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師德20條
1. 我要報考福建教師招聘考試,有知道2014福建教師招聘考試大綱的嗎
2014福建教師招聘考試大綱不同階段不同。
下面是有關2014年福建省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考試教育綜合知識考試大綱,更多福建省教師招聘考試大綱可以到中公教師考試網進行查看。
一、考試性質
福建省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考試是符合招聘條件的考生參加的全省統一的選拔性考試。考試結果將作為福建省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面試的依據。招聘考試從教師應有的專業理念與師德、專業知識和專業能力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核,擇優錄取。招聘考試應具有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區分度和適當的難度。
二、考試目標與要求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思想,以教育部《中小學教師專業標准(試行)》為依據,結合我省中小學教育教學實際,充分體現新課程改革的基本精神。力求科學、公平、有效地測試應聘者掌握時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規、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學、心理學等方面基礎知識、基本理論以及分析、解決教育教學實際問題的能力。
三、考試范圍與內容
考試范圍主要涵蓋時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規與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學、心理學四大模塊。
(一)時事政治模塊
1.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在現階段的基本路線和重大方針政策
2.2013年5月至2014年3月期間國內外重大時事
(二)教育法律法規、教師職業道德模塊
1.教育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2006年修訂)
(3)《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5)《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10號)
(6)《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
(7)《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
(8)《福建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
(9)教育部《中小學教師專業標准(試行)》
(10)教育部《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
(11)《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23號)
2.教師職業道德
(1)教師職業道德及其作用、教師職業道德的基本內容
(2)加強師德修養的途徑、方法
(3)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2008年修訂)
(4)《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試行)》
(三)教育學模塊
1.教育學及其發展
2.教育及其發展
3.教育與社會的發展
(1)教育與社會的政治經濟制度
(2)教育與社會生產力
(3)教育與科技文化
4.教育與個體發展
(1)個體身心發展的涵義、個體身心發展的理論
(2)個體身心發展的規律
(3)影響個體身心發展的因素及其作用
5.教育目的
(1)教育目的及其功能、教育目的的價值取向
(2)全面發展的教育目的及其組成部分
(3)我國現階段教育目的的基本精神
6.學校教育制度
(1)學校教育制度及其發展
(2)我國的學校教育制度
7.教師與學生
(1)教師的職業角色
(2)教師勞動的特點
(3)教師的專業素養
(與教育心理學重復)
(4)新課程背景下的教師觀
(5)學生的特點
(6)新課程背景下的學生觀
(7)師生關系的意義、良好師生關系的建立、新課程倡導的新型師生關系
8.課程
(1)課程及其意義、課程類型、制約課程的因素
(2)課程標準的意義和功能、新課程標準的基本框架
(3)新課程結構的主要內容與特徵
(4)課程資源及其開發利用
9.教學
(1)教學的意義與任務
(2)教學過程的本質、教學過程的規律
(3)教學原則及其運用
(4)教學方法及其運用
(5)教學工作的基本環節及實施要求
(6)教學組織形式
(7)新課程背景下的教學觀
10.教育評價
(1)教育評價及其作用
(2)教育評價的主要類型和方法
(3)新課程背景下的教育評價
11.思想品德教育與班主任工作
(1)德育及其意義
(2)德育的目標與內容
(3)德育過程的規律
(4)德育原則及其運用
(5)德育方法及其運用
(6)德育的途徑
(7)班主任工作的意義和作用
(8)班主任工作的內容與方法
12.課外活動
(1)課外活動及其意義、任務
(2)課外活動的內容與形式
(3)課外活動的組織
(四)心理學模塊
1.認知發展與教育
(1)感知覺及其規律的應用、學生觀察力的發展與培養
(2)記憶及其品質、記憶過程及其規律、記憶規律在教學中的應用
(3)想像及學生想像力的培養
(4)思維及其品質、思維過程、創造性思維及其培養
(5)問題解決的思維過程、影響問題解決的因素
(6)注意及其功能、注意的基本特徵(品質)、注意規律在教學中的應用
(7)皮亞傑認知發展階段理論
2.情感、意志的發展與教育
(1)情緒、情感及其功能;學生情緒、情感的發展與教育
(2)意志及其品質、學生意志的發展與教育
3.個性發展與教育
(1)需要及其種類、馬斯洛的需要理論、學生的需要與教育;興趣及其種類、學生的興趣與教育
(2)能力及其類型、能力的差異、能力的測量、影響能力形成和發展的因素、學生能力的培養
(3)氣質及其類型、氣質與教育
(4)性格及其結構、影響性格形成與發展的因素
(5)埃里克森人格發展階段理論及其教育意義
4.學習心理與教育
(1)學習及其分類、學生學習的特點
(2)認知學習理論、建構主義學習理論
(3)學習動機及其分類、學習動機與學習效果
(4)學習動機理論
(5)學習動機的激發與培養
(6)遷移及其種類、遷移與教學
(7)知識學習的類型、知識學習的過程、知識直觀的類型、如何提高知識直觀的效果、促進知識保持的方法
(8)技能及其種類、操作技能形成的階段、操作技能的培訓要求
(9)學習策略及其種類、如何提高問題解決能力
5.品德心理與教育
(1)品德的心理結構
(2)皮亞傑的道德發展階段論、科爾伯格的道德發展階段論
(3)態度與品德學習的一般過程
(4)學生良好品德的培養
6.學校心理健康教育
(1)心理健康的內涵、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意義
(2)中小學生常見的心理問題、心理輔導及其目標、影響學生行為改變的方法
7.教師心理
(1)教師成長的階段和途徑
(2)教師威信的形成與發展
(3)專家型教師與新教師的區別
四、考試形式
1.答卷方式:閉卷、筆試。
2.考試時間:120分鍾。
3.試卷分值:150分。
五、試卷結構
1.主要題型:選擇題,非選擇題,如單項選擇題、填空題、簡答題、論述題、案例分析題等。
2.內容比例:時事政治模塊約佔10﹪,教育法律法規與教師職業道德模塊約佔20﹪,教育學模塊約佔35﹪,心理學模塊約佔35﹪。
3.試題難易比例:容易題約佔40%,中等難度題約佔40%,較難題約佔20%。
2. 最新師德師風十條要求
最新師德師風十條要求,教師堅持做到十要、十不要
一要遵守公德、為人師內表,不要酗酒滋事、容參與賭博;
二要依法執教、廉潔自律,不要違規收費、以教謀私;
三要熱愛學校、敬業奉獻,不要損害身體、敷衍塞責;
四要熱愛學生、尊重家長,不要體罰學生、斥責家長;
五要言傳身教、積極向上,不要師德失范、消極頹廢;
六要團結協作、和睦相處,不要文人相輕、推諉拆台;
七要治學嚴謹、鑽研業務,不要不學無術、誤人子弟;
八要教學創新、誨人不倦,不要照本宣科、歧視學生;
九要語言規范、求真務實,不要言談粗俗、弄虛作假;
十要衣著整潔、舉止端莊,不要奇裝異服、行為輕浮。
3. 教育部師德十條禁令
教育部師德十條禁令:
1、嚴禁傳播違背國家法律法規、教育方針和對學生有不良影響的言論;
2、嚴禁擅自辦班或在工作日參與有償補課和外出代課;
3、嚴禁收受學生或家長財物、謀取個人私利;
4、嚴禁向學生亂收費、亂發資料和推銷商品;
5、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有對待學生不平等、不公正和譏諷、歧視和侮辱學生或者其他有辱人格尊嚴的言行;
6、嚴禁張榜公布學生的考試成績、名次;
7、嚴禁隨意停課和無計劃、無教案上課;
8、嚴禁以任何手段抄襲、剽竊和侵佔他人勞動成果,在招生、考試、職稱評審答辯等工作中,不得有弄虛作假等違規、違紀、違法行為;
9、嚴禁工作時間玩電子游戲、炒股,不得在課堂接、打手機和接待客人;
10、嚴禁指責和訓斥家長。
拓展資料
1、 為規范教師職業行為,保障教師、學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2、 學校及學校主管教育部門發現教師可能存在第四條列舉行為的,應當及時組織調查,核實有關事實。作出處理決定前,應當聽取教師的陳述和申辯,聽取學生、其他教師、家長委員會或者家長代表意見,並告知教師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
4. 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有哪些具體規定
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
一、依法執教。學習和宣傳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同志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自覺遵守《教師法》等法律法規,在教育教學中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言行。
二、愛崗敬業。熱愛教育、熱愛學校,盡職盡責、教書育人,注意培養學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認真備課上課,認真批改作業,不敷衍塞責,不傳播有害學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三、熱愛學生。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對待學生。對學生嚴格要求,耐心教導,不諷刺、挖苦、歧視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保護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全面、主動、健康發展。
四、嚴謹治學。樹立優良學風,刻苦鑽研業務,不斷學習新知識,探索教育教學規律,改進教育教學方法,提高教育、教學和科研水平。
五、團結協作。謙虛謹慎、尊重同志,相互學習、相互幫助,維護其他教師在學生中的威信。關心集體,維護學校榮譽,共創文明校風。
六、尊重家長。主動與學生家長聯系,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取得支持與配合。積極宣傳科學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訓斥、指責學生家長。
七、廉潔從教。堅守高尚情操,發揚奉獻精神,自覺抵制社會不良風氣影響。不利用職責之便謀取私利。
八、為人師表。模範遵守社會公德,衣著整潔得體,語言規范健康,舉止文明禮貌,嚴於律己,作風正派,以身作則,注重身教。
(4)福建省師德20條擴展閱讀:
教師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教師法》第七條對教師的基本權利作了明確的規定,共有六個方面:
(一) 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二) 從事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三) 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學業成績;
(四) 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帶薪休假;
(五) 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六) 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2、義務
《教師法》第八條對教師義務作了規定,共有六個方面:
(一) 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二) 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 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四) 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五)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六) 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業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