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危險
Ⅰ 危險化學品按其危險性劃分為九大類
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根據不同的標准我國對化學品有著不同的分類,目前常用的分類一直在沿用國家標准《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GB6944-2012,把危險化學品分為9類。
【第1類】爆炸品,如硝銨炸葯、梯恩梯等
①第1.1 項具有整體爆炸危險的物質和物品,如高氯酸。
②第1.2 項有進射危險,但無整體爆炸危險的物質和物品。
③第1.3 項具有燃燒危險並有局部爆炸危險或局部進射危險或者兩種危險都有,但無整體爆炸危險的物質和物品,如二亞硝基苯。
④第1.4 項不呈現重大危險的物質和物品,如四唑並-1-乙酸。
⑤第1.5項有整體爆炸危險的非常不敏感物質。
⑥第1.6項無整體爆炸危險的極端不敏感物質。
【第2類】氣體
①第2.1 項易燃氣體,如乙炔、丙烷、氫氣、液化石油氣、天然氣、甲烷等;
②第2.2項非易燃無毒氣體,如氧氣、氮氣、氬氣、二氧化碳等;
③第2.3項,毒性氣體,如氯氣、液氨、水煤氣等。
【第3類】易燃液體,如油漆、香蕉水、汽油、煤油、乙醇、甲醇、丙酮、甲苯、二甲苯、溶劑油、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等。
【第4類】易燃固體、易於自燃的物質、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
①易燃固體、自反應物質和固態退敏爆炸品,如硝化棉、硫磺、鋁粉等;
②易於自燃的物質,如保險粉等; ③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如金屬鈉、鎂粉、鎂鋁粉、鎂合金粉等。
【第5類】氧化性物質和有機過氧化物
①氧化性物質,如雙氧水、高錳酸鉀、漂白粉等;
②有機過氧化物.
【第6類】毒性物質和感染性物質
①毒性物質,如氰化鈉、氰化鉀、砒霜、硫酸銅、部分農葯等;
②感染性物質。
【第7類】放射性物質
【第8類】腐蝕性物質,如鹽酸、硫酸、硝酸、磷酸、氫氟酸、氨水、次氯酸鈉溶液、甲醛溶液、氫氧化鈉、氫氧化鉀等。
【第9類】雜項危險物質和物品,包括危害環境物質。
Ⅱ 危險化學品分幾大類、分別是什麼
危險化學品是指的可以對公共衛生和人身安全造成危險的化學品,我們把危險化學品分為八大類,分別是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蝕品。這八大類都是對人類的安全有重大危險的品類。
一,爆炸品
腐蝕品指的是具有極強的腐蝕性的物質,比如說濃硫酸,王水,這些物質都是腐蝕品。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若是遇到貼有以上圖畫的物品,一定要遠離,不要輕易去觸碰,很可能會對我們的安全造成危害。
Ⅲ 危險化學品「兩重點、一重大」指什麼啊
所謂「兩重點一重大」安全監督,就是指政府安監部門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內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容學品和重大危險源的監管,簡稱「兩重點一重大」。
這一舉措是當前或今後一段時期內各政府安監部門的安全監管抓手,主要強調「突出重點、加強監管」的安全理念,是促進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措施。
兩重點一重大中「第一個重點」是指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第二個重點」是指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一重大」是指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3)化學危險擴展閱讀
安監總管三[2012]87號文《關於開展提升危險化學品領域本質安全水平專項行動的通知》在其工作目標中提到:全面完成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的化工裝置、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裝置和重大危險源(以下統稱「兩重點一重大」)的自動化控制系統改進。
本質安全水平得到明顯提升;對未經過正規設計的在役化工裝置進行安全設計診斷,全面消除安全設計隱患。
Ⅳ 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方式有幾種
根據《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方式有3中:
1、隔離貯存(segregated storage):指在同一房間或同一區域內,不同的物料之間分開一定的距離,非禁忌物料間用通道保持空間的貯存方式。
2、隔開貯存(cut-off storage):指在同一建築或同一區域內,用隔板或牆,將其與禁忌物料分離開的貯存方式。
3、分離貯存(detached storage):指在不同的建築物或遠離所有建築的外部區域內的貯存方式。
(4)化學危險擴展閱讀:
危險化學品貯存的基本要求:
1、貯存化學危險品必須遵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其他有關的規定。
2、化學危險品必須貯存在經公安部門批准設置的專門的化學危險品倉庫中,經銷部門自管倉庫貯存化學危險品及貯存數量必須經公安部門批准。未經批准不得隨意設置化學危險品貯存倉庫。
3、化學危險品露天堆放,應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級易燃物品、遇濕燃燒物品、劇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4、貯存化學危險品的倉庫必須配備有專業知識的技術人員,其庫房及場所應設專人管理,管理人員必須配備可靠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5、對重復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使用單位在重復使用前應當進行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維修或者更換。使用單位應當對檢查情況作出記錄,記錄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Ⅳ 常用危險化學品分為幾類
常用危險化學品分為3大類:
1、理化危險:包括爆炸物、易燃氣體、易燃氣溶膠、氧化性氣體、壓力下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反應物質或混合物、自燃液體、自燃固體、自熱物質和混合物、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或混合物、氧化性液體、氧化性固體、有機過氧化物、金屬腐蝕劑。
2、健康危險:急性毒性、皮膚腐蝕/刺激、嚴重眼損傷/眼刺激、呼吸或皮膚過敏、生殖細胞致突變性、致癌性、生殖毒性、特異性靶器官系統毒性——一次接觸、特異性靶器官系統毒性——反復接觸、吸入危險。
3、環境危險:包括危害水生環境,對水環境的危害分類、警示標簽和警示性說明見GB20602。包括急性水生毒性(指物質對短期接觸它的生物體造成傷害的固有性質)和性水生毒性(指物質在與生物體生命周期相關的接觸期間對水生生物產生有害影響的潛在性質或實際性質)。
(5)化學危險擴展閱讀:
分類依據:GB13690-2009《化學品分類和危險性公示 通則》。《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Ⅵ 什麼是危險化學品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1、危險化學品倉庫保管員應熟悉本單位儲存和使用的危險化學品的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有關消防安全規定;
2、危險化學品倉庫保管員應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危險化學品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儲存管理制度;
3、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的出入庫手續,對所保管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做到數量准確,帳物相符,日清月結。每月28日前完成出入庫手續,完成當月原材料、產成品盤寸報表;定期清點庫存,做到心中有數,以便按生產計劃提前上報采購計劃,保證生產;
(6)化學危險擴展閱讀:
安全運輸
(1)在裝卸搬運化學危險物品前,要預先做好准備工作,了解物品性質,檢查裝卸搬運的工具是否牢固,不牢固的應予更換或修理。如工具上曾被易燃物、有機物、酸、鹼等污染的,必須清洗後方可使用。
(2)操作人員應根據不同物資的危險特性,分別穿戴相應合適的防護用具,工作對毒害、腐蝕、放射性等物品更應加強注意。防護用具包括工作服、橡皮圍裙、橡皮袖罩、橡皮手套、長筒膠靴、防毒面具、濾毒口罩、紗口罩、紗手套和護目鏡等。操作前應由專人檢查用具是否妥善,穿戴是否合適。操作後應進行清洗或消毒,放在專用的箱櫃中保管。
(3)操作中對化學危險物品應輕拿輕放,防止撞擊、摩擦、碰摔、震動。液體鐵桶包裝下垛時,不可用跳板快速溜放,應在地上,垛旁墊舊輪胎或其他松軟物,緩慢下。標有不可倒置標志的物品切勿倒放。發現包裝破漏,必須移至安全地點整修,或更換包裝。整修時不應使用可能發生火花的工具。化學危險物品撒落在地面、車反上時,應及時掃除,對易燃易爆物品應用松軟物經水浸濕後掃除。
Ⅶ 危險化學品的危害主要體現哪三個方面
【1】,理化危險:
1.1爆炸物:爆炸物分類、警示標簽和警示性說明見GB20576。
1.2易燃氣體:易燃氣體分類、警示標簽和警示性說明見GB20577。
1.3易燃氣溶膠:易燃氣溶膠分類、警示標簽和警示性說明見GB20578。
【2】,健康危險:
2.1急性毒性:急性毒性分類、警示標簽和警示性說明見GB20592。
2.2皮膚腐蝕/刺激:皮膚腐蝕/刺激分類、警示標簽和警示性說明見GB20593。
2.3嚴重眼損傷/眼刺激:嚴重眼損傷/眼刺激性分類、警示標簽和警示性說明見GB20594。
【3】,環境危險:
3.1危害水生環境:對水環境的危害分類、警示標簽和警示性說明見GB20602。
3.1.1急性水生毒性是指物質對短期接觸它的生物體造成傷害的固有性質。
3.1.2慢性水生毒性是指物質在與生物體生命周期相關的接觸期間對水生生物產生有害影響的潛在性質或實際性質。
(7)化學危險擴展閱讀:
關於危險化學品的安全職責
1.危險化學品倉庫保管員應熟悉本單位儲存和使用的危險化學品的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有關消防安全規定;
2.危險化學品倉庫保管員應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危險化學品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儲存管理制度;
3.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的出入庫手續,對所保管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做到數量准確,帳物相符,日清月結。每月28日前完成出入庫手續,完成當月原材料、產成品盤寸報表;定期清點庫存,做到心中有數,以便按生產計劃提前上報采購計劃,保證生產;
4.定期按照消防的有關要求對倉庫內的消防器材進行管理、定期檢查、定期更換;
5.定期對庫房進行定時通風,通風時不得遠離倉庫。做到防潮、防火、防腐、防盜;
6.對因工作需要進入倉庫的職工進行監督檢查,嚴防原料和產品流失;
7.對危險化學品按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的要求分垛儲存、擺放。留出防火通道;
8.正確使用勞保用品,並指導進入倉庫的職工正確佩帶勞保用品;
9.定期對倉庫內及其周圍的衛生進行清掃;
10.按時完成廠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參考資料:網路-危險化學品
Ⅷ 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有哪幾種
根據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包括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等。 危險化學品的分類 按我國目前已公布的法規、標准,將危險化學品分為八大類,每一類又分為若干項。
拓展內容:
應急要點:1。發現被遺棄的化學品,不要撿拾,應立即撥打報警電話,說清具體位置、包裝標志、大致數量以及是否有氣味等情況。
2.立即在事發地點周圍設置警告標志,不要在周圍逗留。嚴禁吸煙,以防發生火災或爆炸。
3.遇到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事故,應盡快離開事故現場,撤離到上風口位置,不圍觀,並立即撥打報警電話。其他機動車駕駛員要聽從工作人員的指揮,有序地通過事故現場。
4.居民小區施工過程中挖掘出有異味的土壤時,應立即撥打當地區(縣)政府值班電話說明情況,同時在其周圍拉上警戒線或豎立警示標志。在異味土壤清走之前,周圍居民和單位不要開窗通風。
5.嚴禁攜帶危險化學品乘坐公交車、地鐵、火車、汽車、輪船、飛機等交通工具。
Ⅸ 化學品健康危險分幾級
健康危險:
1、急性毒性:急性毒性是指在單劑量或在24h內多劑量口服或皮膚接觸一種物質,或吸入接觸4h之後出現的有害效應。
2、皮膚腐蝕/刺激:皮膚腐蝕是對皮膚造成不可逆損傷;即施用試驗物質達到4h後,可觀察到表皮和真皮壞死。皮膚刺激是施用試驗物質達到4h後對皮膚造成可逆損傷。
3、嚴重眼損傷/眼刺激:嚴重眼損傷是在眼前部表面施加試驗物質之後,對眼部造成在施用21d內並不完全可逆的組織損傷,或嚴重的視覺物質衰退。眼刺激是在眼前部表面施加試驗物質之後,在眼部產生在施用21d內完全可逆的變化。
4、呼吸或皮膚過敏:呼吸過敏物是吸入後會導致氣管超過敏反應的物質。皮膚過敏物是皮膚接觸後會導致過敏反應的物質。
5、生殖細胞致突變性:本危險類別涉及的主要是可能導致人類生殖細胞發生可傳播給後代的突變的化學品。但是,在本危險類別內對物質和混合物進行分類時,也要考慮活體外致突變性/生殖毒性試驗和哺乳動物活體內體細胞中的致突變性/生毒性試驗。
6、致癌性:致癌物一詞是指可導致癌症或增加癌症發生率的化學物質或化學物質混合物。在實施良好的動物實驗性研究中誘發良性和惡性腫瘤的物質也被認為是假定的或可疑的人類致癌物,除非有確鑿證據顯示該腫瘤形成機制與人類無關。
7、生殖毒性:特異性靶器官系統毒性——一次接觸;特異性靶器官系統毒性——反復接觸。
8、吸入危險:本條款的目的是對可能對人類造成吸入毒性危險的物質或混合物進行分類。「吸入」指液態或固態化學品通過口腔或鼻腔直接進入或者因嘔吐間接進入氣管和下呼吸系統。吸入毒性包括化學性肺炎、不同程度的肺損傷或吸入後死亡等嚴重急性效應。
(9)化學危險擴展閱讀:
危險化學品的安全職責:
1、危險化學品倉庫保管員應熟悉本單位儲存和使用的危險化學品的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有關消防安全規定;
2、危險化學品倉庫保管員應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危險化學品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儲存管理制度;
3、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的出入庫手續,對所保管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做到數量准確,帳物相符,日清月結。每月28日前完成出入庫手續,完成當月原材料、產成品盤寸報表;定期清點庫存,做到心中有數,以便按生產計劃提前上報采購計劃,保證生產;
4、定期按照消防的有關要求對倉庫內的消防器材進行管理、定期檢查、定期更換;
5、定期對庫房進行定時通風,通風時不得遠離倉庫。做到防潮、防火、防腐、防盜;
6、對因工作需要進入倉庫的職工進行監督檢查,嚴防原料和產品流失;
7、對危險化學品按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的要求分垛儲存、擺放。留出防火通道;
8、正確使用勞保用品,並指導進入倉庫的職工正確佩帶勞保用品;
9、定期對倉庫內及其周圍的衛生進行清掃;
10、按時完成廠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Ⅹ 危險化學品包括什麼
危險化學品包括:
1、爆炸性物品:爆炸性物品是含有一種或多種爆炸性物質或混合物的物品。包括爆炸性物質和混合物和爆炸性物品,但不包括下述裝置:其中所含爆炸性物質或混合物由於其數量或特性,在意外或偶然點燃或引爆後,不會由於迸射、發火、冒煙或巨響而在裝置之處產生任何效應。
2、易燃氣溶膠:氣溶膠是指氣溶膠噴霧罐,系任何不可重新灌裝的容器,該容器由金屬、玻璃或塑料製成,內裝強制壓縮、液化或溶解的氣體,包含或不包含液體、膏劑或粉末,配有釋放裝置,可使所裝物質噴射出來,形成在氣體中懸浮的固態或液態微粒或形成泡沫、膏劑或粉末或處於液態或氣態。
3、自反應物質或混合物:自反應物質或混合物是即便沒有氧(空氣)也容易發生激烈放熱分解的熱不穩定液態或固態物質或者混合物。本定義不包括根據統一分類制度分類為爆炸物、有機過氧化物或氧化物質的物質和混合物。
4、壓力下氣體:壓力下氣體是指高壓氣體在壓力等於或大於200kPa(表壓)下裝入貯器的氣體,或是液化氣體或冷凍液化氣體。壓力下氣體包括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溶解液體、冷凍液化氣體。
5、易燃固體:易燃固體是容易燃燒或通過摩擦可能引燃或助燃的固體。易於燃燒的固體為粉狀、顆粒狀或糊狀物質,它們在與燃燒著的火柴等火源短暫接觸即可點燃和火焰迅速蔓延的情況下,都非常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