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教學理念
❶ 高中音樂課程標準的基本理念是什麼
普通高中音樂課程標准基本理念:
1、以音樂審美為核心,培養興趣愛好。以音樂審美為核心的基本理念,應貫穿於音樂教學的全過程,在潛移默化中培育學生美好的情操、健全的人格。音樂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學習,應有機滲透在音樂藝術的審美體驗之中。
音樂教學應該是師生共同感受、鑒別、判斷、創造、表現和享受音樂美的過程。在教學中,要強調音樂的情感體驗,根據音樂藝術的表現特徵,引導學生整體把握音樂表現形式和情感內涵,領會音樂要素在音樂表現中的作用。
興趣是學習音樂的基本動力,是學生與音樂保持密切聯系、感受音樂、用音樂美化和豐富人生的前提。音樂課應充分發揮音樂藝術特有的魅力,根據高中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和審美心理特徵,以豐富多彩的教學內容和生動活潑的教學形式,培養學生對音樂藝術持久而穩定的興趣和愛好。
2、面向全體學生,注重個性發展。普通高中音樂課程的基本任務是提高每個學生的音樂素養,使學生各方面的潛能得到開發,並使他們從中受益。普通高中音樂課的教學活動應面向全體學生,以學生為主體,將學生對音樂的感受和音樂活動的參與放在重要的位置。
普通高中音樂課程在提高全體學生音樂素養的同時,還要為具有音樂特長、對音樂有特殊愛好的學生提供發展個性的可能和空間,滿足不同學生的發展需要。因此,普通高中音樂課的內容應該體現多樣化及可選擇性的特點,應把全體學生的普遍參與和發展不同個性的因材施教有機結合起來。
3、重視音樂實踐,增強創造意識。普通高中音樂課的教學過程就是音樂的藝術實踐過程。因此,在所有的音樂教學活動中,都應激發學生參與的積極性和創造意識,重視藝術實踐,將其作為學生獲得音樂審美體驗和學習音樂知識與技能的基本途徑。通過音樂藝術實踐,增強學生音樂表現的自信心,培養良好的團隊意識與合作精神。
普通高中音樂課程中的音樂創作,目的在於進一步開發學生的創造性潛質。在教學過程中,應設定生動有趣的創造性活動內容、形式和情景,發展學生的想像力,增強學生的創造意識,並進行音樂創作的初步嘗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