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可以打學生
① 初中老師能打學生嗎
初中老師不能打學生。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義務教育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
《中小學班主任工作規定》第十六條規定: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學管理中,有採取適當方式對學生進行批評教育的權利。
(1)老師可以打學生擴展閱讀:
老師打學生的危害:
1、侵犯了兒童的人權和尊嚴。
2、造成兒童身體和心理上的傷害,可以導致長大後的行為問題。
3、和家庭暴力之間沒有嚴格的區限。反過來,暴力虐待兒童者多用體罰來辯解。
4、靠體罰達到的效果是短期的。
5、不能達到真正的教育。如兒童怕被打手心而學習,反而會損害其求知慾會引起孩子心理扭曲。
6、據科學研究表明,在體罰中成長的孩子長大之後智商普遍偏低,且易產生精神問題。
7、違反我國現行法律制度。
② 教育局有規定老師可以打學生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八章第三十七條規定: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
(二)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因此,老師體罰學生,會遭到行政處分或者解聘。
(2)老師可以打學生擴展閱讀:
教師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四)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五)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