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出勤制度
發布時間: 2021-07-20 20:12:48
Ⅰ 怎樣制定教師考勤制度
<蓮 山~課件 >教師監督的做法:強化考勤制度。考勤採取自己簽到,有事請假,實行三分鍾候課制。三分鍾預備沒到教室門口視為遲到。遲到十分鍾視為曠課。堅持集體辦工。每位教師上課與辦公總和每周必需二十節,少一節視為曠課一節。任何教師不得私自調課、不得遲到、早退、曠工(包括曠課、曠操、曠會等集體性組織有關活動)。有事請假必須先履行請假手續,後可自行調節,每班不能空班,空班作為原請假者曠課。公假例外。婚假、產假按國家規定辦理。做一周假,病假酌情處理,全學期事假累計不得超過五天(特殊情況除外),超過五天者由中心學校領導批准。以上幾點如有不能做到者,按學校獎懲制度辦理。根據自己學校情款定製最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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