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工性質
我認為大學生暑抄期工最適合的做的就是「短期促銷」原因如下: 第一、此工作門檻低,需求量大且工資可觀,同時原意招收短期工作者。任何專業的大學生均可勝任此工作,因為這樣的工作一般都是各單位的在暑假期間因為促銷活動的短期需要,所以不會對「至少工作多長時間」做具體要求,由於是拿基本工資加提成,所以如果推銷能力強的話,收入還是不錯的。 第二、此工作對大學生能夠在畢業後更快,更好的適應社會能夠起到很好的鍛煉作用。因為不管大學生將來從事什麼行業,做什麼工作,「與人交往的能力」和「溝通能力」「識人」和「辨人」能力都是必須的,而短期促銷的工作性質,主要是通過合理的溝通推銷「目標產品」那麼對於在校大學生進入社會的「與人交往」和「溝通能力」都能起到很到的鍛煉作用。同時能夠接觸各色人等,對將來進入社會的「識人」,「辨人」也具有鍛煉價值。同時「推銷目標產品」也是對自我的一種推銷,如何能夠讓目標群體對親近自己,認可自己,相信你所說的話,這樣是一張技巧和能力的體現,短期促銷同樣可以鍛煉此能力。
⑵ 工作性質
根據不同的角度和標准,工作大致有以下幾種分類:
1、按照腦力和體力標准,工作可分為腦力工作和體力工作。前者主要是運用智力完成工作內容的工作,包括組織管理性工作和業務實施性工作。組織管理性工作具體包含組織、領導、管理單位人事、財務等內容,一般都是具有職權性質的工作;業務實施性工作則是不負責組織管理而是根據崗位職責要求,憑借專業技能或智力完成其崗位工作任務的工作。如科研人員的研究工作、教學人員的教學工作、醫務工作人員的醫療診斷和治療工作等都屬於業務實施性的腦力工作。
體力工作是以體力勞動為主,運用體力來完成工作內容的工作。在實踐中主要是那些直接從事生產勞動和服務的工作。[4]如從事生產線上的裝配工等。當然,有些工作的特點可能表現的沒有這么明顯,而是腦力和體力兼具。
2、以是否擔任領導職務為標准,工作可分為領導工作和非領導工作。前者主要是指擔任一定的官銜、官職的人員,在其領導職務的范圍內享有管理、調配、處理、處置財產等職權。包括組織、管理、協調、指揮、決策以及主管等領導工作。後者是指沒有領導職位或不處於領導崗位上的工作人員,由於其工作性質而享有對財產的管理、處理或處置權,包括具體保管、支取、領取和經手財產的工作。
3、按是否以財產或者主要涉及財產作為工作內容為標准進行分類,可分為直接以財產作為內容或對象的工作和不直接以財產為工作內容或對象的工作。通常,單位主管領導、財務人員等所從事的工作為前者;後者是指其工作本身不是以財產的經營、管理或者保管等為內容,但是由於履行工作職責而臨時對財產予以保管、使用、處置等。
工作性質
⑶ 暑期工是什麼性質的
兼職啊,現在很少有人肯要短期工。人家還要培訓什麼的,你干一個月就走了人家會要嗎?
⑷ 實習生和暑假工有什麼區別
見習與實習的區別有:
1.對象的不同。實習的對象是畢業之前的學生,而見習的對象則是畢業離校之後沒找到工作的畢業生。
2.單位性質不同。實習是在校學生找有實習崗位的公司實習工作;而見習是由各級政府有關部門組織的,針對當地離校後未就業的畢業生,安排的到企事業單位實踐訓練扶持政策。
3.見習與實習不一樣的還有:見習制度是國家對大學畢業生分配派遣到用人單位的一種實習、考核制度,適用於企事業單位。而實習可以說適用於所有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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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暑假工算不算童工,怎麼處罰
一、暑假工算不算童工,怎麼處罰?
多大年齡不算童工,《未成年人保護法》及有關法規的規定,童工是指未滿十六周歲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周歲的人。設定童工的年齡界限是依據公民的行為能為的不同情形,《民法通則》第十一條規定18周歲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才是成年人。18周歲以下的均是屬於未成年人。但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人,能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所以,法律上設定童工為不滿16周歲的用工。任何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如果招用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從事勞動的,是招用童 工性質,屬於違法行為。這是國家法律對低齡未成年人的重點保護措施。
非法使用童工怎樣判決處罰?
1、非法使用童工的判決之罰款處罰
對違反《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個人,罰款標准如下:
(一)使用童工從事營利性生產勞動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罰款600~1200元。
(二)使用童工從事家庭服務性勞動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罰款300~600元。
(三)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允許少年、兒童做童工,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罰款300~600元。
(四)為未滿十六周歲的少年、兒童介紹職業的,每介紹一名童工,罰款600~1200元。
第四條對違反《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單位,罰款標准如下:
(一)對單位使用童工的,根據國務院《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規定,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具體罰款標准。
(二)職業介紹機構以及其他單位為未滿十六周歲的少年、兒童介紹職業的,每介紹一名童工,罰款1500~3000元。
(三)為未滿十六周歲的少年、兒童做童工出具假證明的,罰款1500~3000元。
第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在原罰款標准基礎上再加重罰款三倍:
(一)數次(兩次及其以上,下同)使用童工的;
(二)長期(三個月及其以上)使用或者使用多名(三名及其以上,下同)童工的;
(三)數次介紹或者一次介紹多名童工的;
(四)數次為童工出具假證明的。
國家在對待用人單位使用童工的問題上做出了相應的法律規定。並且在面對暑假工算不算童工這樣的問題時,主要還是根據法律規定的內容進行評價。只要用人單位或者企業招收的員工年齡在16周歲以下就是使用童工的行為,就要受到我國法律的懲罰。所以我們的用人單位要加強對這方面內容的理解。
⑹ 暑假工和實習生有什麼本質區別
暑期工應該是臨時性的。沒有簽訂合同就不好說了。不過如果薪水不合理,還是可以通過當地勞動局和自己所在學校的相關部門調解的。
⑺ 童工與暑期工有什麼區別
童工主要是指年齡低於法定的6歲以下,在企業長期從事勞動與工作的未成年人。暑期工主要是企業去學習招收的暑期短期實習的學生,年齡一般也需要滿16歲才行。
區別在與童工是不合法的招工,而暑期工一般是學生的身份去企業工作一個暑假不是長期固定工作,有的是學生安排也有自行應聘的。
⑻ 工作性質是什麼
工作性質根據不同的角度和標准,大致有以下幾種分類:
1、按照腦力和體力標准,工作可分為腦力工作和體力工作。前者主要是運用智力完成工作內容的工作,包括組織管理性工作和業務實施性工作。組織管理性工作具體包含組織、領導、管理單位人事、財務等內容,一般都是具有職權性質的工作;業務實施性工作則是不負責組織管理而是根據崗位職責要求,憑借專業技能或智力完成其崗位工作任務的工作。如科研人員的研究工作、教學人員的教學工作、醫務工作人員的醫療診斷和治療工作等都屬於業務實施性的腦力工作。體力工作是以體力勞動為主,運用體力來完成工作內容的工作。在實踐中主要是那些直接從事生產勞動和服務的工作。如從事生產線上的裝配工等。當然,有些工作的特點可能表現的沒有這么明顯,而是腦力和體力兼具。
2、以是否擔任領導職務為標准,工作可分為領導工作和非領導工作。前者主要是指擔任一定的官銜、官職的人員,在其領導職務的范圍內享有管理、調配、處理、處置財產等職權。包括組織、管理、協調、指揮、決策以及主管等領導工作。後者是指沒有領導職位或不處於領導崗位上的工作人員,由於其工作性質而享有對財產的管理、處理或處置權,包括具體保管、支取、領取和經手財產的工作。
3、按是否以財產或者主要涉及財產作為工作內容為標准進行分類,可分為直接以財產作為內容或對象的工作和不直接以財產為工作內容或對象的工作。通常,單位主管領導、財務人員等所從事的工作為前者;後者是指其工作本身不是以財產的經營、管理或者保管等為內容,但是由於履行工作職責而臨時對財產予以保管、使用、處置等。
⑼ 全職、兼職、暑假工的區別
一、全職、兼職、暑假工的區別是:兼職從事的工作是兩種及兩種以上;全職回一般只從事一種工作;答暑期工可以是全職,也可以是兼職,但是其工作期限只限於暑期,一般為兩個月左右。
二、定義:
1、兼職:是指在不脫離本職工作的情況下,利用業余時間從事第二職業;
2、暑期工:是指在暑假期間從事某種工作的,一般學生居多;
3、全職:專門擔任某種職務的,與 「兼職」是相反的。
大學生一般可以利用暑假作暑期工,開學後再去上學。一般可以選擇去餐飲業的服務員、商場超市的銷售員導購員、高中生或初中生的家庭教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