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文言文
㈠ 乃徇日在文言文中含義
應為:乃徇曰。
注釋:(1)乃:於是;(2)徇:宣布命令。
「乃徇曰」意為:於是宣布命令(說,稱)。
文言文是以古漢語為基礎經過加工的書面語。最早根據口語寫成的書面語中可能就已經有了加工。文言文是中國古代的一種書面語言組成的文章,主要包括以先秦時期的口語為基礎而形成的書面語。春秋戰國時期,用於記載文字的物品還未被發明,記載文字用的是竹簡、絲綢等物,而絲綢價格昂貴、竹簡笨重且記錄的字數有限,為能在「一卷」竹簡上記下更多事情,就將不重要的字刪掉。後來當「紙」大規模使用時,統治階級的來往「公文」使用習慣已經定型,會用「文言文」已經演變成讀書識字的象徵。文言文是相對白話文而來的,其特徵是以文字為基礎來寫作,注重典故、駢驪對仗、音律工整且不使用標點,包含策、詩、詞、曲、八股、駢文古文等多種文體。現代書籍中的文言文,為了便於閱讀理解,一般都會對其標注標點符號。
㈡ 文言文「徇」的用法
1. 巡行
王乃徇師而誓。——《書·泰誓中》
又如:徇鋪(巡查街市裡巷);徇察(巡行察訪)
巡行示眾
殺顛頡以徇於師。——《左傳·僖公二十八年》
又如:徇首(傳首示眾);徇罰(示眾處罰)
對眾宣示
遂斬隊長二人以徇。——《史記》
又如:徇眾(示眾)
順從、依從
知縣又徇了顧僉事人情。——《古今小說》
又如:徇世(隨順世俗);徇庇(徇私包庇);徇物(曲從世俗);徇俗(順隨時俗)
捨身
陛下舍萬乘之軀,而徇小義,古人所不取也。——《三國演義》
又如:徇名(捨身以求名);徇利(不惜身以求利);徇命(捐軀)
炫耀;誇示
徇蹲鴟之沃,則以為世濟陽九。——《文選·左思·吳都賦》
又如:徇陳(遍示列隊部伍);徇鐸(振鐸以警眾)
謀求
今不恤士卒而徇其私,非社稷之臣。——《史記》
又如:徇情枉法(為私情而違法);徇私偏向(曲從私情,偏袒一方)
2. 徇難,為國難殉身
公投袂循難,超然奮發。——《南史·齊高帝紀》
也作「殉難」
3. 攻擊
三月,光武別與諸將絢昆陽、定陵、郾,皆下之。——《後漢書 紀一上》
光武因復絢下穎陽。——《後漢書 紀一上》
㈢ 文言文徐有功不徇私情
初,一行幼時家貧,鄰有王姥,前後濟之約數十萬,一行長思報之。 至開元中,一行承玄宗敬遇,言無不可。未幾,會王姥兒犯殺人,獄未具姥{詣}一行求救。一行曰「姥要金帛,當十倍酬也;君上執法,難以求情,如何?」王姥戟手大罵曰:「何用識此僧!」一行從而{謝}之,終不顧。
譯文: 有個法號一行的和尚,小時候家裡很窮。鄰居有個王老太,前前後後大約補助了他十萬錢,一行和尚經常想報答他。到了開元年間,一行受到唐玄宗的尊重,沒有不能說的話。不久,碰上王老太的兒子犯了殺人罪,案子還沒結。王老太來見一行向他求救,一行說:「老太你如果要金銀財物,我該用十倍的數來報答。皇上執法,很難用人情來求免罪,我能怎麼樣呢?」 王老太抬手罵道:「我認識你這個和尚有什麼用!」 一行向他道歉,(王老太)離開了再沒有回頭。
㈣ 文言文中「徇」的用法是什麼
讀音:xùn
1、作形聲詞,從彳(chì),旬聲。
黃帝幼而徇齊。——《史記內·五帝紀》。容
2、
巡行
王乃徇師而誓。——《書·泰誓中》
巡行示眾
殺顛頡以徇於師。——《左傳·僖公二十八年》
對眾宣示
遂斬隊長二人以徇。——《史記》
順從、依從
知縣又徇了顧僉事人情。——《古今小說》
捨身
陛下舍萬乘之軀,而徇小義,古人所不取也。——《三國演義》
炫耀;誇示
徇蹲鴟之沃,則以為世濟陽九。——《文選·左思·吳都賦》
謀求
今不恤士卒而徇其私,非社稷之臣。——《史記》
㈤ 關於不徇私情的文言文
裴光德(名垍,字弘中) 垍在中書(指中書省,唐朝最高行政總署之一,其長官為宰相)。有故人(老朋友),官亦不卑,自遠相訪。裴公給恤(供給)優厚,從容款狎(親密、親切),在其第無所不為。乘間(乘機)求京府(京城。唐朝京城在長安)判司(州郡各部參軍的總稱,是州郡長官的下屬助手)。裴公曰:「公誠佳士,但此官與(給)公(您)不相當(不合適)。不敢以(因為)故人之私(私情),而隳(huī,敗壞)朝廷綱紀(法律,制度)。他日(往後)有瞎眼宰相憐(同情)公者,不妨卻得(也許可能還會得到)。某(我)必不可。」
譯文
裴光德在中書省(指宰相府)任職時,有個官職也不小的老朋友從遠方來拜訪他。裴公招待他相當優厚,舉止行動相當親切。朋友在他的府第內毫無拘束之感。乘機請求他在京城官府謀個判司做做。裴光德對他說: 「您確實是個有能力的讀書人,但是這官給您做不合適。我不敢因為老朋友的私情而敗壞了朝廷的制度。要是往後有瞎了眼的宰相同情你,可能會獲得這個官職。至於我,萬萬不會這樣做。」
㈥ 文言文《不徇私情》翻譯
翻譯:
裴光德在中書省(指宰相府)任職時,有個官職不小的老朋友從遠方來拜訪他。裴公招待他相當優厚,舉止行動相當親切。朋友在他的府邸內毫無拘束之感。乘機請求他在京城官府謀個判司做做。
裴光德對他說:「您確實是個有能力的讀書人,但是這官給您做不合適。我不敢因為老朋友的私情而敗壞了朝廷的制度。要是往後有瞎了眼的宰相同情你,可能會獲得這個官職。至於我,萬萬不會這樣做。」
原文:
選自唐趙璘《因話錄》
裴光德垍在中書,有故人,官亦不卑,自遠相訪。裴公給恤優厚,從容款洽,在其第無所不為。乘間求京府判司。
裴公曰:「公誠佳士,但此官與公不相當。 不敢以故人之私,而隳朝廷綱紀。他日有瞎眼宰相憐公者,不妨卻得,某必不可。」
(6)徇文言文擴展閱讀:
不徇私情的同義詞:大公無私
成語典故:
春秋時,晉平公有一次問祁黃羊說:「南陽縣缺個縣長, 你認為, 該派誰去當比較合適呢?」
祁黃羊毫不遲疑地回答說:「叫解狐去, 最合適了。 他一定能夠勝任的!」
平公驚奇地又問他:「解狐不是你的仇人嗎? 你為什麼還要推薦他呢?」
祁黃羊說:你只問我什麼人能夠勝任, 誰最合適; 你並沒有問我解狐是不是我的仇人呀!」
於是, 平公就派解狐到南陽縣去上任了。 解狐到任後, 替那裡的人辦了不少好事, 大家都稱頌他。
過了一些日子, 平公又問祁黃羊說:「 現在朝廷里缺少一個法官。 你認為, 誰能勝任這個職位呢?」
祁黃羊說:」祁午能夠勝任的。「
平公又奇怪起來了, 問道:」 祁午不是你的兒子嗎? 你怎麼推薦你的兒子, 不怕別人講閑話嗎?「
祁黃羊說:」你只問我誰可以勝任, 所以我推薦了他; 你並沒有問我祁午是不是我的兒子呀!「
平公就派了祁午去做法官。 祁午當上了法官, 替人們辦了許多好事, 很受人們的歡迎與愛戴。孔子聽到這兩件事, 十分稱贊祁黃羊。
孔子說:「 祁黃羊說得太好了! 他推薦人, 完全是拿才能做標准, 不因為他是自己的仇人,存心偏見, 便不推薦他; 也不因為他是自己的兒子, 怕人議論, 便不推薦。 像祁黃羊這樣的人, 才夠得上說:『大公無私』啦!」
㈦ 古文相徇什麼意思
「相徇」
(在不同的語境情況下,會有不同的解釋。)
(例如:相徇私,是「為了私情而做不內合法的容事」「曲從私情,偏袒一方」;而「相徇察」則是:「相互巡行察訪對方的分管區段」的意思。)
「徇」xùn
順從,曲從:徇私(為了私情而做不合法的事)。徇情(徇私)。
同「殉」。
對眾宣示。
作動詞解釋時:
(1)巡行
王乃徇師而誓。——《書·泰誓中》
將兵徇蘄以東。——《史記·陳涉世家》
(2)又如:徇鋪(巡查街市裡巷);徇察(巡行察訪)
謀求
今不恤士卒而徇其私,非社稷之臣。——《史記》
又如:徇情枉法(為私情而違法);徇私偏向(曲從私情,偏袒一方)。
㈧ 郭子儀不徇私情文言文翻譯
郭子儀待人忠厚,治軍寬嚴皆宜。他毫不嫉賢妒能,而善於發現使用人回才,唯能是舉。跟答他一起參加平叛斗爭的,有數10名武將被封王侯,有60多人成了唐朝高級官員,執掌軍國大事。如名將李光弼,平叛初期,只是郭子儀手下的左兵馬使。當朝廷要選一良將出井陘,定河北時,盡管李對郭當時有誤解,多存戒心。但郭子儀仍然力薦光弼,使李能夠充分發揮軍事才能,獨當一面,屢建奇功,被提拔為河東節度使,最終發展起同郭子儀齊名的一支平叛勁旅。而對為非作歹之人,郭子儀不徇私情遷就其過。當他調離朔方軍後,舊部王元振自恃有功,造謠惑眾,擅殺主帥自立,朝廷懾於時勢而默認。一時各軍效仿者多起,河中、太原等地動亂。郭子儀領命回到軍中,敢於伸張正義,不念舊情,將王元振等作亂者處死。由於他公明執法,各軍也紛紛法正了不軌之徒,從而保障了平叛、削藩戰爭的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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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文言文不徇私情的主要內容
裴光德垍在中書。有故人,官亦不卑,自遠相訪。裴公給恤優厚,從容款狎,在其第無所不為。乘間求京府判司。裴公曰:「公誠佳士,但此官與公不相當。不敢以故人之私,而隳朝廷綱紀。他日有瞎眼宰相憐公者,不妨卻得。某必不可。」 其執手如此。 ——出自《裴光德大公無私》
意思:裴光德在中書省(指宰相府)任職時,有個官職也不小的老朋友從遠方來拜訪他。裴公招待他相當優厚,舉止行動相當親切。朋友在他的府第內毫無拘束之感。乘機請求他在京城官府謀個判司做做。裴光德對他說: 「您確實是個有能力的讀書人,但是這官給您做不合適。我不敢因為老朋友的私情而敗壞了朝廷的制度。要是往後有瞎了眼的宰相同情你,可能會獲得這個官職。至於我,萬萬不會這樣做。」
1.垍 :裴光德,名垍,唐僖宗時任宰相。
2。中書:即中書省,古代官名。
3。隳:同「毀」,破壞。
4。卻得:放得,送給。
㈩ 法不徇情的文言文
墨者有巨子腹,居秦,其子殺人.秦惠王曰:先生之年長矣,非有他子也,寡人已令吏弗誅矣版.先生之以此權聽寡人也.「腹對曰:『墨者之法曰:殺人者死,傷人者刑。』此所以禁殺傷人也.夫禁殺傷人者,天下之大義也.王雖為之賜,而令吏弗誅,腹不可不行墨者之法.」不許惠王,而遂殺之.
子,人之所私也;忍所私以行大義,巨子可謂公矣. 墨家有一個領袖叫腹(黃享),居住在秦國。他的兒子殺了人。秦國的惠王(對他)說:「先生你的年事已高,又沒有別的兒子。寡人已經命令官吏不殺你的兒子了。先生你這件事就聽我的吧。」腹(黃享)回答道:「墨家的法律說:『殺人的人處死,傷人的人處刑。』這是用來禁止殺人和傷人。而禁止殺人和傷人的法,是天下(人應該遵守)的大義啊。王您雖為了他開恩而命令官吏不要殺他,腹(黃享)我卻不可以不按照墨家的法行事。」腹(黃享)不聽惠王的,還是殺了兒子。
兒子,每個人私人所愛啊,忍受私利而行大義,領袖腹(黃享)可說是公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