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的代課教師
⑴ 甘肅代課教師新政策中 對四十五歲以上在崗的代課老師,工齡更高的代課教師的解決辦法考慮不公
希望政府對45歲以上的代課教師考慮一下,對他們太不公平了。他們都有二十多年的教齡了,這樣辛苦了大半輩子,應當給他們一個合理的生活待遇。
⑵ 2020年甘肅省人民政府對代課教師有何政策
一般來說,對大學生代課老師有補償工資和增加工資的。
⑶ 甘肅省代課教師有多少
據甘肅教育廳公布目前在崗的還有10611人。
⑷ 2020年甘肅的代課教師的現狀如何以前的代課教師將何去何存
2020年甘肅力求實現無代課教師的狀況。
以前的代課教師可以通過參與教師資格證考試成為正式教師。
⑸ 2020年甘肅省如何解決歷史性民辦代課教師的問題
這個問題要認真對待,我認為民辦教師也是很有能力的,改轉正的就轉正
⑹ 甘肅省代課教師最新政策
目前的中國國富民強,綜合國力大幅提升,精準扶貧精誰到每個村莊,而今我當了3O年的代課教師生活困難,孩子上高中沒錢交學雜費,請問當下政府何時解決我們?
⑺ 甘肅省代課教師招考
我認為按照工齡累計10年以上目前繼續在崗的代課教師(不管中間中斷不中斷,有教育主管部門的檔案)就應該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按工齡年給予補償,並參加轉正考試,並給予適當照顧,一些行政部門工作人員不是招聘的嗎?為何轉正了呢?而可親可敬可尊可愛的代課教師將自己的青春熱血奉獻給了黨的教育事業為什麼就棄之不顧呢?
⑻ 甘肅蘭州教育局對民辦代課教師如何安排
甘肅蘭州教育局對民辦代課教師具體安排如下:
對不在崗代課教師。
即在我縣公辦中小學教師崗位工作滿1年以上(含1年)被辭退和已離崗、沒有被行政事業單位或國有企業正式錄用的代課教師(包括未享受離崗退養的民辦教師)。
(1)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等精神,嚴格執行全省統一的按實際代課時間每滿一年補償1個月工資870元的補償標准,按照其本人在我縣公辦中小學代課的實際代課時間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償(實際代課時間不滿1年的不予補償)。實際代課時間按其本人的實際代課年限合並計算。
(2)關於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問題。代課教師可根據以下二類情況,按規定或自願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養老保險費由個人全額負擔,具體參保標准由本人自行選擇確定。具體如下:
①現在我縣城鎮用人單位就業或靈活就業且符合要求的,可按規定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自願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②《社會保險法》實施前曾在城鎮用人單位(含公辦中小學單位)工作過的未參保人員,2010年12月31日前以及辦理參保手續時均具有我縣城鎮戶籍且能提供職工檔案、《勞動合同》等證明工作經歷原始資料的,可自願到縣社保局按贛人社發[2013]58號文件的規定辦理補繳參保手續。對在崗代課教師。
(1)對目前仍在我縣公辦中小學任教的代課教師進行一次性清退。以2015年7月31日為截止終算時間,核定其在我縣公辦中小學任教代課教師的實際代課時間,按省定補償標准(即870元/年)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償(實際代課時間不滿1年的不予補償)。
(2)代課教師離崗後,在城鎮用人單位就業或靈活就業且符合要求的,可按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離開了用人單位的代課教師,也可自願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養老保險費由個人繳納。對已享受離崗退養的民辦教師。
嚴格按照財教[2013]66號文件規定的離崗退養費標准(600元/月,2013年1月1日起執行),及時、足額落實到位。代課教師的實際代課時間。
按其本人在我縣公辦中小學的實際代課年限合並計算。對代課教師在公辦中小學代課期間,用人單位(學校)和個人共同繳納了基本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的,參保期間的代課時間將從其實際代課時間中剔除,不予進行一次性經濟補償。要求所有代課教師本人如實申報、用人單位審核,並由各鄉(鎮)政府統一匯總在初審公示前報縣社保局核實認定。
關於代課教師參軍入伍問題。
對代課教師在代課前參軍入伍、退伍後才進入公辦中小學代課的,其參軍入伍時間不作代課時間認定。對代課教師在參軍入伍前已進入公辦中小學代課、在代課期間參軍入伍,退伍後繼續在本縣公辦中小學代課的,其參軍入伍時間可作代課時間認定。
⑼ 2020年甘肅的代課教師的現狀如何。以前的代課教師將何去何存
2020年甘肅力求實現無代課教師的狀況。
以前的代課教師可以通過參與教師資格專證考試成為正式教師。
⑽ 甘肅省如何對待代課教師
我覺得原來教我們的那些代課老師其實很不錯,畢竟人家教了幾十年,應該按工齡給退休工資。。。也謝謝他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