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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數學會

發布時間: 2021-08-15 22:38:39

1. 中國數學會普及工作委員會的主辦的數學競賽

目前由它主辦的全國性數學競賽包括:
「全國高中數學聯賽」(創辦於1981年),2014年起每年9月舉行,分為一試和二試,在這項競賽中取得優異成績的全國約350名學生有資格參加中國數學會主辦的「中國數學奧林匹克(CMO)即全國中學生數學冬令營」(每年十二月)。
此外該委員會還配合中國數學奧林匹克委員會組織冬令營活動,選拔與培訓國家集訓隊和代表隊,為近年來我國在國際數學奧林匹克(IMO)中取得優異成績作出了貢獻。
「全國大學生數學競賽」(創辦於2009年).

2. 中國數學會中國科學院中國科技部敢起訴王曉明嗎

長得很帥!學書也做的不錯,你不會喜歡他吧

3. 中國數學何時發展的最好

中國是世界文明古國之一,地處亞洲東部,瀕太平洋西岸。黃河流域和長江流域是中華民族文化的搖籃,中國文明與古代埃及、美索不達米亞、印度文明一樣,都是古老的農耕文明,但與其他文明截然不同,它其持續發展兩千餘年之久,在世界文明史上是絕無僅有的。這種文明十分注重社會事務的管理,強調實際與經驗,關心人和自然的和諧與人倫社會的秩序,儒家思想作為調解社會矛盾、維系這一文明持續發展的重要思想基礎。
中國數學的起源與早期發展
據《易·系辭》記載:「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在殷墟出土的甲骨文卜辭中有很多記數的文字。從一到十,及百、千、萬是專用的記數文字,共有13個獨立符號,記數用合文書寫,其中有十進制制的記數法,出現最大的數字為三萬。
算籌是中國古代的計算工具,而這種計算方法稱為籌算。算籌的產生年代已不可考,但可以肯定的是籌算在春秋時代已很普遍。
用算籌記數,有縱、橫兩種方式:
表示一個多位數字時,採用十進位值制,各位值的數目從左到右排列,縱橫相間﹝法則是:一縱十橫,百立千僵,千、十相望,萬、百相當﹞,並以空位表示零。算籌為加、減、乘、除等運算建立起良好的條件。
籌算直到十五世紀元朝末年才逐漸為珠算所取代,中國古代數學就是在籌算的基礎上取得其輝煌成就的。在幾何學方面《史記·夏本記》中說夏禹治水時已使用了規、矩、准、繩等作圖和測量工具,並早已發現「勾三股四弦五」這個勾股定理﹝西方稱勾股定理﹞的特例。戰國時期,齊國人著的《考工記》匯總了當時手工業技術的規范,包含了一些測量的內容,並涉及到一些幾何知識,例如角的概念。
戰國時期的百家爭鳴也促進了數學的發展,一些學派還總結和概括出與數學有關的許多抽象概念。著名的有《墨經》中關於某些幾何名詞的定義和命題,例如:「圓,一中同長也」、「平,同高也」等等。墨家還給出有窮和無窮的定義。《莊子》記載了惠施等人的名家學說和桓團、公孫龍等辯者提出的論題,強調抽象的數學思想,例如「至大無外謂之大一,至小無內謂之小一」、「一尺之棰,日取其半,萬世不竭」等。這些許多幾何概念的定義、極限思想和其它數學命題是相當可貴的數學思想,但這種重視抽象性和邏輯嚴密性的新思想未能得到很好的繼承和發展。
此外,講述陰陽八卦,預言吉凶的《易經》已有了組合數學的萌芽,並反映出二進制的思想。
中國數學體系的形成與奠基
這一時期包括從秦漢、魏晉、南北朝,共400年間的數學發展歷史。秦漢是中國古代數學體系的形成時期,為使不斷豐富的數學知識系統化、理論化,數學方面的專書陸續出現。
現傳中國歷史最早的數學專著是1984年在湖北江陵張家山出土的成書於西漢初的漢簡《算數書》,與其同時出土的一本漢簡歷譜所記乃呂後二年(公元前186年),所以該書的成書年代至晚是公元前186年(應該在此前)。
西漢末年﹝公元前一世紀﹞編纂的《周髀算經》,盡管是談論蓋天說宇宙論的天文學著作,但包含許多數學內容,在數學方面主要有兩項成就:(1)提出勾股定理的特例及普遍形式;(2)測太陽高、遠的陳子測日法,為後來重差術(勾股測量法)的先驅。此外,還有較復雜的開方問題和分數運算等。
《九章算術》是一部經幾代人整理、刪補和修訂而成的古代數學經典著作,約成書於東漢初年﹝公元前一世紀﹞。全書採用問題集的形式編寫,共收集了246個問題及其解法,分屬於方田、粟米、衰分、少廣、商功、均輸、盈不足、方程和勾股九章。主要內容包括分數四則和比例演算法、各種面積和體積的計算、關於勾股測量的計算等。在代數方面,《方程》章中所引入的負數概念及正負數加減法法則,在世界數學史上都是最早的記載;書中關於線性方程組的解法和現在中學講授的方法基本相同。就《九章算術》的特點來說,它注重應用,注重理論聯系實際,形成了以籌算為中心的數學體系,對中國古算影響深遠。它的一些成就如十進制值制、今有術、盈不足術等還傳到印度和阿拉伯,並通過這些國家傳到歐洲,促進了世界數學的發展。
魏晉時期中國數學在理論上有了較大的發展。其中趙爽(生卒年代不詳)和劉徽(生卒年代不詳)的工作被認為是中國古代數學理論體系的開端。三國吳人趙爽是中國古代對數學定理和公式進行證明的最早的數學家之一,對《周髀算經》做了詳盡的注釋,在《勾股圓方圖注》中用幾何方法嚴格證明了勾股定理,他的方法已體現了割補原理的思想。趙爽還提出了用幾何方法求解二次方程的新方法。263年,三國魏人劉徽注釋《九章算術》,在《九章算術注》中不僅對原書的方法、公式和定理進行一般的解釋和推導,系統地闡述了中國傳統數學的理論體系與數學原理,而且在其論述中多有創造,在卷1《方田》中創立割圓術(即用圓內接正多邊形面積無限逼近圓面積的辦法),為圓周率的研究工作奠定理論基礎和提供了科學的演算法,他運用「割圓術」得出圓周率的近似值為3927/1250(即3.1416);在《商功》章中,為解決球體積公式的問題而構造了「牟合方蓋」的幾何模型,為祖暅獲得正確結果開辟了道路;為建立多面體體積理論,運用極限方法成功地證明了陽馬術;他還撰著《海島算經》,發揚了古代勾股測量術----重差術。
南北朝時期的社會長期處於戰爭和分裂狀態,但數學的發展依然蓬勃。出現了《孫子算經》、《夏侯陽算經》、《張丘建算經》等算學著作。約於公元四-五世紀成書的《孫子算經》給出「物不知數」問題並作了解答,導致求解一次同餘組問題在中國的濫暢;《張丘建算經》的「百雞問題」引出三個未知數的不定方程組問題。
公元五世紀,祖沖之、祖暅父子的工作在這一時期最具代表性,他們在《九章算術》劉徽注的基礎上,將傳統數學大大向前推進了一步,成為重視數學思維和數學推理的典範。他們同時在天文學上也有突出的貢獻。其著作《綴術》已失傳,根據史料記載,他們在數學上主要有三項成就:(1)計算圓周率精確到小數點後第六位,得到3.1415926 <π< 3.1415927,並求得π的約率為22/7,密率為355/113,其中密率是分子分母在1000以內的最佳值,歐洲直到十六世紀德國人鄂圖(valentinus otto)和荷蘭人安托尼茲(a.anthonisz)才得出同樣結果;(2)祖暅在劉徽工作的基礎上推導出球體體積的正確公式,並提出"冪勢既同則積不容異"的體積原理,即二立體等高處截面積均相等則二體體積相等的定理。歐洲十七世紀義大利數學家卡瓦列利(bonaventura cavalieri)才提出同一定理;(3)發展了二次與三次方程的解法。
同時代的天文歷學家何承天創調日法,以有理分數逼近實數,發展了古代的不定分析與數值逼近演算法。
中國數學教育制度的建立
隋朝大興土木,客觀上促進了數學的發展。唐初王孝通撰《緝古算經》,主要是通過土木工程中計算土方、工程的分工與驗收以及倉庫和地窖計算等實際問題,討論如何以幾何方式建立三次多項式方程,發展了《九章算術》中的少廣、勾股章中開方理論。
隋唐時期是中國封建官僚制度建立時期,隨著科舉制度與國子監制度的確立,數學教育有了長足的發展。656年國子監設立算學館,設有算學博士和助教,由太史令李淳風等人編纂注釋《算經十書》﹝包括《周髀算經》、《九章算術》、《海島算經》、《孫子算經》、《張丘建算經》、《夏侯陽算經》、《緝古算經》、《五曹算經》、《五經算術》和《綴術》﹞,作為算學館學生用的課本。對保存古代數學經典起了重要的作用。
由於南北朝時期的一些重大天文發現在隋唐之交開始落實到歷法編算中,使唐代歷法中出現一些重要的數學成果。公元600年,隋代劉焯在制訂《皇極歷》時,在世界上最早提出了等間距二次內插公式,這在數學史上是一項傑出的創造,唐代僧一行在其《大衍歷》中將其發展為不等間距二次內插公式。
唐朝後期,計算技術有了進一步的改進和普及,出現很多種實用算術書,對於乘除演算法力求簡捷。
中國數學發展的高峰
唐朝亡後,五代十國仍是軍閥混戰的繼續,直到北宋王朝統一了中國,農業、手工業、商業迅速繁榮,科學技術突飛猛進。從公元十一世紀到十四世紀﹝宋、元兩代﹞,籌算數學達到極盛,是中國古代數學空前繁榮,碩果累累的全盛時期。這一時期出現了一批著名的數學家和數學著作,列舉如下:賈憲的《黃帝九章演算法細草》﹝11世紀中葉﹞,劉益的《議古根源》﹝12世紀中葉﹞,秦九韶的《數書九章》﹝1247﹞,李冶的《測圓海鏡》﹝1248﹞和《益古演段》﹝1259﹞,楊輝的《詳解九章演算法》﹝1261﹞、《日用演算法》﹝1262﹞和《楊輝演算法》﹝1274-1275﹞,朱世傑的《算學啟蒙》﹝1299﹞和《四元玉鑒》﹝1303﹞等等。宋元數學在很多領域都達到了中國古代數學,也是當時世界數學的巔峰。其中主要的工作有:
公元1050年左右,北宋賈憲(生卒年代不詳)在《黃帝九章演算法細草》中創造了開任意高次冪的「增乘開方法」,公元1819年英國人霍納(william george horner)才得出同樣的方法。賈憲還列出了二項式定理系數表,歐洲到十七世紀才出現類似的「巴斯加三角」。(《黃帝九章演算法細草》已佚)
公元1088—1095年間,北宋沈括從「酒家積罌」數與「層壇」體積等生產實踐問題提出了「隙積術」,開始對高階等差級數的求和進行研究,並創立了正確的求和公式。沈括還提出「會圓術」,得出了我國古代數學史上第一個求弧長的近似公式。他還運用運籌思想分析和研究了後勤供糧與運兵進退的關系等問題。
公元1247年,南宋秦九韶在《數書九章》中推廣了增乘開方法,敘述了高次方程的數值解法,他列舉了二十多個來自實踐的高次方程的解法,最高為十次方程。歐洲到十六世紀義大利人菲爾洛(scipio del ferro)才提出三次方程的解法。秦九韶還系統地研究了一次同餘式理論。
公元1248年,李冶(李治,公元1192一1279年)著的《測圓海鏡》是第一部系統論述「天元術」(一元高次方程)的著作,這在數學史上是一項傑出的成果。在《測圓海鏡?序》中,李冶批判了輕視科學實踐,以數學為「九九賤技」、「玩物喪志」等謬論。
公元1261年,南宋楊輝(生卒年代不詳)在《詳解九章演算法》中用「垛積術」求出幾類高階等差級數之和。公元1274年他在《乘除通變本末》中還敘述了「九歸捷法」,介紹了籌算乘除的各種運演算法。公元1280年,元代王恂、郭守敬等制訂《授時歷》時,列出了三次差的內插公式。郭守敬還運用幾何方法求出相當於現在球面三角的兩個公式。
公元1303年,元代朱世傑(生卒年代不詳)著《四元玉鑒》,他把「天元術」推廣為「四元術」(四元高次聯立方程),並提出消元的解法,歐洲到公元1775年法國人別朱(etienne bezout)才提出同樣的解法。朱世傑還對各有限項級數求和問題進行了研究,在此基礎上得出了高次差的內插公式,歐洲到公元1670年英國人格里高利(james gregory)和公元1676一1678年間牛頓(issacnewton)才提出內插法的一般公式。
公元十四世紀我國人民已使用珠算盤。在現代計算機出現之前,珠算盤是世界上簡便而有效的計算工具。
中國數學的衰落與日用數學的發展
這一時期指十四世紀中葉明王朝建立到明末的1582年。數學除珠算外出現全面衰弱的局面,當中涉及到中算的局限、十三世紀的考試制度中已刪減數學內容、明代大興八段考試制度等復雜的問題,不少中外數學史家仍探討當中涉及的原因。
明代最大的成就是珠算的普及,出現了許多珠算讀本,及至程大位的《直指演算法統宗》﹝1592﹞問世,珠算理論已成系統,標志著從籌算到珠算轉變的完成。但由於珠算流行,籌算幾乎絕跡,建立在籌算基礎上的古代數學也逐漸失傳,數學出現長期停滯。
西方初等數學的傳入與中西合璧
十六世紀末開始,西方傳教士開始到中國活動,由於明清王朝制定天文歷法的需要,傳教士開始將與天文歷算有關的西方初等數學知識傳入中國,中國數學家在「西學中源」思想支配下,數學研究出現了一個中西融合貫通的局面。
十六世紀末,西方傳教士和中國學者合譯了許多西方數學專著。其中第一部且有重大影響的是義大利傳教士利馬竇和徐光啟合譯的《幾何原本》前6卷﹝1607﹞,其嚴謹的邏輯體系和演譯方法深受徐光啟推崇。徐光啟本人撰寫的《測量異同》和《勾股義》便應用了《幾何原本》的邏輯推理方法論證中國的勾股測望術。此外,《幾何原本》課本中絕大部份的名詞都是首創,且沿用至今。在輸入的西方數學中僅次於幾何的是三角學。在此之前,三角學只有零星的知識,而此後獲得迅速發展。介紹西方三角學的著作有鄧玉函編譯的《大測》﹝2卷,1631﹞、《割圓八線表》﹝6卷﹞和羅雅谷的《測量全義》﹝10卷,1631﹞。在徐光啟主持編譯的《崇禎歷書》﹝137卷,1629-1633﹞中,介紹了有關圓椎曲線的數學知識。
入清以後,會通中西數學的傑出代表是梅文鼎,他堅信中國傳統數學「必有精理」,對古代名著做了深入的研究,同時又能正確對待西方數學,使之在中國紮根,對清代中期數學研究的高潮是有積極影響的。與他同時代的數學家還有王錫闡和年希堯等人。清康熙帝愛好科學研究,他「御定」的《數理精蘊》﹝53卷,1723﹞,是一部比較全面的初等數學書,對當時的數學研究有一定影響。
傳統數學的整理與復興
乾嘉年間形成一個以考據學為主的干嘉學派,編成《四庫全書》,其中數學著作有《算經十書》和宋元時期的著作,為保存瀕於湮沒的數學典籍做出重要貢獻。
在研究傳統數學時,許多數學家還有發明創造,例如有「談天三友」之稱的焦循、汪萊及李銳作出不少重要的工作。李善蘭在《垛積比類》﹝約1859﹞中得到三角自乘垛求和公式,現在稱之為「李善蘭恆等式」。這些工作較宋元時期的數學進了一步。阮元、李銳等人編寫了一部天文學家和數學家傳記《疇人傳》46卷﹝1795-1810﹞,開數學史研究之先河。
西方數學再次東進
1840年鴉戰爭後,閉關鎖國政策被迫中止。同文館內添設「算學」,上海江南製造局內添設翻譯館,由此開始第二次翻譯引進的高潮。主要譯者和著作有:李善蘭與英國傳教士偉烈亞力合譯的《幾何原本》後9卷﹝1857﹞,使中國有了完整的《幾何原本》中譯本;《代數學》13卷﹝1859﹞;《代微積拾級》18卷﹝1859﹞。李善蘭與英國傳教士艾約瑟合譯《圓錐曲線說》3卷,華蘅芳與英國傳教士傅蘭雅合譯《代數術》25卷﹝1872﹞,《微積溯源》8卷﹝1874﹞,《決疑數學》10卷﹝1880﹞等。在這些譯著中,創造了許多數學名詞和術語,至今仍在應用。 1898年建立京師大學堂,同文館並入。1905年廢除科舉,建立西方式學校教育,使用的課本也與西方其它各國相仿。
中國現代數學的建立
這一時期是從20世紀初至今的一段時間,常以1949年新中國成立為標志劃分為兩個階段。
中國近現代數學開始於清末民初的留學活動。較早出國學習數學的有1903年留日的馮祖荀,1908年留美的鄭之蕃,1910年留美的胡明復和趙元任,1911年留美的姜立夫,1912年留法的何魯,1913年留日的陳建功和留比利時的熊慶來﹝1915年轉留法﹞,1919年留日的蘇步青等人。他們中的多數回國後成為著名數學家和數學教育家,為中國近現代數學發展做出重要貢獻。其中胡明復1917年取得美國哈佛大學博士學位,成為第一位獲得博士學位的中國數學家。隨著留學人員的回國,各地大學的數學教育有了起色。最初只有北京大學1912年成立時建立的數學系,1920年姜立夫在天津南開大學創建數學系,1921年和1926年熊慶來分別在東南大學﹝今南京大學﹞和清華大學建立數學系,不久武漢大學、齊魯大學、浙江大學、中山大學陸續設立了數學系,到1932年各地已有32所大學設立了數學系或數理系。1930年熊慶來在清華大學首創數學研究部,開始招收研究生,陳省身、吳大任成為國內最早的數學研究生。三十年代出國學習數學的還有江澤涵﹝1927﹞、陳省身﹝1934﹞、華羅庚﹝1936﹞、許寶騤﹝1936﹞等人,他們都成為中國現代數學發展的骨幹力量。同時外國數學家也有來華講學的,例如英國的羅素﹝1920﹞,美國的伯克霍夫﹝1934﹞、奧斯古德﹝1934﹞、維納﹝1935﹞,法國的阿達馬﹝1936﹞等人。1935年中國數學會成立大會在上海召開,共有33名代表出席。1936年〈中國數學會學報〉和《數學雜志》相繼問世,這些標志著中國現代數學研究的進一步發展。解放以前的數學研究集中在純數學領域,在國內外共發表論著600餘種。在分析學方面,陳建功的三角級數論,熊慶來的亞純函數與整函數論研究是代表作,另外還有泛函分析、變分法、微分方程與積分方程的成果;在數論與代數方面,華羅庚等人的解析數論、幾何數論和代數數論以及近世代數研究取得令世人矚目的成果;在幾何與拓撲學方面,蘇步青的微分幾何學,江澤涵的代數拓撲學,陳省身的纖維叢理論和示性類理論等研究做了開創性的工作:在概率論與數理統計方面,許寶騤在一元和多元分析方面得到許多基本定理及嚴密證明。此外,李儼和錢寶琮開創了中國數學史的研究,他們在古算史料的注釋整理和考證分析方面做了許多奠基性的工作,使我國的民族文化遺產重放光彩。
1949年11月即成立中國科學院。1951年3月《中國數學學報》復刊﹝1952年改為《數學學報》﹞,1951年10月《中國數學雜志》復刊﹝1953年改為《數學通報》﹞。1951年8月中國數學會召開建國後第一次國代表大會,討論了數學發展方向和各類學校數學教學改革問題。
建國後的數學研究取得長足進步。50年代初期就出版了華羅庚的《堆棧素數論》﹝1953﹞、蘇步青的《射影曲線概論》﹝1954﹞、陳建功的《直角函數級數的和》﹝1954﹞和李儼的《中算史論叢》5集﹝1954-1955﹞等專著,到1966年,共發表各種數學論文約2萬余篇。除了在數論、代數、幾何、拓撲、函數論、概率論與數理統計、數學史等學科繼續取得新成果外,還在微分方程、計算技術、運籌學、數理邏輯與數學基礎等分支有所突破,有許多論著達到世界先進水平,同時培養和成長起一大批優秀數學家。
60年代後期,中國的數學研究基本停止,教育癱瘓、人員喪失、對外交流中斷,後經多方努力狀況略有改變。1970年《數學學報》恢復出版,並創刊《數學的實踐與認識》。1973年陳景潤在《中國科學》上發表《大偶數表示為一個素數及一個不超過二個素數的乘積之和》的論文,在哥德巴赫猜想的研究中取得突出成就。此外中國數學家在函數論、馬爾可夫過程、概率應用、運籌學、優選法等方面也有一定創見。
1978年11月中國數學會召開第三次代表大會,標志著中國數學的復甦。1978年恢復全國數學競賽,1985年中國開始參加國際數學奧林匹克數學競賽。1981年陳景潤等數學家獲國家自然科學獎勵。1983年國家首批授於18名中青年學者以博士學位,其中數學工作者佔2/3。1986年中國第一次派代表參加國際數學家大會,加入國際數學聯合會,吳文俊應邀作了關於中國古代數學史的45分鍾演講。近十幾年來數學研究碩果累累,發表論文專著的數量成倍增長,質量不斷上升。1985年慶祝中國數學會成立50周年年會上,已確定中國數學發展的長遠目標。代表們立志要不懈地努力,爭取使中國在世界上早日成為新的數學大國。
中國數學的特點
(1)以演算法為中心,屬於應用數學。中國數學不脫離社會生活與生產的實際,以解決實際問題為目標,數學研究是圍繞建立演算法與提高計算技術而展開的。
(2)具有較強的社會性。中國傳統數學文化中,數學被儒學家培養人的道德與技能的基本知識---六藝(禮、樂、射、御、書、數)之一,它的作用在於「通神明、順性命,經世務、類萬物」,所以中國傳統數學總是被打上中國哲學與古代學術思想的烙印,往往與術數交織在一起。同時,數學教育與研究往往被封建政府所控制,唐宋時代的數學教育與科舉制度、歷代數學家往往是政府的天文官員,這些事例充分反映了這一性質。
(3)寓理於算,理論高度概括。由於中國傳統數學注重解決實際問題,而且因中國人綜合、歸納思維的決定,所以中國傳統數學不關心數學理論的形式化,但這並不意味中國傳統僅停留在經驗層次而無理論建樹。其實中國數學的演算法中蘊涵著建立這些演算法的理論基礎,中國數學家習慣把數學概念與方法建立在少數幾個不證自明、形象直觀的數學原理之上,如代數中的「率」的理論,平面幾何中的「出入相補」原理,立體幾何中的「陽馬術」、曲面體理論中的「截面原理」(或稱劉祖原理,即卡瓦列利原理)等等。
中國數學對世界的影響
數學活動有兩項基本工作----證明與計算,前者是由於接受了公理化(演繹化)數學文化傳統,後者是由於接受了機械化(演算法化)數學文化傳統。在世界數學文化傳統中,以歐幾里得《幾何原本》為代表的希臘數學,無疑是西方演繹數學傳統的基礎,而以《九章算術》為代表的中國數學無疑是東方演算法化數學傳統的基礎,它們東西輝映,共同促進了世界數學文化的發展。
中國數學通過絲綢之路傳播到印度、阿拉伯地區,後來經阿拉伯人傳入西方。而且在漢字文化圈內,一直影響著日本、朝鮮半島、越南等亞洲國家的數學發展。

4. 中國數學會的介紹

中國數學會是中國數學工作者的學術性法人社會團體,是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的組成部分。中國數學會的宗旨是團結廣大數學工作者,為促進數學的發展,繁榮我國的科學技術事業,促進科學技術人才的成長與提高,為振興經濟,促進兩個文明建設,加速實現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作出貢獻。中國數學會的主要工作有:組織學術交流活動,編輯出版數學刊物,開展國際學術交流,舉辦數學競賽,開展普及工作,組織促進數學教育改革的活動,根據國家建設和學科發展的需要舉辦培訓班或討論班等。

5. 中國數學會的組織刊物

中國數學會主辦的學術期刊有《數學學報》、《Acta Mathematica Sinica》(English Series)、《應用數學學報》、《Acta Mathematical Applicatae Sinica》(English Series)、《數學進展》、《數學的實踐與認識》、《應用概率統計》、《數學通報》和普及性刊物《中學生數學》、《中等數學》。

6. 中國數學會的發展歷史

中國數學會於1935年7月在上海成立,成立大會於7月25日在上海交通大學圖書館舉行,出席者有33人。數學會創建時的組織機構設有董事會、理事會與評議會,其成員有胡敦復、馮祖荀、周美權、姜立夫、熊慶來、陳建功、蘇步青、江澤涵、錢寶宗、傅種孫等。創辦有學術期刊《中國數學會學報》與普及性刊物《數學雜志》,1952年與1953年這兩個刊物先後改為現名《數學學報》與《數學通報》。
中國數學會成立後的會址設在上海亞爾培路(現陝西南路)533號中國科學社。建國以後,中國數學會的會址設在北京中國科學院數學研究所。中國科學院數學與系統科學研究院。
中國數學會於1951年8月在北京,1960年2月在上海,1978年11月在成都,1983年10月在武漢召開了第一、二、三、四次全國代表大會。華羅庚連任前三屆理事長。在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上,推選了華羅庚、蘇步青、江澤涵、吳大任、柯召為名譽理事長。第四、五、六、七、八屆理事長分別為吳文俊、王元、楊樂、張恭慶、馬志明。
中國數學會於1985年12月在上海隆重舉行50周年年會。周培源、周光召等出席並講話, 陳省身、H.Cartan等著名外國數學家應邀出席。1995年5月在北京隆重舉行了「中國數學會第七次代表大會暨60周年年會」,朱光亞、路甬祥等出席,陳省身、丘成桐等應邀出席並作學術報告。兩次年會的主要內容是學術交流。

7. 怎麼給中國數學會投稿

國內最權威數學雜志《數學學報》其次《數學通報》

8. 怎樣加入中國數學學會

我想你可以聯系一下中國數學學會,寫封信過去說一下自己的意向。
這是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東路55號
郵政編碼:100080
附上中 國 數 學 會 章 程

(中國數學會第九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2003年11月2日通過)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名稱:

本學會中文名稱:中國數學會;

英文名稱:Chinese Mathematical Society;縮寫:CMS。

第二條 性質:

本學會是全國數學工作者自願結成並依法登記的全國性的學術性、社會公益性的法人社會團體,是發展我國數學事業的重要社會力量。

第三條 宗旨:

本學會的活動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方針,堅持民主辦會原則,開展學術上的自由討論。提倡辯證唯物主義,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和優良學風,倡導獻身、創新、求實、協作的精神。團結廣大數學工作者,為促進數學的發展,繁榮我國的科學技術事業,促進兩個文明建設,加速實現我國四個現代化作出貢獻。

第四條

本學會接受主管單位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和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本學會辦事機構的掛靠單位是中國科學院數學與系統科學研究院。

第五條

本學會的會址為:北京中關村東路55號 中國科學院數學與系統科學研究院。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六條 本學會的業務范圍:

(一) 參加並開展各種形式的國內外學術交流活動,促進學科發展;

(二) 編輯出版數學學術刊物與普及性刊物;

(三) 開展促進提高數學教學水平的活動;

(四) 開展數學普及工作及數學奧林匹克活動;

(五) 舉辦各種數學領域的培訓班、講習班或討論班等,提高會員的學術水平;

(六) 對國家涉及數學領域的重要科學技術政策和有關重大科學技術項目接受咨詢,提出合理化建議,向有關部門反映數學工作者的意見要求;

(七) 發現並推薦數學領域的人才,獎勵、表彰有突出貢獻的數學工作者;

(八)提倡會員理論聯系實際,重視數學與其它學科的聯系,開展有關活動。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學會設個人會員、團體會員、外籍會員三類。

第八條 會員的條件。申請加入本學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凡承認本會章程,並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包括港澳台同胞),均可申請入會為個人會員。

(1)具有講師、助理研究員、工程師、中學一級教師以上職稱的從事數學或與數學有關工作的科技人員;

(2)取得碩士以上學位的科技人員;

(3)高等院校本科畢業,在研究、教學、生產企事業單位或科研教育、組織管理等部門從事數學工作三年以上;或雖非高等院校本科畢業,但已具有相當於以上規定人員的學術水平者;

(4)熱心數學研究或數學教育事業,並積極支持本會工作的有關部門的人士。

(二)凡與數學有關並願意支持本會工作的有關科研、教學、生產企事業單位,承認本會章程,均可向本會提出申請為團體會員。

(三)在學術上有較高成就,對我國友好並願意與我會聯系的外籍數學工作者,提出申請,可接受為本會的外籍會員。

第九條 入會手續:

(一) 個人會員入會須由本人自願申請,由本會會員一人介紹或所在單位推薦,經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數學會或學科分會審查批准,並報本會備案後,即為中國數學會會員。

(二) 團體會員入會,可向本會直接申請,經本會常務理事會審核通過,即為中國數學會團體會員。

(三) 外籍會員入會,需向本會直接申請,由本會會員一人介紹,經常務理事會批准即為中國數學會會員,並報中國科協備案。

第十條 會員的權利

(一)個人會員的權利為:

(1) 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 對本會工作有建議、批評和監督權;

(3) 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4) 優先參加本會組織的各學術活動;

(5) 優惠獲得本會有關刊物和學術資料;

(二) 團體會員的權利為:

(1) 參加本會有關的學術活動;

(2) 優惠取得本會的學術資料;

(3) 對本會工作有建議、批評和監督權;

(4) 可要求本會優先提供咨詢服務;

(5) 可要求本會協助舉辦培訓班等。

(三)外籍會員的權利為:

(1) 優惠獲得我會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

(2)可申請參加我會主辦的學術會議;

(3) 可在我會主辦的學術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

第十一條 會員的義務

(一) 人會員的義務為:

(1) 遵守本會章程;

(2) 執行本會的決議;

(3) 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

(4) 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有關活動,推動本會工作;

(5) 按期繳納會費。

(二)團體會員的義務為:

(1) 支持本會組織的有關活動;

(2) 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

(3)按期繳納會費。

(三)外籍會員的義務為:

(1) 支持並協助本會的有關國際交流活動;

(2) 按期繳納會費。

第十二條

個人會員的會籍及日常管理工作,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數學會或學科分會負責,由本會統一頒發中國數學會會員證。團體會員、外籍會員均由本會直接聯系及管理,並發給團體會員證或外籍會員證。

第十三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學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兩年不繳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的,經本會提

示後一年內仍不繳納者被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四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五條

本學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最高權力機構是全國會員代表大會。

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原則上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必要時用通訊形式補充徵求未到會代表的意見。

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每屆四年,遇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並經國家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必要時經常務理事會或理事會討論通過,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可以用通訊方式進行,但程序同代表大會程序完全一致。

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 決定本學會的任務與工作方針;

(二)制定和修改章程;

(三)選舉和罷免理事;

(四)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五)決定終止事宜。

第十六條

理事會是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全國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全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六)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七)領導本學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八)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九)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理事會每兩年召開一次;情況特殊時,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理事會原則上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理事任期為四年,至多可連任一屆;新當選理事年齡不得超過60周歲。

第十七條

本學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六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

常務理事會原則上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時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十八條

本學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 在本學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 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得超過68周歲。秘書長一般應為專職;秘書長不是專職時,辦事機構必須配專職副秘書長;

(四) 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 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十九條

本學會理事長每屆任期四年,不能連任;副理事長、秘書長每屆任期四年,至多可連任一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全國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中國科協審查並經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條

本學會理事長為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況需由副理事長或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應報中國科協審查並經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批准同意後,方可擔任。

本學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條 本學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 檢查全國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 代表本學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二十二條 本學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 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 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和實體機構等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 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 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二十三條

理事會根據工作需要,設立下列工作機構:

(一)學術交流工作委員會;

(二)國際交流工作委員會;

(三)編輯出版工作委員會;

(四)普及工作委員會;

(五)數學奧林匹克委員會;

(六)傳播工作委員會;

(七)教育工作委員會;

(八)數學名詞審定委員會;

(九)電子信息與交流委員會;

(十)學會辦公室;

(十一)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設立的其它工作機構。

各工作機構在理事會領導下,負責組織職責內的各項活動。

各工作機構的成員和負責人,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聘任。

第二十四條

根據學科發展和學術活動的需要設立學科分會或專業委員會,須經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並經中國科協與民政部批准。

學科分會和專業委員會是在理事會領導下,負責組織本學科學術活動的學術機構,其工作是:

(一) 組織本學科國內外學術交流活動;

(二)承辦本會有關學科的各項工作;

(三)編輯出版本學科學術刊物。

第二十五條

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可設立省、直轄市、自治區數學會。

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數學會受該省、直轄市、自治區科協的領導,在業務上受中國數學會的指導。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六條 本學會經費來源:

(一) 中國科協撥款;

(二)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三)個人或團體捐贈;

(四)政府資助;

(五)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六)利息收入;

(七)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條

本學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二十八條

本學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本學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九條

本學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本學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條

本學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和中國科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一條

本學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二條

對本學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審議。修改的章程,須在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中國科協審查同意後,報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三條

本學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並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終止動議須經全國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中國科協審查同意。

本學會經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辦理注銷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三十四條

本學會終止前,須在中國科協及有關部門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本學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中國科協和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學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經2003年11月2日第九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學會的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本章程自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9. 中國數學學會的理事是誰

首先:原來它是個復民間組織,原制先人員都不錯,挺牛。可世風日下呀!
其次:現任(第11屆)理事長為王詩宬,副理事長為席南華,陳敏,高小山,陳大岳,陳永川,程晉,羅懋康,李星,楊新民,秘書長為張立群——中國數學學會都快成為官場了,哪來的那麼多官員呀。

我打個醬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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