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學師德16字
A. 在天津大學讀書是怎樣的一種體驗
17年來到天大,那時候校長還是鍾登華先生,如今自己也已經大二即將步入大三學年的學習生活,跟大家分享一下我的體驗。
在對教學培養上,學校一直鼓勵自主創新,建設發展雙一流高校,培養具有創新意識的人才。每年都會有豐富多樣的獎勵助學金,只要你能力出眾就能夠申請到獎學金。在天大里學校的人文關懷也做的特別好,每個學期會給同學們發放水果,舉辦水果節,家庭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助學貸款,助學金,同時還給大家提供了很多的勤工助學崗位發放勤工助學工資。
總之在天大生活了兩年,一直有種家的感覺,而我將繼續在這里學習生活成長,歡迎大家報考天大啊。
B. 天津大學附中是不是天天上學穿校服
需要穿校服的,還有早晚自習 天津大學附屬中學是天津大學和市教育局雙重領導的天津市首批重點中學。 天津大學附屬中學坐落於天津大學校園內,與天大教學區隔湖相望,湖堤與綠樹環繞,學習環境安逸、靜謐、 優美。學校擁有30%高級教師,30%取得研究生學歷的高素質的教師隊伍,具備大型多媒體教室、語音室等現代化教學基礎設施。學校以 創一流名校為宗旨,把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作為永恆主題,2003年取得高考100%上線,80%重點本科上線的驕人成績,特別是依託天 津大學這座百年高等學府的教學、科研氛圍,大力開展教學創新和青少年科技發明活動,極大激發了廣大學生的學習熱情和發明創造 的積極性,近三年來,曾69次參加中央電視台、天津電視台的青少年科技發明節目並獲獎,曾獲得百餘項全國、市、區及天津大學的 學科競賽和青少年科技發明獎。 天津大學附屬中學把與天津大學同步發展作為目標,努力培養具有科學的價值觀念、全新的知識能 力、健康的心理素質及文明的行為方式的21世紀復合型人才。建校40多年來,為全國名牌大學輸送了一批又一批優秀人才,曾獲得天津 市高考第一名的好成績,高考上線率100%,本科上線率達到80%,高考量化評估名列南開區第三名,連續多年來被南開區教委評定為「 高中教學質量優秀校」,被中國社會調查事務所,確認為「社會調查百優示範校」、「新世紀中國優秀學校」。 學校擁有雄厚的師資力量,教師來自全國各重點高等師范院校,師德高尚,業務精湛,年齡結構合理,其中在崗高級教師45人,學科帶頭人13人,研究生28人,教育碩士3人。 天大附中依託天津大學,具有其他學校無法比擬的良好辦學條件。語音室、電子備課教室、大型多媒體教室,達到我市一流水平。天大圖書館、體育場、學生食堂等為附中學生提供良好的學習環境和後勤服務。 天大附中在努力提高文化課教學質量的同時,注重學生全面素質的提高和特長能力的培養,積極開展國際交流,與美國休斯敦中學建立友好姊妹關系,從1997年開始,多次接待美國來訪學生、教師和家長共計300人左右。每學期聘請天大英、美外國專家教授聽力、口語,為學生 提供良好的英語學習機會。學校積極推行科技和藝術特色教育,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全國億利達杯發明獎」、「全國宋慶齡基金發明大賽」等活動中,有百餘項獲獎項目,被命名為「全國少年電子技師 三級考核培訓站」。天大附中合唱團在全國、天津市聲樂比賽中多次獲獎,被定為「全國童聲合唱訓練基地」。
C. 天津大學章程的章程內容
天津大學的前身為北洋大學,始建於1895年10月2日,是我國近代高等教育史上建校最早的高等學府。1951年9月,經國家高等教育院系調整,由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批准,定名天津大學。1959年,被中共中央確定為國家重點大學。2000年,被確定為國家「985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學。
自強首在儲才,儲才必先興學。學校以興學強國為辦學宗旨,窮究學理,作育人才,傳承文明,振興中華,塑造未來;以建設成為綜合性、研究型、開放式、國際化的世界一流大學為目標,努力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世界文明進步作出重要貢獻。 第一條為推進依法治校,完善現代大學制度,保障師生員工基本權益,促進學校科學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中文名稱為天津大學,簡稱天大;英文名稱為TianjinUniversity,縮寫為TJU。
第三條學校由國家舉辦,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主管,並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
學校具有事業單位法人資格,校長是法定代表人。
第四條學校法定住所為天津市南開區衛津路92號,設有衛津路校區、北洋園校區和濱海工業研究院校區。
學校網址是。
學校根據發展需要,經主管部門批准,可變更住所地,調整校區。
第五條學校的校訓是「實事求是」(英文為SeekingTruthfromFacts)。學校弘揚嚴謹治學的校風,秉承愛國奉獻的傳統。
第六條學校按照「形上形下、達材成德」的理念,致力於培養具有家國情懷、全球視野、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卓越人才。
第七條學校的主要教育形式是全日制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同時開展非學歷教育和培訓,提供終身教育服務。
學校依法頒發學歷證書,依法授予學士、碩士和博士學位。
第八條學校面向世界學術前沿和國家戰略需求,遵循人才培養規律,不斷調整優化學科結構,鞏固工學優勢,大力發展理學和人文社會科學,形成優勢突出、特色鮮明、交叉融合、協調發展的綜合性學科布局。
第九條學校實行中國共產黨天津大學委員會(以下簡稱學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推進教授治學、民主管理,建立健全師生參與、專家咨詢和集體決策相結合的機制。
第十條舉辦者為學校提供辦學經費,保障學校基本辦學條件,依法對學校辦學活動進行宏觀指導,按照有關規定任免學校主要負責人。
第十一條學校依法依規享有人才培養、科學研究、隊伍建設、內部管理、校園規劃建設等方面的辦學自主權,獨立承擔法律責任,不受任何組織和個人的非法干涉。
第十二條學校分立、合並、終止及更名應當徵求師生員工和校友意見,並報舉辦者批准。 第十三條學校堅持以人為本,以立德樹人為中心,進行教育教學、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文化傳承創新。
第十四條學校堅持「育人為本、質量第一」,按照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對學生進行綜合培養。
第十五條學校堅持聚焦國家重大戰略需求、聚焦世界科技發展前沿,崇尚科學,矢志創新,促進人才培養,推動學術進步、科技發展和成果轉化。
第十六條學校健全社會服務體系,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促進國家和區域發展,推動社會進步。
第十七條學校注重文化育人,持續提升師生的人文素養、審美情操和價值追求。學校弘揚「日新又新」的人文精神,堅持文化傳承創新,引領社會風尚,服務文化強國建設。 第十八條學生是指被天津大學依法錄取、取得入學資格,具有天津大學學籍的受教育者。
第十九條學生的基本權利:
(一)享有學習自由,按照學校培養方案、相關規定和程序可自主選擇專業、選修校內外課程;
(二)公平接受學校教育、使用學校公共教育資源,公平獲得各種獎勵和榮譽稱號;
(三)達到規定學業水平,獲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
(四)按照法律法規和學校規定,組織、參加學生自治組織和學生社團;
(五)參與學校管理,知悉學校改革、建設和發展情況,知悉涉及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
(六)對學校給予的處分或者處理表達異議,提出申訴;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二十條學生的基本義務:
(一)以學校人才培養目標為指引,修德踐行,勤奮學習,健康身心,全面發展;
(二)為人誠信友善,尊敬師長,團結同學;
(三)弘揚校譽,愛護教育設備、生活設施,維護學校利益;
(四)遵守學術規范,恪守學術道德;
(五)按規定繳納學費及有關費用;
(六)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二十一條學校對取得突出成績和為學校爭得榮譽的學生集體或個人進行表彰獎勵;對違紀學生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第二十二條學校建立學生權利保障機制,成立學生申訴委員會,維護學生合法權益。
學校鼓勵和支持學生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三條學校教職員工由教師、其他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等組成。
第二十四條學校建設師德高尚、潛心育人、業務精湛、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高水平師資隊伍。
第二十五條學校建立和完善現代大學人事管理制度,形成分類清晰、系統協調的崗位聘用制度、綜合培養制度、評價激勵及獎懲制度、薪酬保障制度、流轉退出制度等,激發教職員工的活力與創造力。
第二十六條教職員工的基本權利:
(一)教師享有學術自由,可自主選擇學術方向;
(二)公平獲得自身發展必需的工作、學習機會和條件,公平使用學校公共資源、享受福利待遇;
(三)獲得品德、能力和業績等方面的公正評價,公平獲得各種獎勵和榮譽稱號,就職務聘用、福利待遇、評優評獎、紀律處分等事項表達異議、提出申訴;
(四)知悉學校改革、建設和發展情況,知悉涉及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
(五)參與民主管理,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六)聘約規定的權利;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二十七條教職員工的基本義務:
(一)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
(二)為人師表,恪守忠誠不倦、業務精湛、摯愛學生、率先垂範的師德規范;
(三)教師應以興學強國為己任,主動聚焦國家重大戰略需求、聚焦世界科技發展前沿進行學術研究,為科教興國和文化強國作出應有貢獻;
(四)履行崗位職責;
(五)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維護學校聲譽和利益;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二十八條學校尊重和愛護人才,為教職員工工作和發展提供必要的條件和保障。
第二十九條學校建立教職員工權利保障機制,成立教職員工申訴委員會,維護教職員工合法權益。
教職員工可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工會、教授會和其他民主形式參與學校管理,監督學校工作,維護自身權益。 第三十條校友包括曾經在學校歷史沿革的各個階段學習、工作、進修的人員和獲得名譽學銜、榮譽學銜的人員等。
第三十一條校友既是學校辦學質量和人才培養質量的重要標志,又是學校教育質量的監督者、學校服務社會的中介者、學校事業發展的支持者、學校聲譽的傳播者,是學校的寶貴財富。
第三十二條校友對學校發展規劃、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學科建設等重大事項有知情權、建議權。學校為校友發展、建功立業、報效國家提供服務。
第三十三條學校設立校友總會,加強校友與母校以及校友之間的聯系,促進合作,凝聚力量,服務校友事業,助力學校發展。 第一節管理體制
第三十四條學校黨委統一領導學校工作,支持校長依法獨立負責地行使職權。
學校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相互協調制約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
第三十五條學校黨委在學校工作中發揮領導核心作用。其主要職責是:
(一)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領導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審議確定學校重要規章制度,討論決定學校改革發展穩定以及教學、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項;
(三)討論決定學校內部組織機構的設置及其負責人的人選;
(四)負責學校黨組織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和制度建設,維護學校安全穩定;
(五)領導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和學生代表大會;
(六)領導學校工會、共青團、科協、學生會等群眾組織和離退休工作;
(七)做好統一戰線工作,對學校民主黨派的基層組織實行政治領導,支持他們按照各自章程開展活動;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三十六條學校黨委全體會議由黨委書記或黨委書記委託其他黨委委員主持。
學校黨委全體會議閉會期間,由其常務委員會行使其職權。中國共產黨天津大學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學校黨委常委會)會議由黨委書記或黨委書記委託其他常務委員主持。
第三十七條學校黨委常委會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對學校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等事項進行決策。特別重大的事項,可提請學校黨委全體會議討論。
決策程序主要包括確定議題、調查研究、聽取意見、集體討論、會議決定等環節;特別重大的事項,在決策前應進行可行性論證和風險評估。決策後,應以適當方式公開,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督查督辦。
第三十八條校長全面負責學校教學、科學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其主要職權是:
(一)擬訂學校重要規章制度、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教學活動、科學研究、國際交流與合作和思想品德教育;
(三)擬訂內部行政組織機構的設置方案,推薦副校長人選,任免內部行政組織機構負責人;
(四)聘任與解聘教職員工,對學生進行學籍管理,對教職員工和學生實施獎勵或者處分;
(五)擬訂和執行年度經費預算方案,保護和管理學校資產,維護學校合法權益;
(六)對外代表學校;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九條校長主持校長辦公會,按照「集體研究、校長決定」的原則處理學校的教學、科學研究、行政管理等重要行政事務。
校長辦公會組成人員包括學校校長、副校長、校長助理、總會計師,列席人員包括校長辦公室主任、學校新聞發言人、監察室主任,也可根據議題內容安排其他人員列席。
第四十條中國共產黨天津大學紀律檢查委員會是學校的黨內監督機構,在學校黨委和上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的領導下,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學校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保障和促進學校事業健康發展。
第四十一條學校深化紀檢監察、審計監督機制,強化民主監督、信息公開,構建制度完善、權責明晰、系統全面、精準有力的監督體系,保障決策依法規范,執行高效到位。
第四十二條學校按照精簡、統一和效能的原則,根據事業發展需要和師生需求,設置教學科研、黨政管理、保障服務等內設機構。其職責和使命是:執行學校決策,為師生提供高效、優質服務,以服務創造價值。
根據工作需要,學校可成立各類委員會或領導小組,統籌開展相關工作。
第二節學術組織
第四十三條學校堅持教授治學,強化學術權力,保障學術自由。學校以天津大學學術委員會(以下簡稱學術委員會)為核心,不斷完善學術治理體系,提升學術治理能力。
第四十四條學術委員會是學校最高學術機構,統籌指導各級各類學術組織按照各自職權開展工作。
學術委員會可以就學科建設、教師聘任、教學指導、科學研究、學術道德等事項設立若干專門委員會。根據需要在學院(學部)設置學術分委員會,也可以委託基層學術組織承擔相應職責。
第四十五條學術委員會委員應具有高尚的學術品德、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廣泛的代表性。
學術委員會中擔任學校及職能部門黨政領導職務的委員,不超過委員總人數的1/4;不擔任黨政領導職務及院系主要負責人的專任教授,不少於委員總人數的1/2。
學術委員會委員的產生,應當經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薦、公開公正的遴選等方式產生候選人,由民主選舉等程序確定,充分反映基層學術組織和廣大教師的意見。
校長是當然委員,校長可提名委員候選人。
第四十六條學術委員會設主任1名,設副主任若干名,主任、副主任經學術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
第四十七條學術委員會委員由校長聘任。學術委員會委員實行任期制,任期一般可為4年,可連選連任,但連任最長不超過2屆。學術委員會每次換屆,連任的委員人數應不高於委員總數的2/3。
第四十八條學術委員會對學術事項具有咨詢、評定、審議和決策權,其主要職責是:
(一)審議學科、專業建設規劃;
(二)審議學位授予標准;
(三)審議科學研究規劃;
(四)審議教學科研成果評價標准;
(五)審議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標准;
(六)審議學術機構設置方案;
(七)審議其他學術組織的人員組成原則和議事規則;
(八)審議學術道德規范、學術爭議處理規則;
(九)評定引進人才、擬聘任或推薦人選的學術水平,審核批准名譽教授;
(十)受學校委託,對全局性重大發展規劃、國內外重大合作辦學項目等提供咨詢意見;
(十一)研究處理學術委員會章程規定或校長委託的其他學術事務。
凡屬學術委員會應當審議的重要事務,學校決策前須先提交學術委員會審議,或者由學校黨委常委會、校長辦公會委託學術委員會審議並決定。
第四十九條學校依法設立學位評定委員會,負責擬訂學位授予標准及規則,作出是否批准授予學士、碩士、博士學位的決定,通過授予名譽博士學位的提名,作出撤銷已授學位的決定,審議學位、研究生指導教師評聘考核等相關工作。
學位評定委員會成員依據法律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的有關規定聘任。
第五十條學校設立教學指導委員會(或專門委員會),負責對教學工作進行指導、研究、咨詢和督導。
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應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豐富的教學經驗。
第五十一條學校設立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委員會(或專門委員會),負責評議、審定專業技術人員是否符合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條件,確定其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第三節民主管理制度
第五十二條學校堅持民主管理,建立民主協商機制,支持和保障師生員工參與學校決策、執行和監督,依靠師生員工推動事業發展。
學校討論決定校內分配實施方案、聘任考核辦法等直接涉及全校教職員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必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討論決定學生培養總體方案、學位授予辦法等直接涉及全校學生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必須聽取學生代表大會的意見。
校長每年向教職工代表大會、學生代表大會匯報學校工作。
第五十三條教職工代表大會是全校教職員工依法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基本形式。其主要職權是:
(一)聽取學校章程的制定和修訂情況報告,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
(二)聽取學校發展規劃、教職工隊伍建設、教育教學改革、校園建設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問題解決方案的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聽取學校年度工作、財務工作、工會工作報告以及其他專項工作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討論通過學校提出的與教職工利益直接相關的福利、校內分配實施方案以及相應的教職工聘任、考核、獎懲辦法;
(五)審議學校上一屆(次)教職工代表大會提案的辦理情況報告;
(六)按照有關工作規定和安排評議學校領導幹部;
(七)通過多種方式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監督學校章程、規章制度和決策的落實,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八)討論學校提出的其他事項。
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中選舉產生執行委員會。教職工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可授權執行委員會代行其職。
學校可在院級單位建立院級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或教職工大會制度。
第五十四條學生代表大會是全校學生行使民主權利、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基本形式,是學校聯系學生的重要橋梁紐帶。其主要職權是:
(一)團結和引導學生提高思想道德修養,刻苦學習科學文化知識,不斷提高身心健康水平,積極投身社會實踐,努力成長成才;
(二)弘揚良好的校風、學風,倡導昂揚向上的精神風貌,營造多元文化交融互動的校園文化氛圍;
(三)代表全體學生參與涉及學生的學校事務民主管理,聽取學校工作報告,討論學生培養總體方案、學位授予辦法、學生獎懲辦法、獎學金評定方案等涉及全校學生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提出意見和建議,維護學生的正當權益;
(四)倡導和鼓勵學生進行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協助學校解決學生在學習生活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
(五)制定、修訂學生會章程,審議學生會工作報告。
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學生委員會,在學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代表全體學生行使前款職權。
第四節咨詢監督組織
第五十五條學校建立健全咨詢機制和監督機制,促進科學決策和民主管理,提升辦學水平。
第五十六條學校設立理事會,作為面向社會開放式辦學的咨詢監督機構。
理事會參與學校重大事項的咨詢審議,監督學校辦學質量,促進學校科學民主決策;推動學校與社會的協同合作,促進學校提升辦學水平;通過各種方式爭取辦學資源,支持學校事業發展。
理事會由政府、學校、校友、企業、社會知名人士、理事單位、師生等方面代表組成。
學校黨委書記和校長是理事會的當然成員。
第五十七條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作為招生錄取工作的咨詢監督機構。
招生委員會聽取學校年度招生錄取工作情況報告,就招生簡章、招生計劃、招生方案、錄取原則等提供咨詢意見和建議,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監督。
招生委員會由學校領導、教師、學生和校友等有關方面代表組成。
第五節教學科研機構
第五十八條學院是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和文化傳承創新的具體組織實施單位。
學校根據事業發展需要設立、變更、合並或撤銷學院。
學校可根據學科交叉集成、資源配置或體制機制改革需要成立學部。
第五十九條學院根據學校的規劃、規定或授權,享有以下職權:
(一)制定學院發展規劃、學科建設計劃、師資隊伍建設計劃、課程建設和教學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開展教學、科學研究、國際交流與合作、社會服務等活動和思想品德教育;
(三)設置內部機構,制定內部工作規則和辦法;
(四)負責學院教職員工的聘用、管理和考核,負責學院學生的教育和管理;
(五)管理使用學校核撥的辦學經費和資產;
(六)學校賦予的其他職權。
第六十條黨政聯席會是學院的決策機構,學院通過黨政聯席會討論和決定本單位的重要事項。黨政聯席會一般由院長主持。
第六十一條院長是學院的主要行政負責人,在學校領導下,全面負責學院的學科建設、教學科研、隊伍建設、行政管理、對外交流與合作等工作,每年向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工作。
第六十二條院級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按照《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的規定開展工作,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發揮保證監督作用。
第六十三條學院堅持教授治學,依法保障學術自由,成立院級學術委員會,結合實際形成系統完整的學術組織體系,就教師聘任、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教學指導、學科建設等學術事務發揮咨詢、評定、審議作用。
第六十四條依託學校建設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中心等按照各自章程或有關規定承擔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國際交流與合作、社會服務等任務。
第六十五條學校根據學科發展規劃或重大研究任務需要,可設立交叉學科研究中心或直屬科研機構,統籌組織科學研究等工作。 第六十六條學校堅持勤儉辦學,辦學經費優先用於人才培養,優先滿足教學需要。
第六十七條學校經費來源以財政撥款為主、其他多種渠道籌措辦學經費為輔,來源形式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社會捐贈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六十八條學校健全財務預算、績效管理、經濟責任、信息公開等制度,保障資金安全、高效運行。
第六十九條學校財務管理工作堅持「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根據各單位實際情況分別實行「一級核算、二級管理」「二級核算、二級管理」或「獨立核算」的管理體制。
第七十條學校對佔有、使用的國有資產依法進行管理和使用。學校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優化資源配置,提高資源使用效益。
學校附屬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營性單位,對佔有、使用的學校資產負有保值增值義務。
第七十一條學校保護並合理利用校名、校譽和校有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
第七十二條學校統籌校內外資源,完善後勤保障體系,為師生員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提供高質量的後勤服務。
第七十三條學校科學進行校園規劃和建設,合理定位校區功能,注重保護歷史風貌建築,不斷改善基礎設施條件和校園環境,為教學、科研及改革發展提供支撐。 第七十四條學校重視外部關系,廣泛開展國內外交流與合作,不斷適應、服務、引領社會發展。
第七十五條學校設立教育發展基金會,拓展經費來源,爭取校友和社會各界的捐贈與資助,助力事業發展。
學校本著節儉高效的原則使用捐贈,保證捐贈目的實現。
第七十六條學校可與政府、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行業、企業、公民個人等進行交流與合作,共同開展人才培養、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等活動;也可共同設立合作辦學機構,建立聯合研究中心、研究院、實驗室等機構。
第七十七條學校堅持信息公開,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七十八條學校校慶日為每年公歷10月2日。
第七十九條學校校徽為圓形。校徽中間為盾形主體,主體上部為篆書「北洋」,底部為數字「1895」。盾形外側為「TIANJINUNIVERSITY(PEIYANGUNIVERSITY)」和「天津大學」均勻排列。校徽邊沿為51個齒狀修飾。
第八十條學校校色為「北洋藍」。
第八十一條學校校旗為長方形,長寬比為3∶2,「北洋藍」色。中間上為白色校徽,下為白色「天津大學」及「TianjinUniversity」字樣。
第八十二條學校沿用1935年9月23日確立的校歌,詞作者廖輔叔、曲作者蕭友梅。歌詞內容為:「花堤藹藹,北運滔滔,巍巍學府北洋高。悠長稱歷史,建設為同胞。不從紙上逞空談,要實地把中華改造。窮學理,振科工,重實驗,薄雕蟲。望前驅之英華卓犖,應後起之努力追蹤;念過去之艱難締造,願一心一德共揚校譽於無窮。」 第八十三條學校章程的制定和修改需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校長辦公會討論通過,由學校黨委會討論審定,並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核准。
依據上位法變更而對章程進行的修改,由學校黨委常委會討論通過後生效實施。
第八十四條本章程由學校黨委負責解釋。
第八十五條本章程自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核准之日起生效實施。學校原有規章制度內容與本章程規定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准。
D. 天津大學的歷史沿革
天津大學的前身是北洋大學,始建於1895年10月2日,是中國第一所現代大學。
1895年10月2日,光緒皇帝御筆欽准,成立天津北洋西學學堂,盛宣懷任首任督辦,校址在天津北運河畔大營門博文書院舊址。
1896年北洋西學學堂正式更名為北洋大學堂,是中國第一所命名為「大學堂」的高等學校。
1899年,天津北洋大學堂的第一屆學員畢業。1900年元月,學堂頒發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張大學文憑。
1900年八國聯軍入侵津京,學堂校舍為敵兵所霸佔,設備、文檔案卷遭毀壞,學校被迫停辦。
1903年4月,學堂遷至天津西沽武庫(今河北工業大學紅橋校區東院),正式復課。
1912年1月北洋大學堂改名為北洋大學校,直屬教育部,1913年又改稱國立北洋大學。
1920年國民政府教育部對北洋大學與北京大學進行科系調整,北洋大學改為專辦工科,法科移並北京大學,北京大學工科移並北洋大學。從此,北洋大學進入專辦工科時代。
1929年,北洋大學改為國立北洋工學院。
1937年7月7日,日本侵略軍發動全面侵華戰爭。7月30日,天津淪陷。北洋工學院被迫西遷,合組西安臨時大學。
1938年,西安臨時大學遷校漢中,改稱西北聯合大學,後合組為西北工學院。
1942年,國立英士大學工學院獨立為「國立北洋工學院」。
1944年,北洋工學院西京分院建立。
1946年5月,北洋大學在天津西沽原址復校。
1951年,北洋大學與河北工學院合並,定名為天津大學。
1959年,天津大學被定為國家首批16所重點大學之一。
1986年,天津大學在全國首倡「綜合性、研究型、開放式」的辦學方向。
1997年,天津大學被列為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院校。
2000年12月,天津大學被列入了國家「985工程」一期重點建設院校。
(4)天津大學師德16字擴展閱讀:
天津大學校訓為「實事求是」,由建校初期北洋大學原校長、著名法學家趙天麟首倡。趙天麟任校長期間(1914-1920)總結北洋大學辦學經驗,概括出「實事求是」四個字,以之教導學生,遂成為校訓。
天津大學在繼承這一優良校訓的基礎上賦予了新的內涵,即辦事求學,要從實際出發,注重實效,誠實守信,並注重求索真相,開拓創新,把握規律。天津大學繼承了北洋大學的優良校風和學風,恪守「實事求是」的校訓。
《天津大學校歌》,又稱北洋大學校歌,誕生於1935年,為紀念中國近代第一所大學,北洋大學建校40周年而譜寫。校歌作者蕭友梅、廖輔叔。校歌總結了北洋大學興學育人、實業救國的歷程,激發北洋學子的責任感與使命感,體現了學校的辦學精神與優良傳統。
歌詞為:
花堤藹藹,北運滔滔,巍巍學府北洋高。
悠長稱歷史,建設為同胞。
不從紙上呈空談, 要實地把中華改造。
窮學理,振科工,重實驗,薄雕蟲。
望前驅之英華卓犖,應後起之努力追蹤。
念過去之艱難締造,願一心一德共揚校譽於無窮。
E. 「天津大學」為什麼字體
這幾個字體的字體在常見的字體庫中是找不到的,具體來源我也不清楚搜了一下,有人說是毛主席字體摘選的如果你要用的話,建議你做成圖片,然後再使用。
F. 如何看待清華大學、天津大學同登熱搜榜
近期的高校真“長臉”,幾天內竟然有兩所頂尖高校同登熱搜榜,我們先來看看是哪兩所吧!
清華大學——學姐唐靖污衊學弟“性騷擾”
高校論文造假的事件並非天津大學一家獨有,之前也有大學教授被曝光論文曝光。
寫在最後
近些年來,我們的教育問題不斷,從學生到老師無一例外,從三流學校到一流大學無一倖免,我們的教育到底怎麼了?教授學術不正師德不端,學生素質低下,愛國教育缺失等等各種各樣的問題不斷暴露。雖然在國家大力的提倡素質教育,但“素質”二字依然捉襟見肘,在應試教育與素質教育的“矛與盾”的戰斗中,素質教育想要取得一定的成果,道路還很漫長。
對於清華學姐,你怎麼看?歡迎各位留言吐槽!
(圖片均源於網路,如有侵權請告知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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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天津大學求是亭的16字是什麼
答: 天津大學求是亭的16字是什麼
不太清楚
如有疑問
請繼續追問
H. 天津大學仁愛學院,我有問題。。快
大一抄新生官方不允許帶襲.不過帶了也沒什麼問題.只是不要到處炫耀.別弄得老師不得不管就行.咱們雖不同學院.不過這方面要求應該沒有區別.
2來.據我的動畫專業同學說.教的老師有的很不錯.有的很一般.敷衍的也有.不過,畢竟是大學了.老師不可能像高中一樣天天圍著學生轉.學業全靠自己的主動和努力.
第三個問題由於我非美術專業.不好多發表言論.不過聽我動畫專業的同學說還算可以.學習氣氛不是特別濃.其實別的專業也差不多這樣.總之,大一一定要控制住自己.不要因為環境寬松而貪玩.這就行了.
專業雖不同.真實情況可能有些偏差.並非沖分.同為北洋學子.只想幫點小忙.
I. 任寶平的師德高尚
任寶平同志工作十幾年如一日,兢兢業業,任勞任怨。他說:「能夠從事音樂教學,能夠投身藝術教育,是我工作和生活中最快樂的事。」二十五年來,他從普通的藝術教師,到合唱指揮,到學校藝術教育領頭人,走出了一條艱辛的創業之路。而在艱難困苦中,在奔波勞碌中,他始終與音樂相撫,以付出為樂,以事業修身,在工作中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他通過欣賞優秀的音樂作品,通過參加高品位的藝術活動,培養大學生團隊合作意識和奉獻精神。他注重與同事互相幫助和對學生的言傳身教,培養出一大批優秀的藝術骨乾和學生幹部。他們當中有學有所長在工作崗位上成績突出的年輕骨幹,有學業優異繼續深造的青年學者。
他以熱愛學生的品格贏得了無數學生的愛戴,學生都尊敬地稱他為「父親」。他以崇高的師德風范將北洋藝術團營造成音樂愛好者的精神家園和天津大學遞往世界的一張「名片」。
任寶平同志通過25年的創業實踐為天津大學的藝術教育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這證明了該校長期堅持的育人理念促成了任寶平同志這樣有創新精神的人干成了創新的事業,同時天津大學的舞台也成就了任寶平同志的藝術理想,幫助任寶平同志實現了他的精彩人生。
附件二:
任寶平同志個人材料
一、 基本情況
任寶平:男,1951年5月15日生,副研究館員,天津大學藝術教育中心主任。簡歷如下:
1983年調入天津大學,1984年4月起在校團委擔任文藝幹部;
1985年4月任天津大學團委文藝部長;
1986年評中級職稱;
1995年4月評為副研究館員(副高級)。
2000年4月至今擔任天津大學藝術教育中心主任。
二、 任職情況及社會兼職
任寶平同志在全國學術組織及社會團體擔任的職務
1、 中國高等教育學會音樂教育專業委員會副理事長(2006年)
2、 中國合唱協會常務理事、合唱指揮委員會副主任(2008年4月)
3、 中國高等教育學會音樂教育專業委員會學校交響樂工作委員會主任
4、 中國高等教育學會音樂教育專業委員會學校合唱工作委員會常務副主任
5、 中國第二炮兵政治部藝術指導兼合唱指揮
6、 擔任2007世界合唱聯盟[1]世界合唱指揮研修營唯一中方主講教授
7、 中國音樂學院合唱指揮專業碩士答辯導師
8、 擔任浙江省、安徽省、廣東省、天津市等省市合唱節評委
9、 美國MCI文化交流中心大中華區藝術顧問
10、 滁州師范學院音樂系特聘教授
11、 連任第一屆、第二屆、第三屆西安國際青少年管樂藝術節評委(高校中只有兩人)
12、 珠海老幹部合唱團常任指揮
13、 天津音樂創作研究會常務理事
14、 天津廣播電視台合唱團藝術總監與常任指揮
15、 天津北洋之友藝術家合唱團藝術總監與常任指揮
16、 擔任過天津市青年歌手大賽評委、天津市中小學合唱比賽評委及其他各種賽事的評委
17、 擔任天津市總工會大型晚會的總策劃及晚會合唱指揮
18、 擔任天津市教委歷屆教師節大型晚會策劃與指揮
19、 擔任天津市「海河之春」等多個大型文藝晚會的主策劃人
20、 北京朝陽區教師合唱團常任合唱專家指揮
21、 韓國三星集團藝術顧問
22、 奧地利奧中文化交流中心藝術顧問
23、 天津學生聯合助學基金會理事兼藝術總監
24、 天津大學教師合唱團常任指揮
25、 天津大學北洋藝術團藝術總監與合唱團常任指揮
26、 天津大學100年校慶、110年校慶等學校大型活動的藝術總監及主策劃人
J. 天津大學的校訓是什麼
天津大學校訓為「實事求是」。
天津大學校訓由建校初期北洋大學原校長、著名法學家趙天麟首倡。趙天麟任校長期間(1914-1920)總結北洋大學辦學經驗,概括出「實事求是」四個字,以之教導學生,遂成為校訓。
「實事求是」一詞出於《漢書·河間獻王劉德傳》,文中說劉德「修古好學,實事求是」。趙天麟以這四個字首倡於北洋大學。以實事求是的精神,對待科學技術知識,端正學風。趙天麟堅持嚴字當頭,以講求高質量為教學目標。
天津大學在繼承這一優良校訓的基礎上賦予了新的內涵,即辦事求學,要從實際出發,注重實效,誠實守信,並注重求索真相,開拓創新,把握規律。天津大學繼承了北洋大學的優良校風和學風,恪守「實事求是」的校訓。
(10)天津大學師德16字擴展閱讀
一、學科建設
在學科建設上,天津大學形成了以工為主、理工結合,經、管、文、法、教育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學科布局。學校設有工學、理學、管理學、教育學、經濟學、醫學、文學、法學、哲學、藝術學等學科門類。
擁有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7個(覆蓋21個二級學科),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8個,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培育)學科2個,天津市重點學科27個。2018年5月,獲准開展學位授權自主審核。
二、校園環境
天津大學環境優美,擁有青年湖、敬業湖、友誼湖、愛晚湖四個大型湖泊,北洋廣場等三個休閑廣場,花團錦簇,是典型的花園式校園;擁有26座教學樓,兩個國際標準的綠茵足球場,國際標準的游泳館以及嶄新的大型體育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