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學家函數
Ⅰ 數學家與函數的故事
安德烈·韋伊(André Weil)(1906年5月6日-1998年8月6日),數學家,Bourbaki小組創辦者之一。他是哲學家西蒙娜·韋伊的兄長。
韋伊生於巴黎,於巴黎、羅馬和哥廷根學習,1928年獲博士學位。
二戰後韋伊往美國,在芝加哥大學任教,然後在普林斯頓高等研究院安定下來。
他在許多領域都作出實質的貢獻,最重要的要算是代數幾何和數論的深刻連系。他的成就有數個韋伊猜想(後來由伯納德·德沃克、亞歷山大·格羅登迪克和皮埃爾·德利涅證出)和函數域的黎曼猜想。他又為代數幾何建立良好基礎,並發現了韋伊表示,之前Segal和Shale也把它引入量子力學,它為理解二次型的經典理論給了良好框架。
韋伊懂得歐洲多國語言,他採用挪威語字母代表空集。他也有深刻造詣於數學史,這從Bourbaki的《數學史》可以看得出來。Bourbaki出版《數學史》是他提出的。
韋伊在1979年獲得沃爾夫數學獎,翌年獲得斯蒂爾獎,1994年獲得京都基礎科學賞。
Ⅱ 誰能告訴我數學家與函數的故事啊 ....
高斯的小學數學老師認為在這樣的小山村裡不可能會有什麼天才,因而對於教育並不上心,一天上課,他給學生們布置下了一道計算題,從1加到100,他認為大家肯定會用很長時間去做,這樣自己就可以安心看書學習了,哪知,才一會兒高斯就用很短的時間計算出了老師布置的任務,他所使用的方法是:對50對構造成和101的數列求和(1+100,2+99,3+98……),同時得到結果:5050。老師不敢相信,因為高斯,他改變了自己的上課態度。這一年,高斯9歲。
Ⅲ 哪些數學家與函數有關的
歐拉、柯西、拉格朗日、黎曼、高斯等等
Ⅳ 是誰發明的函數著名的數學家有哪些
函數不是誰發明的,它是一個數學概念! 1673年,萊布尼茲首次使用函數一詞表示「冪」18世紀中葉,達朗貝爾與歐拉先後引出了「任意的函數」的說法在函數概念發展史上,法國數學家富里埃的工作影響最大1834年,俄國數學家羅巴切夫斯基提出函數的定義1.國際著名數學大師,沃爾夫數學獎得主,陳省身2.享有國際盛譽的大數學家,新中國數學事業發展的重要奠基人,華羅庚 3.僅次於哥德爾的邏輯數學大師,王浩4.著名數學家力學家,美國科學院院士,林家翹5.我國泛函分析領域研究先驅者,曾遠榮6.我國最早提倡應用數學與計算數學的學者,趙訪熊7.著名數學家,數學教育家,吳大任8.著名數學家,北大教授,庄圻泰9.著名數學家,數學教育家,四川大學校長,柯召10.中央研究院院士,首批學部委員,許寶騄11.中科院院士,原北大數學系主任,段學復 12.我國拓撲學的奠基人 江澤涵
Ⅳ 關於函數的數學家
函數小史
數學史表明,重要的數學概念的產生和發展,對數學發展起著不可估量的作用。有些重要的數學概念對數學分支的產生起著奠定性的作用。我們剛學過的函數就是這樣的重要概念。
在笛卡爾引入變數以後,變數和函數等概念日益滲透到科學技術的各個領域。縱覽宇宙,運算天體,探索熱的傳導,揭示電磁秘密,這些都和函數概念息息相關。正是在這些實踐過程中,人們對函數的概念不斷深化。
回顧一下函數概念的發展史,對於剛接觸到函數的初中同學來說,雖然不可能有較深的理解,但無疑對加深理解課堂知識、激發學習興趣將是有益的。
最早提出函數(function)概念的,是17世紀德國數學家萊布尼茨。最初萊布尼茨用「函數」一詞表示冪,如y=kx+b都叫函數。以後,他又用函數表示在直角坐標系中曲線上一點的橫坐標、縱坐標。
1718年,萊布尼茨的學生、瑞士數學家貝努利把函數定義為:「由某個變數及任意的一個常數結合而成的數量。」意思是凡變數x和常量構成的式子都叫做x的函數。貝努利所強調的是函數要用公式來表示。
後來數學家覺得不應該把函數概念局限在只能用公式來表達上。只要一些變數變化,另一些變數能隨之而變化就可以,至於這兩個變數的關系是否要用公式來表示,就不作為判別函數的標准。
1755年,瑞士數學家歐拉把函數定義為:「如果某些變數,以某一種方式依賴於另一些變數,即當後面這些變數變化時,前面這些變數也隨著變化,我們把前面的變數稱為後面變數的函數。」在歐拉的定義中,就不強調函數要用公式表示了。由於函數不一定要用公式來表示,歐拉曾把畫在坐標系的曲線也叫函數。他認為:「函數是隨意畫出的一條曲線。」
當時有些數學家對於不用公式來表示函數感到很不習慣,有的數學家甚至抱懷疑態度。他們把能用公式表示的函數叫「真函數」,把不能用公式表示的函數叫「假函數」。1821年,法國數學家柯西給出了類似現在中學課本的函數定義:「在某些變數間存在著一定的關系,當一經給定其中某一變數的值,其他變數的值可隨著而確定時,則將最初的變數叫自變數,其他各變數叫做函數。」在柯西的定義中,首先出現了自變數一詞。
1834年,俄國數學家羅巴契夫斯基進一步提出函數的定義:「x的函數是這樣的一個數,它對於每一個x都有確定的值,並且隨著x一起變化。函數值可以由解析式給出,也可以由一個條件給出,這個條件提供了一種尋求全部對應值的方法。函數的這種依賴關系可以存在,但仍然是未知的。」這個定義指出了對應關系(條件)的必要性,利用這個關系,可以來求出每一個x的對應值。
1837年,德國數學家狄里克雷認為怎樣去建立x與y之間的對應關系是無關緊要的,所以他的定義是:「如果對於x的每一個值,y總有一個完全確定的值與之對應,則y是x的函數。」這個定義抓住了概念的本質屬性,變數y稱為x的函數,只須有一個法則存在,使得這個函數取值范圍中的每一個值,有一個確定的y值和它對應就行了,不管這個法則是公式或圖象或表格或其他形式。這個定義比前面的定義帶有普遍性,為理論研究和實際應用提供了方便。因此,這個定義曾被比較長期的使用著。
自從德國數學家康托爾的集合論被大家接受後,用集合對應關系來定義函數概念就是現在高中課本里用的了。
中文數學書上使用的「函數」一詞是轉譯詞。是我國清代數學家李善蘭在翻譯《代數學》(1895年)一書時,把「function」譯成「函數」的。
中國古代「函」字與「含」字通用,都有著「包含」的意思。李善蘭給出的定義是:「凡式中含天,為天之函數。」中國古代用天、地、人、物4個字來表示4個不同的未知數或變數。這個定義的含義是:「凡是公式中含有變數x,則該式子叫做x的函數。」所以「函數」是指公式里含有變數的意思。
我們可以預計到,關於函數的爭論、研究、發展、拓廣將不會完結,也正是這些影響著數學及其相鄰學科的發展。
Ⅵ 哪些數學家與函數有關的啊
最早提出函數(function)概念的,是17世紀德國數學家萊布尼茨.最初萊布尼茨用「函數」一詞表示冪.以後,他又用函數表示在直角坐標系中曲線上一點的橫坐標、縱坐標.1718年,萊布尼茨的學生約翰·貝努利(BernoulliJohann,瑞士,1667-1748) 在萊布尼茲函數概念的基礎上,對函數概念進行了明確定義:「由某個變數及任意的一個常數結合而成的數量.」意思是凡變數x和常量構成的式子都叫做x的函數,他強調函數要用公式來表示. 1755年,歐拉(L.Euler,瑞士,1707-1783) 把函數定義為:「如果某些變數,以某一種方式依賴於另一些變數,即當後面這些變數變化時,前面這些變數也隨著變化,我們把前面的變數稱為後面變數的函數.」並給出了沿用至今的函數符號 . 1821年,柯西(Cauchy,法國,1789-1857) 給出了類似現在中學課本的函數定義:「在某些變數間存在著一定的關系,當一經給定其中某一變數的值,其他變數的值可隨著而確定時,則將最初的變數叫自變數,其他各變數叫做函數.」 在柯西的定義中,首先出現了自變數一詞. 1822年傅里葉(Fourier,法國,1768-1830)發現某些函數可用曲線表示,也可用一個式子表示,或用多個式子表示,從而結束了函數概念是否以唯一一個式子表示的爭論,把對函數的認識又推進了一個新的層次. 1837年狄利克雷(Dirichlet,德國,1805-1859) 認為怎樣去建立x與y之間的關系無關緊要,他拓廣了函數概念,指出:「對於在某區間上的每一個確定的x值,y都有一個或多個確定的值,那麼y叫做x的函數.」狄利克雷的函數定義,出色地避免了以往函數定義中所有的關於依賴關系的描述,簡明精確,以完全清晰的方式為所有數學家無條件地接受.至此,我們已可以說,函數概念、函數的本質定義已經形成,這就是人們常說的經典函數定義. 等到康托爾(Cantor,德,1845-1918)創立的集合論被大家接受後,用集合對應關系來定義函數概念就是現在高中課本里用的了. 中文數學書上使用的「函數」一詞是轉譯詞.是我國清代數學家李善蘭在翻譯《代數學》(1895年)一書時,把「function」譯成「函數」的. 中國古代「函」字與「含」字通用,都有著「包含」的意思.李善蘭給出的定義是:「凡式中含天,為天之函數.」中國古代用天、地、人、物4個字來表示4個不同的未知數或變數.這個定義的含義是:「凡是公式中含有變數x,則該式子叫做x的函數.」所以「函數」是指公式里含有變數的意思.
Ⅶ 數學家與函數故事,數學符號______________求有關函數的數學資料
1983年,王見定教授在世界上首次提出了半解析函數理論,1988年又首次建立了共軛解析函數理論,並將這兩項理論成功地應用於電場.磁場.流體力學.彈性力學。此兩項理論,受到眾多專家學者的引用和發展,並由此引發雙解析函數.復調和函數.多解析函數.k階解析函數.半雙解析函數.半共軛解析函數以及相應的邊值問題,微分方程.積分方程等一系列新的數學分支的產生。而且這種發展勢頭強勁有力,不可阻擋。以上事實,上網一查便一目瞭然。
Ⅷ 創建函數的數學家
十七世紀伽俐略(G.Galileo,意,1564-1642)在《兩門新科學》一書中,幾乎全部包含函數或稱為變數關系的這一概念,用文字和比例的語言表達函數的關系。1673年前後笛卡爾(Descartes,法,1596-1650)在他的解析幾何中,已注意到一個變數對另一個變數的依賴關系,但因當時尚未意識到要提煉函數概念,因此直到17世紀後期牛頓、萊布尼茲建立微積分時還沒有人明確函數的一般意義,大部分函數是被當作曲線來研究的。 1673年,萊布尼茲首次使用「function」(函數)表示「冪」,後來他用該詞表示曲線上點的橫坐標、縱坐標、切線長等曲線上點的有關幾何量。與此同時,牛頓在微積分的討論中,使用 「流量」來表示變數間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