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可以經商
1. 教師可以開店嗎
事業編制的教師不可以做開店。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三十一條規定:
國家公務員必須嚴格遵守紀律,不得從事經商、辦企業以及參與其他營利性的經營活動。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九十四條規定:
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的行為:
1、經商辦企業的;
2、擁有非上市公司(企業)的股份或者證券的;
3、買賣股票或者進行其他證券投資的;
4、從事有償中介活動的;
5、在國(境)外注冊公司或者投資入股的;
6、有其他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的。
(1)教師可以經商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相關規定
第八十八條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辭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連續兩年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二)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機關調整、撤銷、合並或者縮減編制員額需要調整工作,本人拒絕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務員義務,不遵守法律和公務員紀律,經教育仍無轉變,不適合繼續在機關工作,又不宜給予開除處分的;
(五)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2. 正式在編教師可以辦理經商營業執照嗎
不可以。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等有關規定,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樹立並維護黨和國家工作人員為民務實、廉潔奉公的良好形象,特提出並重申如下紀律要求:
嚴禁黨和國家工作人員違反規定經商辦企業。即禁止黨和國家工作人員違規個人獨資或者與他人合資、合股經辦商業或者其他企業;禁止黨和國家工作人員以個人或他人名義入股的形式經辦企業;禁止黨和國家工作人員私自以承包、租賃、受聘等方式從事商業和其他經營活動等。
國家工作人員,是指一切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包括在國家各級權力機關、各級行政機關、各級司法機關、各級軍事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其他依法從事公務,並領取相應報酬的人員也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范疇。教師不屬於國家工作人員,所以不在此規定范圍中。
3. 教師能不能經商。
可以經商.因為教師並不是公務員.法律規定只有公務員不能經商.
4. 請問教師可以做生意嗎
事業編制和非事業編制對老師能否經商的規定不同,如下:
1、如果是事業編制類的教師,是不允許有經商、辦企業以及參與其他營利性的經營活動;
2、如果不是事業編制類的教師,就需要看當地或者本校的勞務合同規定是否允許直接或間接參與營利性活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三十一條規定:
國家公務員必須嚴格遵守紀律,不得從事經商、辦企業以及參與其他營利性的經營活動。
(4)教師可以經商擴展閱讀:
相關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第三十五條 侮辱、毆打教師的,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行政處罰;造成損害的,責令賠償損失;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六條 對依法提出申訴、控告、檢舉的教師進行打擊報復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給予行政處分。國家工作人員對教師打擊報復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 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
(二) 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參考資料: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5. 在職教師能做生意嗎
事業編制和非事業編制對老師能否經商的規定不同,如下:
1、如果是事業編制類的教師,是不允許有經商、辦企業以及參與其他營利性的經營活動;
2、如果不是事業編制類的教師,就需要看當地或者本校的勞務合同規定是否允許直接或間接參與營利性活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三十一條規定:
國家公務員必須嚴格遵守紀律,不得從事經商、辦企業以及參與其他營利性的經營活動。
(5)教師可以經商擴展閱讀
在職教師不允許的情況有:
一、嚴禁中小學校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有償補課;
二、嚴禁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進行有償補課;
三、嚴禁中小學校為校外培訓機構有償補課提供教育教學設施或學生信息;
四、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
五、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
六、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中要求教師愛國守法、愛崗敬業、關愛學生、教書育人、終身學習、為人師表。
要求教師堅守高尚情操,知榮明恥,嚴於律己,以身作則。作風正派,廉潔奉公。自覺抵制有償家教,不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
《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明確抵制有償家教現象。有償家教的惡果很明顯:一是導致教師「拜金主義」,二是影響正常教學進行。