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高中學籍
高中學歷學籍網上無法查詢,可以去畢業的學校查一下是否有紙質檔案。
目前學信網可以查詢博士、碩士研究生、普通本專科、成人本專科、網路教育、開放教育等高等教育當前在校學生的學籍數據,但是高中學歷學籍是無法查詢的。
(1)查高中學籍擴展閱讀:
學籍制度
一、學籍注冊
1、學校按照戶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所劃定的就近入學的學區范圍及有關要求招收新生。
2、初中新生入學時,要將原小學的學生檔案、戶口及住房證上交該校審查,合格後學生憑蓋有轄區教育行政部門學籍管理章和學校章的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到學校報到。
小學新生入學時,要將戶口和住房證上交轄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合格後憑轄區教育行政部門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學校報道。
3、新生在規定時間報到後,即取得相應學校學籍。
4、非本學區的學生該校一律不予建立相應學校學籍。
5、新生自報到之日起,兩周之內未到該校報到,學校可取消入學資格(特殊情況除外)。
6、學籍內容包括:加蓋轄區教育局學籍章和相應中學學籍章的錄取通知書,小學生畢業登記表,教育局統一制定的素質手冊。
二、轉學
1、學生因家庭搬遷等情況要求(在市內)轉學的,學生本人及家長可持變動後的戶口及住房證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校長及有關負責人簽字批准後,學校可辦理轉入、轉出手續。
2、特殊情況的學生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提出申請後,由校長批准並且上報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後,方可轉出轉入。
3、其它情況一律不予轉學。
4、畢業年級學生原則上不允許轉學。
三、借讀
1、符合借讀條件的學生。根據上級主管部門安排和特殊情況的學生可以根據學校現有情況,經校長批准後,方可在該校借讀,借讀學生按上級規定收取借讀費。
2、對於家庭確有困難的學生按有關政策辦理。
3、借讀學生由於特殊原因,不能回戶口所在地參加畢業考試的學生,經家長向學校提出申請,校長批准後可在該校參加畢業考試。
4、學生要求返回戶口所在地考學時,學校及時給學生辦理相關手續。
四、休學與復學
1、在校學生因病需要休學的,應持市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及住院病歷復印件,由父母或其它監護人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校長根據醫院診斷書在學生本人、家長的書面申請書上簽字後,方可由學校學籍管理人員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具體辦理休學。
2、休學期限一般為一年,休學到半年或未滿一年需提前復學,經校長同意後上報轄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後,方可復學。復學時由家長持市級以上診斷證明及家長書面申請書上交學校,經校長同意後,學籍管理人員報到上級部門具體辦理,方可復學,復學後編入下一年級學習。
3、畢業年級的學生無特殊情況一般不準休學。
4、休學期間不得轉學,學籍由學校保留。休學證明裝入學生檔案,並由校醫在學生檔案上填寫好。
五、退學(輟學)
1、學校原則上不允許退學(或輟學)。
2、學生因故申請退學(或輟學),需持家長的書面申請和家長所在單位證明,由教務處審查,校長簽字批准,經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後,方可辦理退學(或輟學)手續,並及時上報當地政府。
3、退學(輟學)學籍由教務處保管。
六、留級與跳級
1、該校學生一律不準留級,特殊情況除外。
2、對學生成績特別優異,提前達到更高年級學生程度的學生,經學生家長申請,學校推薦,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跳級。
⑵ 高中生全國統一學籍號怎麼在網上查詢
1、找到學籍信息管理系統,找到登錄頁面;
(2)查高中學籍擴展閱讀:
全國統一學籍號由16位構成,其中各位的意義為:
省市位(2位)+區縣(2位)+學校類別(1位)+學校(3位)+學生類別(1位)+屆別(2位)+班(2位)+學生號(2位)+校驗位(1位)。
教委定義省市位和校驗位。
(1)省市位(2位):北京市為:01
(2)區縣編號(2位):註:由於北京撤縣改區,區縣代碼隨之改變
(3)學校類別(1位):0=小學;1=初中;2=小學、初中並存學校(九年一貫制);3=小學、初中、高中並存學校;4=完中;5=普高;6=職高;7=職普高並存學校。
(4)學校(3位):編碼由各區縣編制定義。註:這三位是學校編碼的最後三位,即學校自編代碼。
*學生類別(1位):0=小學生,1=初中生,2=普高學生,3=職高學生,4=小學生(借讀生),5=初中生(借讀生),6=高中生(借讀生),7=小學生(按北京市戶口對待借讀生),8=初中生(按北京市戶口對待借讀生),9=高中生(按北京市戶口對待借讀生)。
(5)屆別(2位):按入學年度後兩位加學年制年度計算,為學生應畢業年度的後兩位。
(6)班(2位)、學號(2位):編碼由各學校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