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美術學科 » 文言文因字

文言文因字

發布時間: 2020-11-28 23:43:38

⑴ "因"在古代文言文中的意思 請告訴我-- "因"字在古代文言文中的意思. 謝謝了,又快又好追加分.

1、依靠、憑借。

引證:我行其野,芃芃其麥。控於大邦,誰因誰極?大夫君子,無我有尤。百爾所思,不如我所之。——《載馳》先秦·許穆夫人

翻譯:我在田野緩緩行,壟上麥子密密遍。欲赴大國去陳訴,誰能依靠誰來援?許國大夫君子們,不要對我生尤怨。你們考慮上百次,不如我親自跑一遍。

2、沿襲,承襲。

引證:孝公既沒,惠文、武、昭襄蒙故業,因遺策,南取漢中,西舉巴、蜀,東割膏腴之地,北收要害之郡。——《過秦論》兩漢·賈誼

翻譯:秦孝公死了以後,惠文王、武王、昭襄王承繼先前的基業,沿襲前代的策略,向南奪取漢中,向西攻取巴、蜀,向東割取肥沃的地區,向北佔領非常重要的地區。

3、趁著;乘便。

引證:因利乘便,宰割天下,分裂山河。——《過秦論》兩漢·賈誼

翻譯:秦國憑借這有利的形勢,割取天下的土地,重新劃分山河的區域。

(1)文言文因字擴展閱讀

漢字:因

讀音:yīn

筆劃:

意思:

1、原故,原由,事物發生前已具備的條件~。

2、理由:因而、因為。

3、依,順著,沿襲。

組詞:主因 、起因、 原因 、因果 、因為 、因此 、基因。

⑵ 在古文中表示因為的字

因」「蓋」
以,如「以其乃華山之陽名之也」《游褒禪山記》,或者「以……之故」
用,如「用心一也」《勸學》

緣,如「只緣身在此山中」《題西林壁》
坐,如「來歸相怨怒,但坐觀羅敷」《陌上桑》
故,如「是故無貴無賤,無長無少,道之所存,師之所存也」《師說》

⑶ 「因」字在文言文中的解釋

因 用作介詞。介紹動作、行為發生的原因、依據、方式,可分別譯為「因為」「由於」,「趁著」「憑借」,「經過」「通過」。例如: 振聲激揚,伺者因此覺知。(《後漢書·張衡傳》) 用作連詞。表示順接上文,可譯為「於是」「便」。例如: 因拔刀斫前奏案……(《赤壁之戰》) 以1.介詞,表示工具。譯為:拿,用,憑著。 ①願以十五城請易璧。(《廉頗藺相如列傳》) 2.介詞,表示憑借。譯為:憑,靠。 ①以勇氣聞於諸侯。(《廉頗藺相如列傳》) 3.介詞,表示所處置的對象。譯為:把。 ①操當以肅還付鄉黨。(《赤壁之戰》) 4.介詞,表示時間、處所。譯為:於,在,從。 ①以八月十三斬於市。 5.介詞,表示原因。譯為:因為,由於。 ①趙王豈以一璧之故欺秦邪? 6.介詞,表示依據。譯為:按照,依照,根據。 ①今以實校之。(《赤壁之戰》) 說明:「以」字的賓語有時可以前置,有時可以省略。 ①以一當十(成語) ②夜以繼日(成語) 7.連詞。表示並列或遞進關系。可譯為「而」「又」「而且」「並且」等,或者省去。 ①夫夷以近,則游者眾。(《游褒禪山記》) 8.承接連詞。前一動作行為往往是後一動作行為的手段或方式。可譯為"而"或省去。 ①余與四人擁火以入。(《石鍾山記》) 9.目的連詞,後一動作行為是前一動作行為的目的或結果。可譯「而」「來」「用來」「以致」等。 ①請立太子為王,以絕秦望。(《廉頗藺相如列傳》) 10.連詞。表示因果關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譯為"因為"。例如: ①不賂者以賂者喪。 11.連詞。表示修飾關系,連接狀語和中心語,可譯為"而",或省去。例如: ①木欣欣以向榮,泉涓涓而始流。(陶淵明《歸去來辭》) 12.語氣助詞,表示時間、方位和范圍。例: ①受命以來,夙夜憂嘆。(以:表時間)(《出師表》) ②指從此以往十五都予趙。(以:方位)(《廉頗藺相如列傳》) ③自王侯以下莫不逾侈。(以:表范圍) 13.語氣助詞,起調整音節作用。例: ①逆以煎我懷。(《孔雀東南飛》) 14.動詞,譯為:以為,認為。 ①老臣以媼為長安君計短也。(《觸龍說趙太後》) 15.動詞,譯為:用,任用。 ①忠不必用兮,賢不必以。(《涉江》) 16.名詞。譯為:緣由,原因。 ①古人秉燭游,良有以也(李白《春夜宴桃李園序》) 之1.用作代詞,又分幾種情況: ①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稱。譯為「他」(他們)、「它」(它們)。作賓語或兼語,不作主語。 ②指示代詞,表近指。可譯為「這」,通常作復指性定語。 2.用作助詞,也分幾種情況: ①結構助詞,定語的標志。用在定語和中心語(名詞)之間,可譯為「的」,有的可不譯。 ②結構助詞,補語的標志。用在中心語(動詞、形容詞)和補語之間,可譯為「得」。 ③結構助詞,賓語前置的標志。用在被提前的賓語之後,動詞謂語或介詞之前,譯時應省去。 ④結構助詞。當主謂短語在句中作為主語、賓語或一個分句時,「之」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起取消句子獨立性的作用,可不譯。譯時也可省去。 ⑤音節助詞。用在形容詞、副詞或某些動詞的末尾,或用在三個字之間,使之湊成四個字,只起調整音節的作用,無義,譯時應省去。 於 「於」是介詞,跟名詞、代詞或短語結合,構成介賓短語去修飾動詞、形容詞,表示多種組合關系。 1、引進動作的時間、處所、范圍、對象、方面、原因等,視情況可譯為「在」「在……方面」「在……中」「向」「到」「自」「從」「跟」「同」「對」「對於」「給」「由於」等。 例如:苟全性命於亂世,不求聞達於諸侯。(《出師表》在……中) 2、放在形容詞之後,表示比較,一般可譯為「比」,有時可譯為「勝過」。例如:冰,水為之,而寒於水。(《勸學》) 有時則只是表示對象的性質和狀態,可不譯。 3、放在動詞之後,引進行為的主動者,可譯為「被」,有時動詞前還有「見」「受」等字和它相應。 例如:吾不能舉全吳之地……受制於人……(《赤壁之戰》) 4、復音虛詞「於是」,用法與現代漢語的「於是」不完全相同。 ①放在句子開頭,表前後句的承接或因果關系,與現在的承接連詞或因果連詞相同。 ②放在謂語之前或謂語之後,「於是」屬介賓短語作狀語或補語。可根據「於」的不同用法,分別相當於「在這」「從這」等。 吾祖死於是,吾父死於是。(「在這職業上」《捕蛇者說》)

⑷ 高考文言文中「因」字有哪些用法

高考語文文言文虛詞復習時,「因」字是一個特別重要的虛詞,也是高頻回考點。大家一定要集答中一個時間段把18個高考虛詞的用法仔細咀嚼,真正弄懂各詞性之間的聯系與發展,在各個義項之間建立起一定的聯系,這樣系統復習既不容易忘記,又能把書讀薄,效率也高。
1介詞
1.依照,根據。
①罔不因勢象形。(《核舟記》)
②變法者因時而化。
③善戰者因其勢而利導之。
2.依靠,憑借。
①因利乘便,宰割天下,分裂山河(《過秦論》)
②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燭之武退秦師》)
③又因厚幣用事者臣靳尚。(《屈原列傳》)
3.趁著,趁此。
①不如因而厚遇之。(《鴻門宴》)
②因擊沛公於坐。(《鴻門宴》)
4.通過,經由。
①因賓客至藺相如門謝罪。(《鴻門宴》)
5.因為,由於。
①因造玉清宮,伐山取材,方有人見之。
②恩所加則思無因喜以謬賞。(《諫太宗十思書》)
2副詞
1.於是,就;因而。
①因拔刀斫前奏案。(《赤壁之戰》)
②相如因持璧卻立……(《廉頗藺相如列傳》)
2.原因,緣由,機緣。
①於今無會因。(《孔雀東南飛》)
3動詞
1.根據
①故事因於世,而備適於事(《五蠹》)
2.沿襲,繼續。
①蒙故業,因遺策。(《過秦論》)
②加之以師旅,因之以飢饉。

⑸ 高一文言文字詞因是什麼意思並舉出例子

你說的是 詞性 吧?
詞性指的是詞語的屬性。比如表示事物名稱的名詞,表示人稱的代詞,表示動作的動詞。
舉例:我吃一顆桃子。
其中,我 是代詞,吃 是動詞,一 是數詞,顆 是量詞,桃子 是名詞。

⑹ 文言文字因的意思是憑借的例句


⑴於是,就。例:①虎因喜,計之曰。②因取刃殺之。③因屏人曰。④因拔刀斫前奏案。⑤因左手把秦王之袖。⑥因讒之曰。
⑵依照,根據。例:①罔不因勢象形。(因:這里有順著的意思)②變法者因時而化。(因:這里有隨著的意思。)③善戰者因其勢而利導之。(因:這里有順著的意思。)④因其固然。
⑶依靠,憑借。例:①高祖因之以成帝業。②吏因以巧法。③我欲因之夢吳越。④衡乃擬班固《兩都》作《二京賦》,因以諷諫。⑤伺者因此覺知。⑥因河為池。⑦因利乘便,宰割天下,分裂山河。⑧又因厚幣用事者臣靳尚。
⑷趁著,趁此。例:①不如因而厚遇之。②不如因善遇之。③因擊沛公於坐。④因入京師。
⑸通過,經由。例:因賓客至藺相如門謝罪。
⑹因為。例:①因造玉清宮,伐山取材,方有人見之。②後因伐木,始見此山。③中國未聞有因變法而流血者。④恩所加則思無因喜以謬賞。
⑺緣由,機緣。例:於今無會因。
⑻沿襲。例:因遺策。
⑼繼續。例:加之以師旅,因之以飢饉。

⑺ 文言文常用字

初中常用文言虛詞(25個)
(一)之
1. 用作代詞
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稱。譯為「他」(他們)、「它」(它們)。例: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盡其材,鳴之而不能通其義,執策而臨之,曰:「天下無馬!」(《馬說》)
2. 用作助詞
(一)結構助詞,定語的標志。用在定語和中心語(名詞)之間,可譯為「的」,有的可不譯。例: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曹劌論戰》)
(二)結構助詞,賓語前置的標志。用在被提前的賓語之後,動詞謂語或介詞之前,譯時應省去。 例:宋何罪之有?(《公輸》)
(三)結構助詞。當主謂短語在句中作為主語、賓語或一個分句時,「之」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起取消句子獨立性的作用,譯時可省去。例:予獨愛蓮之出淤泥而不染。(《愛蓮說》)
(四)音節助詞。用在形容詞、副詞或某些動詞的末尾,或用在三個字之間,使之湊成四個字,只起調整音節的作用,無義,譯時應省去。例:頃之 ,一狼徑去,其一犬坐於前。(《狼》)
3. 用作動詞
可譯為「去、往、到」。例:吾欲之南海,何如?(《為學》)

(二)其
1. 第三人稱代詞,相當於「他」(們)、「她(們)」、「它(們)」。例:妻跪問其故。(《樂陽子妻》)
2. 活用為第一人稱。相當於「我(的)」、「自己(的)」。例:並自為其名。(《傷仲永》)
3. 在句中表示反問語氣,相當於「難道」、「怎麼」。例:其真無馬邪?(《馬說》)
4. 指示代詞,相當於「那」 「這」之類的詞。例:其人視端容寂,若聽茶聲然。(《核舟記》)
5 .指示代詞.表示「其中的」,後面多為數詞。例:蜀之鄙有二僧,其一貧,其一富。(《為學》)

(三)以
1. 用作介詞
表示憑借,譯為「憑、靠」。 例:乃入見。問:「何以戰?」(《曹劌論戰》)
表示工具、方式、方法,譯為「用、拿、把、按照」。 例:貧者自南海還,以告富者。(「以」後省略介詞賓語。)(《為學》) / 策之不以其道。(《馬說》)
2. 用作連詞
表示並列、承接、修飾,「以」相當於「而」。例:新城之上,有池窪然而方以長(《 墨池記》)
表示目的,譯為「來、用來」。例:屬予作文以記之 (《岳陽樓記》)
表示動作、行為產生的原因,可譯為「因」,「因為」,「由於」。 例: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岳陽樓記》)
3. 用作副詞
譯為「已」,「已經」。 例:固以怪之矣。(《陳涉世家》)

(四)於
1. 表示對象,譯為「對,對於,向」。 例:貧者語於富者曰。(《為學》)
2. 表示處所,譯為「在,從」。 例:苟全性命於亂世,不求聞達於諸侯。(《出師表》)
3. 表示對象,譯為「與,跟,同」。 例:身長八尺,每自比於管仲、樂毅。(《隆中對》)
4. 表示處所,譯為「到」。 例:指通豫南,達於漢陰。箕畚運於渤海之尾。(《愚公移山》)
5. 放在形容詞之後,表示比較,一般可譯為「比」。例: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魚我所欲也》)

(五)而
1. 表示並列,相當於「而且」、「又」、「和」,有時可不譯。例:敏而好學,不恥下問。(《論語》十則)
2. 表示承接關系,相當於「並且」、「就」,有時可不譯。例: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論語》十則)
3. 表示轉折關系,相當於「然而」、「可是」、「卻」。例: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論語》十則)
4. 表示修飾關系,即連接動詞和狀語,相當於「著」、「地」等,或不譯 。例:康肅笑而遣之。(《賣油翁》)
5.代詞,可譯為「你」,「你的」。例:而翁知我。(《蔡勉旃堅還亡友財》)

(六)則
1.連詞
(1)表示承接關系,可譯為「就」。 例:居廟堂之高則憂其民。(《岳陽樓記》)
(2)表示假設關系,可譯為「如果」,「那麼」。 例:萬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魚我所欲也》)/ 誠如是,則霸業可成。(《出師表》)
(3)表示轉折關系,可譯為「卻」。 例:余則蘊袍敝衣處其間。(《送東陽馬生序》)
2.表示判斷
可譯為「就是」。 例:此則岳陽樓之大觀也。(《岳陽樓記》)

(七)者
1.代詞
(1)指人、事、物、時間、地點等,可譯為「……的人」、「……的東西」、「……的事情」、「……的原因」等。例:京中有善口技者。(的人)(《口技》) / 可愛者甚蕃。(的花)(《愛蓮說》)
(2)在數詞後表示幾種人、幾件事或幾樣東西。可譯為「個」、「樣」、「項」。例:或異二者之為。(《岳陽樓記》)
(3)用在「今」「昔」等時間詞後,可譯為「……的時候」。例:卿今者才略,非復吳下阿蒙。(《孫權勸學》)
2.助詞
用在判斷句或陳述句的主語後,表示停頓,不譯。例:吳廣者,陽夏人也。(「者」與「也」配合,表判斷,不譯)(《陳涉世家》) / 北山愚公者,年且九十。(「者」用在陳述句的主語後,錶停頓。)(《愚公移山》)

(八)也
1.句末語氣詞,表判斷,可不譯。例:陳勝者,陽城人也,字涉。(《陳涉世家》)
2.句末語氣詞,表陳述語氣,可不譯。例:食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也。(《馬說》)
3.句末語氣詞,表感嘆語氣,可譯為「啊」等。此誠危急存亡之秋也。(《出師表》)
4.句末語氣詞,與「和」等詞對應,表疑問語氣,可譯為「呢」。例:若為人佣耕,何富貴也?(《陳涉世家》)
5.句中語氣詞,表示語氣的停頓,以引起下文。例:余聞之也久。(《傷仲永》)

(九)焉
1. 疑問代詞,可譯為「哪裡」。例:且焉置土石?(《愚公移山》)
2. 句末語氣詞,相當於「啊」。例:寒暑易節,始一反焉。(《愚公移山》)

(十)因
1. 連詞,表示順接上文,可譯為「於是」、「就」。例:安陵君因使唐雎使於秦。(《唐雎不辱使命》)
2. 介詞,表示動作、行為發生的原因、依據、方式,可分別譯為「由於」、「憑借」、「依靠」。例:高祖因之以成帝業。(《隆中對》)
3. 介詞,可譯為「根據」、「依照」。例:罔不因勢象形。(《核舟記》)
4. 副詞,可譯為「因此」。例:因以為號焉。(《五柳先生傳》)/ 而因以及乎其跡。(《墨池記》)

(十一)且
1. 副詞
(1)用在動詞或數詞前,表示動作行為將要發生,可譯為「將」,「將要」、「將近」。例:北山愚公者,年且九十。(《愚公移山》)
(2)表示行為的狀態,可譯為「姑且」、「暫且」。例:存著且偷生,死者長已矣。(《石壕吏》)
2.連詞
(1)表示遞進,可譯為「況且」。例:且焉置土石?(《愚公移山》)
(2)表示讓步,可譯為「尚且」、「還」。例:且欲與常馬等不可得。(《馬說》)
(3)表示並列或遞進,可譯為「和」、「而且」、「並且」。例:蓋余之勤且艱若此。(《送東陽馬生序》)

(十二)乃
1.副詞
(1)可譯為「竟然」。例:乃不知有漢,無論魏晉。(《桃花源記》)
(2)可譯為「於是」、「才」、「就」。例:乃重修岳陽樓。(於是,就)(《岳陽樓記》) / 乃悟前狼假寐,蓋以誘敵。(才)(《狼》)
2.判斷詞,可譯為「是」、「就是」。當立者乃公子扶蘇。(《陳涉世家》)
3.第二人稱代詞,可譯為「你」、「你的」。例:家祭無忘告乃翁。(《示兒》)

(十三)矣
1.句末語氣詞,表示肯定或判斷推測語氣,相當於「了」、「啊」。例:此則岳陽樓之大觀也。(啊)(《岳陽樓記》) / 溫故而知新,可以為師矣。(了)(《論語》十則)
2.句末語氣詞,表示感嘆語氣,相當於「了」。例:甚矣,汝之不惠!(了)(《愚公移山》)
3.語氣詞,表命令或請求,相當於「了」、「啦」。例:登軾而望之,曰:「可矣。」(《曹劌論戰》)

(十四)乎
1.語氣助詞
(1)表疑問語氣,可譯為「呢」。例:子墨子曰:「然,胡不已乎?」(《公輸》)
(2)表反問,可譯為「嗎」。例: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 (《論語》十則)
(3)表推測,可譯為「吧」。例:覽物之情,得無異乎!(《岳陽樓記》)
(4)表感嘆,可譯為「啊」。例:嗟乎!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陳涉世家》)
2.介詞,引出動作行為發出的處所,相當於「於」。例:醉翁至於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間也。(《醉翁亭記》)

(十五)所
1. 與動詞結合,組成名詞性短語,表示「……的人」、「……的事物」、「……的情況」。
例:此人一一為具言所聞。(「所聞」即「所知道的事情」)(《桃花源記》)
2. 「所」和「以」連用。
(1)「所以」表示原因,可譯為「……的原因」。例:此先漢所以興隆也。(《出師表》)
(2)「所以」表示手段或憑借,可譯為「用什麼方法」、「用這些來」。例:吾知所以距子矣。(《公輸》)/ 所以動心忍性。(「所以」:用這些來)(《生於憂患,死於安樂》)
3.與「為」相呼應,構成「為……所……」的結構,表被動。例:而二蟲盡為所吞。(「為……所……」可譯為「被……吞掉」) (《童趣》)
4. 用作名詞,意思是「地方」、「處所」。例:欲至何所。(《宋定伯捉鬼》)

(十六)哉
1.表感嘆語氣,可譯為「啊」。例: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陳涉世家》)
2.表疑問語氣,可譯為「呢」。例:禽獸之變詐幾何哉!(《狼》)
3.表反問語氣,可譯為「嗎」。例:雖千里不敢易也,豈直五百里哉?《唐雎不辱使命》

(十七)夫
1. 指示代詞,譯為「那」。例:予觀夫巴陵勝狀。(《岳陽樓記》)
2. fú,句首發語詞。例:夫環而攻之而不勝。(《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3. 丈夫。例:夫齁聲起。(《口技》)
4. 成年男子的通稱,可譯為「人」。例:荷擔者三夫。(《愚公移山》)

(十八)遂
1. 副詞,可譯為「就」、「於是」。例:遂逐其師。(《曹劌論戰》)
2.副詞,表原因可譯為「因而」。例:恐遂汩沒。(《上樞密韓太尉書》)

(十九)雖
連詞,在文言文中主要有兩種用法。
1. 表示假設,可譯為「即使」。例:雖千里弗敢易也,豈止五百里哉?(《唐雎不辱使命》)
2. 表示轉折,可譯為「雖然」。例:故余雖愚,卒獲有所聞。(《送東陽馬生序》)。

(二十)然
1. 代詞,起指示作用,譯為「這樣」、「如此」。例:父利其然也。(《傷仲永》)。
2. 連詞,表轉折關系,譯為「然而」、「但是」等。例:然足下卜之鬼乎?(《陳涉世家》)
3. 助詞,分兩種情況:
①用在形容詞之後,作為詞尾,可譯作「……的樣子」、「 ……地」。 例:秦王怫然怒。(《唐雎不辱使命》)
②用於句尾,常與「如」「若」連用,構成「如……然」「若……然」的格式,「……的樣子」「像……似的」。例:其人視端容寂,若聽茶聲然。(《核舟記》)

(二十一)故
1. 舊的,原來的。例:溫故而知新(《論語》十則) / 兩狼之並驅如故。 《狼》)
2. 特意。例:桓侯故使人問之。(《扁鵲見蔡桓公》)
3. 原因,緣故。例:公問其故。(《曹劌論戰》)
4. 所以,因此。例:故天將降大任於是人也。(《生於憂患,死於安樂》

(二十二)苟
1.連詞, 表假設,可譯為「如果」。例:苟富貴勿相忘。(《陳涉世家》)/ 苟慕義強仁(《送董邵南遊河北序》)
2. 副詞,可譯為「苟且」。 例:苟全性命於亂世。(《出師表》)
3. 副詞,表希望,可譯為「且,或許」。例: 苟無飢渴。(《君子於役》)

(二十三)會
1. 副詞
(1)適逢,恰巧。 例:會賓客大宴。(《口技》)
(2)一定。 例:長風破浪會有時。(《行路難》)
(3)定將。例:會挽雕弓如滿月。(《密州出獵》)
2. 動詞
(1)回合,聚會。 例:遷客騷人,多會於此。(《岳陽樓記》)
(2)體會,領會。 例:每有會意,便欣然忘食。(《送東陽馬生序》)

(二十四)或
1. 無指不定代詞,可譯為「有的人」,「有人」。例:或以為死或以為亡。(《陳涉世家》)
2. 副詞
(1)有時。例:或王命急宣 。(《三峽》)
(2) 或許。例:或異二者之為 。(《岳陽樓記》)

(二十五)諸
1. 兼詞,「之於」的合音合義。例:投諸渤海之尾。(《愚公移山》)
2. 眾。例:其西南諸峰。(《醉翁亭記》)
3. 各位,眾位。例:今諸生學於太學。(《送東陽馬生序》)

⑻ 含有「因」字,其意思是「憑借」的文言文。

①因利乘便,宰割天下,分裂山河(《過秦論》)
②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燭之武退秦師》)
③又因厚幣用事者臣靳尚。(《屈原列傳》)

⑼ 文言文中的因字是什麼意思


⑴於是,就。例:①虎因喜,計之曰。②因取刃殺之。③因屏人曰。④因拔刀內斫前奏案。⑤因左手容把秦王之袖。⑥因讒之曰。
⑵依照,根據。例:①罔不因勢象形。(因:這里有順著的意思)②變法者因時而化。(因:這里有隨著的意思。)③善戰者因其勢而利導之。(因:這里有順著的意思。)④因其固然。
⑶依靠,憑借。例:①高祖因之以成帝業。②吏因以巧法。③我欲因之夢吳越。④衡乃擬班固《兩都》作《二京賦》,因以諷諫。⑤伺者因此覺知。⑥因河為池。⑦因利乘便,宰割天下,分裂山河。⑧又因厚幣用事者臣靳尚。
⑷趁著,趁此。例:①不如因而厚遇之。②不如因善遇之。③因擊沛公於坐。④因入京師。
⑸通過,經由。例:因賓客至藺相如門謝罪。
⑹因為。例:①因造玉清宮,伐山取材,方有人見之。②後因伐木,始見此山。③中國未聞有因變法而流血者。④恩所加則思無因喜以謬賞。
⑺緣由,機緣。例:於今無會因。
⑻沿襲。例:因遺策。
⑼繼續。例:加之以師旅,因之以飢饉。

⑽ 文言文中的「因」字是什麼意思


才:今~得之。「斷其喉,盡其肉,~去」。

是,為:~大丈夫也。

竟:~至如此。

於是,就:「因山勢高峻,~在山腰休息片時」。

你,你的:~父。~兄。「家祭無忘告~翁」。

熱點內容
瓷兒木老師 發布:2025-06-09 22:27:45 瀏覽:728
網球教育 發布:2025-06-09 22:01:28 瀏覽:240
濟南教育招生 發布:2025-06-09 21:39:55 瀏覽:512
桑巴基本步教學視頻 發布:2025-06-09 20:08:34 瀏覽:315
全國高考語文卷 發布:2025-06-09 17:48:15 瀏覽:533
老師德育工作總結 發布:2025-06-09 16:00:06 瀏覽:570
進出校園制度 發布:2025-06-09 14:12:55 瀏覽:303
語文分支 發布:2025-06-09 13:48:26 瀏覽:936
2017高考卷文科數學 發布:2025-06-09 12:54:10 瀏覽:828
中小學師德師風自查報告 發布:2025-06-09 09:50:33 瀏覽: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