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教師補助政策
主張提高原來每月補貼金額源事情朝著利向發展。
『貳』 教育部對原民辦教師工資最新政策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下達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制度改革方案》和國務院工資制度改革小組、勞動人事部《關於實施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制度改革方案若干問題的規定》有關條文,現對教師教齡津貼的實施作如下規定:
一、教師教齡津貼執行范圍
中等專業學校、教師進修學校、技工學校、普通中學、職業中學,農業中學、工讀學校、盲聾啞學校、小學、弱智兒童學校和幼兒園的公辦教師,均可實行教齡津貼。
從事教師工作滿二十年,因工作需要,經領導批准,調離教師工作崗位,仍在學校從事教育工作的人員,以及從事教師工作不滿二十年,調任學校行政工作並繼續兼課的人員,也可以實行教齡津貼。
二、教齡津貼標准
教齡滿五年不滿十年的,每月三元;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每月五元;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每月七元;滿二十年以上的,每月十元。
三、教齡即教師直接從事學校教育工作的年限
教齡計算辦法:
上述學校的教師或中小學專職少先隊輔導員等直接從事德、智、體、美教育的工作年限,計算為教齡。
2.由各級各類學校調入上述學校的教師,原專職從事教師工作的年限可與調入後的工作年限合並計算為教齡。
3.民辦教師或長期頂編代課教師轉為上述學校公辦教師後的教齡計算,應按其工齡計算的有關規定辦理。
4.曾在冤假錯案間斷教育工作,現已平反糾正,繼續從事教育工作的教師,其間斷的時間,可心計算為教齡。
5.在歷次政治運動中,曾在職帶薪下放的教師,其間斷教育工作時間,可計算為教齡。
6.教師連續病休超過六個月的時期不計算教齡。
四、領取教齡津貼的教師調離上述學校後,教齡津貼即行取消。
五、民辦教師是否實行教齡津貼制度,由和地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局)可根據上述規定,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訂實施細則,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行,並抄報國務院工資制度改革小組和國家教育委員會備案。
『叄』 原來辭退的民辦教師,現在有什麼補償政策
目前補貼的方法有以下幾種:
一、考試轉正
從1997年至2000年,根據轉正指標,各地組織在崗民辦教師參加轉正考試,考試合格轉為正式教師。
二、免試一次性轉正
在邊遠、貧困山區的長期任教的;擔任學校教學領導崗位的;取得市、省級教學先進個人等榮譽稱號的;給予免試一次性轉正。部分地區放寬條件,多次轉正考試未通過的,只要有高中以上學歷,後來都統一轉正了。
三、一次性補繳社保
對於未轉正的離崗老民師,2002年起,從社保政策上做出安排,容許離崗老民師一次性補繳15年社保,到退休年齡,就能拿錢。現在沒有一次性補繳15社保政策。
四、 老民師教齡補助
為一次性解決未轉正的且未參保社保的老民師訴求和生活苦難,各省制定老民師發放教齡補助方案,各省補助標准不同,比如安徽省一個工齡20元,達到60周歲,由人社局按月發放教齡補助。
(3)民辦教師補助政策擴展閱讀:
各地要按照國家教委、國家計委、人事部、財政部聯合下發的教人〔1992〕41號文件精神,建立民辦教師保險福利基金,改進民辦教師離崗退養辦法,使年老病殘民辦教師的生活得到保障。有條件的地區,對離崗退養的民辦教師可參照公辦教師退休的有關規定執行。
要採取有效措施落實《教師法》中民辦教師與公辦教師同工同酬的規定。進一步貫徹教人〔1992〕41號文件精神,在調整公辦教師工資時,相應增加民辦教師工資。民辦教師較多的地區,在一定時期內,可實行以縣為單位的民辦教師國家補助費總額包干制,減少民辦教師不減補助費,節余部分專項用於提高在職民辦教師工資待遇。農村教育費附加應首先保證支付民辦教師統籌工資。
『肆』 中央在2020年對原來的民辦教師是不是出台了新的政策
是的。
符合條件的原民辦代課教師,按任教學期累計計算,每2個學期視為1年。工作年限總計余數為1學期的,按1年計算。工作年限根據原民辦代課教師自查和審核工作核定後原則上不再調整。
工作年限超過30年的,每人每月補助900元;工作年限20-29年的,每人每月補助800元;工作年限10-19年的,每人每月補助700元;工作年限1-9年的,工作年限1年的,每人每月補助200元,工作年限每增加1年,每人每月補助增加50元。以後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動態調整補助標准。
(4)民辦教師補助政策擴展閱讀:
民辦教師補助的相關要求規定:
1、發放單位在收到補助資金後,及時將生活困難補助資金直接發放到符合條件的原民辦代課教師個人賬戶,各發放單位應於每年收到補助資金後一個月內完成發放工作。
2、為避免出現生活困難補助發放對象情況變更或去世後其他人冒領補助,各區要建立生活困難補助領取資格審查機制,通過現場資格審驗、與公安部門的戶籍信息、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參保信息、衛健部門的人口信息進行比對等多種有效途徑,核查領取補助人員的有關情況。
3、教育部門要加強原民辦代課教師身份和工作年限的審核確認,確保符合條件的原民辦代課教師人員情況真實准確;財政部門要做好補助資金的核算和籌措,及時將補助資金投付到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其社保經辦機構要及時提供人員的參保狀況。
『伍』 原民辦教師的最新政策原民辦教師補助有增加嗎
2020年民辦教師補貼是多少呢?我們的補貼也太少了吧?一年只補貼20元,我教了10年,現在己經70歲只領200元,慘點。
『陸』 我十年的民辦教師教齡怎麼補助
我干民辦教15多年,現在我已68周歲,老伴去世16個年頭,從20歲左右,干到35歲左右,至今每月拿300元,在和諧社會里,還有好的政策嗎?
『柒』 2019年關於以前的民辦教師有什麼政策
民辦教師是指在公立學校中沒有事業編制的臨時教師。1984年底以前他們被稱專為民辦教師屬,在此前從教的臨時教師基本被轉正或清退。那麼2018年國家對原民辦代課教師有何新政策?有哪些補償呢?
2018年國家沒有民辦教師國家出台的有新政策。只有各地地方政策,如下:「對具備教師資格、符合教師任職條件、未能考錄的代課人員根據崗位需要進行考核,妥善安排轉崗。寄宿制學校後勤服務崗位、掃盲崗位和社會其它崗位聘用人員時應優先考慮代課人員。
『捌』 2017民辦教師補助政策
國家僅對符合條件的原民辦代課教師補助,補助方法按任教學期累計計算,每2個學期視為1年。工作年限總計余數為1學期的,按1年計算。工作年限根據原民辦代課教師自查和審核工作核定後不再調整。
工作年限超過30年的,每人每月補助900元;工作年限20-29年的,每人每月補助800元;工作年限10-19年的,每人每月補助700元;工作年限1-9年的,各市給予適當補助,具體標准由各市制定,所需資金由市、縣自行籌集解決。
(8)民辦教師補助政策擴展閱讀
原民辦教師:現為廣東省戶籍,1993年3月27日(含)以前曾在我省公辦中小學(含幼兒園、附屬學前班)教學崗位上連續任教滿1學年(或2個學期)以上,離開教學崗位後未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錄用為編制內人員或國有企業錄用為正式工作人員的原民辦教師。
原代課教師:現為廣東省戶籍,1993年3月27日(不含)—2008年8月31日期間與聘用學校、辦學單位簽訂「聘用代課教師合同書」,並經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在我省公辦中小學(含幼兒園、附屬學前班)教學崗位上連續任教滿1學年(或2個學期)以上,離開教學崗位後未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錄用為編制內人員或國有企業錄用為正式工作人員的原代課教師。
下列人員不列入生活困難補助發放對象范圍:
1、納入計劃內離崗退養的原民辦教師;
2、2017年12月31日前已去世的原民辦代課教師;
3、有刑事犯罪記錄的人員以及任教期間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被開除、辭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員。
符合條件的原民辦代課教師,按任教學期累計計算,每2個學期視為1年。工作年限總計余數為1學期的,按1年計算。工作年限根據原民辦代課教師自查和審核工作核定後不再調整。
工作年限超過30年的,每人每月補助900元;工作年限20-29年的,每人每月補助800元;工作年限10-19年的,每人每月補助700元;工作年限1-9年的,各市給予適當補助,具體標准由各市制定,所需資金由市、縣自行籌集解決。以後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動態調整補助標准。
『玖』 原遲退的老民辦教師養老補助有哪些新政策出台
凡年滿60周歲,1989年12月31日以前,在農村公辦中小學民辦教師崗位內上連續工作滿1年的原民辦教師,離開教學容崗位後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從到齡次月起享受養老補貼。六十年代初下放的公辦教師參照本意見解決其養老補貼問題。本意見執行之日起,已超過60周歲者,其之前的年限不再補發養老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