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師德六嚴禁
一、愛國守法。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自覺遵守教育法律法規,依法履行教師職責權利。不得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言行。
二、愛崗敬業。忠誠於人民教育事業,志存高遠,勤懇敬業,甘為人梯,樂於奉獻。對工作高度負責,認真備課上課,認真批改作業,認真輔導學生。不得敷衍塞責。
三、關愛學生。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平等公正對待學生。對學生嚴慈相濟,做學生良師益友。保護學生安全,關心學生健康,維護學生權益。不諷刺、挖苦、歧視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四、教書育人。遵循教育規律,實施素質教育。循循善誘,誨人不倦,因材施教。培養學生良好品行,激發學生創新精神,促進學生全面發展。不以分數作為評價學生的唯一標准。
五、為人師表。堅守高尚情操,知榮明恥,嚴於律己,以身作則。衣著得體,語言規范,舉止文明。關心集體,團結協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長。作風正派,廉潔奉公。自覺抵制有償家教,不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
六、終身學習。崇尚科學精神,樹立終身學習理念,拓寬知識視野,更新知識結構。潛心鑽研業務,勇於探索創新,不斷提高專業素養和教育教學水平
⑵ 教師師德規范內容是什麼
教師道德規范是對一定社會教育制度和教育活動中倫理關系的概括和總結,又是評判教師行為的道德准則。它體現了社會對教師職業行為的約束作用。教師必須遵循的師德規范主要有:
(1)志存高遠,愛國敬業。這是師德的根本原則。要求教師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愛本職工作,忠誠於人民的教育事業,並以自己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崇高的理想信念教育引導學生。
(2)教書育人,為人師表。教師要既當傳授知識的「經師」,更要做善於育人的「人師」,堅持教書與育人相結合,言教與身教相結合。教師的一言一行都應當成為學生的表率,「學為人師,行為世范」,應該為所有教師的座右銘。
(3)熱愛學生,誨人不倦。愛是師德教育的基礎和核心。教師要熱愛學生,關心學生,建立民主,平等,親密的師生關系,做學生的良師益友;樹立科學的發展觀,教育觀,人才觀,質量觀,全面促進學生的成長。
(4)嚴謹篤學,開拓創新。教師作為教育者,自身必須不斷進步,成為熱愛學習,善於學習和終身學習的楷模,始終堅持求真務實,勇於創新,嚴謹自律的治學態度,不斷增強自身的業務水平和教學能力,並以良好的學識學風啟發和影響學生。
(5)關心集體,團結協作。教師要強化大局意識和團結協作精神,維護學校的整體利益與榮譽,加強同行之間的交流與協作,彼此取長補短,攜手共進。
⑶ 新時期教師職業道德六條是什麼
維護學生權益 樹立終身學習理念
新修訂《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公布
《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2008年修訂)》9月3日公布。為全面提高中小學教師隊伍的師德素質和專業水平,在廣侍橘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教育部和中國科教文衛體工會全國委員會對1997年的《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進行了修訂。
新修訂的《規范》有6條,分別為愛國守法、愛崗敬業、關愛學生、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和終身學習。《規范》提出了教師要維護學生權益,不諷刺、挖苦、歧視學生;不以分數作為評價學生的唯一標准;自覺抵制有償家教;樹立終身學習理念等內容。
教育部指出,在新形勢下修訂並重新印發《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對於激勵和引導廣大教師向全國教育系統的模範教師,特別是向抗震救災英模教師學習,樹立崇高的職業理想,自覺規范思想行為和職業行為,做讓人民滿意的教師,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規范》對教師的職業道德起指導作用,是調節教師與學生、教師與學校、教師與國家、教師與社會相互關系的基本行為准則。《規范》不是對教師的全部道德行為和教育教學工作的要求,不能取代學校的其他各項規章制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在學習貫徹時應注意和教育法規的學習結合進行。
教育部要求,要充分認識新時期加強教師職業道德建設的重要意義,全面准確地理解新修訂的《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的基本內容並認真做好新修訂的道德規范的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工作。
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 (2008年修訂)
一、愛國守法。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全面貫徹國家教育衫擾方針,自覺遵守教育法律法規,依法履行教師職責權利。或談旦不得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言行。
二、愛崗敬業。忠誠於人民教育事業,志存高遠,勤懇敬業,甘為人梯,樂於奉獻。對工作高度負責,認真備課上課,認真批改作業,認真輔導學生。不得敷衍塞責。
三、關愛學生。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平等公正對待學生。對學生嚴慈相濟,做學生良師益友。保護學生安全,關心學生健康,維護學生權益。不諷刺、挖苦、歧視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四、教書育人。遵循教育規律,實施素質教育。循循善誘,誨人不倦,因材施教。培養學生良好品行,激發學生創新精神,促進學生全面發展。不以分數作為評價學生的唯一標准。
五、為人師表。堅守高尚情操,知榮明恥,嚴於律己,以身作則。衣著得體,語言規范,舉止文明。關心集體,團結協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長。作風正派,廉潔奉公。自覺抵制有償家教,不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
六、終身學習。崇尚科學精神,樹立終身學習理念,拓寬知識視野,更新知識結構。潛心鑽研業務,勇於探索創新,不斷提高專業素養和教育教學水平。
⑷ 師德六大要求是什麼_
師德六大要求、標准復:
1,愛國守法。熱制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自覺遵守教育法律法規,依法履行教師職責權利。不得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言行。
2,愛崗敬業。忠誠於人民教育事業,志存高遠,勤懇敬業,甘為人梯,樂於奉獻。對工作高度負責,認真備課上課,認真批改作業,認真輔導學生。不得敷衍塞責。
3,關愛學生。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平等公正對待學生。對學生嚴慈相濟,做學生良師益友。保護學生安全,關心學生健康,維護學生權益。不諷刺、挖苦、歧視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4,教書育人。遵循教育規律,實施素質教育。循循善誘,誨人不倦,因材施教。培養學生良好品行,激發學生創新精神,促進學生全面發展。不以分數作為評價學生的唯一標准。
5,為人師表。堅守高尚情操,知榮明恥,嚴於律己,以身作則。衣著得體,語言規范,舉止文明。關心集體,團結協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長。作風正派,廉潔奉公。自覺抵制有償家教,不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
6,終身學習。崇尚科學精神,樹立終身學習理念,拓寬知識視野,更新知識結構。潛心鑽研業務,勇於探索創新,不斷提高專業素養和教育教學水平。
⑸ 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有哪些具體規定
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
一、依法執教。學習和宣傳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同志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自覺遵守《教師法》等法律法規,在教育教學中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言行。
二、愛崗敬業。熱愛教育、熱愛學校,盡職盡責、教書育人,注意培養學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認真備課上課,認真批改作業,不敷衍塞責,不傳播有害學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三、熱愛學生。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對待學生。對學生嚴格要求,耐心教導,不諷刺、挖苦、歧視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保護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全面、主動、健康發展。
四、嚴謹治學。樹立優良學風,刻苦鑽研業務,不斷學習新知識,探索教育教學規律,改進教育教學方法,提高教育、教學和科研水平。
五、團結協作。謙虛謹慎、尊重同志,相互學習、相互幫助,維護其他教師在學生中的威信。關心集體,維護學校榮譽,共創文明校風。
六、尊重家長。主動與學生家長聯系,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取得支持與配合。積極宣傳科學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訓斥、指責學生家長。
七、廉潔從教。堅守高尚情操,發揚奉獻精神,自覺抵制社會不良風氣影響。不利用職責之便謀取私利。
八、為人師表。模範遵守社會公德,衣著整潔得體,語言規范健康,舉止文明禮貌,嚴於律己,作風正派,以身作則,注重身教。
(5)教師師德六嚴禁擴展閱讀:
教師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教師法》第七條對教師的基本權利作了明確的規定,共有六個方面:
(一) 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二) 從事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三) 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學業成績;
(四) 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帶薪休假;
(五) 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六) 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2、義務
《教師法》第八條對教師義務作了規定,共有六個方面:
(一) 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二) 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 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四) 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五)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六) 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業務水平。
⑹ 新時期教師職業道德六條是什麼
維護學生權益 樹立終身學習理念
新修訂《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公布
《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2008年修訂)》9月3日公布。為全面提高中小學教師隊伍的師德素質和專業水平,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教育部和中國科教文衛體工會全國委員會對1997年的《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進行了修訂。
新修訂的《規范》有6條,分別為愛國守法、愛崗敬業、關愛學生、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和終身學習。《規范》提出了教師要維護學生權益,不諷刺、挖苦、歧視學生;不以分數作為評價學生的唯一標准;自覺抵制有償家教;樹立終身學習理念等內容。
教育部指出,在新形勢下修訂並重新印發《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對於激勵和引導廣大教師向全國教育系統的模範教師,特別是向抗震救災英模教師學習,樹立崇高的職業理想,自覺規范思想行為和職業行為,做讓人民滿意的教師,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規范》對教師的職業道德起指導作用,是調節教師與學生、教師與學校、教師與國家、教師與社會相互關系的基本行為准則。《規范》不是對教師的全部道德行為和教育教學工作的要求,不能取代學校的其他各項規章制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在學習貫徹時應注意和教育法規的學習結合進行。
教育部要求,要充分認識新時期加強教師職業道德建設的重要意義,全面准確地理解新修訂的《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的基本內容並認真做好新修訂的道德規范的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工作。
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 (2008年修訂)
一、愛國守法。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自覺遵守教育法律法規,依法履行教師職責權利。不得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言行。
二、愛崗敬業。忠誠於人民教育事業,志存高遠,勤懇敬業,甘為人梯,樂於奉獻。對工作高度負責,認真備課上課,認真批改作業,認真輔導學生。不得敷衍塞責。
三、關愛學生。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平等公正對待學生。對學生嚴慈相濟,做學生良師益友。保護學生安全,關心學生健康,維護學生權益。不諷刺、挖苦、歧視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四、教書育人。遵循教育規律,實施素質教育。循循善誘,誨人不倦,因材施教。培養學生良好品行,激發學生創新精神,促進學生全面發展。不以分數作為評價學生的唯一標准。
五、為人師表。堅守高尚情操,知榮明恥,嚴於律己,以身作則。衣著得體,語言規范,舉止文明。關心集體,團結協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長。作風正派,廉潔奉公。自覺抵制有償家教,不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
六、終身學習。崇尚科學精神,樹立終身學習理念,拓寬知識視野,更新知識結構。潛心鑽研業務,勇於探索創新,不斷提高專業素養和教育教學水平。
⑺ 教育部違反師德師風的行為有哪些
「違反師德」的10種行為:
為規范高等學校教師教育教學行為,堅決糾正師德師風問題,特作如下規定:
一、嚴禁教師不依法依規履行教師職責,有損害國家利益、損害學生和學校合法權益的言行。
二、嚴禁教師在課堂教學、科學研究和網上網下日常活動中有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
三、嚴禁教師在教育教學和科研工作中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篡改侵吞他人成果、違規使用科研經費以及濫用學術資源和學術影響。
四、嚴禁教師有影響正常教育教學工作的兼職兼薪行為。
五、嚴禁教師在招生、考試、學生推優、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六、嚴禁教師對學生實施性騷擾或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系。
七、嚴禁教師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等財物,包括通過電子支付手段贈送的紅包禮金和以電子形式支付的手機話費等。
八、嚴禁教師參加學生及家長以任何形式安排的宴請以及支付費用的旅遊、健身休閑等娛樂活動。
九、嚴禁教師通過向學生推銷圖書、報刊、生活用品、社會保險等商業服務獲取回扣,以及讓學生及家長報銷或支付應由教師本人及家庭成員承擔的任何費用。
十、嚴禁教師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等違反高校教師職業道德的其他行為。
(7)教師師德六嚴禁擴展閱讀:
十九大報告中提到,「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培養高素質教室隊伍,倡導全社會尊師重教。」要將師德考核納入高校教師考核重要內容,考核結果應通知到教師本人,確定不合格的,應當聽取教師本人意見。
師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應評定為不合格,並在教師職務(職稱)評審、崗位聘用、評優獎勵等環節,實行一票否決。
在強化監督、懲處的同時,《意見》也注重師德激勵,要求職務(職稱)晉升和崗位聘用等評選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師德表現突出的高校教師。
建立健全高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主要舉措是:創新師德教育,引導教師樹立崇高理想;加強師德宣傳,培育重德養德良好風尚;健全師德考核,促進教師提高自身修養;強化師德監督,有效防止師德失范行為;注重師德激勵,引導教師提升精神境界;嚴格師德懲處,發揮制度規范約束作用。
高校是師德建設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人是師德建設的第一責任人。高校要明確師德建設的牽頭部門,成立組織、宣傳、紀檢監察、人事、教務、科研、工會、學術委員會等相關責任部門和組織協同配合的師德建設委員會。
建立和完善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院系具體落實、教師自我約束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形成師德建設合力。要建立一崗雙責的責任追究機制。要加大師德建設經費投入力度,為師德建設提供堅實保障。
高校主管部門要把師德建設擺在教師隊伍建設的首位,主要領導親自負責,並落實具體職能機構和人員。建立和完善師德建設督導評估制度,不斷加大督導檢查力度。支持高校設立師德建設研修基地,搭建教育交流平台,積極探索師德建設的特點和規律,不斷提升師德建設科學化水平。
⑻ 教育部師德十條禁令
教育部師德十條禁令:
1、嚴禁傳播違背國家法律法規、教育方針和對學生有不良影響的言論;
2、嚴禁擅自辦班或在工作日參與有償補課和外出代課;
3、嚴禁收受學生或家長財物、謀取個人私利;
4、嚴禁向學生亂收費、亂發資料和推銷商品;
5、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有對待學生不平等、不公正和譏諷、歧視和侮辱學生或者其他有辱人格尊嚴的言行;
6、嚴禁張榜公布學生的考試成績、名次;
7、嚴禁隨意停課和無計劃、無教案上課;
8、嚴禁以任何手段抄襲、剽竊和侵佔他人勞動成果,在招生、考試、職稱評審答辯等工作中,不得有弄虛作假等違規、違紀、違法行為;
9、嚴禁工作時間玩電子游戲、炒股,不得在課堂接、打手機和接待客人;
10、嚴禁指責和訓斥家長。
拓展資料
1、 為規范教師職業行為,保障教師、學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2、 學校及學校主管教育部門發現教師可能存在第四條列舉行為的,應當及時組織調查,核實有關事實。作出處理決定前,應當聽取教師的陳述和申辯,聽取學生、其他教師、家長委員會或者家長代表意見,並告知教師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