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观察法
Ⅰ 观察法的特点是什么
①简便易行。运用教育观察法往往不需要专业程度很高因而较难掌握的理论和技术,这样,无论是常规工作中为了改进现状所作的探索,还是专业研究人员所进行的预备研究乃至更深入的研究,都可运用(而且往往是必须用)教育观察法,以了解工作现状,或确定进一步研究的内容和对象。
②所获资料可靠性较高。因为所要观察的行为或事件发生在自然状态之中,这样,教育观察法所获得的资料可以直接反映客观事实,有利于全面了解客观事物的真实面貌,因而它的可靠性较高。其它教育研究方法则可能因为间接获取资料,或对行为与事件控制过多和研究对象的态度差异而使所获资料的真实性受到影响。
③可纵贯分析教育现象。教育观察是在自然状态下进行的,同其它研究方法相比,研究者可对研究对象进行更长时间的观察,可以较为持久地获得较可靠的第一手材料,因而,观察者能有充分的时间对行为趋势或事件发生的可能方向进行深入的、持久的考察研究,从而能够于大量的行为和事件中区分偶然事件和平常事件,有利于取得对它们的进一步的认识。
拓展资料:
观察法是指研究者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研究提纲或观察表,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去直接观察被研究对象,从而获得资料的一种方法。科学的观察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系统性和可重复性。常见的观察方法有:核对清单法;级别量表法;记叙性描述。
观察一般利用眼睛、耳朵等感觉器官去感知观察对象。由于人的感觉器官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观察者往往要借助各种现代化的仪器和手段,如照相机、录音机、显微录像机等来辅助观察。
Ⅱ 教育观察法的基本步骤
教育观察法是研究者在比较自然的条件下通过感官或借助于一定的科学仪器,在一定时间、一定空间内进行的有目的、有计划的考察并描述教育现象的方法。其特点是目的明确、真实自然、直接翔实。根据不同的标准,教育观察法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别。教育观察法在教育科学研究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具有自身优点,如简单易行,但也存在局限性。不同类型的教育观察法所需的设计有不同特点,但下列步骤是共同的:明确观察目的和内容;大略调查和试探性观察;选择观察方法;编制观察记录表。
Ⅲ 教育调查法和教育观察法有何异同
教育观察法是指在自然情形中或预先设置的情形中对人的行为进行观察记录,以了解其心理活动及其变化 发展规律的研究方法。观察法具有目的性 且不能让被观察者知道自己处于被观察的情形中。
而教育调查法是以 问-答的形式考察被调查者的心理倾向和心理特征的方法。它分为书面到查法和口头调查法。书面调查法说白了就是问卷法;还有就是口头调查法 也就是访谈法 访谈法的效果取决于访谈者的个人素质,看能不能很快的营造出坦率和信任的谈话气氛。其实教育观察法和教育调查法律都是实验或实践的方法,但观察通常是表面的、现象的,而调查是深入的、细致的求证,是更深层次的认识。调查离不开观察,没有观察哪来的调查呢?
Ⅳ 教育观察法的作用与局限
教育观察法是教育科学研究最基本、最普遍的方法,贯穿于教育科学研究的全过程,并在研究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1.观察是获取原始资料的最基本的方法
观察就是对教育现象发生发展的具体过程进行细致的系统记录,使研究者获得最原始的资料,是其他一切科学研究的基础。本书要介绍的调查法中有观察,实验法中也有观察。例如皮亚杰在对儿童进行液体守恒定律实验的同时,加上观察、谈话。他在儿童面前呈现两个相同的玻璃瓶,放上同样数量的水。然后把其中一瓶水倒在高一点窄一点的一个瓶子里,另一瓶水倒在矮一点、粗一点的一个瓶子里,再问这两瓶水是否一样多?3岁的小朋友说不一样多,因为这瓶水高,那瓶水矮;6岁的小朋友说,一样多,因为这瓶水高,可是窄一点,那瓶水矮,可是粗一点。这说明6岁儿童已经从二维角度看问题,具有补偿性。6岁孩子又补充说明,“把这两瓶水倒回原来的瓶子里,水还是一样高”,“这两瓶水就是原来的两瓶水”,这就是可逆性与同一性。可逆性、同一性、补偿性是思维守恒性的三个主要特征。皮亚杰正是通过观察和谈话证实了6岁儿童的思维已经具有守恒性。
2.观察是课题选择和形成的重要来源,是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的前提。在教育科学领域中有许多有待研究的新问题,研究者只要善于洞察和捕捉,进行深入思考,就能透过现象,发现和提出新问题。例如,杭州市天长小学课题组在对新入学学生学习生活行为表现的观察中,提出了“幼小衔接”的研究课题。
3.观察是验证理论的重要手段
教育科研结果的有效性与教育科学理论的正确性,可以通过多种方法进行验证。观察是检验科研结果可靠性和科学性的重要途径。尤其是某些暂时难以通过测量或实验进行验证的项目,更需要观察。爱因斯坦说过:“理论之所以成立,其根源就在于它同大量的单个观察关联着,而理论的‘真理性’也正在此”。(《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115页)例如要检验数学课的“质疑教学”模式是否确实调动了学生学习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就可以通过对课堂上学生听讲和回答问题时的反应的“大量的单个的观察”来加以验证。
观察法简便易行,不必使用特殊设计的复杂仪器设备,不需要特殊条件,不妨碍观察对象的日常学习与生活,也不会产生不良后果,观察者不一定非要有很高的专业理论素养,所获得的资料可信度较高,所有这一切,使得广大教育工作者尤其是新教师乐于利用教育观察法开展小学教育科学研究。但是观察法也有其局限性,需要引起我们的注意。这些局限主要有下列三方面:
首先,观察报告给我们的,只是现象和结果,即说明“有什么”和“是什么”的问题,不能判断“为什么”之类的因果问题。正如恩格斯所说:“单凭观察所得的经验,是决不能充分证明必然性的”,“必然性的证明是在人类活动中,在实验中,在劳动中”。其次,由于研究者知识、经验、情感等方面的背景不同,他们的观察记录易受主观因素的影响,这是需要认真加以预防与克服的。第三,由于观察研究的取样范围及容量较小,其代表性不够高。而观察时间和情景处在不断变化之中,也影响到观察素材的代表性。
Ⅳ 什么是教育观察法
教育观察法是研究者在比较自然的条件下通过感官或借助于一定的科学仪器,在一定时间、一定空间内进行的有目的、有计划的考察并描述教育现象的方法。其特点是目的明确、真实自然、直接翔实。根据不同的标准,教育观察法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别。教育观察法在教育科学研究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具有自身优点,如简单易行,但也存在局限性。不同类型的教育观察法所需的设计有不同特点,但下列步骤是共同的:明确观察目的和内容;大略调查和试探性观察;选择观察方法;编制观察记录表。
1.自然观察法和实验观察法
(1)自然观察法是在自然状态下,即事件自然发生对观察环境不加改变和控制的状态下进行的观察。
(2)实验观察法是在人工控制的环境中进行的系统观察。其具有明确的观察目的和周密的实施计划,对观察对象的行为表现做精确的观测,对被观察者的行为的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影响
因素(自变量)进行控制,并观察这种控制对被观察者的行为表现(因变量)的影响,从而发现这些影响因素与被观察者的行为表现之间的关系。
2.直接观察法和间接观察法
(1)直接观察是直接通过观测者的感官考察被研究者活动,获取具体而起初的第一手材料的方法。
(2)间接观察是观察者借助一定的仪器、设备考察研究对象活动的方法。
3.参与观察法与非参与观察法
(1)参与观察法是研究人员参与到观察对象的活动之中,通过与观察对象共同进行的活动从内部进行观察。所有的参与观察研究都介于“参与者的观察”与“观察者的参与”之间。
(2)非参与观察法是研究逐步参与被观察者的任何活动,完全以局外人的身份进行观察的方法。
4.有结构观察法和无结构观察法
(1)有结构观察法是在观察前有详细的观察计划、明确的观察指标体系,观察时严格按计划进行,能对整个观察过程进行系统地、有效地控制和完整、全面地记录。
(2)无结构观察法是研究者只有总的观察目的和要求,或只有一个大致的观察范围和内容,没有详细的观察计划和观察指标体系。
5.时间取样观察法和事件取样观察法
(1)时间取样观察法是在选定的一定时间内进行观察,对观察对象在这一时间段内或这一时刻发生的各种各样的行为表现和事件作全面观察记录。
(2)事件取样观察法是对某种研究目的有关的、预先确定了的、有代表性的行为或现象到背景、起因、经过、结果、持续时间等方面进行的观察和记录。
Ⅵ 教育观察法的特点
1.目的明确。观察是根据研究课题的需要、为解决某个问题而主动进行的。目的在于获得直接的经验事实素材。
2.真实自然。观察是指观察对象不加干预控制的自然状态下进行的,从而使研究者能够考究被观察者在教育教学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的自然的、真实的、典型的和一般的心理与行为表现。
3.直接翔实。观察者和对象共处一体,研究者能够直接地、准确地了解到正在发生的教育现象及应采取某措施而发生的现象,获得真实、生动而翔实的资料。
Ⅶ 教育观察法是观察儿童在什么状态下的情况
教育观察法是观察儿童在什么状态下的情况?我认为教育观察法是观察儿童在学习、游戏或者是做事情时候的表现,以此来了解孩子的专注力,思考力,动手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等。教育观察法可以用在儿童学习和生活的很多方面。
Ⅷ 教育行动研究与教育观察法有哪些异同
教育观察法是指在自然情形中或预先设置的情形中对人的行为进行观察记录,以了解其心理活动及其变化 发展规律的研究方法。观察法具有目的性 且不能让被观察者知道自己处于被观察的情形中。 而教育调查法是以 问-答的形式考察被调查者的心理倾向和...
Ⅸ 教育观察法 教育问卷法 和教育访谈法的区别
教育观察法是指在自然情形中或预先设置的情形中对人的行为进行观察记录,以了解其心理活动及其变化 发展规律的研究方法。观察法具有目的性 且不能让被观察者知道自己处于被观察的情形中。
而教育调查法是以书面问卷的形式考察被调查者的心理倾向和心理特征的方法。
教育访谈法就是以口头访谈的形式进行调查的方法,访谈法的效果取决于访谈者的个人素质,看能不能很快的营造出坦率和信任的谈话气氛。
其实教育观察法和教育调查法律都是实验或实践的方法,但观察通常是表面的、现象的,而调查是深入的、细致的求证,是更深层次的认识。调查离不开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