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控輟保學家訪記錄
『壹』 「控輟保學,成就希望」社會實踐調查報告怎麼寫
開學初我們曾召開專門會議,作好規劃,制定好實施方案。在實施「控輟保學」工作中,強化學校辦學行為,加大對教育的投入,不斷改善辦學條件。我校在上級有關部門的領導下,採取有力措施,把控輟保學工作納入學校重要工作日程,形成常抓不懈良好的局面。具體工作總結如下:
一、領導重視,制度完善,落實到位。
1、建章立制、常抓不懈,使控輟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依。開學初我校制定詳細的控輟保學工作計劃,建立校、班、家庭三級控輟網路,層層簽定責任狀,實行控輟目標管理責任制,並逐層落實,明確各自的職責和獎懲辦法,學校把此項工作,列入考核中層幹部、班主任的重要內容,作為評優普及的重要依據,同時建立控輟保學相關制度,注重學校、家庭、社會的合力,對控輟工作做到反復抓、抓反復、經常抓、抓經常,從而保證了控輟保學的順利實施。
2、建立一幫一小組,有計劃、有組織、有時間、有內容的幫助特殊學生活動,設立了「減少分化,避免離校,堅決找回」的三道防線,認真落實上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體現義務教育的強制性和法律的嚴肅性。開學初校領導、中層幹部、班主任對易輟生進行走訪、慰問成功地將八年四班的孫璐同學勸回學校上學,該生是單親家庭,因家庭貧困有輟學的念頭,為此學校為她減免學雜費,決心支助她完成學業。
3、加強學籍管理,實行日、周、月報制度和定期通報制度,學期初,對學生學籍認真核實,學生情況有所變動時,要嚴格按程序履行審批手續,及時准確填好學生增減變動名冊等,實行微機管理,堅持班級日報、年部周報、學校月報制度做到情況清楚,心中有數。
4、健全完善控輟工作檔案
我校建立了比較規范完整的在籍學生檔案和輟學名冊、工作、記錄及輟學生檔案,對即將輟學的學生都安排一名主任或班主任負責詳細分析輟學原因,根據不同情況區別對待,採取對策,對輟學生做到「五及時」,即及時家訪、及時談心、及時補課、及時幫助、及時表揚和鼓勵,我校控輟檔案有專人負責,管理做到「三清」,詳細記載輟學產生的原因,家訪記錄,幫教記錄和達到的效果,控輟自檢報告等。學期末對所有材料進行整理、分類、按「依法控輟」、「管理控輟」、「教改控輟」「扶貧控輟」存檔。
5、建立了資助貧困生制度
為保證貧困生就學和防止輟學,我校採取了多種形式,開展捐資助學活動,對貧困學生、各年部統計上報,然後學校根據學生情況減免部分雜費或到到學生家裡慰問
『貳』 控輟保學幫教記錄怎麼寫,易輟原因
1、成績不好;
2、家庭原因;
3、學校原因;
『叄』 控輟保學手抄報內容
控輟保學手抄報資料:
一、控輟保學宣傳標語:
1、不送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是違法行為
2、放任接受義務教育的子女輟學是違法行為
3、招用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做工是違法行為
4、適齡兒童、少年應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
5、保證適齡未成年人接受義務教育是父母的法定義務
6、百年大計,教育為本
7、受教育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和義務
8、國家實行九年義務教育 9、義務教育是公益性事業
10、學習創造未來,知識改變命運
11、貧窮不讀書,窮根難斷。富貴不讀書,富貴不長。
12、誰擁有了知識,誰就擁有了財富
13、家庭的希望在孩子,孩子的希望在教育
14、有田不耕倉庫虛,有書不讀子孫愚
15、實施素質教育,促進人的全面發展
16、學校教育、育人為本,德智體美、德育為先
二、控輟保學的含義
控輟保學顧名思義就是控制學生輟學、流失,保證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入學就讀,接受義務教育。
三、控輟保學的措施
一是依法控輟。二是管理控輟。三是質量控輟。四是安全控輟。 五是扶貧控輟。 六是情感控輟。七是程序控輟。
四、控輟保學的目標
通過努力,使適齡兒童入學率99%以上,適齡少年入學率達到95%左右,「三殘」兒童、少年入學率達到60%以上,小學生輟學率降至1%左右;初中學生輟學率降至3%左右,小學、初中學生畢業率達到90%左右。
(3)小學控輟保學家訪記錄擴展閱讀:
依法控輟
(一)鄉(鎮)人民政府執行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制度,使適齡兒童、少年依法入學,接受義務教育,並將中小學生輟學率控制在最低限度。
(二)對不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的,縣法院依照《義務教育法》給學生家長或其法定監護人呈送傳票,告知家長不送子女上學是違法行為,並限期返校復學。
(三)勞動、工商、公安、財政等政府工作部門應認真履行實施義務教育中所擔負的職責,依法控制輟學。對未按規定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鄉(鎮)人民政府不得進行待業登記,勞動部門不得安排就業或提供就業條件,工商部門不得發給安排就業或提供就業條件,工商部門不得發給營業執照。
企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不得招用學齡兒童少年做工、從商,凡違法招用的,勞動、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門將令其辭退,並對招用單位和責任人員給予處罰,情節嚴重、屢教不改的,由勞動部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四)婦聯等團體和村(居)民委員會要把宣傳《義務教育法》同克服「重男輕女」等錯誤觀念結合起來,形成重視女童應受教育的社會輿論。縣教育局和學校要針對農村女童就學的實際困難,採取有效措施,保障適齡女童入學。
(五)學校不得開除學生,不得責令學生退學、休學、提前畢業。不得出具虛假轉學、學歷、學籍證明。因疾病或者特殊情況,適齡兒童、少年不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必須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
經鄉(鎮)人民政府批准,並報縣教育局備案(疾病者應出具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外出就學者應出具就學學校當地教育行政部門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