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限度試驗
無菌室:菌種復活接代之類的,樣品無菌檢測。
微生物限度室:沉降菌培養皿的制備,微生物限度之類的。
陽性對照室:無菌檢測時注射菌液。
恆溫培養箱放在外面的房間就可以了,這三個房間放生物安全櫃或者超凈工作台,其他的不需要了。你要做這些最好去葯監局學習吧。
望採納,謝謝。
㈡ 微生物限度檢驗什麼時候提出的
微生物限復度檢驗什麼時候制提出的?
微生物限度檢驗是2015年提出的。
微生物限度檢驗依據中國葯典2015年版四部《通則1105 非無菌產品微生物限度檢查:微生物計數法》和《通則1106 非無菌產品微生物限度檢查:控制菌檢查法》進行檢查。
微生物計數法
1、微生物計數法系用於能在有氧條件下生長的嗜溫細菌和真菌的計數。
2、計數方法 本法包括平皿法、薄膜過濾法。
3、計數培養基適用性檢查和供試品計數方法適用性試驗
供試品微生物計數中所使用的培養基應進行適用性檢查。供試品的微生物計數方法應進行方法適用性試驗,以確定採用的方法適合於該產品的微生物計數。
㈢ 微生物限度檢驗量可以「酌減」嗎
微生物限度檢驗量可以「酌減」
檢驗量即一次試驗所用的供試品量(g、ml 或c㎡)。
除另有規定外,一般供試品的檢驗量為10g 或10ml;膜劑為100c㎡;貴重葯品、微量包裝葯品的檢驗量可以酌減。要求檢查沙門菌的供試品,其檢驗量應增加20g 或20ml(其中10g或者10ml 用於陽性對照試驗)。
檢驗時,應從2 個以上最小包裝單位中抽取供試品,大蜜丸還不得少於4丸,膜劑還不得少於4 片。
一般應隨機抽取不少於檢驗用量(兩個以上最小包裝單位)的3 倍量供試品。 供試液的制備根據供試品的理化特性與生物學特性,採取適宜的方法制備供試液。供試液制備若需加溫時,應均勻加熱,且溫度不應超過45℃。供試液從制備至加入檢驗用培養基,不得超過1 小時。
除另有規定外,常用的供試液制備方法如下。 取供試品10g,加pH7.0 無菌氯化鈉-蛋白腖緩沖液至100ml,用勻漿儀或其他適宜的方法,混勻,作為1∶10 的供試液。必要時加適量的無菌聚山梨酯80,並置水浴中適當加溫使供試品分散均勻。
㈣ 微生物限度檢測方法
你可以用培養基來做比如營養瓊脂 營養肉湯 PCA等等,也可以用試劑盒或者紙片來做,建議你問下 武漢法斯特檢驗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他們是專業做微生物的
㈤ 大家微生物限度檢測都用什麼做的
大家微生物限度檢測都用什麼做的
葯品微生物限度檢查是控制葯品質量的一個重要檢查項目。中國葯典2005年版規定,不同的葯品微生物限度檢查中的細菌數、黴菌及酵母菌數測定、各控制菌的檢查,必須按照經過驗證的方法進行。一些中西葯制劑由於葯品本身的理化性質及抑菌活性,干擾葯品污染的微生物計數測定和控制菌的檢出,帶來檢查結果的不準確性。如在細菌數測定中,低稀釋級的平均平板菌落數低於高稀釋級,呈現細菌的不正常分布,即葯品顯現出干擾或抑菌作用;反映在控制菌檢查中,陽性對照試驗呈陰性反應,其檢驗結果不能反映葯品被微生物污染的真實狀況,得出不準確的結果或假陰性結果。由於2005年版以前的中國葯典,沒有要求對微生物限度檢查中的各項目進行方法學驗證,以至於這類方法學問題越來越多,影響微生物限度檢查結果的准確性。2002年10月~2003年4月我所參加中檢所組織葯品微生物限度檢查方法驗證試驗協作課題。選擇了4種審核檢驗的中西葯制劑品種,其原葯品標准沒有進行微生物限度檢查方法驗證考察,也未見相關文獻報道。為對微生物限度檢查方法進行考察,選用4種代表菌做了微生物計數的菌回收率試驗。根據各品種的要求對控制菌做檢出率測定的研究。得出的結果說明這些葯品微生物限度檢查方法存在的問題,並為該課題提供了試驗數據。
㈥ 無菌檢查和微生物限度檢查的區別
1、檢驗方法不同
(1)無菌檢查是指對葯典規定的葯品、敷料、縫線、無菌器具等品種進行無菌檢查的方法。
(2)微生物限度檢查是檢查非處方殺菌劑及其原料、輔料的微生物污染程度的一種方法。
2、檢驗要求環境不同
(1)無菌檢查是在潔凈的A級單向流通空氣區或隔離系統中進行的。整個過程應嚴格遵守無菌操作,防止微生物污染。必須驗證單向氣流區域和工作台的清潔度。生物製品的無菌檢驗按照《中國生物製品規程》中有關無菌檢驗的規定執行。
(2)微生物限度檢查:微生物限度檢查應在環境潔凈度10000級以下的局部潔凈度100級的單向氣流區進行。整個檢驗過程必須嚴格遵守無菌操作,防止再污染。
3、判斷結果方法不同
(1)用需氣菌、厭氣菌培養基4管及真菌培養基2管,分別接種金黃色葡萄球菌、產孢梭菌和白色念珠菌。將一管添加到規定數量的試驗產品中,並將所有培養基管放置在規定溫度下3-5天。如果微生物在每種培養基24小時內生長良好,則試樣沒有抑菌作用。
(2)微生物限度檢查:被檢培養基平均菌落數與對照培養基平均菌落數之比大於70%,菌落大小應與對照培養基相同。確定該介質的適用性符合規定。
㈦ 微生物限度檢測的取樣點有什麼依據么
大家微生物限度檢測都用什麼做的葯品微生物限度檢查是控制葯品質量的一個重要檢查項目。中國葯典2005年版規定,不同的葯品微生物限度檢查中的細菌數、黴菌及酵母菌數測定、各控制菌的檢查,必須按照經過驗證的方法進行。一些中西葯制劑由於葯品本身的理化性質及抑菌活性,干擾葯品污染的微生物計數測定和控制菌的檢出,帶來檢查結果的不準確性。如在細菌數測定中,低稀釋級的平均平板菌落數低於高稀釋級,呈現細菌的不正常分布,即葯品顯現出干擾或抑菌作用;反映在控制菌檢查中,陽性對照試驗呈陰性反應,其檢驗結果不能反映葯品被微生物污染的真實狀況,得出不準確的結果或假陰性結果。由於2005年版以前的中國葯典,沒有要求對微生物限度檢查中的各項目進行方法學驗證,以至於這類方法學問題越來越多,影響微生物限度檢查結果的准確性。2002年10月~2003年4月我所參加中檢所組織葯品微生物限度檢查方法驗證試驗協作課題。選擇了4種審核檢驗的中西葯制劑品種,其原葯品標准沒有進行微生物限度檢查方法驗旦鄲測肝爻菲詫十超姜證考察,也未見相關文獻報道。為對微生物限度檢查方法進行考察,選用4種代表菌做了微生物計數的菌回收率試驗。根據各品種的要求對控制菌做檢出率測定的研究。得出的結果說明這些葯品微生物限度檢查方法存在的問題,並為該課題提供了試驗數據。
㈧ 微生物限度檢查法
從微生物保藏中心買回來的菌種一般為凍干品,也就是你所說的安瓿瓶包裝,其為0代原始菌種,內這個是非常貴容的。如果是一般機構,我覺得你還是在當地葯檢所(一般市以上葯檢所均有售)就近購買,一般就幾百塊一支菌種(一般為菌種斜面)。
如果是菌種斜面,你可以採用低溫斜面保藏法進行傳代與保藏,方便又快捷,比較省事,但是其缺點就是傳代頻繁易變異。
一般來說新購入的菌種應該先進行傳代,再使用工作菌種。
斜面保藏法,菌種傳代後放入培養箱,一般培養18到24小時,白色念珠24到48小時,黑麴黴5到7天即可。培養時,菌種斜面擺放方式一般沒什麼特別的要求,不過斜放最好。
如果菌種放入4度冰箱,用時需放入室溫後再進行使用即可。
㈨ 微生物限度檢查法的結果判定
被檢培養基上的菌落平均數與對照培養基上的菌落平均數的比值大於70%,且菌落形態大小應與對照培養基上的菌落一致。判該培養基的適用性檢查符合規定。計數方法的驗證當建立產品的微生物限度檢查法時,應進行細菌、黴菌及酵母菌計數方法的驗證,以確認所採用的方法適合於該產品的細菌、黴菌及酵母菌數的測定。若產品的組分或原檢驗條件發生改變可能影響檢驗結果時,計數方法應重新驗證。驗證時,按供試液的制備和細菌、黴菌及酵母菌計數所規定的方法及下列要求進行。對各試驗菌的回收率應逐一進行驗證。菌種及菌液制備 同計數培養基的適用性檢查驗證方法 驗證試驗至少應進行3 次獨立的平行試驗,並分別計算各試驗菌每次試驗的回收率。
(1)試驗組 平皿法計數時,取試驗可能用的最低稀釋級供試液1ml 和50~100cfu 試驗菌,分別注入平皿中,立即傾注瓊脂培養基,每株試驗菌平行制備2個平皿,按平皿法測定其菌數。薄膜過濾法計數時,取規定量試驗可能用的最低稀釋級供試液,過濾,沖洗,在最後一次的沖洗液中加入50~100cfu 試驗菌,過濾,按薄膜過濾法測定其菌數。
(2)菌液組 測定所加的試驗菌數。
(3)供試品對照組 取規定量供試液,按菌落計數方法測定供試品本底菌數。
(4)稀釋劑對照組 若供試液制備需要分散、乳化、中和、離心或薄膜過濾等特殊處理時,應增加稀釋劑對照組,以考察供試液制備過程中微生物受影響的程度。試驗時,可用相應的稀釋液替代供試品,加入試驗菌,使最終菌濃度為每1ml 供試液含50~100cfu,按試驗組的供試液制備方法和菌落計數方法測定其菌數。結果判斷 在3 次獨立的平行試驗中,稀釋劑對照組的菌回收率(稀釋劑對照組的平均菌落數占菌液組的平均菌落數的百分率)應均不低於70%。若試驗組的菌回收率(試驗組的平均菌落數減去供試品對照組的平均菌落數的值占菌液組的平均菌落數的百分率)均不低於70%,照該供試液制備方法和計數法測定供試品的細菌、黴菌及酵母菌數;若任一次試驗中試驗組的菌回收率低於70%,應採用培養基稀釋法、離心沉澱法、薄膜過濾法、中和法(表1)等方法或聯合使用這些方法消除供試品的抑菌活性,並重新進行方法驗證。表1 常見干擾物的中和劑或滅活方法干擾物 可選用的中和劑或滅活方法戊二醛 亞硫酸氫納酚類、乙醇、吸附物 稀釋法醛類 稀釋法、甘氨酸、硫代硫酸鹽季銨類化合物(QACs)、對羥基苯甲酸酯、 卵磷脂、聚山梨酯汞類制劑 亞硫酸氫納、巰基乙酸鹽、硫代硫酸鹽雙胍類化合物 卵磷脂酒、洗必泰類 聚山梨酯鹵化物 硫代硫酸鹽 乙二胺四乙酸(EDTA) 鎂或鈣離子磺胺類 對氨基苯甲酸。
若沒有適宜的方法消除供試品中的抑菌作用,那麼驗證試驗中微生物回收的失敗可看成是因供試品的抗菌活性引起的,同時表明該供試品不能被試驗菌污染。但是,供試品也可能僅對試驗用菌株具有抑製作用,而對其他菌株沒有抑製作用。因此,根據供試品須符合的微生物限度標准和菌數報告規則,在不影響檢驗結果判斷的前提下,應採用能使微生物生長的更高稀釋級的供試液進行方法驗證試驗。若驗證試驗符合要求,應以該稀釋級供試液作為最低稀釋級的供試液進行供試品檢驗。計數方法驗證時,採用上述方法若還存在一株或多株試驗菌的回收率達不到要求,那麼選擇回收情況最接近要求的方法和試驗條件進行供試品的檢驗。驗證試驗也可與供試品的細菌、黴菌及酵母菌計數同時進行。 取規定量供試液及10~100cfu 試驗菌加入增菌培養基中,依相應控制菌檢查法進行檢查。當採用薄膜過濾法時,取規定量供試液,過濾,沖洗,試驗菌應加在最後一次沖洗液中,過濾後,注入增菌培養基或取出濾膜接入增菌培養基中。結果判斷 若上述試驗檢出試驗菌,按此供試液制備法和控制菌檢查法進行供試品的該控制菌檢查;若試驗組未檢出試驗菌,應採用培養基稀釋法、離心沉澱集菌法、薄膜過濾法、中和法等方法或聯合使用這些方法消除供試品的抑菌活性,並重新進行方法驗證。驗證試驗也可與供試品的控制菌檢查同時進行。供試品檢查供試品的控制菌檢查應按已驗證的方法進行,增菌培養基的實際用量同控制菌檢查方法的驗證。陽性對照試驗 供試品進行控制菌檢查時,應做陽性對照試驗。陽性對照試驗的加菌量為10~100cfu,方法同供試品的控制菌檢查。陽性對照試驗應檢出相應的控制菌。陰性對照試驗 取稀釋液10ml 照相應控制菌檢查法檢查,作為陰性對照。陰性對照應無菌生長。
㈩ 微生物限度檢查方法應該說是「驗證」還是「確認」
微生物限度檢查方法應該說是「驗證」還是「確認」
葯品微生物限度檢查是控制葯品質量的一個重要檢查項目。中國葯典2005年版規定,不同的葯品微生物限度檢查中的細菌數、黴菌及酵母菌數測定、各控制菌的檢查,必須按照經過驗證的方法進行。一些中西葯制劑由於葯品本身的理化性質及抑菌活性,干擾葯品污染的微生物計數測定和控制菌的檢出,帶來檢查結果的不準確性。如在細菌數測定中,低稀釋級的平均平板菌落數低於高稀釋級,呈現細菌的不正常分布,即葯品顯現出干擾或抑菌作用;反映在控制菌檢查中,陽性對照試驗呈陰性反應,其檢驗結果不能反映葯品被微生物污染的真實狀況,得出不準確的結果或假陰性結果。由於2005年版以前的中國葯典,沒有要求對微生物限度檢查中的各項目進行方法學驗證,以至於這類方法學問題越來越多,影響微生物限度檢查結果的准確性。2002年10月~2003年4月我所參加中檢所組織葯品微生物限度檢查方法驗證試驗協作課題。選擇了4種審核檢驗的中西葯制劑品種,其原葯品標准沒有進行微生物限度檢查方法驗證考察,也未見相關文獻報道。為對微生物限度檢查方法進行考察,選用4種代表菌做了微生物計數的菌回收率試驗。根據各品種的要求對控制菌做檢出率測定的研究。得出的結果說明這些葯品微生物限度檢查方法存在的問題,並為該課題提供了試驗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