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教師證報考條件
一、幼 兒 園
綜合素質(幼兒園)、保教知識與能力(幼兒園)
二、小學
綜合素質(小學)、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小學)
三、中學
綜合素質(中學)、教育知識與能力(中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初級中學的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語、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信息科技、歷史與社會、科學等15個學科;高級中學的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語、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信息科技、通用技術等14個學科。詳細考試科目代碼見附件1。
為完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制度設置,加強中小學音、體、美專業教師隊伍建設,根據《教育部教師工作司關於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音體美專業考生公共科目單獨編碼的通知》(教師司函〔2017〕34號)從2017年下半年筆試開始,對音、體、美專業考生的筆試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碼:201、202、301、302)實行單獨編碼(相應科目代碼: 201A、202A、301A、302A),考試大綱、考試內容暫與原科目相同。報考小學、初中、高中、中職文化課類別的音體美專業考生在筆試報名時應選報單獨編碼的公共科目。已通過該類別「科目一」和「科目二」,且成績在有效期內的上述科目可替代使用,面試報名不受影響。
根據《教育部教師工作司關於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學科的通知》(教師司函〔2017〕41號)和上海市教育委員會要求,下半年起上海市小學面試新增「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術」學科;初中、高中、中職文化課新增「 心理健康教育」、「日語」、「俄語」學科。通過這些學科的「科目一」和 「科目二」的考生,面試報名時可以直接報考。上述新增學科的面試暫由各省(區、市)和部屬師范大學自行命題和組織,待條件成熟後再由全國統一命題。
申請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的人員參加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
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參加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兩科考試。專業知識與教學能力考試,主要結合面試進行考查,必要時進行筆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