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德紅線
教育部劃「師德紅線」 教師十種「越線」
1、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言行的;
2、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遇突發事件時,不履行保護學生人身安全職責的;
3、在教育教學活動和學生管理、評價中不公平公正對待學生的;
4、在招生、考試、考核評價、職務評審、教研科研中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的;
5、體罰學生的;
6、以侮辱、歧視、孤立等方式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學生身心傷害的;
7、騷擾學生或者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系的;
8、索要或者違反規定收受家長、學生財物的;開展或者組織參與針對學生的經營性活動,或者強制學生訂購教輔資料、報刊等謀取個人利益的;
9、不聽勸阻,組織、要求、誘導學生參加校外有償補課,或者參與校外培訓機構對學生有償補課的;
10、其他違反職業道德應當給予相應處分的。
⑵ 教育部如何處罰觸犯師德紅線侵害學生的行為
針對近日發生的高校教師性騷擾學生事件,教育部新聞發言人續梅在1月16日表示,對觸犯師德紅線、侵害學生的行為,教育部堅持零容忍態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
續梅說,教育部將會同有關部門認真研究,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建立健全預防機制,從制度層面避免此類事件的發生。
⑶ 「師德紅線」究竟是什麼線,是「道德底線」,還是「法律底線」
是道德底線,雖然各級主管部門出台了相關的規定,但僅是一種約束機制,並沒有行成法律形式的強制措施,主要還是靠教師自覺遵守。
⑷ 教育部師德十條禁令
教育部師德十條禁令:
1、嚴禁傳播違背國家法律法規、教育方針和對學生有不良影響的言論;
2、嚴禁擅自辦班或在工作日參與有償補課和外出代課;
3、嚴禁收受學生或家長財物、謀取個人私利;
4、嚴禁向學生亂收費、亂發資料和推銷商品;
5、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有對待學生不平等、不公正和譏諷、歧視和侮辱學生或者其他有辱人格尊嚴的言行;
6、嚴禁張榜公布學生的考試成績、名次;
7、嚴禁隨意停課和無計劃、無教案上課;
8、嚴禁以任何手段抄襲、剽竊和侵佔他人勞動成果,在招生、考試、職稱評審答辯等工作中,不得有弄虛作假等違規、違紀、違法行為;
9、嚴禁工作時間玩電子游戲、炒股,不得在課堂接、打手機和接待客人;
10、嚴禁指責和訓斥家長。
拓展資料
1、 為規范教師職業行為,保障教師、學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2、 學校及學校主管教育部門發現教師可能存在第四條列舉行為的,應當及時組織調查,核實有關事實。作出處理決定前,應當聽取教師的陳述和申辯,聽取學生、其他教師、家長委員會或者家長代表意見,並告知教師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