方米的健康快樂園地。

❻ 小學容積率一般多少

1、容積率:就是建築容積率,是指項目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全部建築面積與規劃建設用地面積之比。附屬建築物也計算在內,但應註明不計算面積的附屬建築物除外。
2、容積率越高,居民的舒適度越低,反之則舒適度越高。
3、容積率計算公式:容積率=地上總建築面積÷用地面積
4、學校的建築容積率根據其性質、建築用地和建築面積的多少來確定。小學不宜大於0.8,中學不宜大於0.9。

❼ 小學校佔地面積標準是多少

小學校用地面積包括三部分:建築用地、綠化用地、活動場地。其中它們的標准如下:

1、建築容積率最大0.8,樓層數最多為三層,生均建築面積按15平米(各種用房)估計。

需要的最少土地面積應滿足:學生人數*15/2.0(平均樓層數)/0.7(容積率)。如果學生人數是1000人,則建築佔地面積應不小於10714平方米(約合16畝)

2、綠化用地:生均不少於1平方米

3、活動場地:200米環形跑道(加2組60米直跑道),周邊間距不小於10米,約6300平方米(約合9.5畝)。綜上,1000人的小學校,用地面積不小於18014平方米(約合27畝)

(7)中學容積率擴展閱讀:

學校建設用地組成

學校建設用地由建築用地、體育用地、綠化用地和科技活動用地等組成。學校的建設用地,應根據所在區域的實際情況,按照節約和集約用地以及資源共享的原則合理進行規劃配置。

1、建築用地

建築用地應按相應學校規模,滿足教學用房、辦公用房、生活用房等建築所需用地。學校建築用地按建築容積率(學校總建築面積與學校建築用地面積之比)0.9計算。

2、體育用地

體育用地應滿足相應學校所需田徑場、籃(排)球場、乒乓球場、體育器械場地,以及課間操和課外活動場地所需用地。

田徑場內應設置1至2個沙坑,籃球場和排球場比例宜為2:1,不應在田徑場內建設。有條件的學校可建設游泳池、網球場及其它類別體育場地。

3、教學用房是指普通教室、專用教室和公共教學用房等。

專用教室包括理化生實驗室、音樂教室、舞蹈教室、美術(書法)教室、史地教室、通用技術實驗室、多媒體計算機網路教室及輔助用房等。

公共教學用房包括綜合電教室、圖書館(室)、網路中心、心理咨詢室、體育活動室(體育館)及輔助用房等。

4、辦公用房包括辦公室、會議室、文印室、檔案室、衛生保健室、倉庫等。

5、生活用房包括食堂、宿舍、管理員值班室、配電房、車庫、浴室、廁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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