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工太累
A. 暑假工太累,如何堅持下去
堅持不住的時候再堅持一下。
這可能是你第一次打工,終於走出了自我,能夠自己扛起一份事業,去打工掙錢為父母分憂解難。這是你可以繼續堅持的,畢竟父母掙錢不容易,你們父母分擔是一件好事。
B. 為何現在的18歲學生暑假打工,總是嫌棄這樣工作累,那樣工作苦,
現在的孩子都出生在好時代,而且十幾歲的孩子家裡基本都是獨生子女居多回,平時在答家都被一大家子寵著,什麼活都不需要干,要什麼就給買什麼,嬌生慣養慣了,所以才養成了現在吃不了苦的性格!干什麼都是苦,而且掙得那點工資還不夠他平時家裡人給的零花錢,當然就看不上,所以才會說出上班半天還不如回家玩手機之類的話!
所以,孩子良好的品質要從小就開始培養,不管家裡多有錢,也要讓孩子知道掙錢的不易,好生活是來之不易的,美好生活需要靠自己雙手來掙取,而不是坐吃山空,不能一味的嬌慣,一味的滿足其所有的需求,如果只是一味的滿足他,到最後只是會害了他!
C. 如果你答應了去一個地方做暑假工然後,你上了一天班,很累,然後你想辭職,可當初
這種情況,不能辭職!應該優雅堅持下去!
理由:
1、打工不只是為了賺錢,也是為了鍛煉自己。越辛苦,鍛煉的價值越高!這是個難得的機會!
2、介紹人是好朋友,不能讓他為難!
D. 第一次做暑假工就感覺有點累,你能告訴我該不該做下去嗎謝謝
該,找個暑假工不容易,找到了就好好乾,不僅可以提高自己,也能掙點錢花,是件好事。父母這么多年辛苦供我們上學不容易,長大了要懂事,磨練一下有助於提高自己
E. 做暑假工太累不想做了,想走但是辭職信交的是八月二十五,可以提前辭職走嗎
如果員工提前一個月(試用期提前三天)書面向單位申請離職,或者與單位協商經過單位同意,或者單位有違法情形的,當事人都可以離職。單位故意刁難不讓離職,是違法的,可以去勞動行政部門申訴。
另外,非全日制用工,無需提前書面申請的,當天口頭申請就可以結束用工關系。
但是如果提前申請離職,勞動合同有依法約定培訓費等協議的,當事人需要與單位協商給予合理的補償。
另外,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對行業競爭要求保密的單位,如果有補償,當事人離職後還要遵守相關的要求,如果違約,還要賠償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F. 打過暑假工的學生回答下,打暑假工會很辛苦嗎
主要看做什麼工作了,有暑假到工地上實習的,主要就是放放線,學學回儀器怎麼用;有答跟著出去裝空調的,累的要死;還有去像富士康、昌碩這一類的代工廠打工的,都是生產線,兩班倒。暑假也沒啥壓力,打打工順便去周邊轉轉挺好
G. 第一次做暑假工堅持不下去了怎麼辦
才六天就堅持不下去了?那你首先最該反思的就是自己了。
或許你會覺得這樣的簡單重復毫無意義。但其實如果你有去了解就清楚世上絕大部分工作都只是簡單的重復。但人與人的不同就在於,一是能堅持,二是把簡單的重復每次都做到最好,不管你做到哪一條,你都將獲益終生,當然最好是兩條都能做到。
其實在學校學習很多時候還不都是簡單的重復?
從另一個方面來講,如果連簡單的重復都做不好,你又有什麼好鄙視的?
H. 本人暑假工,幹了一個月,月底天天加班沒加班工資,一人干一個半人的活,太累了,想辭職,線長不批,
說累啊啥的,本來你們就是廉價勞動力,又趕進度,當然不放人。說要上學,培訓,軍訓啥的,任何人也不能剝奪你受教育的權利。
暑假工屬於勞務關系,爭議可以尋求勞動人事行政部門幫助,勞動人事行政部門應該維護勞動者權益。
結錢走人,是你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