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歷史
⑴ 歷史上最早的公安成立在哪一年
有事找派出所,對於派出所的稱謂,許多人只知道是行政執法機關派出的基層組織機構,其實它的由來有著深遠的歷史背景。近日,筆者在采訪中碰巧得知,早在抗日戰爭時期,新四軍在南京六合竹鎮組建了第一個派出所,成為有資料可追溯的中國最早的派出所。
十多年前時任南京六合區公安分局竹鎮派出所第十六任所長米正才告訴筆者,解放後建立的公安基層組織都叫做「派出所」,就源於竹鎮派出所。最早的竹鎮派出所組建之時,正處於抗日戰爭時期,派出所人員同時又都是新四軍戰士,既受新四軍領導,又要協助地方政府維持社會治安,因此稱為「派出所」,意為新四軍的「派出機構」。
相關資料
派出所是我國公安部門的基層機構,管理戶口和基層治安等工作。公開資料顯示,我國1946年公安機關成立公所,1948年改稱公安分駐所,1950年改稱派出所。派出所名稱延續至今。
派出所屬於一個外來詞,來源於日語。本意是派出的分支機構的意思,在日語中並不是特指警察的派出機構,任何機構都可以有「派出所」。在我國這個詞演變的今天,變成了專指公安機關的派出機構。
什麼時候誕生?
日寇瘋狂轟炸中的「小上海」
冒出中國最早派出所
但凡在南京六合公安分局竹鎮派出所工作過的同志,說起這個所,總要提到她的「偏」:地處六合西北山區,北鄰安徽天長,西接安徽來安;忘不掉她的「遠」:距六合城區40餘公里
但由於地處蘇皖二省三縣(江蘇六合縣及安徽來安、天長縣)交界,三縣民眾往來頻繁,早在抗日戰爭前,竹鎮就形成了繁華的集市,並享有「小上海」之美譽。
1939年8月,新四軍第五支隊司令員羅炳輝率部進駐竹鎮鎮,開辟了津浦路東抗日根據地,引起日本侵略者的極端仇視,於是,對這個鞭長莫及的邊遠集鎮進行狂轟濫炸。
竹鎮先後被炸九次,繁華的集市頓成一片廢墟。然而,讓日軍始料不及的是:在這塊土地上,抗日軍民的活動非但沒有停止,新四軍還在這兒建立起第一個公安派出所。
據《六合縣志》記載,竹鎮當時隸屬六合縣抗日民主政府。1942年8月經淮南行署批准,「竹鎮市(鄉級)抗日民主政府」在竹鎮仇庄成立。
從現有資料看,竹鎮派出所是抗日戰爭時期新四軍第一次組建公安派出所。
筆者從竹鎮派出所了解到,第一任所長由當年的竹鎮抗日民主政府警衛排排長黃經農兼任。
現任六合區公安分局政工辦主任戚厚春回憶,2004年,他們曾到公安部檔案館查閱過資料,沒有比竹鎮這個「新四軍第一所」更早的派出所了,因此斷定竹鎮派出所是可追溯的中國最早的派出所。
四次長沙會戰:薛岳上演「天爐戰法」重創日寇
據說如果按照抗戰中殲敵的數量來排座次的話,眾多抗日名將當中,薛岳應當名列第一。因為僅他指揮的四次長沙會戰,就消滅日軍十萬人。1946年10月10日,美國總統杜魯門授予薛岳一枚自由勛章,以表彰他在抗日戰爭中的功績。張治中將軍稱其為「百戰名將」。曾經與薛岳既是老戰友也是死對頭的新四軍軍長葉挺,則盛贊薛岳指揮的萬家嶺大捷,「與平型關、台兒庄三足鼎立,盛名當垂不朽。」
薛岳(1896~1998),字伯陵,廣東省樂昌縣人,1896年12月27日生。出生時父親給他起名叫薛仰岳,意思是仰慕岳飛。成年以後,他認為只是仰慕岳飛還不夠,乾脆把「仰」字去掉,改名薛岳,直接以岳飛自比。薛岳11歲便考入廣東黃浦陸軍小學,開始接受軍事教育。14歲,他加入了孫中山的同盟會,1921年,薛岳任大總統警衛團第一營營長。次年6月,陳炯明叛變革命,炮轟越秀樓,圍攻總統府,薛岳率官兵曾冒著槍林彈雨掩護孫夫人宋慶齡安全撤離,深得孫中山嘉許。
1937年「七七事變」之後,薛岳三次向蔣介石發電報,請纓出征。在請求獲準的當天他就領兵出發。從此,薛岳為民族的獨立和解放奮戰八年,他的軍事生涯也走向了巔峰。
1950年5月去往台灣。1998年5月3日,薛岳去逝,享年103歲。
第一次長沙會戰:jīng心部署,全面勝利
1939年,隨著國民政府西遷重慶,日本軍部的主要進攻目標也確定於重慶。但自薛岳主持湖南及第九戰區以來,政績斐然,抗日聲浪日益高漲。日軍稱:「第九戰區方面集中了以中央直系主力部隊為核心的約50個師,宣稱開展夏季攻勢,其活動日趨活躍。」鑒此,隨棗會戰一結束,日軍本部便決定在夏秋之交殲滅第九戰區,一則解除對武漢、南昌之威脅,二則打擊國民政府抗日決心,使之歸順「大東亞共榮圈」。
9月中旬,在岡村寧次的指揮下,第一○一師團、第一○六師團由南昌附近、贛江東西岸及武寧、張公渡方向,逐次向靖安、安義、奉新集結後,向銅鼓、瀏陽日夜蠶食。幾乎同時,鄂南、贛北的日軍配合第一○一師團、第一○六師團的進攻,積極向當面的守軍攻擊,造成全面開花,達到迷惑中國軍隊的目的。9月15日,日軍第一○一師團從司公山至大路王一線,瘋狂向守軍第三十二軍、第五十八軍攻擊;第一○六師團在橋下向守軍攻擊,第一次長沙會戰首先在贛北打響了。
為更有效殲滅日軍有生力量,薛岳命令主力部隊轉移至汨羅江南岸第二線陣地。第五十一軍、第七十軍各一部分布在汨羅江南岸各處設立防線。日軍乘第五十二軍轉移江南之機,以其一部偽裝成難民,偷渡過江,佔領平江、永安等地,直抵撈刀河;其主力部隊則企圖在江面架設三座浮橋,因我軍頑強抵抗而失敗。攻打第七十軍陣地的日軍亦毫無進展。至26日,敵軍以飛機大炮為掩護,傾全部主力猛攻汨羅江南岸陣地,我軍頑強抵抗使敵不能得逞,保住了主陣地。
從18日到26日在汨羅江至新牆河之間的激戰,日軍遭受慘重傷亡,後援不繼,無力再發起大規模進攻。薛岳在此消耗敵軍的目標基本實現。在戰況最緊張時,敵奪取長沙目的已經明顯,蔣告知薛岳,在適當時機可以放棄長沙。被薛岳拒絕。軍委會曾一夜之間九次電令薛岳退出長沙,薛岳堅決反對,迫使軍委會同意其在長沙附近決戰的主張。湘北各地民眾則按照薛岳原來的布置,伏擊敵軍後勤供應隊伍,破壞各地交通設施,致敵軍補給和援軍難以前行。
日軍雖然裝備良好,但數量有限,尤其是兵力補充受限,人員傷亡後越戰越少。10月5日,日軍下令全線撤退,日軍慌張後退。這一切,被手持望遠鏡的薛岳看得清清楚楚。他立即下達了全線追擊的命令,首先採用大炮襲擊撤退的日軍。一陣陣撕破天宇的炮擊,給日軍致命的打擊。日軍後尾的部隊被打得死傷大片,倖存的東逃西散,一片狼藉。中國軍隊奮勇直追,越戰越勇,他們掃盪了長壽街、龍門廠一帶殘敵後,又攻佔了平江縣城,還渡過湘江,攻克了夏營田、湘陰、新牆、楊林街、榮家灣等地。10月9日,薛岳才鳴鑼收兵,停止追擊。至此,第一次長沙會戰以我軍全勝而結束。是役殲敵萬餘人,時稱第一次湘南北大捷。
第二次長沙會戰:准備不及,倉促應戰
第一次長沙會戰之後,湖南戰場沉寂了大約兩年。第九戰區在薛岳的主張下,逐步襲擊日軍,陣地前推幾公里到數十公里不等。為預防日軍可能的進攻,不僅整訓、補充了各部隊,還加強了防禦陣地。薛岳重視民眾支援戰爭的能力,動員並訓練了湘北民眾破壞敵軍交通線的能力。在軍力安排方面,基本上把第一次長沙會戰時敵進攻路線作為己方重點防禦方向,此外,鑒於第二次南嶽軍事會議確定了反攻方針,薛岳安排擬定了反攻作戰計劃。反攻與御敵均注重鄂南、贛北、湘北三面。
1941年,日軍第六師團於9月7日開始掃盪大雲山地區,第九戰區始料未及,命令第二十七集團軍反擊,經過交火,雙方傷亡慘重。
8日晨、日軍發動全面攻勢,以強大火力打擊新牆河,整個第二十七集團軍部署全被打亂,昌水以北各部不得不撤離大雲山陣地,轉入新牆河戰場,但已貽誤戰機。如此,日軍以大雲山掃盪掩護主力進攻的企圖基本得逞,以一個師團牽制了我軍五個主力師,我軍雖英勇苦戰,犧牲慘重,但終於不敵日軍強大攻勢,逐次撤退。薛岳打算在汨水兩岸殲滅敵軍,命第二十七集團軍之第四、第二十軍全部渡過汨水南下,但日軍已在汨水南岸擊潰了第二十六、第三十七、第十、第七十四軍主力,進抵長沙城下。
⑵ 求中國刑警的歷史,包括成立以及變革等。
滄海桑田、人間正道,隨著新中國前進的步伐,中國刑警學院也走過了60年的光輝歷程。
中國刑事警察學院前身是1948年5月1日創建的東北公安訓練隊,1949年1月14日東北行政委員會發布通令,在原東北公安訓練隊的基礎上成立東北公安幹部學校。學校最初座落在沈陽市和平區南十一馬路,原國民黨警官學校第五分校校址,校舍建築面積僅有13296m2。根據當時形勢任務的急需,開始招收第一期培訓學員共556人,主要為新建立的東北地區各級人民政府和廠礦、企事業單位培訓公安、保衛人員。所學內容分兩部分,一是政治思想教育、二是公安業務知識,學時比例為6:4。從建校到1954年,共舉辦11期培訓班、培訓學員4611人,取得了十分可喜的成績。
1954年東北行政委員會撤銷,8月28日,中央決定將東北公安幹校移交國家公安部,並將其擴建成為中央人民警察幹部學校,後又陸續將公安部重慶化驗訓練班、上海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所等7家單位合並進來,學校的辦學規模和辦學水平大大增強。1956年4月24日,學校又更名為公安部第一人民警察幹部學校,1957年5月,校址由原和平區南十一馬路置換搬遷到皇姑區塔灣街83號現址。1954年至1966年,除去因自然災害暫時停辦3年之外,民警幹校在十年時間里,取得了十分驕人的成績:校園面積擴大2倍多,共舉辦各種公安業務培訓班10期,培訓學員8555人,刑事偵查、痕跡檢驗、文件檢驗、法醫、化驗,刑事照像等公安專業初步形成體系。全國各地的刑偵、刑技、法醫專家名人都紛紛會聚到民警幹校,為中國刑警學院的成立奠定了堅實基礎。
1966年至1972年,受文革影響,學校停辦並被撤銷。1972年10月4日,國務院下達通知,恢復沈陽民警幹校,公安部決定將校名改為「公安部人民警察幹部學校」,1973年7月舉辦第一期培訓班,並逐步撥亂反正,建立正常的辦學秩序。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後,學校的各項工作才走上正規。
1981年11月25日,國務院批准,在民警幹校的基礎上擴建成立中國刑警學院,全國人大委員長彭真同志親筆題寫了校名)。1982年,學院首次參加全國高考錄取,面向全國招收了本科學生251人,首開我國刑偵、刑技專業全日制本科學歷教育的先河。進入90年代,隨著辦學能力的不斷提高,辦學層次和招生規模也都逐步增加和擴大,2003年招收本科生人數增加到1044人。1998年開始招收碩士研究生。現在的中國刑警學院,共有8個本科專業,11個專業方向,5個碩士授予點,在校生5000餘人,函授生1萬餘人,教職工630多人,堅持以教學為中心的教學、科研、辦案三結合的辦學模式,實行政治建校和警務化管理,創建了適應公安工作需要,具有鮮明特色的警察教育體系,形成了「忠誠、求是、團結、奮進」的優良校風。在建院60周年到來之際,全院師生員工正以嶄新的精神面貌和進取精神認真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20公」會議精神,積極搶抓戰略機遇,全面加快學院的建設與發展,努力爭取以聯合辦學或新建分校的方式,繼續擴大辦學規模,提高辦學能力。過去的60年,刑警學院實現了從單一的民警職業培訓到全日制本科大學的第一次歷史性飛躍,在今後的10-20年裡,學院將會實現從本科生、干訓生培養為主到博士、碩士、本科生兼有,從普通的公安高校到國內一流的警界「西點」的第二次飛躍。
⑶ 哈爾濱公安局的歷史沿革
1945年10月14日,中共中央東北局派鍾子雲等到哈爾濱市成立濱江地區工作委員會,並親自領導接管公安局的准備工作,24日,派周維斌等接管哈爾濱市公安局,周為公安局長,張曉岩、劉世范為分局長。
11月,中央派來的延安幹部大隊到哈爾濱市後,中共哈爾濱市委派王文科為公安局副局長,馬亮為秘書長,白光為司法科長。之後,又派20餘名幹部進入哈爾濱市公安局,並組建兩支武裝警察隊:一是特別警察隊100餘人(因成份復雜,在同年11月30日撤離哈市時解散),一是公安大隊100餘人(撤離哈市時編入主力部隊)。
蘇聯政府按照《雅爾塔協定》,於1945年11月17日,蘇聯駐哈紅軍司令部通知中共軍政機構退出哈爾濱市。在這種形勢下,中共哈爾濱市委決定周維斌等人撤出市公安局,同年12月12日周宣布辭職後,由無黨派人士全廣江(曾任偽肇東縣協和會理事長)任公安局長。馬亮仍留公安局任督察長,繼續留在公安局從事地下工作。
1946年4月28日,東北民主聯軍第二次解放哈爾濱市,5月3日,哈爾濱市政府成立。5月30日,在國民黨哈爾濱市警察局的基礎上,建立哈爾濱市政府公安局,局長周維斌,副局長陳泊。下設督察處、秘書室、警務科(內設交通股)、治安科、司法科、外事科、偵緝大隊、消防警察總隊、警察訓練所。
轄東傅家、西傅家、道里、新陽、顧鄉、南崗、馬家、太平、香坊、松浦等10個警務分局(後改稱公安分局),轄89個派出所。各分局內設秘書、警務、外勤、治安、司法、行政、總務、外事股,交通駐在所和公安隊警備班。為了徹底改造舊警察機構,建立新型的人民公安機關,同年6月21日,對部分機構進行調整。
警務科改為總務科,治安科改為行政科,偵緝大隊改為偵緝隊(隸屬司法科)、消防總隊改為消防大隊,警察訓練所改為公安幹部訓練所(同年9月改為公安幹部學校)。此後,又設置研究室、《公安報》編輯部、供給部、司法大隊(隸屬司法科)、公安大隊(1947年撤銷)。
8月,撤銷督察處,將研究室和總務科並到秘書室,恢復治安科,撤銷外事科,外僑管理工作劃歸市政府外事科統一管理。11月18日,哈爾濱市公安局改為哈爾濱特別市公安局,仍由東北行政委員會直接領導。局長周維斌,副局長陳泊。
1947年1月4日,哈爾濱特別市公安局改稱哈爾濱特別市政府公安局,7月3日,哈爾濱特別市政府公安局改為哈爾濱特別市公安總局,總局長陳龍,副總局長黃華青、黃耕夫。設秘書室、治安科、司法科、公安幹部學校、遊民教養院、消防大隊、執法大隊等,後又增設社會調查科。市政府外事科撤銷後,11月,又成立外僑科。
1948年5月,總局增設幹部科,恢復總務科。7月,增設北傅家分局。8月,撤銷執法大隊,成立公安總隊。11月2日,黃華清任總局長,黃耕夫任副總局長。是月14日,哈爾濱特別市公安總局改稱哈爾濱特別市公安局。15日,市局直屬的科級升格為處級建制。局內設秘書處、治安處、行政處、公安幹部學校、消防大隊、公安總隊、遊民教養院等。
1949年3月5日,根據東北行政委員會關於取消特別市中的「特別」稱謂的決定,哈爾濱特別市公安局改為哈爾濱市公安局。同年4月21日,又改稱哈爾濱市人民政府公安局。5月中旬,哈爾濱由東北行政委員會直轄市改為松江省轄市。6月,王化成任局長。全市共有幹警2 428人。
(3)公安部歷史擴展閱讀
公安局工作職責
公安局承擔公安機關的工作職責: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防範、打擊恐怖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管理交通、消防、危險物品;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國籍、出入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場所和設施;管理集會、遊行和示威活動;監督管理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工作;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⑷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正式成立是哪一年
從公安部成立歷史來看,公安部成立紀念日是定在1949年7月6日軍委公安部成立,還是定為1949年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決定之日,還是定為1949年11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宣告正式開始辦公、啟用印信之日,還是定在1949年11月5日公安部成立大會?我以為可以定在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正式辦公、啟用印信之日,即1949年11月1日。定在11月5日公安部成立大會也是可以的。
⑸ 越南公安部的歷史
1945年8月9日為越南公安力量成立日。1946年2月21日,胡志明主席簽署命令,在內務部之下成立越南警察局。首任局長Nguyễn Dương(1946年3月22日——6月7日),繼任局長Lê Giản。1952年8月,繼任局長Trần Quốc Hoàn。
1953年2月16日,胡志明簽署命令,設立公安副部(Thứ Bộ Công an),越南勞動黨中央委員陳國環任公安副部的副部長。1953年8月29日,越南政府決定把公安副部升格為公安部,部長陳國環。1959年邊防部隊改稱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隸屬於公安部。1960年9月勞動黨三大選出新的中央政治局,陳國環任政治局候補委員。1962年7月20日,公安部開始實行警銜制。 1975年8月1日的越南第十屆國會三次會議決定把內務部與公安部合並為新的內務部。1979年下半年,由於國境線上的軍事戰斗沖突,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改稱邊防部隊,並由內務部轉隸國防部;1988年由國防部轉隸內務部;1995年底再次轉隸國防部。
1980年副總理范雄兼任內務部長。1998年內務部更名為公安部。2002年,組建了新的內務部,其職權類似於中國的民政部。
2013年12月9日,越共總書記簽發命令,在公安部機動警察司令部實行政治委員制。2014年3月25日越南政府發布了修改、補充公安部職能、任務、許可權和組織機構第77/2009/NĐ-CP號議定的第21/2014/NĐ-CP號議定。2014年11月17日,越南總理簽署命令,自2015年1月1日起,改革公安部內設機構,8個總局合並為6個,其中力量建設總局更名為政治總局。
經費管理體制
越南公安力量所需經費全部由國家財政供給,每年全國公安經費支出總額占國家財政支出總額的5%。經費實行中央垂直管理,越南公安部統一管理全國的公安經費,每年公安部匯總編制全國公安經費預算,報財政部。越南國會審議通過政府總預算後,財政部將全國公安預算下達給公安部,公安部提出全國公安經費預算分配方案報部領導審批後,下達給公安部所屬各總局和各省公安廳,各總局和各省公安廳再將預算分配下達給所屬各局和各縣公安局。公安部按月或按季度通過銀行將預算經費劃撥給各總局和各省公安廳,各總局和各省公安廳按月或按季通過銀行將預算經費劃撥給各局和各縣公安局,二級預算單位和三級預算單位在銀行開設的是經費限額賬戶。各單位預算執行要受銀行監督,按國家決算制度每季每年報決算,預算按項目執行。
⑹ 110的發展歷史
20世紀80年代中期,沿海和內地一些大城市的公安機關,為適應斗爭形勢發展的需要,提高公安機關接處警的快速反應能力,便利於解決群眾斗毆、求助和投訴,同時更好的打擊小偷劫匪犯罪行為,將原為群眾報警電話的110,逐步擴大職能,拓寬服務范圍,建立了110報警服務台,展開110報警服務工作。
之所以將電話號碼確定為110,是因為由於舊式的電話是那種轉盤撥號的,撥1時間是最短的,0 是最遠的,所以打完兩個1,要確定你的確要報警,所以打0,讓舉報不會打錯,且撥完還有時間掛斷。
其具體發展過程是:
986年,中國第一個110報警台在廣州建立。
1996年7月,公安部在福建省漳州市召開全國公安機關110報警服務台建設現場會,介紹並推廣漳州110的先進經驗,號召全國公安機關向福建省「漳州110」學習,推動了全國各地110報警服務台的規范化建設。
1996年10月,公安部聯合郵電部共同下發關於城市公安機關110報警服務台建設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規定當事人撥打110電話一律免收話費。
1998年,公安部下發110報警服務工作規范化標准,統一規定了接警、受理、處警等各環節的工作標准,要求各地公安機關嚴格接處警工作規范,修訂完善各項規章制度,推動110報警服務規范化活動向縱深發展。
2003年5月,公安部出台《110接處警工作規則》。這是公安部正式出台的第一部全面、系統、科學規范110報警服務工作的規范性文件,對公安機關110報警服務工作的職能、工作原則、工作要求、接處警范圍、受理程序、工作機制、警務保障、法律責任等方面都作了較為明確的規定。
2004年3月,公安部要求各級公安機關,尤其是縣市一級公安機關,合理整合內部資源,大力推進110、119、122「三台合一」的工作,逐步建立一個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指揮系統。至2006年年底,「三台合一」建設工作任務基本完成,公安部在南京召開現場會進行總結。
2007年年初,公安部制定下發部、省、地市、縣四級公安機關指揮中心工作規范,以內部制度形式對110接處警各環節工作提出系統、明確要求。
2008年,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機關將簡訊報警號碼統一為12110 。
⑺ 公安部四史是哪些
新疆四史是什麼
新疆四史是:新疆地區演進史、民族宗教史、反分裂斗爭史和新中國成立以來新疆發展史。
新疆四史闡明中國是多民族大一統格局,是包括新疆各族人民在內的全體中華兒女共同奮斗的結果。
新疆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神聖不可分割。
深入理解正確認識新疆「四史」的重要意義發聲亮劍
我認為重要意義在於: 要深入認識到民族團結就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線。
做民族團結重在交心,要將心比心、以心換心。
各民族同胞要手足相親、守望相助,共同維護民族團結、國家統一。
由於自然、歷史、經濟、社會等方面的原因,。
掃黑除惡心得體會500字怎麼寫?
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掃除的是黑惡勢力,凈化的是政治生態,贏得的是社會安寧,夯實的是執政基礎。
這一場正義與邪惡的較量,是舉全市之力、整合多部門力量的強力攻堅,也是社會治安的一次集中專項治理。
擺在眼前的形勢嚴峻。
黑惡勢力活動逐漸趨於隱蔽,組織形態、攫取利益的方式發生改變。
不僅向政治領域滲透、向新業態新領域擴張,還向「軟暴力」轉型、與治安問題勾連交織,掃黑除惡刻不容緩。
今年以來,市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多次召開全體會議,學習貫徹中央部署要求,研究解決存在問題,謀劃安排部署工作。
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多次深入一線督戰帶隊調研督導,確保專項斗爭沿著正確的方向推進。
同時,將掃黑除惡工作列入綜治、平安單位和績效考評的重要內容,強化導向,明確責任,剛性問責。
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以及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市公安局等成員單位,結合自身職能,制訂專項方案,積極主動參與,合力推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深入開展,全市上下形成了黨委統一領導、政法委組織協調、政法機關密切協作、各成員單位齊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高擎利劍保安寧,撒「天網」,出重拳,盪滌一切黑惡勢力。
我市旗幟鮮明支持査辦案件,聚焦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大項目,把打擊鋒芒始終對准群眾反映最強烈、最深惡痛絕的各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以「零容忍」態度,做到有一個打一個。
全面摸排。
組織警力深入轄區全方位開展集中、滾動摸排,強化深度研判。
專項斗爭開展以來,各地公安機關主動摸排線索257條,已收到群眾舉報線索626條,這些線索均以督辦、轉辦、通報的形式下發各地開展核查。
打准打狠。
公安機關全方位落實技術、裝備、人員等各項保障,抽調精幹警力組建專業偵查隊,牽頭偵辦重特大、跨區域黑惡勢力犯罪案件。
堅持邊摸排、邊取證、邊收網,採取專案專辦、異地辦案、提級偵辦等措施,用足多偵同步、合成作戰等手段,持續擴大戰果。
依法嚴懲。
既堅持嚴厲打擊各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又堅持嚴格依法辦案。
⑻ 公安的歷史
公安和警察名稱的由來
在我國,每個部門尤其是官方部門都有著自己慣用和法定的名稱,如各級人民政府,相對應的是公務員;各級人民檢察院,相對應的是檢察官;以及負責審判的人民法院與法官等等。一個例外的情況是:公安系統一直保持著兩個名稱:公安和警察。兩個名稱的混用不僅使一般老百姓感到迷惑,連系統內部很多人都說不清楚原因。
在兩個名稱的具體使用上也是各有不同。1995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使用了「警察」的名稱;各級公安機構則一直在用著「公安廳」、「公安局」的名字;警車上有的漆塗了「公安」兩字,有的則是「警察」加「police」或者「公安」加「police」;公安民警警服臂章上則統一成最上邊是「警察」,中間是「police」,下邊是「公安」;在執行任務需要表明身份時有的說「我們是警察」,有的則說「我們是公安局的」;系統內部寫文件、報告等材料時一般使用「廣大民警」的說法,社會上對公安系統成員習慣性的稱呼一般是「警察」與「公安人員」混用,對其他系統如法院、監獄等從事警察工作人員則單稱「警察」。
曾有人為「公安」與「警察」兩名稱並行現象作過辯解。他們認為:公安是指公共安全(publicsecurity)或者社會安全(socialsafety),即人類社會的穩定、安全和秩序。警察是指對人類社會穩定、安全和秩序的守護,即對於侵害社會安全的事物的預防、察知、警報和即時抗擊,也就是說只有負責治安行政工作的人才是警察(這里的「治安」是從廣義上講的)。所以一般來講,「警察」是「公安」的一個子概念,所有的警察都是公安人員,但公安系統中從事管理、研究等工作的人員不是警察。而監察部門、紀委甚至一些保安公司雖然未被列入警察序列,但一直從事著部分警察的職能。
上述煞費苦心的解釋有的過於牽強,有的如「保安公司也承擔警察職能」的說法更是匪夷所思。其實,至少從我國公安系統現實情況來看,「警察」與「公安」並沒有任何實質意義上的區別,之所以造成兩名稱並行的情況有著歷史和現實的各種因素。
在我黨歷史上第一次出現「公安」的名稱是在1939年2月,為了從名稱上與偽政權警察機關有所區別,在中央書記處發布的《關於成立社會部的決定》中,要求各邊區行署設公安局或保安處,在各縣設公安局。建國後,1949年10月15日召開的第一次全國公安會議確定了使用「公安」的名稱。改革開放以後,由於有關機構職能調整、國際交流、交往等各方面的原因,「警察」的稱呼開始在一些場合恢復使用,並得到迅速推廣,直至1995年頒布的《人民警察法》以法律的形式予以確認。該法第二條第二款對人民警察的范圍作了界定,即「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從中可以看出,公安機關所有成員都屬於人民警察。從法理上理解,由於法律的明確規定,「公安」僅僅被用於機構的名稱,對公安機關個體成員准確的稱呼應為「警察」,「公安」、「公安人員」等都是不規范的。
即使是機構的名稱,單從字面的含義上去理解,「警察局」的叫法似乎要比「公安局」等更直觀、易理解一些,能夠避免在交流尤其是國際交流時的詞彙障礙;同時也更符合邏輯,能准確地界定由眾多不同職能和職責的人民警察個體組成的這個群體的內涵。希望在不久的將來,「公安」成為「警察」的曾用名,而不是現在的別名。
⑼ 對公安歷史的認識
非個人意見,僅為引用
1.公安派
明代文學流派。代表人物為袁宗道(1560~1600)、袁宏道(1568~1610)、袁中道(1570~1623)三兄弟,因其籍貫為湖廣公安(今屬湖北),故世稱"公安派"。其重要成員還有江盈科、陶望齡、黃輝、雷思霈等人。
公安派成員主要生活在萬曆時期。明代自弘治以來,文壇即為李夢陽、何景明為首的"前七子"及王世貞、李攀龍為首的"後七子"所把持。他們倡言"文必秦漢、詩必盛唐","大歷以後書勿讀"的復古論調,影響極大,以致"天下推李、何、王、李為四大家,無不爭效其體"(《明史·李夢陽傳》)。其間雖有歸有光等"唐
宋派"作家起而抗爭,但不足以矯正其流弊。萬曆間李贄針鋒相對提出"詩何必古選?文何必先秦?"和"文章不可得而時勢先後論也"的觀點,振聾發聵,他和焦□、徐渭等實際上成為公安派的先導。
公安派的文學主張發端於袁宗道,袁宏道實為中堅,是實際上的領導人物,袁中道則進一步擴大了它的影響。公安派的文學主張主要是:
①反對剿襲,主張通變。公安派諸人猛烈抨擊前後七子的句擬字摹、食古不化傾向,他們對文壇"剽竊成風,眾口一響"的現象提出尖銳的批評,袁宗道還一針見血地指出復古派的病源"不在模擬,而在無識"(《論文》)。他們主張文學應隨時代而發展變化,"代有升降,而法不相沿,各極其變,各窮其趣"(袁宏道《敘小修詩》),"世道改變,文亦因之;今之不必摹古者,亦勢也"(袁宏道《與江進之》)。不但文學內容,而且形式語言亦會有所變化而趨於通俗,這是因為"性情之發,無所不吐,其勢必互異而趨俚,趨於俚又變矣"(袁中道《花雪賦引》)。因此,"古何必高?今何必卑?"他們進而主張:"信腔信口,皆成律度","古人之法顧安可概哉!"(袁宏道《雪濤閣集序》)沖破一切束縛創作的藩籬。
②獨抒性靈,不拘格套。所謂"性靈"就是作家的個性表現和真情發露,接近於李贄的"童心說"。他們認為"出自性靈者為真詩",而"性之所安,殆不可強,率性所行,是謂真人"(袁宏道《識張幼於箴銘後》),進而強調非從自己胸臆中流出,則不下筆。因此他們主張"真者精誠之至。不精不誠,不能動人",應當"言人之所欲言,言人之所不能言,言人之所不敢言"(雷思霈《瀟碧堂集序》),這就包含著對儒家傳統溫柔敦厚詩教的反抗。他們把創作過程解釋為"靈竅於心,寓於境。境有所觸,心能攝之;心欲所吐,腕能運之","以心攝境,以腕運心,則性靈無不畢達"(江盈科《敝篋集序》)。只要"天下之慧人才士,始知心靈無涯,搜之愈出,相與各呈其奇,而互窮其變,然後人人有一段真面目溢露於楮墨之間"(袁中道《中郎先生全集序》),就能實現文學的革新。
③推重民歌小說,提倡通俗文學。公安派重視從民間文學中汲取營養,袁宏道曾自敘以《打棗竿》等民歌時調為詩,使他"詩眼大開,詩腸大闊,詩集大饒",認為當時閭里婦孺所唱的《擘破玉》、《打棗竿》之類,是"無聞無識真人所作,故多真聲",又贊揚《水滸傳》比《史記》更為奇變,相形之下便覺得"六經非至文,馬遷失組練"(《聽朱生說水滸傳》)。這是和他們的文學發展觀與創新論相聯系的,對提高那一時期民間文學和通俗文學的社會地位有一定作用。
公安派在解放文體上頗有功績,"一掃王、李雲霧"(《公安縣志·袁中郎傳》),游記、尺牘、小品也很有特色,或秀逸清新,或活潑詼諧,自成一家。但他們在現實生活中消極避世,多描寫身邊瑣事或自然景物,缺乏深厚的社會內容,因而創作題材愈來愈狹窄。其仿效者則"沖口而出,不復檢點","為俚語,為纖巧,為莽盪",以至"狂瞽交扇,鄙俚大行"(錢謙益《列朝詩集小傳》)。後人評論公安派文學主張的理論意義超過他們的創作實踐,是為公允之論。
2.
在晚明的詩歌、散文領域中,以「公安派」的聲勢最為浩大。本派代表人物是袁宗道(1560—1600)、袁宏道(1568—1610)、袁中道(1570—1623)三兄弟,他們是湖北公安人,故稱公安派。其中袁宏道聲譽最高,成績最大,是公安派的領袖。作為公安派理論核心的口號是「獨抒性靈」。袁宏道在《敘小修詩》中說:
大都獨抒性靈,不拘格套,非從自己胸臆流出,不肯下筆。有時情與境會,頃刻千言,如水東注,令人奪魄。其間有佳處,亦有疵處;佳處自不必言,即疵處亦多本色獨造語。然予則極喜其疵處,而所謂佳者,尚不能不以粉飾蹈襲為恨,以為未能盡脫近代文人氣習故也。
公安派的「性靈說」融合了鮮明的時代內容,它和李贄的「童心說」一脈相通,和「理」尖銳對立。性靈說不僅明確肯定人的生活慾望,還特別強調表現個性,表現了晚明人的個性解放思想。但由於過分強調個人慾望,公安派末流往往流於膚淺和媚俗。
為糾正「公安派」的淺鄙,「竟陵派」登上了文學舞台。因為該派代表人物鍾惺(1574—1642)和譚元春(1586—1637)都是湖北竟陵人,故稱「竟陵派」。 竟陵派的藝術風格可以概括為「幽深孤峭」,缺點是不免流於怪僻。
明末,文社繁雜,其中以復社最為著名。復社以復興古學、務為有用號召。在政治上,它自認為是東林黨的繼起者,堅持和閹黨斗爭。張溥是復社領袖。張溥(1601—1640)字天如,號西銘,江蘇太倉人。著有《七錄齋集》,編有《漢魏六朝百三家集》。文章以《五人墓碑記》最著名。
此外還有「幾社」。幾社名稱的由來,見於「幾者,絕學有興之幾,而得知幾其神之義也」。其代表人物是陳子龍。陳子龍(1608—1647)字卧子,松江華亭人。著有《陳忠裕公全集》,曾和李舒章、宋征輿編過《明詩選》。他以詩得名,尤以七律最有特色。他在明亡前夕作《遼事雜詩》八首,流露了他對救國無人的憂慮;明亡後作《秋日雜感》十首,表現了懷念故國的悲痛。夏完淳(1631—1647)是陳子龍的學生,十四歲參加抗清,十六歲被殺。《獄中上母書》是臨刑前寫給他的生母和嫡母的信,表現了視死如歸的戰斗精神。《細林夜哭》為哀悼乃師陳子龍而作,並表達了共同赴難的壯烈情懷。
晚明小品文繁榮,張岱是最為著名的作家。張岱(1597—1679)字宗子,又字石公,號陶庵,山陰(今浙江紹興)人,著有《陶庵夢憶》、《琅嬛文集》和《西湖尋夢》等。
《西湖七月半》是他的名篇,曰:
西湖七月半,一無可看,止可看看七月半之人。看七月半之人,以五類看之。其一,樓船簫鼓,峨冠盛筵,燈火優傒,聲光相亂,明為看月而實不見月者,看之;其一,亦船亦樓,名娃閨秀,攜及童孌,笑啼雜之,環坐露台,左右盼望,身在月下而實不看月者,看之;其一,亦船亦聲歌,名妓閑僧,淺斟低唱,弱管輕絲,竹肉相發,亦在月下,亦看月,而欲人看其看月者,看之,其一,不舟不車,不衫不幘,酒醉飯飽,呼群三五,躋入人叢,昭慶斷橋,〔口梟〕呼嘈雜,裝假醉,唱無腔曲,月亦看,看月者亦看,不看月者亦看,而實無一看者,看之;其一,小船輕幌,凈幾暖爐,茶鐺旋煮,素瓷靜遞,好友佳人,邀月同坐,或匿影樹下,或逃囂里湖,看月而人不見其看月之態,亦不作意看月者,看之。
文章專注於遊人,把他們的情態刻畫得生動逼真。這里表現的已經不是自然山水,而是人文山水。
《湖心亭看雪》記西湖雪景尤佳:
大雪三日,湖中人鳥聲俱絕。是日更定矣,余拿一小舟,擁毳衣爐火,獨往湖心亭看雪。霧淞沆碭,天與雲與山與水,上下一白。湖上影子,惟長堤一痕,湖心亭一點,與余舟一芥,舟中人兩三粒而已。
以簡潔的語言,刻畫出別致的雪境,烘托出人物高潔的情懷,確為上乘佳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