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師德10條紅線
㈠ 「師德紅線」究竟是什麼線,是「道德底線」,還是「法律底線」
是道德底線,雖然各級主管部門出台了相關的規定,但僅是一種約束機制,並沒有行成法律形式的強制措施,主要還是靠教師自覺遵守。
㈡ 教師十條紅線的內容是什麼
教育部於抄2014年1月發布了《中小學教襲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其中第四條:
教師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相應處分:
(一)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言行的;
(二)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遇突發事件時,不履行保護學生人身安全職責的;
(三)在教育教學活動和學生管理、評價中不公平公正對待學生,產生明顯負面影響的;
(四)在招生、考試、考核評價、職務評審、教研科研中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的;
(五)體罰學生的和以侮辱、歧視等方式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學生身心傷害的;
(六)對學生實施性騷擾或者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系的;
(七)索要或者違反規定收受家長、學生財物的;
(八)組織或者參與針對學生的經營性活動,或者強制學生訂購教輔資料、報刊等謀取利益的;
(九)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或者組織、參與校外培訓機構對學生有償補課的;
(十)其他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應當給予相應處分的。
㈢ 教育部教師十條禁令是針對中小學教師嗎
教育部教師十條禁令不是針對中小學教師的,「十條禁令」所指「教師」,為教育系統所有教職工及教輔人員。
「教師十條禁令」具體規定:
1、嚴禁參與黃、賭、毒、邪教、非法宗教和傳銷活動。
2、嚴禁違規收費、推銷教輔資料或向學生及家長推銷商品。
3、嚴禁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及有價證券。
4、嚴禁在貧困生補助發放過程中收受回扣或剋扣補助。
5、嚴禁有償家教和各種形式的有償補課以及到民辦培訓機構兼職兼課、替民辦培訓機構招攬生源。
6、嚴禁在工作日中午飲酒和在工作場所參與打牌、下棋、網購、炒股、上網聊天(游戲)等活動。
7、嚴禁在各類評比、評選、評審活動中弄虛作假。
8、嚴禁造謠、傳謠,散布和傳播反動、虛假等不良信息。
9、嚴禁衣冠不整、言語粗俗等與教師身份不符的言行舉止。
10、嚴禁隨意讓學生停課和勸退、開除學生。
(3)教師師德10條紅線擴展閱讀:
《教師從教行為「十條禁令」》是教師從教行為的基本要求,是「紅線」,任何人不得觸碰。各縣(市、區)教育局、市直各學校接到通知以後,要認真組織教師學習並貫徹執行。今後,若教師違反「十條禁令」,一經查實,將予以嚴肅處理。
校(園)長是校(園)師德師風建設的第一責任人,如果教師違反「十條禁令」,所在學校必須及時開展調查處理。若學校、幼兒園調查處理不力,則取消該校(園)評先評優資格,情節嚴重的追究校(園)長管理責任,給予校(園)長必要的組織處理。
㈣ 最新師德師風十條要求
最新師德師風十條要求,教師堅持做到十要、十不要
一要遵守公德、為人師內表,不要酗酒滋事、容參與賭博;
二要依法執教、廉潔自律,不要違規收費、以教謀私;
三要熱愛學校、敬業奉獻,不要損害身體、敷衍塞責;
四要熱愛學生、尊重家長,不要體罰學生、斥責家長;
五要言傳身教、積極向上,不要師德失范、消極頹廢;
六要團結協作、和睦相處,不要文人相輕、推諉拆台;
七要治學嚴謹、鑽研業務,不要不學無術、誤人子弟;
八要教學創新、誨人不倦,不要照本宣科、歧視學生;
九要語言規范、求真務實,不要言談粗俗、弄虛作假;
十要衣著整潔、舉止端莊,不要奇裝異服、行為輕浮。
㈤ 教育部師德十條禁令
教育部師德十條禁令:
1、嚴禁傳播違背國家法律法規、教育方針和對學生有不良影響的言論;
2、嚴禁擅自辦班或在工作日參與有償補課和外出代課;
3、嚴禁收受學生或家長財物、謀取個人私利;
4、嚴禁向學生亂收費、亂發資料和推銷商品;
5、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有對待學生不平等、不公正和譏諷、歧視和侮辱學生或者其他有辱人格尊嚴的言行;
6、嚴禁張榜公布學生的考試成績、名次;
7、嚴禁隨意停課和無計劃、無教案上課;
8、嚴禁以任何手段抄襲、剽竊和侵佔他人勞動成果,在招生、考試、職稱評審答辯等工作中,不得有弄虛作假等違規、違紀、違法行為;
9、嚴禁工作時間玩電子游戲、炒股,不得在課堂接、打手機和接待客人;
10、嚴禁指責和訓斥家長。
拓展資料
1、 為規范教師職業行為,保障教師、學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2、 學校及學校主管教育部門發現教師可能存在第四條列舉行為的,應當及時組織調查,核實有關事實。作出處理決定前,應當聽取教師的陳述和申辯,聽取學生、其他教師、家長委員會或者家長代表意見,並告知教師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
㈥ 簡答教師師德的紅線是什麼
教育部劃「師德紅線」 教師十種「越線」
1、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言行的;
2、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遇突發事件時,不履行保護學生人身安全職責的;
3、在教育教學活動和學生管理、評價中不公平公正對待學生的;
4、在招生、考試、考核評價、職務評審、教研科研中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的;
5、體罰學生的;
6、以侮辱、歧視、孤立等方式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學生身心傷害的;
7、騷擾學生或者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系的;
8、索要或者違反規定收受家長、學生財物的;開展或者組織參與針對學生的經營性活動,或者強制學生訂購教輔資料、報刊等謀取個人利益的;
9、不聽勸阻,組織、要求、誘導學生參加校外有償補課,或者參與校外培訓機構對學生有償補課的;
10、其他違反職業道德應當給予相應處分的。
㈦ 教師職業道德「十不準」是什麼
一是不準有違背國來家法律法規源和方針政策的言行;
二是不準侮辱、歧視、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三是不準亂收費、亂辦班、亂補課;
四是不準訓斥家長,向學生和家長索要或變相索要財物;
五是不準強迫學生購買資料或其他物品,隨意加重學生負擔;
六是不準在各級各類考試中弄虛作假、營私舞弊;
七是不準擅自調課、停課、缺課和對工作敷衍、搪塞;
八是不準搞封建迷信活動和傳播低級庸俗的思想文化;
九是不準參與賭博等有損教師形象的活動;
十是不準上課時抽煙或使用行動電話。
㈧ 師德的六條標準是什麼
師德的六條標準是:
1、愛國守法: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自覺遵守教育法律法規,依法履行教師職責權利,不得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言行;
2、愛崗敬業:忠誠於人民教育事業,志存高遠,勤懇敬業,甘為人梯,樂於奉獻,對工作高度負責,認真備課上課、批改作業、輔導學生,不得敷衍塞責;
3、關愛學生: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平等公正對待學生,保護學生安全,關心學生健康,維護學生權益,不歧視、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4、教書育人:遵循教育制度,因材施教,培養學生良好品行,激發學生創新精神,促進學生全面發展,不以分數作為評價學生的唯一標准。
5、為人師表:嚴於律己,以身作則,衣著得體,語言規范,舉止文明,尊重同事,尊重家長.作風正派,廉潔奉公,自覺抵制有償家教,不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
6、終身學習:崇尚科學精神,樹立終身學習理念,拓寬知識視野,更新知識結構,潛心鑽研業務,勇於探索創新,不斷提高專業素養和教育教學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