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病休
教师如何请长期病假这个问题很简单的,可以请病假,如果你不打算领工资就更简单了。正常版的流程是这样权的,教师请长期病假,首先要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的病历或者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经劳动人事部门的专门机构认定后,才可以休长期病假。病情严重的,还可以办理病退手续。
县级以上(含)的医院病情诊断手续,申请,交学校,只要单位不上转教育局,工资一分不少!休息时间长了,报上级批。
就按文件规定办,工资是要少下来的,具体少多少,要看你请假时间的长短、你的 工龄的长短而定。
❷ 教师办理病退的条件
一、办理病退的条件如下 :
(1)经本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达到规定年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工龄)满15年。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病退申请,由用人单位于每季度第一个月持本人身份证、病历资料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个人缴费的,应委托社会保险服务公司办理。同时符合病退三个条件的,予以病退。符合条件(1)、条件(3)但不符合条件(2)的参保人员,可以办理退职。
二、需提交材料
办理病退需提交材料
①职工身份证;
②个人档案;
③退休审批表;
④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⑤医务技术鉴定结论;
⑥欠费企业职工退休,除提供以上材料外,退休职工本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写明出生年月以及是否同意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待遇。
三、病退办理程序
①材料审核:由企业或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提供相关材料,经市劳动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审核符合退休条件的,通知申报单位进行公示;
②办理公示:由申报单位在显著位置对拟退休人员的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退休类别、工种及待遇情 况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③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由企业纪检、工会、劳资人事部门联合出具公示证明,并持退休审批表到市劳动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办理职工退休审批手续。
具体请结合本地规定。
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 因公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❸ 教师如何办理病退
提出申请。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应符合以下条件:
养老保险缴费原则上满15周年,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
一般类疾病住院出院后满1年;
恶性肿瘤、尿毒症、肢体瘫等难以康复的严重性疾病住院出院后医疗期满;
精神类疾病住院出院后年满5年,且有5年系统治疗诊断记录。
办理病退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二、1998年1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需满10年;1998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需满15年。
三、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所在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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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退和正常退休的区别:
病退每提前一年退休扣减退休金2%;正常退休不扣减。
特殊工种退休和正常退休的区别:
在于特殊工种可以提前5年退休,其它与正常退休相同。
企业职工退休:国家规定,男性职工年满60周岁,女性干部年满55周岁,女性工人年满50周岁,且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的(其中,97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在2006年-2010年内缴费满10年不满15年的),可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
企业职工病退: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如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且缴费年限同上,可办理病退。病退属于退休的一种,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❹ 教师休病假规定教师如何办理长期病休
按国家规定办理,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病假工资的。
相关规定如下: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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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规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六个月内的称为“短期病假”,超过六个月的称为“长期病假”。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日数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
短期病假
职工“短期病假”,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病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二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二年不满四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八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长期病假
职工“长期病假”,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救济费(长病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这里的本人工资指职工正常情况下实得工资的70%。
职工的疾病待遇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应补到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低于在职职工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应补到在职职工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职工的疾病待遇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长病假有可能会造成对学业,工作的影响,一般要请长病假就得先给主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做请示,特殊情况除外。
❺ 教师病休条件
职工在申请病退来鉴定报源名时须提交《病退鉴定申请表》、《病退鉴定须知》、本人签字的申请书、正规住院病历和住院医疗费报销凭证以及市、县两级医保中心医疗保险费支付单。
需要注意的是,如个人存根丢失,可提供医保中心存根复印件并加盖医保中心印鉴,未参加医保的单位可提供单位财务医疗费报销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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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工资比例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连续工龄不满二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60%;
(二)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70%;
(三)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80%;
(四)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90%;
(五)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100%;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❻ 教师病休需要什么手续
手续:先要在县以上医院开出合符教师病退的病情证明,然后按教师病退程序找主管部回门办理就可以了。答
初、高中教师结合工作业绩聘用,业绩好的限期达标,业绩或思想表现差的,予以转岗或按顺向流动予以分流。对患有多种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教职工,经个人申请、学校同意、市局审批,办理病退。
病休是我国对于员工病假薪资有医疗期的规定,伤病是可以享受医疗期待遇的。医疗期按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第一年为三个月,以后每满一年,增加一个月医疗期。医疗期内除非员工过错,企业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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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工资比例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连续工龄不满二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60%;
(二)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70%;
(三)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80%;
(四)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90%;
(五)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100%;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❼ 教师病休条件是什么
从你反映的情况看,暂时无法申请病退。
❽ 教师病休需要哪些手续
对患有多种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教职工,经个人申请、学校同意、市局审批,办理病退手续。
或先要在县以上医院开出合符教师病退的病情证明,然后按教师病退程序找主管部门办理就可以了
县级以上(含)的医院病情诊断手续,申请,交学校,只要单位不上转教育局,工资一分不少!休息时间长了,报上级批,就按文件规定办,工资是要少下来的,具体少多少,要看你请假时间的长短、你的 工龄的长短而定。
❾ 教师得了癌症可以办理病休吗
教师得了癌症可以办理病休。
教师因病无法坚持正常工作,可提出休假申请。请假期限根据实际病情确定。凡连续请病假5天以上1个月以内(含1个月)者,必须持医院诊断证明;
连续请病假1个月以上者,须附医院住院病历、检查、检验报告单等。除意外伤害外,诊断证明、病历、检验报告单等必须由县级以上医院(县级限县人民医院)提供。
教师连续病休1个月以内(含1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参照单位的平均数发放。除身患癌症、精神病或其他重症疾病并经教育局审批的长期病休人员外,其余超过1个月的非重症疾病病休的,应扣发休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教师请病假5天以内(含5天)的,由所在乡镇中学(注滋口、幸福、城关中心小学)或县直学校校长审批;
病假5天以上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由所在乡镇中学(注滋口、幸福、城关中心小学)或县直学校校务会集体研究审批;
病假1个月以上至一个学期内(含一个学期)的,除经校务会集体研究审批外,还须报局人事股审批。危急病患者可在一周内补办请假手续。
癌症、精神病等其他重症患者,需长期休假(超过一个学期)的,本人或家属出具书面报告并提供详细的病历、诊断材料及病情认定书等,由校务会集体研究审批,经本人所在乡镇中学(注滋口、幸福、城关中心小学)或县直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行政公章后由报局人事股审批。
(9)教师病休扩展阅读:
有关学习培训请假。下列情形,由所在乡镇中学(注滋口、幸福、城关中心小学)或县直学校校长据实审批:
教师因学历提高进修参加规定的短期(1个月以内)学习请假的;经县教育局同意举办或同意参加的各类会议、教育教学有关的培训、教研活动等(1个月以内);其他在市、县内且单次连续请假在5个工作日以内的公务活动。
以上假期均包含公休假和法定假。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旷工处置:
(一)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未经局人事股批准擅自离岗到高等院校脱产进修学习的。
(二)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的。
(三)未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不参加本单位规定的学习或活动,以及擅自停课、调课或自行请他人代为顶岗的。
(四)因工作变动未按时到岗或未办理调动手续,私自到外单位工作的。
(五)教师在请假期间从事其他与请假事由无关的活动的。
(六)利用病假、事假等外出经商或到外单位工作的,以及在学习、会议、医疗证明等方面弄虚作假的。
教师连续旷工15个工作日内(不含15个)或1年内累计旷工未超过30个工作日(不含30个)或请假逾期不归的,所在乡镇中学(注滋口、幸福、城关中心小学)或县直学校应书面督促本人及时返回工作岗位,通知书应有返岗时间限定以及届时不返岗将予以解聘或作自动离职处理等内容。
通知书应送达本人或亲属签收,若本人或亲属拒签,由负责送达的两名工作人员签字,并注明送达时间、对象和拒签情形。
教师旷工1个工作日以上(含1个)除扣发相应的绩效工资外,单位还需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单位应及时予以解聘或作自动离职对待,按相关程序报局人事股及县人社、编制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❿ 教师请病假有什么规定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10)教师病休扩展阅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