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顶替事件班主任
❶ 黄彩霞顶替上大学事件责任人被追究了吗
您好!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人叫张莹莹(假王娜娜)。处理意见如下:
央广网北京3月20日消息 昨日,周口市委宣传部官方微博“周口发布”公布“真假王娜娜”事件调查进展及结果,公告称:经20多天调查,假“王娜娜”(原名张莹莹、川汇区人,其父母均为下岗职工)学籍、学历信息被河南省教育厅按规定注销,毕业证书被宣布无效,假“王娜娜”被商水县教育体育局解聘,9名责任人受党纪、政纪处分。
“周口发布”称,“王娜娜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引发社会关注后,周口市市委、市政府成立了联合调查组。调查组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抽调市公安局、检察院、教育局等部门人员组成。
经调查组调查,王娜娜反映本人2003年参加高考后被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未领到录取通知书,被别人拿着录取通知书顶替上大学的情况属实。
就王娜娜反映的其本人身份信息被顶替者张莹莹冒用的情况,经调查部分属实。通报解释,张莹莹通过考试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等,所使用的信息,均是张莹莹于2004年5月24日变更过的姓名王娜娜及其原始身份证号码信息。
对于王娜娜反映的被张莹莹顶替上大学给其生活带来不良影响,“特别是不能申请银行贷款的情况”,调查组给出的结论是“不属实”。
调查组称,媒体报道的王娜娜要求张莹莹赔礼道歉、注销学籍、赔偿30万的情况属实。
通报称,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周口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管理上存在漏洞,部分人员对工作不负责、未履职尽责,甚至严重失职。根据相关规定,对9名相关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理,包括党内警告处分、严重警告处分、诫勉谈话、行政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通报还公布了9人的姓名和职务。
通报称,调查组要求周口市职业技术学院、周口市公安局、沈丘县第二高级中学反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事件受处分人员如下:
周口市农科院院长杜纪格 时任周口职业技术学院高招领导小组副组长兼招生监察办公室主任,应负领导责任,党内警告处分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院长周文一 时任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人,应负直接责任,党内警告处分
武朝明 时任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临时负责人,应负直接责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侯长建 时任周口市公安局沙南分局副局长,应负领导责任,诫勉谈话
潘子建 时任周口市公安局沙南分局纺织路派出所所长,应负领导责任,行政警告处分
郭爱华 时任周口市公安局沙南分局纺织路派出所内勤,应负直接责任,行政记过处分
秦淼 时任沈丘县第二高级中学高三(15)班班主任,应负直接责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王素华 时任沈丘县第二高级中学收发员,应负直接责任,行政警告处分
胡筱林 时任沈丘县第二高级中学教务处工作人员,应负直接责任,党内警告处分
事件回顾:
去年5月,河南周口沈丘县女子王娜娜发现,有人冒用她的名字和身份信息,顶替她读了13年前她考上的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在寻找顶替者、校方和教育部门无果后,今年2月,王娜娜寻求媒体帮助维权。之后,顶替者张莹莹学历被注销,教师工作被解聘。
谢谢阅读!
❷ 陈春秀寒窗苦读10多年,高考资格却被顶替,被偷走的人生谁来还
在社会发展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稀奇古怪的事,一些事情的发生,可能会使你料想不到,比如说本来属于你的东西,却被别人利用手段给夺走了,相信你一定不会甘心吧!其实无论在我们做任何事情时,都要注重公平公正这个原则。做人是这样,做事情更是要这样,一旦公平公正的秩序被打乱,那么发生了一些事情,将会使我们措手不及,就比如说近期较为热门的高考顶替事件。
其实对于我们这样的普通家庭孩子来说,高考的的确确是能够改变自己命运的一次机会,虽然我们常说人人平等,但是实际上人与人之间还是有一些差距的,但是这个差距也是可以弥补的,就是需要你自己的努力了。而高考无疑是我们通向成功的一个捷径,相信大家都听说过寒门出贵子吧,的确是这样。
结语:论是陈春秀还是苟晶,他们都是受害者,高考本来就是给大家提供一个公平的机会,选拔人才,而一些人却通过利用权力却使别人的心血被窃取。这不仅是一种令人不齿的行为,同时也是一种违法行为,我们的社会需要的是公平和正义,而不是像这种见不得人的不光彩之事,在此也是希望那些违法之人都会得到相应的惩罚,还那些被害者一个公道。
❸ 山东一女子连续两年高考被顶替,如此恶行是谁所为
邱小慧、邱印林。
邱小慧,女,汉族,1976年11月生,1991年9月至1994年6月在济宁市实验中学读高中;1997年9月至1999年6月冒用苟晶之名就读于北京煤炭工业学校。2001年4月以苟晶之名在济宁市任城区教师进修学校参加工作。
邱印林,男,汉族,1943年9月生,中共党员,高级职称,1992年9月至2004年12月为济宁市实验中学教师,2004年12月退休。系苟晶在济宁市实验中学读高三时的班主任,邱小慧为其次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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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上调查情况,依规依纪依法对有关人员处理如下:
1.邱小慧,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予其开除处分,公安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邱印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公安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3.邱印水,济宁市兖州区政协原副主席(已退休),时任兖州市王因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
4.王卫中,济宁市兖州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时任兖州市公安局小孟派出所所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
5.邱通,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长沟派出所原副所长,时任任城区分局唐口派出所民警、任城区分局督察大队副大队长,因发现其生前曾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❹ 山东称2次遭顶替上大学女子发声,班主任竟然还带人堵她
班主任肯定不希望事情被曝光,毕竟他也是真的做了亏心事,所以才会千里迢迢跑去找她。
❺ 你认为顶替者作为一名教师,该做何回应
1、公开道歉,可复以在公共媒体制上或者在自媒体软件上公开表示,对当年的顶替事件所抱有的愧疚和对被顶替者的内疚。这个道歉不仅仅是只针对于被顶替者,更是让大众得到一个答复。
2、与被顶替者取得联系,真诚的道歉,然后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对被顶替者进行补偿。如果被顶替者诉诸法律,自己应该积极配合对方。毕竟自己的所作所为改变了对方一生的进程方向。
3、对自己工作的领导要真实地说出真相,请领导对自己的行为做出合理的处置,自己也要积极地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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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歉的注意事项:
1、要敢于去承认错误,如果是自己的错误就要勇敢地去承认,不要做辩解,胡搅蛮缠,这样会让对方感到你这人真的不可理喻,甚至以后都会拒绝和你打交道。
2、道歉的时候要有诚意,不要敷衍,眼睛也要注释对方,表现出诚意,话语要柔和,尽量说出你的错误在哪,这样显得有诚意。
3、不要在对方还在气头上就去道歉,这样是没有太大的效果,甚至可能由于他无视你的道歉,让你感到不爽引发更大的矛盾。所以道歉的时候要把握时机,当对方冷静的时候最佳,场合也要看是否对方会感到有面子。
❻ 山东女子连续两年高考被顶替,顶替者系班主任女儿,她为何22年后才发声
"借着这个风口,我也想要一个答案。"
以上为山东女子苟晶为何时隔22年才发声的原因。22年前苟晶两次被人冒名顶替,原本应该在北京上大学的她,却仅仅在湖北上了一个专科。苟晶的学习成绩很好,完全是重点的水平,就因为被人冒名顶替而改变了人生轨迹,家中父亲也因此郁郁而终。
"是谁操纵了我的命运?"苟晶的父亲至死都不知道真相,因为女儿的事情22年始终为她担心。经过调查,山东共有242名大学生被人冒名顶替。是谁有这样的权利,有这样的势力改变这些无权无势大学生的命运。若不是农家女陈春秀事件,他们是不是永远没有权利得知真相。教育公平不是一句空话,三年高考的辛苦成果凭什么被别人轻轻松松拿去。身为人民教师,却利用职权伤害自己的学生,这样的人真的配为人师表,为人父母吗。苟晶的事情必须得到一个说法,当初的加害人必须向苟晶道歉。一份忏悔信就想让自己心安理得,做梦呢吧。
❼ 山东女子2次高考被顶替,班主任登门求和解,该不该原谅
高考被顶替两次,这话听起来或许有些匪夷所思,但却真真实实的发生在山东省一名农村女孩的身上。很多人寒窗苦读十几年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能在高考中搏个好成绩,然后换一次飞黄腾达的机会。结果却因为惨遭他人顶替,不但命运没能出现转机,甚至还要忍气吞声23年!
班主任的一封忏悔信苟晶是一名朴实的山东女孩,97年和98年两起高考被他人顶替的事,几乎成了她一辈子挥之不去的心病。她表示,97年顶替自己的那个人不是别人,正是班主任的女儿,以苟晶的名落孙山,“换取”了自己女儿去往北京上大学的梦想,不可谓不毒!
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那就是该事件被媒体曝光后,那位班主任却想以私了的方式,让苟晶将嘴巴闭上,这与侮辱人有何区别?不是所有事都可以用金钱来衡量的,正义永远不会迟到。况且顶替他人上学,非同小可,一个小小的班主任会有那么大的能量?
寄语那些逍遥法外的人,早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正义永远是不会迟到的。大学生涯是每个孩子的梦想,所以说他们毁掉的不仅仅只是前程,还有学生的梦!
❽ 1994年被保送上大学,结果被教导处和班主任从中作鬼,完全被教导处老师的小姨子冒名顶替,而且和公安局户...
这么多年过去了,还没领悟人生吗?珍惜现在的,过去就过去了,冤冤相报何时了。
❾ 高考被顶替者苟晶发声,她是别有所图,还是只为正义
高考被顶替者苟晶在网络平台长文发声,再次道出她被顶替的情况,以及她到了今天才实名举报的原因。我相信她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真相以及正义。指责她别有所图的人,才是真正的别有用心。她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受害者在任何时候为自己追寻真相,要求公理和正义,都没有错。有人指责苟晶为什么20多年过后才发声,是非常荒谬的。只要受害了,任何时候发声都可以。谁规定了受害了,过了一段时间,就不能发声!
所有的坏人,都应该受到打击,否则他们会更加的变本加厉,为恶之后,甚至招摇过市。不管是陈春秀、王丽丽,还是苟晶事件,我们可以看到的是,为恶者一点悔过之意都没有。事发之后,要么威逼、要么利诱、要么逃避。这些人,应该严肃处理,让他们成为过街老鼠。唯有这样,正义才能彰显!正义时时处处都得以彰显的社会,才是一个良性的社会。
❿ 山东称2次遭顶替上大学女子发声,连续两年都被顶替为真
6月24日,山东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发布情况通报:6月22日,有网民称:“1997年参加了高考,考上北京的一所大学,被人顶替.....”。区委、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纪委监委、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迅速进行调查核实。
据苟晶介绍,1998年,自己复读后再次参加高考,考前摸底考区第4名的她却最终被湖北黄冈一所普通大学录取,苟晶觉得自己再一次被冒名顶替了,“我的高中同学就提醒我,97年我的高考档案已被顶替,那98年参加的到底是不是正式的高考?录取的渠道到底是什么?为什么没填黄冈那所学校的志愿却被录取?”希望山东教育局可以事情调查清楚,给大家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