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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工法律

發布時間: 2020-11-19 06:54:19

㈠ 有何法律規定暑期工的工作時間

1、你說的來暑期工是指全日源制學校的學生利用暑假勤工儉學吧,這個早有定論的,與勞動合同法無干。是在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勞動法的若干意見里規定的,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
2、由於這個規定,暑期的勤工儉學不屬於勞動關系,只能是民法體系的僱傭關系,不能受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勞動系統法律法規的保護。 現在還沒有法律對暑期工工作時間問題規定,這是法律的空白。只能和老闆談條件,沒有什麼辦法!

㈡ 暑假打工法律常識 你了解多少

整理的一些常見問題,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問:暑期工與正式工在法律上有什麼不同,具體權益有什麼差異?

答:打工期間不屬於勞動法調整的范圍。未畢業大學生不能作為一個合格的勞動者應聘到用人單位,法律規定暑假期間企業與打工的在校大學生是受民法調整的雇 佣關系,而不是受勞動法保護,因此僱傭方不會按照勞動法給你繳納保險或者是按照所謂的8小時工作制,只有畢業之後才可能走上正式的工作崗位。

問:暑假打工需不需要簽訂相關勞動合同?

答:《勞動法》規定,年滿16周歲的勞動者必須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暑期打工的學生應樹立強烈的維權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即便只是短期打工,也要與 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這樣在自身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另外,在簽訂勞動合同時要寫清楚工作時間、要求、工資報酬等,打工 者在選擇用工單位時要留心其是否為正規單位。

問:暑期工的工資標准有無相關規定?

答:關於暑期打工的工資標准問題,因大學生仍在校學習,不屬於勞動法范疇的勞動者,也並非以打工作為謀生手段,因此勞動法中最低工資標准等規定並不適用於暑期打工的學生,但根據公平原則一般不應當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問:暑期打工期間出現工傷,用人單位是否應該負責?

答:工傷保險按照法律規定是必須強制繳納的 但是如果打工期間未簽訂勞動合同,就需要先確定你與單位之間的事實勞動關系,萬一單位沒給你參保,發生工傷後的全部賠償責任仍由單位進行承擔。

問:打了幾天工後發現自己無法承受工作強度,這幾天工資能否拿到,對方不給該怎麼辦?

答:如果是非全日制的打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一條: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如果對方不支付報酬,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

問:暑期打工期間,當自身權益遭受損害時,應該向什麼部門、通過什麼途徑的進行維權?

答:向人社部門舉報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或通過勞動仲裁、勞動訴訟的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㈢ 法律有沒有規定暑假工要提前一個月說辭職

一般勞動者辭職,是需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如果勞動者在試用期期間的,勞動者辭職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系。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3、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二、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或掛號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工資或不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勞動者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三、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㈣ 有沒有有關學生暑期工的工資等各方面的法律知識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復如下:
首先,你們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系的事實,如 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文件記錄。
其次,確認勞動關系後,對於單位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可以要求單位補發工資。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不簽書面勞動合同雙倍工資。
第三,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單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
祝福!

㈤ 打暑期工在法律規定的年齡是多少

打暑期工在法律規定的年齡是十六歲以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條規定: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

(5)暑期工法律擴展閱讀:

暑假工受勞動法保護:

勞動法禁止用人單位使用童工,但並沒有限制使用暑假工。所以,在已滿16周歲後,暑假是可以被單位招用的。

暑期工的定義是年滿16周歲的學生在暑假的時間去參加一些有償工作。

去做暑期工的同學要掌握一定的基本知識,如每天工作不能超過8小時,加班的時間要有加班費,節假日加班的工資至少是平常工資的3倍以上。為了保險起見,很有必要和工廠簽一份工作合同。

個人信息不可隨意泄露,證件更是不可抵押,甚至連身份證的復印件也不要輕易交出。如果在確定了兼職後需要身份證復印件時,可在復印件上寫清用途,以免被用於不正當的用途。一旦發現提交的證件復印件被用於其他用途,應立即報警。

由於學生暑期兼職不屬於勞動合同關系,沒有最低小時工資標准,報酬完全由雙方約定,這跟正兒八經地簽勞動合同正式上班的情況完全不同,所以大學生假期兼職不適用《勞動法》,而與兼職員工不簽訂勞務協議,彷彿成了國內眾多企業的慣例。但是這不意味著兼職就無法保障自己的權益。

利用暑假打工,確實不受勞動法律法規的保護。我國《勞動法》和《工傷保險條例》中所稱的「勞動者」和「職工」均是指已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大學生利用假期打工,尚未與用人單位形成勞動關系,故彼此的權利義務不受勞動法律法規的調整。

萬一發生糾紛,如用人單位不發工錢,或者發生傷害事件,大學生可以根據其他相關法律來維權:在單位打工時,最好簽訂一份書面協議,約定工作時間和期限、工作內容及條件、勞務報酬及其支付方式等。這樣,一旦工錢被拖欠或剋扣,就可以依據《合同法》維權。

另外,大學生打工期間,若因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的,雖然不能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待遇,但可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1條「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僱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的規定,請求用人單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㈥ 法律規定15歲可以打暑期工嗎

法律規定是不能的,最少也得16周歲,不過你給私人打下零工應該還是可行的

㈦ 勞動法里暑期工的相關規定

《勞動法》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這個同樣適用你的情況,如果超出時間要計算加班費。
你要提前三天通知公司辭職才可以,並領取相應勞動報酬
辭退臨時用工的,也要給予一定的補償。1996年原勞動部辦公廳在《對〈關於臨時工的用工形式是否存在等問題的請示〉的復函》(勞辦發[1996]215號)中就明確規定,《勞動法》施行後,各類職工在用人單位享有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此如果是你自行辭職的話要提前三天通知,若公司辭退你的話,那麼就要給予相應的補償。
勞動法中明確規定,勞動合同應該是簽訂雙方各一份,你可以找公司吧合同要回來

㈧ 有什麼法律是保護暑假工的

關於這個問題,最好的方法是跟經理協商,看能否解決,當然,在跟經理協商的過程中態度好一點。法律上對試用期員工保護的條例很少,而且並不知道暑期工有沒有簽合同,沒有合同很難維權。

㈨ 關於暑期工的勞動法

1、「勞動法所保護的勞動者」具體指達到法定年齡,具有勞動能力,以從事某種社會勞動獲得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依據法律或合同的規定,在用人單位的管理下從事勞動並獲取勞動報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
2、既然你是暑期工,那麼你就不是勞動法意義上的勞動者!
3、關於工資,縱觀現行法律,暑期工與用工單位之間較符合勞務關系,暑期工屬提供勞務方,用工單位屬接受勞務方,雙方間權利義務應受《民法通則》調整。如果暑期工與用工單位間因勞動報酬產生糾紛,而暑期工確實提供勞務的,用工單位應當支付相應勞動報酬;就勞動報酬標准產生爭議,首先應以雙方約定為准;各執一詞的,可參照同工同酬,這也符合公平原則。

4、關於liaodanly|的回答:「發果工作了兩上月,才支付一半的工資,可以向當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全部的工資。當地勞動局監察大隊也會受理的,跟老闆有沒有實力無關的。」,我覺得大錯特錯,勞動監察不會受理非勞動關系的勞務報酬糾紛,不信你試試打個電話咨詢咨詢他們看。
5、《關於貫徹執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自己網路一哈:
12.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
下面是鏈接:http://www.hl.lss.gov.cn/hljsjcw/news.jsp?id=50000000000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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