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體檢都檢查什麼
1、心臟聽診:心臟收縮期雜音按六級劃分,卧位安靜時聽診肺動脈瓣膜區達到三級,其他瓣膜區達到二級,改變體位反復聽診心臟雜音確屬生理性者,可作「正常」結論。
2、期前收縮每分鍾6次以上應立即做下蹲試驗,運動後早搏消失,或偶有1-2次、心電圖正常,可做「正常」結論。如每分鍾仍在6次以上,做「不正常」結論(以體檢當日測量為准)。不完全性右束支傳導阻滯確無心病變者可作「正常」結論。
3、聽診測量血壓時舒張壓以變音為准,由於精神緊張,血壓超過18.66/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同時伴有心率快的受檢者(如急發性高血壓),囑其休息一刻鍾到 半小時測第二次,選其中低值,記入體檢表,如仍不正常,適當休息,多測幾次,但必須以體檢當日血壓為准。
4、肝、脾檢查以平卧位平靜呼吸為准。
5、色覺檢查用《喻自萍色盲》或衛生部編印的色覺檢查圖,必須由專科護士或醫師檢查。
6、單顏色識別能力檢查(單種顏色分別認識能力):
7、視力檢查統一採用標准對數視力表,用5分記錄法記錄檢查結果,任何一眼裸視力低於4.8者,須用矯正鏡片測視力,矯正不到4.8者應查眼底。眼底僅見近視特徵無其他異常者,增加鏡片度數遠視力即有所提高,可將實際檢查矯正視力及矯正度數記入體檢表。
8、嗅覺:用醋、酒精、水三種,全能辨別為正常,能辨別1-2種為遲鈍,三種全不辨別者為喪失(體檢時患感冒者,約定一周後復查)。
9、測聽力:用耳語,左右耳分別進行,測聽距離5米。兩耳聽力均在2米以內者,應佩帶助聽器復測,復測均低於5米者不合格。佩帶測聽器測聽距離,應作「+」符號記入體檢表。
B. 教師體檢都檢查什麼
你好,這個看具體學校的要求了,有的醫院是要求有做婦科b超的。
指導意見:
不過婦科檢查不是主要的,主要是看肝功能,還有的學校會檢查艾滋病,梅毒之類的傳染性疾病。
C. 教師入職體檢需要檢查哪些項目
體檢標准:體檢的結論分合格、不合格兩種,體檢結論的有效期為一年。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均為體檢不合格。
1、器質性心臟病伴心功能不全者。
2、血壓超過18.66/12kp(140/90毫米汞柱)、低於11.46/7.4kp(86/56毫米汞柱);單項收縮壓超過21.33kp(160毫米汞柱),低於10.66kp(80毫米汞柱);舒張壓超過12kp(90毫米汞柱),低於6.66kp(50毫米汞柱)。
3、結核病未治癒者。
4、支氣管擴張病,未治癒者。
5、慢性肝炎肝功能不正常者(肝功能正常的乙型肝炎病毒攜帶者除外)。肝炎病原攜帶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檢驗陽性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者。
6、有各種惡性腫瘤病史者。各種結締組織疾病(膠原疾病)。內分泌系統疾病。
7、各種腎臟疾病伴腎功能不全者。
8、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遊症。
9、肺切除超過一葉;肺不張一葉以上。
10、類風濕病影響肢體功能者;慢性骨髓炎。
11、麻風病患者,未治癒;性病患者。
12、青光眼;視網膜、視神經疾病(陳舊性或穩定性眼底病除外)。色盲、色弱,申請幼兒園教師和特殊教育教師資格者。
13、兩眼矯正視力之和低於5.0者(體檢實施中遇此情況,用標准對數視力表中相應的小數記錄法,記錄兩眼視力之和再折算成5分記錄數值)。根據專業要求檢測辨色力不合格者。
14、兩耳聽力均低於2米。
15、上肢或下肢不能運動;兩下肢不等長超過5厘米/脊柱側彎超過4厘米,肌力二級以下;顯著胸廓畸形。
16、五官不端正,面部畸形有較大面積(3×3厘米)疤痕、血管瘤或白癜風、黑色素痣等。
17、嚴重的口吃,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妨礙教學工作者。
18、除以上各項外,有影響健康和教學工作的疾病.
D. 教師招聘體檢都檢測哪些
第一條 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克山病等器質性心臟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臟病不需手術者或經手術治癒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排除心臟病理性改變,合格:
(一)心臟聽診有生理性雜音;
(二)每分鍾少於6次的偶發期前收縮(有心肌炎史者從嚴掌握);
(三)心率每分鍾50-60次或100-110次; ...展開全文教師招聘體檢要求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標准:
合格要求
第一條 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克山病等器質性心臟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臟病不需手術者或經手術治癒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排除心臟病理性改變,合格:
(一)心臟聽診有生理性雜音;
(二)每分鍾少於6次的偶發期前收縮(有心肌炎史者從嚴掌握);
(三)心率每分鍾50-60次或100-110次;
(四)心電圖有異常的其他情況。
第二條 血壓在下列范圍內,合格:
收縮壓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張壓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條 血液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0g/L、女性高於80g/L,合格。
第四條 結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況合格:
(一)原發性肺結核、繼發性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臨床治癒後穩定1年無變化者;
(二)肺外結核病: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淋巴結核等,臨床治癒後2年無復發,經專科醫院檢查無變化者。
第五條 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條 嚴重慢性胃、腸疾病,不合格。胃潰瘍或十二指腸潰瘍已癒合,1年內無出血史,1年以上無症狀者,合格;胃次全切除術後無嚴重並發症者,合格。
第七條 各種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第八條 各種惡性腫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條 急慢性腎炎、慢性腎盂腎炎、多囊腎、腎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條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內分泌系統疾病,不合格。甲狀腺功能亢進治癒後1年無症狀和體征者,合格。
第十一條 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遊症、嚴重的神經官能症(經常頭痛頭暈、失眠、記憶力明顯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不合格。
第十二條 紅斑狼瘡、皮肌炎和/或多發性肌炎、硬皮病、結節性多動脈炎、類風濕性關節炎等各種彌漫性結締組織疾病,大動脈炎,不合格。
第十三條 晚期血吸蟲病,晚期血絲蟲病兼有橡皮腫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條 顱骨缺損、顱內異物存留、顱腦畸形、腦外傷後綜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條 嚴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條 三度單純性甲狀腺腫,不合格。
第十七條 有梗阻的膽結石或泌尿系結石,不合格。
第十八條 淋病、梅毒、軟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腫、尖銳濕疣、生殖器皰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條 雙眼矯正視力均低於0.8(標准對數視力4.9)或有明顯視功能損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條 雙耳均有聽力障礙,在佩戴助聽器情況下,雙耳在3米以內耳語仍聽不見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條 未納入體檢標准,影響正常履行職責的其他嚴重疾病,不合格。
E. 教育局的教師招聘體檢項目有哪些
教師體檢項目:
1、一般檢查 基礎體征:身高、體重、血壓。判斷是否有「肥胖」、「代謝綜合症」等現代「文明病」的基礎指標,有用力於體檢綜合判斷。
2、臨床檢查 內科常規:心肺聽診、腹部觸診等。及時發現肺部「羅音」、「心臟雜音」、「心率失常」、「肝脾腫大」等。
3、外科常規 皮膚、四肢、脊柱及淋巴檢查等。 皮膚、淋巴結、四肢綜合檢查。
4、五官常規 耳鼻喉 ,五官綜合檢查。
5、眼科常規 外眼及視力檢查。了解視力變化,判斷近視、遠視等。色覺檢查異常者,不宜從事美術、化學、生物等以顏色作為技術指標和實驗數據的教學崗位。
6、物理檢查 放射檢查,胸部正位片。射線少,可發現細微改變、能長期留存檢查影像作對比。
7、腹部彩色B超 肝膽脾胰,診斷肝損傷、肝腫瘤、脂肪肝、膽囊炎症、膽結石、胰腺腫瘤等。
8、泌尿系統彩色B超 雙腎、輸尿管、膀胱、前列腺 ,了解泌尿系統結合、腫瘤、炎性病變、囊性病變、先天畸形等疾病。
9、心電圖 普通心電圖。篩查心臟疾病。
10、靜脈抽血 用於實驗室檢查。
11、血常規 反映外周血中血細胞的數量和質量,篩查炎症、貧血等疾病。
12、肝功能常規 反映肝臟的功能狀況。
13、乙肝表面抗原 了解抗體情況。
14、肝功能常規 尿酸、尿素氮、肌酐,檢查各種疾病導致腎臟受損情況。
15、血糖 空腹血糖,有助於糖尿病、低血糖的診斷、糖尿病治療過程中血糖監測等。
16、血脂常規 膽固醇甘油三酯等對高血脂、肥胖綜合症、腎病等有初步篩查有價值。
17、腫瘤一項 AFP,篩查肝臟腫瘤、前列腺腫瘤。
18、尿常規
體檢注意事項:
1.在體檢的前幾天要注意防寒,防熱,避免感冒;吃東西時不要隨便亂吃以免拉肚子;在外出遊玩還是上班工作也要注意不要擦傷碰撞等。主要原因是生病後必須要服用葯物。而體檢的時候有大部分葯物是影響體檢結果的,多為顯示不正常。
2.吃的最好自己做,喝的最好喝點白開水,主要原因是部分食物或飲品中含有激素等物質。
3.體檢前幾天注意休息,避免過度勞累,每當我們過度勞累或疲倦後心率或多或少都會有些不正常。
4.體檢是不要喝酒,吃熏臘食物及有激素等方面的飲料。
5.為確保體檢能正常通過最好自己先去體檢,沒有問題呢注意保持好身體,如果適當的有點小問題是可以通過休息和調整來改善的。
說明:.既往病史指心臟病、肝炎、哮喘、精神病、癲癇、結核、皮膚病、性傳播性疾病等病史,本人應如實告知。
F. 教師招聘中體檢查什麼
教師體檢項目
一般檢查 基礎體征:身高、體重、血壓。判斷是否有「肥胖」、「代謝綜合症」等現代「文明病」的基礎指標,有用力於體檢綜合判斷。
臨床檢查 內科常規:心肺聽診、腹部觸診等。及時發現肺部「羅音」、「心臟雜音」、「心率失常」、「肝脾腫大」等。
外科常規 皮膚、四肢、脊柱及淋巴檢查等。 皮膚、淋巴結、四肢綜合檢查。
五官常規 耳鼻喉 ,五官綜合檢查。
眼科常規 外眼及視力檢查。了解視力變化,判斷近視、遠視等。色覺檢查異常者,不宜從事美術、化學、生物等以顏色作為技術指標和實驗數據的教學崗位。
物理檢查 放射檢查,胸部正位片。射線少,可發現細微改變、能長期留存檢查影像作對比。
腹部彩色B超 肝膽脾胰,診斷肝損傷、肝腫瘤、脂肪肝、膽囊炎症、膽結石、胰腺腫瘤等。
泌尿系統彩色B超 雙腎、輸尿管、膀胱、前列腺 ,了解泌尿系統結合、腫瘤、炎性病變、囊性病變、先天畸形等疾病。
心電圖 普通心電圖。篩查心臟疾病。
靜脈抽血 用於實驗室檢查。
血常規 反映外周血中血細胞的數量和質量,篩查炎症、貧血等疾病。
肝功能常規 反映肝臟的功能狀況。
乙肝表面抗原 了解抗體情況。
肝功能常規 尿酸、尿素氮、肌酐,檢查各種疾病導致腎臟受損情況。
血糖 空腹血糖,有助於糖尿病、低血糖的診斷、糖尿病治療過程中血糖監測等。
血脂常規 膽固醇甘油三酯等對高血脂、肥胖綜合症、腎病等有初步篩查有價值。
腫瘤一項 AFP,篩查肝臟腫瘤、前列腺腫瘤。
尿常規
G. 教師招聘考試體檢都檢查些什麼項目啊
教師招聘體檢要求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標准:
合格要求
第一條 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克山病等器質性心臟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臟病不需手術者或經手術治癒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排除心臟病理性改變,合格:
(一)心臟聽診有生理性雜音;
(二)每分鍾少於6次的偶發期前收縮(有心肌炎史者從嚴掌握);
(三)心率每分鍾50-60次或100-110次;
(四)心電圖有異常的其他情況。
第二條 血壓在下列范圍內,合格:
收縮壓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張壓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條 血液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0g/L、女性高於80g/L,合格。
第四條 結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況合格:
(一)原發性肺結核、繼發性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臨床治癒後穩定1年無變化者;
(二)肺外結核病: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淋巴結核等,臨床治癒後2年無復發,經專科醫院檢查無變化者。
第五條 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條 嚴重慢性胃、腸疾病,不合格。胃潰瘍或十二指腸潰瘍已癒合,1年內無出血史,1年以上無症狀者,合格;胃次全切除術後無嚴重並發症者,合格。
第七條 各種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第八條 各種惡性腫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條 急慢性腎炎、慢性腎盂腎炎、多囊腎、腎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條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內分泌系統疾病,不合格。甲狀腺功能亢進治癒後1年無症狀和體征者,合格。
第十一條 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遊症、嚴重的神經官能症(經常頭痛頭暈、失眠、記憶力明顯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不合格。
第十二條 紅斑狼瘡、皮肌炎和/或多發性肌炎、硬皮病、結節性多動脈炎、類風濕性關節炎等各種彌漫性結締組織疾病,大動脈炎,不合格。
第十三條 晚期血吸蟲病,晚期血絲蟲病兼有橡皮腫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條 顱骨缺損、顱內異物存留、顱腦畸形、腦外傷後綜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條 嚴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條 三度單純性甲狀腺腫,不合格。
第十七條 有梗阻的膽結石或泌尿系結石,不合格。
第十八條 淋病、梅毒、軟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腫、尖銳濕疣、生殖器皰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條 雙眼矯正視力均低於0.8(標准對數視力4.9)或有明顯視功能損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條 雙耳均有聽力障礙,在佩戴助聽器情況下,雙耳在3米以內耳語仍聽不見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條 未納入體檢標准,影響正常履行職責的其他嚴重疾病,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