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韓使館教育處
這個條件外交部選聘時確定,但無怪乎幾點:
1、表現突出,熱愛祖國且具有堅定的離場。
2、熱愛文化,熟悉本國和所在國古今文化。
3、紀律嚴明,服從命令聽指揮組織觀念強。
4、學歷達標,精通外語有且較強溝通能力。
Ⅱ 駐韓大使館
主要官員及部門業務
程永華 大使
電話:738-1038
傳真:738-1046
邢海明 公使銜參贊
電話:738-1038
傳真:738-1046
政治處 張承剛 參贊(主管國會事務)
陳 海 參贊(主管政治事務)
於 冰 新聞官
電話:738-1038
傳真:738-1046
政治處工作職責和業務范圍
一、 落實兩國政府間協議和共識,推動兩國合作夥伴關系全面向前發展。
二、 聯系和協商兩國領導人互訪事宜,協調和協助接待工作。
三、 促進兩國政府、議會、政黨、學術和社會友好團體的交流與合作。
四、 辦理兩國間的有關接洽、協調、磋商和交涉事宜。
五、 處理國際和地區組織及多邊合作事務。
六、 介紹和宣傳中國的發展情況,增進中韓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誼。
七、 推動兩國新聞媒體之間的交流與合作,負責辦理新聞采訪,記者赴華常駐和短期采訪事務。
八、 建設和管理使館網頁。發布使館消息、評論。
總務禮賓處 馮春台 參贊
電話:738-1038
傳真:738-1077
經濟商務處 陳 洲 公使銜參贊
電話:2253-7521 2253-7522
傳真:2253-7524
辦公地址:首爾市中區新堂洞406-2
網址: http://kr.mofcom.gov.cn
經濟商務處工作職責和業務范圍
促進中國與韓國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不斷發展兩國貿易、雙向投資和經濟技術合作關系。根據授權,代表中國政府和有關部門與韓國政府和有關部門進行聯系交涉,與韓國政府有關部門或機構商簽並履行政府間經濟貿易協議,組織和協調中國政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在韓國的各項經濟貿易工作,向韓國政府有關部門及兩國企業提供進出口、雙向投資、研修生咨詢服務,等等。
武官處 蔡 勇 武官
電話:738-1038
傳真:738-1077
領事部 何穎 參贊兼總領事
電話:請參閱「領事部指南」
領事部業務范圍
一、頒發簽證、護照、旅行證、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進入許可及簽注。
二、辦理公證、認證。
三、華僑事務。
四、領事保護。
科技處 湯 庶 參贊
電話:738-1038
傳真:738-1077
科技處工作職責和業務范圍
一、促進政府間科技合作項目的制定、落實和執行。
二、幫助和推動兩國對口專業部門間開展科技合作和交流。
三、協助和促進兩國民間開展科技合作與交流。
四、推動兩國產業合作。
五、發展和保持同韓國的科學、經濟、技術部門,政府機構和研究所、開發中心、公司、企業、大專院校等的密切聯系。
六、促進兩國科技主管部門高層領導互訪,加強兩國科技部門之間的友好關系。
七、介紹中國科技、經濟發展情況、宣傳中國的改革開放形勢及經濟建設和科技創新取得的成就。
文化處 車兆和 參贊
電話:738-1038
傳真:738-1077
網址:http://www.cccseoul.org/
文化處工作職責和業務范圍
一、積極促進兩國文化主管部門高層領導和文化名人之間的互訪,努力增進和加強兩國文化部門之間的友好關系。
二、為中韓兩國文化委員會定期會議及制定中韓兩國年度文化交流計劃准備和提供必要的協助。
三、積極引進駐在國的優秀藝術成果和先進文化產業成就。
四、積極向駐在國推出我國的優秀文化成果和先進文化產業成就。
五、促進韓國國民對中國文化的了解。六、努力解決中韓兩國文化交流中出現的問題,使中韓兩國文化交流沿正常軌道發展。
七、努力了解韓國文化政策的變化和對外文化交流的現狀。
八、負責中韓雙方在文化藝術、文物、出版、體育、衛生保健、宗教、廣播電視、青少年、社會科學等方面的交流。
教育處 艾宏歌 參贊
電話:738-1038
傳真:738-1077
網址:http://www.eoe.or.kr/
教育處工作職責和業務范圍
一、中國與韓國政府及民間的教育交流與合作以及與教育有關的事宜。
二、對在韓國留學的國家公派、單位公派和自費留學人員以及在韓國從事教學科研活動的教師進行管理和提供服務,為關心赴華留學的機關、團體和個人提供必要的信息,對曾在中國學習過的人員提供必要的幫助和服務。
Ⅲ 中國駐韓國大使館教育處參贊是誰
教育參贊艾宏歌
Ⅳ 想在駐外使館文化教育處工作,需要具備什麼條件呢【Ps:要考所在國語言么】··
看你想進哪個使館了,各個使館要求不一樣,他們都是招雇員,乾的也是些打雜的活
Ⅳ 中國駐韓國首爾大使館最新地址和電話是多少
使館各部門電話及傳真
1、大使:邢海明
電話:(822)738-1038
2、首席館員、公使銜參贊:金燕光
電話:(822)738-1038
傳真:(822)738-1046
3、政治處
公使銜參贊:方坤
政黨參贊:朱桂傑
國會參贊:於冰
副主任:戴麟
電話:(822)738-1038
傳真:(822)738-1046
4、辦公室
參贊:才延東
主任:別稚
電話:(822)738-1038
傳真:(822)738-1077
5、經濟商務處
公使銜參贊:谷金生
參贊:王治林
電話:(822)2253-7521
傳真:(822)2253-7524
6、武官處
國防武官:王京國
電話:(822)738-1040
傳真:(822)738-1047
7、領僑處
領事參贊兼總領事:鄧瓊
警務參贊:寇波
副主任:於磊、唐亮
傳真:(822)755-0469
8、科技處
參贊:富貴
電話:(822)738-1038
傳真:(822)738-1045
9、文化處
公使銜參贊:王彥軍
電話:(822)738-1038
傳真:(822)730-2347
10、教育處
參贊:力洪
電話:(822)3210-1888
傳真:(822)738-1044
辦公地址:大韓民國首爾特別市中區明洞2街27號
發展沿革:
1992年,中韓兩國發表了《中韓關於建立外交關系的聯合公報》。
1992年8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大韓民國正式建交。
1992年9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派駐大韓民國首任常駐大使 。
2002年5月,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大韓民國大使館遷往現鍾路區中華人民共和國使館。

業務設置
據2020年9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大韓民國大使館官網顯示,該大使館共提供10項服務辦理業務。
1、辦理護照、旅行證。
2、辦理公證。
3、辦理領事證明。
4、進行婚姻登記。
5、進行領事認證。
6、辦理《在境外居住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審核表》須知。
7、辦理中國公民申請香港進入許可須知。
8、辦理港澳台居民旅行證件。
9、辦理中國簽證。
10、領事保護與協助。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大韓民國大使館
以上內容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大韓民國大使館-聯系我們
Ⅵ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大韓民國大使館的部門業務
一、落實兩國政府間協議和共識,推動兩國合作夥伴關系全面向前發展。
二、聯系和協商兩國領導人互訪事宜,協調和協助接待工作。
三、促進兩國政府、議會、政黨、學術和社會友好團體的交流與合作。
四、辦理兩國間的有關接洽、協調、磋商和交涉事宜。
五、處理國際和地區組織及多邊合作事務。
六、介紹和宣傳中國的發展情況,增進中韓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誼。
七、推動兩國新聞媒體之間的交流與合作,負責辦理新聞采訪,記者赴華常駐和短期采訪事務。
八、建設和管理使館網頁。發布使館消息、評論。 一、與駐在國軍方保持聯絡與溝通,推動兩國軍事關系發展。
二、協商聯系兩軍互訪事宜,協調和協助接待工作。
三、促進兩國軍方有關單位和部門之間的交流與合作。
四、宣介中國國防政策和軍隊發展建設情況,促進兩軍了解與友誼。 一、頒發簽證、護照、旅行證、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進入許可及簽注。
二、辦理公證、認證。
三、華僑事務。
四、領事保護。 一、促進政府間科技合作項目的制定、落實和執行。
二、幫助和推動兩國對口專業部門間開展科技合作和交流。
三、協助和促進兩國民間開展科技合作與交流。
四、推動兩國產業合作。
五、發展和保持同韓國的科學、經濟、技術部門,政府機構和研究所、開發中心、公司、企業、大專院校等的密切聯系。
六、促進兩國科技主管部門高層領導互訪,加強兩國科技部門之間的友好關系。
七、介紹中國科技、經濟發展情況、宣傳中國的改革開放形勢及經濟建設和科技創新取得的成就。 一、積極促進兩國文化主管部門高層領導和文化名人之間的互訪,努力增進和加強兩國文化部門之間的友好關系。
二、為中韓兩國文化委員會定期會議及制定中韓兩國年度文化交流計劃准備和提供必要的協助。
三、積極引進駐在國的優秀藝術成果和先進文化產業成就。
四、積極向駐在國推出我國的優秀文化成果和先進文化產業成就。
五、促進韓國國民對中國文化的了解。
六、努力解決中韓兩國文化交流中出現的問題,使中韓兩國文化交流沿正常軌道發展。
七、努力了解韓國文化政策的變化和對外文化交流的現狀。
八、負責中韓雙方在文化藝術、文物、出版、體育、衛生保健、宗教、廣播電視、青少年、社會科學等方面的交流。 一、中國與韓國政府及民間的教育交流與合作以及與教育有關的事宜。
二、對在韓國留學的國家公派、單位公派和自費留學人員以及在韓國從事教學科研活動的教師進行管理和提供服務,為關心赴華留學的機關、團體和個人提供必要的信息,對曾在中國學習過的人員提供必要的幫助和服務。

Ⅶ 韓國留學人員報到登記表在哪打
不是在大使館上找呀 既然是學校的報道登記表 你應該在學校官網查查啊
有的學校需要的材料裡面類似登記表的 通常學校都給出模板你直接在學校官網上可以下載的 大概是填一些你的基本信息之類的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還想問「外國人登錄證」,這個是在出入境事務所辦的)
Ⅷ 什麼是使館教育處組開具的回國人員證明,對留學生有何作用和意義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是中國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製表,由我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證明材料,是留學回國人員在國內就業、升學、海外學歷學位認證等的重要依據。
頒發條件
根據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的有關規定,《留學回國人員證明》限發給在國(境)外正規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學習、學術訪問,並且連續在外居住六個月以上的即將回國工作的留學人員。不包括在自費在國外語言補習類學校和大學內舉辦的語言培訓班、各種入學預科班、語學堂學習語言的學生、留學中途探親人員和在國(境)外公司企業及商務經營性部門研修和工作的人員。[1]
凡符合上述規定要求的中國留學人員,畢業(結業)回國前(回國前兩周內來大使館辦理,不可提前來辦),可持本人護照、學位證書、學習成績單三個材料的原件(指接受學歷教育的留學人員)、或進修、學習經歷證明(指普通訪問學者、博士後和大學間交換留學生),到中國大使館教育處或總領館開具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如雖已結束學業,尚未取得畢(學位)業證書或因特殊原因暫無法來使館開具留學人員回國證明者,可在取得學位(結業)證書後委託他人持本人護照復印件、學位(結業)證書及成績單原件前來大使館或總領館辦理。
對於畢業已超過兩年的留學生,不予開具第二聯:即海關申報聯,只能開具第一聯:即留學生聯。我處不做學位證書和畢業證認證和公證,如果在回國後需要對國外取得學歷證書認證的話,可持我處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以及其他做認證需要的材料到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做認證。此外,我處不單獨開具留學回國人員購買國產免稅車證明,留學人員可持我處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第二聯回國後前往本人戶口所在地海關辦理,詳細辦理手續請與當地海關咨詢,或到網上搜索查詢。
為確保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真實可信,教育處決定自2007年1月起在辦理此項證明業務時將增加實施新的舉措:申請人或代理人須在申請現場,使用使館工作電腦登陸到畢業學校網站上的個人學籍管理電子系統,協助工作人員確認申請人的學習經歷和畢業事實。因此,除准備好申請人的護照、學位證書原件和學習成績單原件等證明材料外,申請人或代理人應提前了解申請人個人ID和密碼等信息,掌握畢業學校網站中個人學籍管理電子系統的使用方法並進行反復嘗試。
留學人員回國證明: 學校發給的學位證、學習成績單和本人護照,上述材料需要提供原件。
交換留學生需要提交留學院校開具的學習事實證明和成績單,博士後需要留學院校開的博士後學習經歷證明,訪問學者需要學習單位開的學習研究經歷證明
具體用處
是各類留學回國人員重要的身份和經歷證明及購買免稅國產小汽車的憑證,而且他們在創辦企業、安排工作、落轉戶口、子女入學、多生子女上戶口、購置住房、申請國內各類科研基金、評定職稱、報考公務員或研究生等方面都能夠享受國家或各地、各單位給予留學回國人員的各種優惠政策或提供的各種便利條件。[1] 學歷學位認證已經不需要此證明。
最重要的用途就是辦戶口和買免稅車,另外找工作的時候也需要
To the Ecation Department of X(國家) Ambassy in XX(駐址)
1.如需更換:總領事館,Consulate General;領事館,Consulate
2.教育處,還可譯為the Department of Ecation
Ⅹ 韓駐中國大使館在哪裡
韓國駐華大使館
地址:北京市東直門外大街亮馬河南路14號塔園外交辦公大樓
辦公時間: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領區范圍: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陝西省、內蒙古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西藏自治區、青海省
韓國駐青島總領事館
地址:山東省青島市嶗山區香港東路101號
領區范圍:山東省
韓國駐上海總領事館
地址:上海市萬山路60號
領區范圍:上海市、安徽省、江蘇省、浙江省
韓國駐廣州總領事館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赤崗領事館區友鄰三路18號
領區范圍: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福建省
韓國駐沈陽總領事館
地址:遼寧省沈陽市和平區南13緯路37號
領區范圍:遼寧省、黑龍江省、吉林省
韓國駐成都總領事館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下南大街6號天府綠洲大廈19樓
領區范圍:重慶直轄市、四川省、雲南省、貴州省
韓國駐西安總領事館
地址:中國陝西省西安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科技路33號國際商務中心19層
領區范圍: 陝西省、甘肅省、寧夏回族自治區
韓國駐武漢總領事館
地址:中國湖北省武漢市江漢區新華路218號浦發銀行大廈4層、19層
領區范圍:湖北省、湖南省、河南省、江西省
韓國駐香港總領事館
地址:Conaulate General of the Republic of Korea 5-6/F, Far East Finance Centre, 16 Harcourt Road, Hong Kong
領區范圍:香港、澳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