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毒地事件通報
1. 毒地事件不斷出現,從專業角度給出建議,如何杜絕
獨立事件不斷出現從專業角度看建議如何杜絕盡量不要去一些不明事理的吃的東西
2. 山西運城39名學生疑食物中毒,學生是否康復出院
學生中有30名學生只出現輕微症狀,服用過葯物以後當天就回校上課了;目前還有9名學生還在醫院門診進行觀察,但是看情況不是很嚴重。
3. 校園安全事故的原因及分類
1、不當活動事故
學生在課余時間相互追逐、戲耍、打鬧時不掌握分寸和方式方法,使用筆、石子、小刀、玩具等器械造成的傷害。
2、擠壓、踐踏事故
放學和下課時在樓道、門口等黑暗和狹窄的地方互相爭先而造成的擠壓、踐踏等事故。學校樓房走廊欄桿的高度不符合要求;校園設深水池;體育設備不定期檢查、維修、更換,有些危房在帶病使用;校園設施老化。
3、交通事故
不走人行道、隨意橫穿馬路、強行超道、高速騎車等造成的交通事故。乘座貨車或超載車輛而造成車翻人傷亡的事故。
4、體育活動事故
體育活動或課上不遵守紀律或注意力不集中,活動隨意,體育器械使用時5、不得要領而造成的傷害。
6、勞動或社會實踐事故
在勞動或社會實踐中安全意識差,操作不熟練或不按要求操作而造成的傷害。
7、校園暴力事故
學校安全保衛制度不健全,防範措施不得力,學生受到校外不法之徒的侵害。哥們義氣拉幫結伙;為小事摩擦使用武力;盲目消費導致偷盜;不良交往拉人下水;少數教師有體罰行為。
8、消防事故
學生取暖、用電、飲食不當而造成火災、觸電、中毒等事故。一是僥幸心理嚴重,導致老化的供電線路和設施仍在湊合著使用、消防器材不足、樓房過道設計不符合消防規定等等。二是消防知識缺乏,大多數師生不會使用滅火器,消防課極少上,發生火情更不知如何處理。三是管理措施鬆懈,如學生隨便使用電器,煤氣,蠟燭等易燃易爆物品。
9、學生身體特殊事故
因學生特殊疾病、特殊身體素質、異常心理狀態受到意外沖擊而造成的傷害。
10、自然災害事故
學生自救自護能力差,遇到暴風雨、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無法有效防衛造成的傷害。
11、衛生事故
學校衛生管理重視不夠,工作機制不健全,工作措施不落實,特別是農村學校食堂基礎設施條件落後,衛生設施差等問題仍很突出,已成為學校突發公共衛生安全事件的隱患。
12、設施事故
學校沒有定時檢查設施,導致學校里存在許多安全隱患。
4. 常州毒地案,是誰的過錯
曾備受關注的「常州毒地」一案仍在上演續集。
據媒體報道,2月17日,中國綠發會向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常州毒地案上訴狀,該案共同原告自然之友也已於2月7日遞交上訴材料。兩家環保組織的上訴書都認為,一審判決事實認定有誤,污染企業而非政府應是環境修復責任主體;「天價」公益訴訟費不妥。
原本看似簡單的事件,如今正面臨復雜的法律博弈。去年4月,因為常州外國語學校很多學生出現皮膚過敏、咳嗽、流鼻血等不良反應,學校所在地塊是否有「毒」隨之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而一些媒體的調查披露,這塊地在蓋學校之前,確實被幾家化工公司嚴重污染過。有了這樣的背景,環保公益組織的上訴在很多人看來穩操勝券——企業敗訴、賠償道歉,不是情理之中的事嗎?
所以,我們不僅僅希望看到毒地被治理、污染被消除,還希望看到善後是在法治的框架下進行,希望看到「誰污染、誰負責」的常識被尊重。即便「常州毒地」確實已經被修復,但曾經的污染者還是要承擔應盡的責任,而不是地方政府「搞定一切」。游戲規則或者說法律被「污染」,未來的環境將會遺留更多隱患。
5. 為什麼有些大學會公開通告校園發生的刑事案件和意外
所謂重大刑事案件有兩種:案情重大、影響重大。
2015年度重大刑事案件尚未整理,先看一下2014年度重大刑事案件:
回顧2014年,一個個備受關注的重大刑案在社會上引起全民關注。這一年,檢察機關公訴、批捕了許多讓人記憶深刻、在人們心目中留下深刻烙印的刑事 案件。這里選擇的10個案件,有人再難與家人團聚,有人財富夢化為泡影,有人風光暗淡,有人仍然執迷不悟,有人深深後悔也難挽回一切……這些案件的當事人在2014年法治事件中留下了沉悶的「足音」。
1.平度拆遷案
案情簡介:因對開發商征地手續有異議,沒有拿到征地補償,山東省平度市杜家疃村村民在已被圈佔的被征地施工入口搭起帳篷,阻止施工。2014年3月21日凌晨,帳篷起火致1死3傷。
2014年8月20日,本案在青島市中級法院設在青島市看守所內的法庭開庭,七名被告人被訴放火罪和尋釁滋事罪。七名被告人分別為杜家疃村村委會主任杜 群山、貴和置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兼開元城御景二期工地承建商崔連國、王月福、李青、劉長偉、李顯光和柴培濤。12月5日,本案第二次公開 開庭,法院未當庭宣判。
【評點】該案的審理不僅關乎死傷者的權利能否得以伸張,同時也檢驗著當地的法治環境,但願「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不會淪為一句空話。
2.昆明火車站暴恐案
案情簡介:2014年2月27日,依斯坎達爾·艾海提、吐爾洪·托合尼亞孜、玉山·買買提因涉嫌偷越國境被捕,拒不供述其組織成員將在昆明火車站實施 暴力恐怖犯罪。同年3月1日晚,該恐怖組織成員帕提古麗·托合提、阿卜杜熱伊木·庫爾班、艾合買提·阿比提、阿爾米亞·吐爾遜、盲沙爾·沙塔爾在昆明火車 站持刀砍殺無辜群眾,致31人死亡,141人受傷。因抗拒抓捕,帕提古麗·托合提被民警開槍擊傷並抓獲,其餘四人被當場擊斃。
2014年9月12日,昆明火車站暴力恐怖案一審宣判,被告人伊斯坎達爾·艾海提、吐爾洪·托合尼亞孜、玉山·買買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帕提古麗·托合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14年10月31日,昆明火車站暴力恐怖案二審判決,維持一審判決。
【評點】恐怖主義是各族人民共同的敵人。暴徒殘害無辜生命、破壞公共財產、挑戰人類良知,對國家安全與社會穩定構成了嚴重威脅,迫切需要提速反恐立法。
3.招遠涉邪教案
案情簡介:2014年5月28日晚,張帆、張立冬、呂迎春、張航、張巧聯等在「麥當勞」招遠府前廣場餐廳,圍毆被害人吳某,致其當場死亡,手段極其殘 忍。2014年5月31日,「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發布微博稱:」2014年5月28日山東招遠發生的故意殺人案,6名犯罪嫌疑人系邪教組織成員。除1人 因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被另行處理外,對5名嫌疑人以故意殺人罪刑事拘留。
2014年10月11日煙台中級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張帆、 張立冬等2人被判死刑,被告人呂迎春被判無期徒刑,被告人張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張巧聯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宣判後,張帆等人不服,提出上訴。11月 28日,山東省高級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維持張帆、張立冬死刑判決的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評點】小到個人的命運和家庭,大到社會穩定、國家的前途,我們同邪教組織的斗爭,不僅是兩種思想的交鋒,同時也是一場尖銳的法治與反法治的較量。
4.房祖名容留他人吸毒案
案情簡介:2014年8月28日,房祖名與柯震東因涉嫌吸毒被抓獲,警方在房祖名住所內搜到100多克大麻,房祖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刑拘。之後媒 體曝光房祖名已有8年吸毒史,首次吸毒地點在荷蘭。房祖名的父親是香港著名影星成龍,母親是台灣電影演員林鳳嬌,房祖名本人也曾以演員、歌手身份獲得多個 獎項和提名,因其「星二代」的身世,本案頗受公眾關注。
9月18日,北京市檢察院通報,房祖名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東城區檢察院正式批准逮捕。
2014年12月22日,房祖名被北京市東城區檢察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提起公訴。
【評點】頻頻曝出的明星吸毒事件令公眾驚訝!明星們應珍惜自己擁有的名譽與地位、珍惜自己的愛人和家人,為社會和粉絲做出良好榜樣。粉絲們也要理性,不要效仿偶像錯誤的行為。
5.孕婦譚蓓蓓案
案情簡介:2013年7月24日,懷有身孕的譚蓓蓓以身體不適為由騙樺南醫院實習生胡某送其回家,並喝下摻有迷葯的酸奶,譚蓓蓓的丈夫白雲江趁胡某昏迷欲實施強奸。事後,白雲江和譚蓓蓓怕被人發現便心生殺念,將胡某殺害並用皮箱把屍體運出後掩埋。
2014年6月12日,該案在黑龍江省佳木斯市中級法院一審宣判,白雲江被判處死刑,譚蓓蓓被判處無期徒刑。二人不服提出上訴。11月24日,黑龍江省高級法院宣布維持一審判處白雲江死刑、判處譚蓓蓓無期徒刑的刑事 判決。
【評點】為討好丈夫,竟然罔顧良知、人倫、法律。「為夫獵艷」事件無疑拷問了人與人之間的信任,但如果能對譚蓓蓓的心理現象研究總結,也許將對世人有警醒作用。
6.上海福喜食品案
案情簡介:2014年7月20日,麥當勞、
肯德基等洋快餐的供應商上海福喜食品公司被曝使用過期劣質肉。上海食葯監部門隨即要求上海所有肯德基、麥當勞問題產品全部下架。7月26日,福喜母公司OSI集團在官網宣布,必須從市場中收回上海福喜所生產的所有產品。
8月29日,上海市檢察院第二分院於網站貼出通告稱,「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涉嫌使用過期原料生產加工食品事件」涉案公司高管胡駿等6人,因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被 上海市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批准逮捕。
【評點】這次的福喜食品安全事件是偶發還是必然?是質量控制體系存在系統性漏洞,還是執行上的失誤或偏差?一家在國際市場信譽卓著的食品企業為何出現如此嚴重的違法行為,背後值得人們反思。
7.「廣西一號傳銷大案」
案情簡介:2014年4月27日,廣西南寧市西鄉塘區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列為「廣西一號傳銷大案」的「1·18」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系列案,以犯組 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李永兵、趙晨江、常景等118人十年至一年零七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人民幣200萬元至10萬元不等。
該組織發展龐大,傳銷體系成員超1900人,涉及新疆、安徽、四川、山東、甘肅等多個省(自治區),網路層級超過40級,收取下線申購款、發放下線提成銀行賬戶往來資金總額達23億元人民幣,因此被列為「廣西一號傳銷大案」。
【評點】我們經常說一句話叫「天上不會掉餡餅」,這個道理平時誰都懂,但是到了傳銷的時候,這個道理很容易就忘了。還是要提醒大家,天上不會掉餡餅。
8.崑山工廠爆炸案
案情簡介:2014年8月2日7時37分,江蘇蘇州崑山市開發區中榮金屬製品有限公司汽車輪轂拋光車間發生爆炸,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傷。事故 發生後,最高檢瀆職侵權檢察廳派員趕赴事故現場,與江蘇省檢察院、蘇州市檢察院、崑山市檢察院等三級檢察機關一起勘查事故現場,協助政府部門做好事故搶險 救援和應急處置工作。
江蘇省崑山市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中榮金屬製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吳基滔,總經理林伯昌,安全生產主管吳升憲,以涉嫌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批准逮捕。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評點】漠視安全隱患,就是漠視勞動者的生命安全。無論如何,也不能突破安全生產的底線,以勞動者健康生命為代價,監管部門要切實將安全生產落實到企業各個環節。
9.「神醫」胡萬林非法行醫案
案情簡介:胡萬林,原名胡震傑,四川省綿陽人,1949年12月12日出生。先後從一個乞丐、囚徒成為一個萬人敬仰的「神醫」,然後再到一個囚徒。
2000年,商丘市中級法院以非法行醫罪判處胡萬林服刑十五年,服刑期間自稱自學醫術的胡萬林開始在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給人看病,因受到很多人吹捧而名聲大振。
經過兩次減刑後,胡萬林於2011年12月11日刑滿釋放。出獄之後他重操舊業,22歲大學生雲旭陽飲用胡萬林開出的有芒硝類「葯物」之後死亡。 2014年11月19日,河南省洛陽市中級法院一審以非法行醫罪判處胡萬林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20萬元。法庭宣判後,胡萬林當庭表示上訴。
【評點】偽科學、偽醫術泛濫的脈象無疑預示著某種社會病態,值得世人警覺,更值得有關部門關注,並出台應對措施。胡萬林獲刑能否終結「神醫」亂象?我們拭目以待。
10.「立二拆四」非法經營案
案情簡介:「立二拆四」,原名楊秀宇,男,吉林省人,網路推手。楊秀宇1997年畢業於東北大學材料與冶金學院,2006年9月成立北京爾瑪互動營銷策劃有限公司,楊秀宇曾策劃炒作「和尚船震門」「乾爹帶我游奧運」等虛假事件,楊秀宇及其公司在幕後大發其財。
2013年8月,楊秀宇因涉嫌尋釁滋事罪和非法經營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2014年8月14日,因涉嫌犯非法經營罪,「立二拆四」在北京市朝陽區法院 受審。11月18日,朝陽區法院一審宣判,認定被告人楊秀宇的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一審判處楊秀宇有期徒刑四年,罰金人民幣15萬元。
【評點】在這個信息爆炸、眼球經濟的時代,製造話題也成為了一種謀財手段。網路世界應當是自由的,但自由是有法律底線的。面對謠言,網民應當做到「不信謠,不傳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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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周建剛舉報「毒地」為什麼連遺書都寫了
一次寫下遺書的「毒地」舉報。
一場出價高達十倍的買賣。
上萬噸危險垃圾來自哪裡,養豬場地下暗藏怎樣的秘密?
那時候,躲藏起來的周建剛每天通過新聞,密切關注著毒地事件的進展。2015年9月28日,也就是周建剛網路舉報六天後,國家環保部召開專題會並成立調查組,聯合江蘇省環保廳督辦此案。10月5日,靖江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靖江公安稱,針對周建剛網路實名舉報,靖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公安、檢察等司法機關成立的聯合調查組第一時間全面介入調查,已對相關犯罪嫌疑人依法採取強制措施。案件的偵辦工作正依法依規加快進行,靖江公安官方微博還對周建剛表示感謝,希望他主動聯系警方配合調查。2015年10月17日,中央電視台新聞頻道播出了對靖江地下藏毒事件的報道。
很快,當地環保部門著手對養豬場地下埋藏的污染物進行大規模清理,據江蘇省環保廳廳長陳蒙蒙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介紹,環保部門在地下挖出疑似危廢品5900多噸。2015年12月,有關部門對這起污染案件的查辦力度再次升級,最高檢、環保部、公安部聯合督辦此案,這也是全國第一起由三部委聯合掛牌督辦的污染環境案。2016年12月,江蘇省泰州市檢察機關對該案提起公訴,檢方以污染環境罪起訴周某等3名涉案人員。此外,檢察機關開展公益調查,促成涉案公司簽訂了1.9億元環境修復協議。也就是毒地舉報的兩年多時間內,最初對於環保一無所知的周建剛成為了一名環保志願者,他開始關注更多的環境污染問題。
隨著「毒地」事件不斷朝正常的方向發展,周建剛心理壓力逐漸得以釋放有了時間,他會前往正在治理修復中的養豬場查看。為了對地下污染物盡快發掘,當地政府出於「緊急避險」的考慮,將養豬場的廠房拆除,事後給了周建剛300多萬元的經濟補償。與此同時,周建剛作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向涉事方提出了經濟損失賠償的要求。今年10月,周建剛通過庭前和解,拿到了相應的經濟損失賠償。
環保是一個大問題,真的需要重視了!
7. 校園安全事故案例
踩踏事故
近年來,校園安全事故屢見不鮮。年10月25日晚四川省巴中市通江縣廣納鎮小學四年級至六年級寄宿制學生晚自習結束後,在下樓梯時發生擁擠踩踏事故,造成8名學生死亡,45名學生受傷。16日上午,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一師第二中學附屬小學學生在下樓參加升國旗儀式時,發生擁擠踩踏事故,造成1名學生死亡,12名學生受傷; 11月7日凌晨,重慶市奉節縣一無牌無證客貨兩用車在私自運送27名學生返校途中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車輛翻墜下高坡,造成奉節縣吐祥中學、龍泉中學共5名學生死亡,3名重傷。
16日,廣東恩平市沙湖鎮一所小學部分學生在學校吃早餐後出現腹痛、嘔吐等症狀,至當日中午先後有70人住院接受治療觀察,院方表示其中有19人出現中毒症狀,另外數十人主要基於心理影響要求住院。
時代的警鍾在向我們呼喚,危險時時演繹,絡繹的人生里,我們需要安全!
——題記
安全重如泰山,尤其對我們中學生而言,沒有安全 一切都是空虛的,是飄渺的,是幻想的!然而,我們卻時常能看到一些有關中學生安全事故的報導。
事例一(交通事故)
在州市納溪縣觀音砣發生重大惡性交通事故。據不完全統計,車禍已經造成四人死亡和十三人受傷。
一輛瀘州當地車牌由瀘縣開往敦梓的大客車左側中尾部被撞得面目全非,車窗玻璃散落一地,現場鮮血淋漓慘不忍睹。不遠處一輛貴重牌照的大貨車車頭則已完全變形。
據現場目擊群眾介紹,車禍是由於大客車與貨車相撞所致。據當地群眾稱,當時准載三十人的大客車上乘坐了二十七名瀘縣一中和五中五一放假回家的學生。死亡學生中有三男一女都是青年學生,而受傷的十三名學生已全部送往醫院救治。
(11月14日6時許,山西長治黎城縣白龍汽車運輸公司駕駛人李孝波,駕駛晉D13513號大貨車,行至沁源縣境內222省道118公里加206米處,因疲勞駕駛導致車輛失控,沖入正在公路上出早操的沁源二中學生隊伍中,造成21人死亡,其中學生20人、教師1人,18人受傷。
〖案例1〗無證駕駛釀車禍
2006年月10月1日,某縣職技校學生李飛(男、17歲)和其弟東冶中學學生李某飛(男、15歲)無證騎乘一輛無牌五羊125型二輪摩托車行至城鎮李會腰路段時與一輛大貨車相撞,致二人當場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
提示:案例中的李飛兩兄弟的慘禍是由於自身違反了「年滿18歲取得駕駛證方可在路上駕駛機動車輛」的規定而造成的。因此,學校要加強對中小學生及幼兒的交通法規宣傳教育,使他們學法、知法、守法,盡可能地避免車禍的發生。
〖案例2〗橫穿馬路慘遇車禍
2007年1 0月2 3日1 3時許,通州區某鄉馬場村村小學生郎某(女,10歲),在通州區通香公路杜柳棵路口迤東由北向南橫穿道路時,被由西向東駛來的香河縣淑胡鎮莊子村村民張某(男,44歲)駕駛的旅行車撞傷,郎某經醫院掄救無效死亡。
提示:橫穿道路慘遇車禍令人痛心,事故案例提醒學校要加強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確保安全出行。)
事例二
去年3月8日至5月4日,短短57天內,海南各地已有17名學生溺水死亡。
8日下午5點多,剛考完期末考試,6名中學學生相約到一水塘邊捕魚。結果發生溺水事故。當晚,市有關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趕赴現場指揮打撈。學生暑假安全問題再度敲響警鍾。
據悉,6個學生中的3個因為下水到對岸取魚網時,由於過度慌張,2個不幸遇難,一個勉強游回岸上。當游回來的王某呼救時,為時已晚,2個學生已沉入水底。
看著這一段段慘痛的經歷,我們不禁開始顫抖,開始哭泣,開始落淚……每個孩子都是爸爸媽媽的心肝寶貝,當我想像著白發人送黑發人的場景時,忍不住的辛酸。曾經或許他是個很優異的孩子,全家人以他為傲,可是卻因為一場意外而結束了自己年幼的生命;或許他是一個調皮搗蛋的孩子,會把別人的門玻璃打碎,但是總是有他的地方就歡聲笑語,可是現在這笑聲已成了哭泣聲;或許他是一個正做著許多美好的夢,有著數不清的理想,有著天一般的高標,要努力去實現,不過卻再也無法努力了……
每個人只有一次生命,所以我們必須珍惜。 不要因為一次的貪玩,一時的好奇,而去做一些永遠都不能的挽回的事。不要讓因為自己的事,而讓養育自己父母親,每天以淚洗面。就算你不為自己著想,也要為自己的父母的著想。難道懷胎十月,養你十幾年,得來的就是一滴滴眼淚嗎?好好想想人生之路還很漫長,你們願意就這樣離去嗎?五彩繽紛發世界,難道就不想看了嗎?生成命誠可貴,不知道,做什麼事都要三思而後行。
第二部分 在校外發生的事故(心理事故)
【案例26】這起學生出走事件的責任是教師嗎
某初中二年級學生薑X和李X,經常在校內吸煙,多次受班主任劉老師的批評教育,仍不改正。一日,姜、李二人在教室里抽煙,並把煙分發給其他男同學,恰巧被劉老師碰到,沒收了他們的香煙,並當眾對他們進行了嚴肅的批評和教育。同時,劉老師責令他們當場寫出書面檢查,二人寫好後,劉老師在上面簽了字,並告訴姜、李二人把書面檢查帶回家去給父母看,由其父母簽署意見後明天帶回學校。姜、李二人買香煙的錢本來就是從家中偷偷拿出來的,這一次回家事情敗露,考慮到肯定少不了挨父母打罵,由於害怕,放學路上二人商量了好久,最後商定,暫時出走,避一避風頭再說。當天晚上,姜X從家中偷出現金3000元,第二天早上倆人結伙出走。劉老師聞訊後,馬上明白了事情的真相,遂請示學校與姜、李二人的父母一同尋找。可是15天過去了,仍無蹤影。姜X的父母又氣又急,便找到學校大吵大鬧,咬定是劉老師趕走了孩子,並說抽煙是壞習慣,但並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事,是劉老師的做法使得孩子沒有退路,所以才出去的,聲稱:萬一孩子出現什麼問題,劉老師必須負全部責任。
請問:家長的要求是否合理?
[相關法條]《教師法》第8條第五項規定:教師有「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的義務。
[案例28]違反紀律本不該,自殺身亡更輕率
1990年4月20日,某中學舉行期中考試,在下午的語文考試中,初二學生王某違反考場紀律,在試卷中夾帶紙條,被監考的李老師發現。李老師當場把該生的試卷撕碎,並送他去校長室處理,學校通過廣播對王某進行了通報批評。該生回家後,一時想不開,喝農葯自殺身亡。第二天一早,王某家人把屍體抬到學校,要求學校賠孩子的性命,並把李老師毒打一頓。後由派出所出面,讓家長把屍體抬走,學校才得以正常上課。
請問:這是不是一起意外死亡事故?學校和李老師是否應承擔民事責任?
課間休息學生發生意外傷害事故
【事故經過】
原告:某某某,男, 7歲,蓮湖區某小學一年級學生。
被告:西安市蓮湖區某小學。
原告某某某家長訴稱, 2003年 12月 24日上學期間,原告在無人管理的情況下,在學校操場的體育器械上玩耍不慎摔下,造成原告左大腿骨三分之一處骨折,後原告母親將其送往紅會醫院治療,住院 17天, 2004年 4月 26日再次住院 18天,出院後一直由母親照顧,其母為此停止工作。因這次傷害事故在校園內發生,學校未能履行對學生的管理保護義務,對此有過錯,且未對低齡學生建立相應的管理保護制度,應承擔賠償責任。故起訴要求,被告賠償原告醫療費 7582元,賠償原告監護人誤工費 5000元,賠償護理費 4500元及營養費 1000元。
被告蓮湖區某小學辯稱,原告所述與事實不符。原告受傷是在下課後自由活動時間內,在滑梯底層支架上攀爬,由於自己不慎摔下,並非在教師指導的教學活動中受傷,另外校方也及時將原告送往附近醫院治療,最大限度地履行了管理和保護的職責。且學校在教育教學和學生日常活動中,始終把學生安全放在首位,不僅制定了學生安全方面的管理制度,並設有學校安全機構和學生安全監督崗,教室有安全公約,活動器具有警示標志,體育器械無安全隱患,總之在此次傷害事件中學校無過錯,工作無失誤,故不同意原告訴訟請求。另原告通過被告在保險公司已獲賠大部分醫療費,原告實際支出不足千元。
經審理查明,原告某某某於 2003年 12月 24日下午第一節課後,課間休息時間,其在學校操場上的滑滑梯上玩耍,當時騎跨在滑梯支架的最底層不慎摔下,當時無法行動,該校老師隨將其送往某醫院門診部治療,並及時通知其監護人,初診為左股骨中上三分之一處骨折,建議轉紅會醫院處理。後原告母親趕到,並隨同老師將其送往紅會醫院住院治療,先後兩次住院,合計醫療費 11231元,保險公司先後賠付 9925元。此後雙方對此次事故責任及賠償問題協商未果,原告提起訴訟。
【分析】
未成年學生的父母、祖父母等家長是未成年學生的法定監護人,學校與未成年人之間為教育、管理、保護的關系,在未成年人進入學校後,學校應履行保護未成年學生人身安全的義務。本案原告課後自由活動時間內,在有警示標志而無安全隱患的體育器械上以不合規范的方式進行玩耍而不慎摔落致傷,對此後果學校不能預見和避免,且被告方在日常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過程中,通過各種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並設有安全機構和監督崗以防意外發生,故原告的損害後果與學校的管理行為之間無因果關系。原告方亦無有利證據證明被告對此傷害事件有過錯,且在事件發生後被告方及時將原告送往醫院救治,避免了損失的擴大,盡到了教育、管理、保護的義務,因此,原告起訴要求賠償,無法律及事實依據,依法不予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七條的規定,法院判決如下:
駁回原告某某某要求被告西安蓮湖區某小學賠償各項損失的訴訟請求。訴訟費 733元由原告承擔。
校園火災事故案例
為了進一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增強消防安全意識,我們根據有關資料整理了一些發生在校園內火災事故案例介紹給大家,旨在提醒廣大師生員工高度重視消防安全工作,牢固樹立消防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的安全意識,以預防火災事故在我校的發生。
2009年3月11日上午8:20左右,湖北三峽大學教工住宅樓一外教居室內發生火災。經消防人員及時撲救,火勢迅速被撲滅。火災中有一名三十餘歲來自挪威的德國籍女教師從樓上跳下,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該教師於二00八年八月來三峽大學從事英語教學工作。
2008年11月14日早晨6時10分許,上海商學院徐匯校區宿舍樓602女生寢室失火,過火面積達20平方米左右。因室內火勢過大,4名女大學生從6樓寢室陽台跳樓逃生,不幸當場死亡。失火原因為寢室的女生用「熱得快」燒水所致。
2008年9月1日上午北京理工大學13號宿舍樓5層發生火災。2007年以來,北京市各高校共發生火災159起,約佔北京市火災總數的8.5%。
2008年5月5日,(北京)中央民族大學28號樓6層S0601女生宿舍發生火災,當時正值上課時間,部分學生並未回到宿舍,火災發生時,立即引發樓道內的報警裝置自動報警,校方隨即報警。宿舍最初起火部位為物品擺放架上的接線板部位,當時該接線板插著兩台可充電台燈,以及引出的另一接線板。該接線板部位因用電器插頭連接不規范,且長時間充電造成電器線路發生短路,火花引燃該接線板附近的布簾等可燃物蔓延向上造成火災。事發後校方在該宿舍樓進行檢查,發現1300餘件違規使用的電器,其中最易引發火災的「熱得快」有30件。
2003年9月12日,北京工商大學新宿舍樓三層女生宿舍發生火災,從小商小販處購得的劣質電池充電器成為罪魁禍首。
2003年6月28日,北京大學醫學部學生公寓5號樓發生火災,原因為長時間使用白熾燈將周圍可燃物引燃。
2002年12月1日晚,位於南京老虎橋附近的南大成教院宿舍樓電線老化引起發生大火,宿舍內的學生衣物等貴重物品均被付之一炬,損失慘重。
2001年12月17日深夜,四川大學東區一座學生宿舍樓發生火災。學生寢室內電腦、電視等所有物品全遭焚毀。 失火原因為劣質台燈使用時間過長引燃床單。
2001年8月22日下午,某校張某某,請來張某(男)等數人幫忙,在打掃完教室後,張某坐在後排吸煙,然後將煙頭隨手向後一扔,恰巧扔到後門縫,引燃在門後堆放的雜物,引起大火,燒毀三間大教室,價值數萬余元。
2001年5月16日,廣州市的一所寄宿學校發生火災,造成8名正在准備高考的學生死亡,25人受傷。這是自1999年發生夏令營火災並造成19名兒童死亡以來發生的另一起校園火災慘劇。火災是未熄的煙頭引燃了一間休息室的沙發後引起的。
2003年11月 24日凌晨,俄羅斯莫斯科人民友誼大學六號樓學生宿舍發生火災。200名學生被燒傷, 41名學生被燒死。其中有中國留學生 46人燒傷, 11人死亡。
2001年5月16日,韓國京畿道廣州市的一所寄宿學校發生火災,造成8名正在准備高考的學生死亡,25人受傷。這是韓國自1999年發生夏令營火災並造成19名兒童死亡以來發生的另一起校園火災慘劇。警方在現場調查後分析說,火災可能是未熄的煙頭引燃了一間休息室的沙發後引起的,也可能是亂拉的電線引起的。
暴力事故
2001年12月,山西襄汾縣的古城中學發生一起初中生傷害事件。這所中學的陳某因與同學發生矛盾,用稀釋硫酸製造了一起致使20人受傷、13人被毀容的慘劇。
家長是根治「校園暴力」的重要環節。「校園暴力」的主要實施者是不良學生,社會上不良少年針對校內學生實施暴力行為前,往往都與在校不良學生相互勾結。家長要努力為孩子的健康成長創造一個良好的家庭氛圍,要加強自身修養,努力學習科學教育方法,言傳身教,以自身的榜樣力量感染和薰陶孩子,幫助他們樹立起積極、健康、向上的人生志向,遠離不良少年,遠離校園暴力。與此同時,家長要充分理解學校教育的局限和苦衷,要積極主動地支持、配合正常的學校教育工作。即使與學校教育工作出現分歧,也應加強溝通,通過正常的、理性的渠道求得解決,切不可對「校園暴力」推波助瀾。
8. 四川一學校95人因食物中毒住院後情況如何
12月28日晚9:30許,遂寧市政府對遂寧一學校發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進行通報,從12月27日16時許,遂寧應用高級技工學校先後有95名師生相繼出現嘔吐等身體不適症狀,經過當地醫院的緊張救治,到28日晚9時許,住院治療患者已有72人康復出院,23人還在住院觀察治療。
目前,遂寧教育部門對學校開展食品安全大檢查,教育局長張永福告訴記者,並再次向學校提出要求,學校食堂不得用四季豆、扁豆以及發芽土豆做菜。禁止向學生提供冷盤、燒烤、鹵菜等菜品。
9. 大學通報265名學生腹瀉嘔吐,誰來為此事負責
學校。該大學由於食堂的衛生問題,造成近300位學生出現問題,這是學校管理不嚴格。
10. 一次寫下遺書的「毒地」舉報是什麼事情
2017年11月13日,江蘇靖江「毒地事件」的舉報者周建剛獲得了當地政府30萬元的獎勵,這創下國內環境污染舉報獎勵的最高紀錄。
兩年半之前,周建剛只是一名商人,那時候他怎麼也想不到會捲入一場讓他刻骨銘心的舉報風波。他年輕時離開江蘇泰興的老家到雲南打拚,生意做大後准備返回家鄉創業。2015年2月份,他出資230萬元,收購了位於靖江市馬橋鎮侯河村八圩組的靖江市華順生豬養殖有限公司,養豬場佔地15畝,離他的老家僅隔著一條20多米寬的界河,周建剛計劃將這里建成一個物流和生態養殖中心。
2015年7月的一天,周建剛攜帶證據材料到靖江市環保局實名舉報「毒地」一事。周建剛講,因為沒有等到當地公安機關公布的調查處理結果,他決定進行網路實名舉報。2015年9月22日凌晨,他用自己的新浪微博賬號發表了對靖江「毒地」的實名舉報信。切身體會到「毒地」舉報的凶險,周建剛在發表實名舉報的微博之前,甚至寫好了遺書。周建剛將寫好的遺書交給關系最好的朋友,交待他如果自己遇到意外,就將遺書轉交給家人。讓周建剛沒有想到的是,他的這次網路實名舉報迅速引起了強烈反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