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生轉學
學生轉學必須辦理轉學手續。 初中學生轉學由原學籍校填寫市教育局統一印製的「轉學聯系表」。經轉入、轉出雙方學校同意,雙方區縣教委審查批准,報市教育局備案。 高中學生轉學由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學校向區縣教委申報,經區縣教委審核批准後,將「學籍變更登記表」轉給轉入校。轉入學校同意後報所在區縣教委,經批准後由轉入區縣教委負責到市教育局中學處辦理學籍變更手續。由市教育局中學處重新編發學籍號。 本市市區學生在本市內不準轉學,因特殊情況確需轉學的須經市教育局批准。 學生在受處分期間不予辦理轉學手續。初、高中畢業年級的第二學期,一般也不辦理轉學手續。
『貳』 初中轉學怎麼轉
轉學條件:
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准予轉學:
1、學生全家戶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區縣遷移或在本區縣內跨學區、鄉(鎮)遷移的;
2、流動人口適齡子女全家居住地跨省、市、區縣遷移(不含省轄市中心城區之間遷移)的;
3、學生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長期出國(境)工作、支援邊疆建設、現役軍人(含武警)等原因,其子女投靠親屬到非戶籍所在地居住的。
(2)中學生轉學擴展閱讀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轉學:
1、入學未滿一學期的;
2、招生時所在地的下一批次錄取學校轉入上一批次學校、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
3、招生時確定為定向、委託培養的;
應予退學的;
1、其他無正當理由的。
2、學生轉學,經兩校同意,由轉出學校報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轉學理由正當,可以辦理轉學手續;跨省轉學者由轉出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商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轉學條件確認後辦理轉學手續。必須轉戶口的由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有關文件抄送轉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門。
『叄』 初中生轉學手續要怎麼做
辦轉學手續流程:
1、需要辦理轉學手續的學生,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有關證明材料向轉入學校和所屬教育行政部門提出轉學申請。
2、經審核同意後,由轉入學校通過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發起轉學申請。
3、轉入學校主管教育局、轉出學校、轉出學校主管教育局依次網上辦理。
註:每個環節應在1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申請轉學學生條件:
1、學生戶口由外地遷入本市,可申請轉入本市中小學;
2、學生戶口由本市遷往外地,可申請轉往外地中小學;
3、學生戶口隨家長戶口在市內遷移後,戶口所在地離所在校(以下稱原校)過遠,或有其它特殊原因(特殊原因需由有關區、縣教育局主管科室認定),可申請在市內學校間轉學。
(3)中學生轉學擴展閱讀:
辦理轉學(借讀)手續規定:
(1)初中學生在畢業學年下學期,高中學生在畢業學年下學期,高中學生在畢業學年內、不辦理轉學手續;在一個區范圍內,不辦理初中轉學手續;在市區或一個縣(市)范圍內,不辦理高中轉學手續。
(2)市區戶口,無特殊原因,在外地借讀,學籍由外地轉回鄭州者,原則上不辦理轉學手續。
(3)因特殊情況,在外地借讀,要求轉回學習者,必須帶家長工作單位出具的借讀原因證明、轉學證、學籍檔案、戶口薄,經審查符合轉學條件的,分到缺額學校。
(4)因父母調鄭工作,要求轉鄭學習者,必須帶轉學證、學籍檔案、戶口薄(或家長調令、家長單位出具的住所證明),經審查符合轉學條件的,分到缺額學校。
(5)非本市學生,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方可在我市借讀:父母雙方出國工作一年以上者;父母雙方從事野外工作或其他流動性較大的工作者;父母雙方系支援邊疆建設者。學生應持有關證件到市教育局辦理借讀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關於規范普通高等學校轉學規定
網路-轉學
『肆』 初中生如何轉學
初中時可以中途轉學的,而且相對較容易,但是高中以後就不好轉了,要花好多錢的,而且比較繁瑣。初中生轉學時,應當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報學校學籍管理部門(教育局)批准。
初中跨縣(市)區轉學:監護人(家長)持戶籍遷移證明(和監護人調動工作證明)向轉出學校提出書面轉學申請,由轉出學校開出轉學聯系單,監護人憑轉學聯系單及相關證明到轉入學校聯系,轉入學校同意後,開出同意接收證明;轉出學校憑轉入地同意接收證明開具轉學證明,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備案。
轉學申請和附件與轉學證明存根一並存檔;學生持轉學證明到轉入學校辦理轉入手續。辦理轉出轉入手續均需出示戶籍遷移證明(和監護人調動工作證明)原件或復印件,並將轉學情況記入學生轉學情況登記表。
為了加強「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的管理,防止多報、漏報學生數,每個孩子一上小學一年級,就有了編號,這個編號固定不變,和身份證相一致,國家規定「義教」階段學生一般不得留級,於是產生了非常正規嚴格的《學籍管理辦法》和轉學、休學一系列制度。並且學籍管理全國聯網,統一更新、自動升級,人為不能改變。家長要了解轉學和休學這些基本的規定,否則會帶來一些必要的麻煩。
『伍』 初中可以轉學嗎
可以,但是學生不準任意轉學,學生有下列理由之一者准予在公辦初中之間轉學:學生戶籍及住址跨省、市遷移者;戶籍在本市(轄市)區內、家庭住址遷離原就讀初中,且路途較遠,到原初中讀書確有困難者。轉學不得變更就讀年級。
經教育主管部門統籌安排的正常轉學生、借讀生,學校不得借故拒收,也不得額外收費。
轉學手續:
監護人持戶籍或居住地變更證件到遷入地教育主管部門和轉入學校辦理「同意接收轉學、借讀證明」,向轉出學校提出書面轉學申請,申請需附轉入地「同意接收證明」、戶籍遷移證明或居住地變更證件的復印件。
學校審核後向教育主管部門上傳審批信息,教育主管部門審核、批准後,將批准信息傳給學校。學校收到批准信息後出具「轉學證明」,並拷貝學生電子檔案由學生帶到轉入學校。轉學申請和「同意接收證明」與「轉學證明」存根一並存檔;學生持「轉學證明」、電子檔案到轉入學校辦理轉入手續。
以上內容參考:江蘇政務服務-初中轉學有關政策規定
『陸』 初中生該如何辦理轉學
初中生辦理轉學方法很簡單,首先需要找到轉入學校有一個接收的說明,然後再找你現在的學校辦理轉出就可以了。
『柒』 中學生上學期轉學怎樣辦
金黔在線訊
為方便因家長工作調動、戶口遷移等原因確需轉學的中學生,貴陽教育局近日公示了「中學生轉學程序」。凡從貴陽市高中學校轉出(入)到本省其他地(州、市)高中學校就讀的學生,須到市教育局基教處簽章備案;從貴陽市轉出(入)到其他省、市學校就讀的學生,由轉出(入)學校開具轉學證明,到省教育廳基教處簽章備案。初中學生的轉出,憑戶口遷移手續或遷入地戶口到原學校開具轉出證明後,按屬地管理原則辦理;轉入則需持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的轉學證明和學生轉入地戶口辦理。據悉,每學期開學前一周和開學後一周內全天辦理轉學手續,其餘時間每周一、周五上午辦理。本區(縣、市)內轉學只在每學期開學前一周和開學後一周內辦理,其餘時間不予辦理。此外,對企事業子校學生要求轉入公辦學校、非重點高中學生要求轉入示範性高中或重點高中等情況的轉學申請不予受理。
『捌』 中學生轉學
申請轉學應具備的條件:學生有下列原因之一,可准予在公辦學校之間轉學:全家戶口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區縣遷移;在本縣(市)區內戶口及家庭住址遷移且路途較遠不能在原校學習。6、申請轉學應准備的材料:小學、初中縣(市)區內部轉學:監護人持戶籍遷移證明(和監護人調動工作證明)向轉出學校提出書面轉學申請,由轉出學校開出轉學聯系單,轉學聯系單一式二份,監護人憑轉學聯系單及相關證明到轉入學校聯系,轉入學校同意後,交縣(市)教育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備案。轉出學校憑轉學聯系單開具正式轉學證明。市區小學五、六年級小學生轉學,其轉學聯系單需經我局學校教育處審核,同意後,轉出學校方可開出轉學證明。市區初中轉學學區仍按我局劃定的初中轉學包干區。小學、初中跨縣(市)區轉學:監護人持戶籍遷移證明(和監護人調動工作證明)向轉出學校提出書面轉學申請,由轉出學校開出轉學聯系單,監護人憑轉學聯系單及相關證明到轉入學校聯系,轉入學校同意後,開出同意接收證明;轉出學校憑轉入地同意接收證明開具轉學證明,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備案。轉學申請和附件與轉學證明存根一並存檔;學生持轉學證明到轉入學校辦理轉入手續。辦理轉出轉入手續均需出示戶籍遷移證明(和監護人調動工作證明)原件或復印件,並將轉學情況記入學生轉學情況登記表。因戶口及家庭住址遷移,但學生或其監護人未提出轉學要求,學校不得強制學生辦理轉學手續。學校不得拒收本施教區內手續完備的正常轉學生,也不得接收沒有正常轉學手續的學生。轉學一律不得進行入學考試,不得變更就讀年級。轉學時,學生登記表由轉出學校密封後由學生或監護人帶走,學校留存復印件。轉入學校辦理轉入手續須接收轉學證明和學生登記表。休學、處分等證明存根的復印件作為學生登記表的附件一並密封。休學期間轉學的學生,休學期滿轉入學校方可准予復學。學生中途從公辦學校轉入民辦學校就讀,需在寒、暑假辦理轉學手續。原就讀學校和教育主管部門應予支持。民辦學校的學生,不得轉學至非戶籍所在地公辦學校。中途轉入戶籍所在地公辦學校的由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後統籌安排。民辦學校之間的學生相互轉學須上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核,批准後,由教育行政部門重新編制學籍號。
『玖』 初中生能不能轉學怎樣才能轉學
1. 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向轉入學校提出申請(申請的方式、條件等均回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答籌規定)。
2.轉入學校依據地方規定和學校學位空額等情況審核。
3.對於同意接收的,轉入學校通過學籍系統發起辦理轉學手續並核辦。
4.轉入學校學籍主管部門在學籍系統中核辦。
5.轉出學校在學籍系統中核辦。
6.轉出學校學籍主管部門在學籍系統中核辦。
7.轉入學校獲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後,通知學生報到入學。
8.待學生到轉入學校報到後,轉入學校通過學籍系統調取學生學籍電子檔案(學籍系統同時通知轉出學校)。
9.轉出學校按照與家長商定的方式,將學生的紙質學籍檔案轉出,並通知轉入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