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依法行政
1. 如何做到依法行政
一、充分認識依法行政的重要意義。
依法行政是時代發展的要求,是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需要,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立和健康運行順利發展的必要條件。
二、認真學法,深入領會其精神實質,掌握法律原則。
通過各種形式的學習、培訓,准確把握法律條文,熟知法律所賦予的各項職責,加強實現由注重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轉變,全面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廣泛開展宣傳活動,全面提高全社會的法制觀念。
宣傳和普及法律是依法行政的基礎,沒有其宣傳教育,依法行政就難以推進,要積極主動向全社會開展宣傳教育活動,爭取支持,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四、加快配套法規的建設工作,提高法律實施的可操作性。
法律的有效實施,首先在於這些法律制度的推行。各有關職能部門要認真研究,抓緊制訂或者修訂相應的行政法規或者規章,提高法律實施的可操作性。同時。各地要抓緊進行地方配套法規的建設。
五、強化水法實施的監督檢查,嚴格行政執法。
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有了法以後關鍵是貫徹執行,執法部門要切實履行對法律實施監督檢查的法定職責,真正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2. 如何推進依法行政 依法治校
依法行政是現代社會政府運作的基本准則,是依法治國的重要組成部分,而學校是教育工作的基本場所,為此,《北京教育規劃綱要》提出要全面推進教育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為全面實現首都教育現代化提供法制保障。一是按照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依法履行教育職責,依法明確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行使行政權力的許可權與程序。二是建立行政執法責任制、執法錯案賠償制和行政執法人員過錯責任追究制,規范教育執法行為,加大對教育違法行為,特別是違法辦學行為的查處力度。三是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推行評議考核制。四是進一步加強行政復議工作,完善教師和學生行政申訴制度,做好教育行政救濟工作。支持學校和其他社會組織開展教育法律咨詢與服務,建立教育法律援助制度。五是健全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各教育機構的信息發布制度,及時公開信息,接收社會監督。六是建立健全學校章程和各項制度,加強學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依法健全權利救濟制度,加強學校法制宣傳教育,強化師生的法律意識和公民意識。
3. 教育系統如何依法行政行政
要嚴格按照教育法依法行政
4. 教育行政部門如何依法行政
以學生的安全與健康為基礎,保證學生在美好的環境中好好學習。
5. 教育行政執法的特點
在新形勢下,如何提高行政執法能力,做到文明執法和嚴格執法的有機結合,正確認識、處理好二者之間的關系,是我們在新階段做好道路運輸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
有的同志認為嚴格執法與文明執法是一個矛盾,是相對立的,互不兼容,要做到文明執法,嚴格執法就無法實現,反之,要想做到嚴格執法,文明執法就無從談起。其實,這是對嚴格執法與文明執法的誤解,因為有將嚴格執法與嚴厲處罰等同起來,以罰代管,將罰款作為唯一的行政處罰手段,而忽視了其他行政處罰手段,在某些人看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警告等不屬於嚴格執法的范圍,不罰款就意味著不是嚴格執法,因此將嚴格執法與文明執法對立起來也就不足為怪了。
嚴格執法應是文明執法的基礎,離開了嚴格執法,文明執法就無從談起,同時文明執法反過來也能促進嚴格執法的實行,兩者相輔相成,也缺一不可。首先文明執法離不開嚴格執法。所謂嚴格執法就是要嚴格按法律規定的內容,精神和程序執行,不偏離,不妥協。執法人員必須做到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公正執法,全面收集與當事人違法行為有關的證據,然後依法作出處罰,做到輕過輕罰,重過重罰,一個行政執法行為,依法無效或者依法應予撤銷,則說明執法過程或執法行為本身就是錯誤的,是違法的,那還談得上什麼嚴格執法。如果因為執法人員在程序等方面本身就出現錯誤,因而無效或應撤銷的執法行為,那麼無論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如何文明,也不可能實現正意義上的文明執法。正如築建高樓大廈一樣,如果基礎不牢固,任憑上面的建築如何牢固,奢華,也只能是一座危房。所以,在執法過程中要實現文明執法,塑造良好的社會形象,只有嚴格依照法律規定的內容,程序執行法律,努力提高執法水平,實現高效率,高質量執法,杜絕無效或引起復議敗訴案件的產生.
其次,嚴格執法的實現也有賴於文明執法的落實。如果執法人員語言不文明,說話粗野,業務素質低下,以恐嚇訓斥的語言攻擊對方,就會引起被執法對象和周圍群眾的強烈不滿,就會很容易激化矛盾,發生爭執,這樣的後果就是直接影響執法活動的正常進行,這樣一來嚴格執法也就難以落實。如果能夠正確的理解管理與被管理兩者之間的關系,運政執法人員和廣大經營業戶、車主之間能化矛盾為統一,相互尊重,執法人員態度和藹,耐心說服教育,曉之以理,動之以情,不僅可以化解兩者之間的對立情緒,使廣大經營業戶、車主充分認識自己的違法行為可能造成道路運輸安全的社會危害性,來減少沖突,使行政執法工作順利進行,這樣嚴格執法也就自然容易實現了
6. 如何加強教育與管理,做到依法行政
1,不斷加強自身素質的提高和學習
2,提高對事物的判斷能力
3,熟悉行政法規條例
4,用行政法規嚴格約束自己的行為
5,堅定社會主義榮辱觀
7. 教育行政執法的通俗解釋
教育行政執法:國家有關行政機關及其所屬工作人員在現實生活中實施教育法規的活動,是有關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按照法定職權和程序所採取的直接影響公民、社會組織或其他社會力量有關教育的權利與義務,或對其教育權利與義務的行使和履行進行監督的具體行政行為。
教育行政執法的涵義
在日常生活中,法的執行通常有廣義與狹義兩種。廣義上的執法,是指所有國家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及其公職人員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序實施法律的活動。狹義的執法,則專指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職人員依法行使管理職權,履行職責、實施法律的活動。本節所講的法的執行,是狹義的法的執行。即指國家教育行政機關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序,針對特定事項和特定的教育行政管理相對人,適用教育法律規范並產生法律效力的活動。教育行政執法是教育法實施的重要方面。它具有以下特點:
1.教育行政執法是以國家的名義對教育活動進行全面管理。具有國家權威性。首先伴隨著教育改革的不斷深化,教育領域中的社會關系發生了重大變化,教育主體愈加廣泛,教育法律關系更趨復雜,這就要求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向主要依靠法律手段轉變。其次,根據法治原則,為控制行政權力的膨脹和防止行政機關的濫用職權,專司教育管理的行政機關的活動必須嚴格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從這點上,行政機關執行法律的過程就是代表國家進行社會管理的過程,公民和組織應當服從。
2.教育行政執法的主體,是國家各級教育行政機關以及法律授權的單位,這就把教育行政機關與其他國家機關執法活動區別開來。在我國,憲法規定國家行政機關是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具有行政執法權的國家機關,其他國家機關均沒有行政執法權。法律授權非義務教育學校,享有對學生進行學籍管理以及頒發學位證書、學歷證書的權利,它們雖不是行政機關,但屬於行政主體。人民法院依法審理教育行政案件的活動,雖然也是執法活動,但它是以司法機關為主體的「司法活動」,不屬於教育行政執法。另外,由於教育法律關系的復雜性,有些教育法律規范的適用往往需要由多個行政機關協同進行。比如,對招用適齡兒童、少年就業的相對人給予責令停止營業和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決定,只能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做出,它們屬於工商行政執法。這就把教育行政機關與其他行政機關區別開來。
3.教育行政機關執行法律的過程同時也是行使執法權的過程。它具有國家的強制性。行政權是一種國家的權力,教育行政權也不例外。它既能改變教育資源的分配、也能影響並制約學校、教師、學生等發展速度和規模,教育行政機關享有的這些權力,是法律授予。同時,享有行政權也是進行有效管理的前提。因此,教育行政機關只有在其法定許可權范圍內,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執法活動,才是有效的行政執法行為。任何超越法定許可權,違反法定程序的行為,不僅自始至終無效,而且違法。
8. 1.教育機關如何依法行政 2.在教育管理活動中如何正確使用行政方法
1 相應法律法規健全,做到有法可以。
2行政主體擁有較高的法律意識和素質。並引入監督體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